SAC培训完整截屏-证券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案例分析 4
证 券经纪业务常见案例及风险评述

证券经纪业务常见案例及风险评述一、柜台业务方面有关案例及常见风险证券营业部的柜台业务是指在交易大厅集中设置柜台,为客户办理开户、存款、取款、委托、挂失、转户、销户等相关业务。
柜台业务是证券营业部的基本业务,具有业务种类多、业务量大、风险比较集中等特点,也是证券营业部风险管理的重点对象之一。
柜台业务管理不善,极易引发风险,而且风险类型五花八门,如客户股票被盗。
客户资金被盗取或挪用、客户资料被泄露等,导致公司和营业部承担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或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公司和营业部的声誉。
因此,系统地识别柜台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进行合理处置,是每个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必须重视的课题。
根据柜台业务的特点,我们可以采取业务流程法来识别风险,将各项柜台业务的操作流程文字化,并以文字形式的业务流程为顺序,对各项业务逐步进行风险识别,找出风险环节和风险点;然后对风险环节和风险点进行衡量并选择合适的对付方法,一般采用损失控制的方法处置柜台业务风险;最后,根据风险识别和处置情况完善业务流程,并形成制度,组织柜台业务人员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
同时,建立稽核监督机制,对柜台业务人员执行业务流程及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稽核监督,稽核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定期稽核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相结合,等等。
(一)开户业务风险案例及其防范案例一:“红马甲”盗卖股票,两证券公司连带赔偿70万元1、案情。
2001年6月,股民吴筠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股东账户,并购买B股股票价值8.5万余美元。
今年3月,她突然发现账户上的股票不见了。
经有关机关调查得知,是“君安”证券咨询员唐国政“操纵”所为。
此人用假身份证明,以陈广新的名义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营业部挂了4个从“君安”偷出的股东账户,用上午买进下午卖出的方法赚取差价。
去年8月至今年1月,唐国政挪用“君安”B股股票价值人民币602万元,赔了70万元,导致其中70余万元不能归还。
上海金融法院金融行政典型案例

上海金融法院金融行政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1.09.27•【分类】其他正文上海金融法院金融行政典型案例01 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从事股票交易应承担行政责任——杨某诉上海证监局证券行政处罚案裁判要旨证券从业人员违法参与股票交易的,证券监管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因违法参与交易行为时间跨度长、电子证据多、证据隐蔽分散等特点。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若行政机关已经最大限度地合理收集了相关间接证据,该些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且足以证明违法事实成立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可以认定证券从业人员违法行为成立。
基本案情2013年1月18日至2016年9月12日期间,杨某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任总经理,为证券从业人员,尹某系杨某母亲。
上海证监局在有关案件调查中发现杨某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经对涉案事实进行调查、举行听证程序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后,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杨某在前述任职期间实际控制并使用其母尹某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期间累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3.01亿余元,累计卖出股票成交金额3.17亿余元,期末扔持有“同方股份”股票151,000股,已卖出股票累计盈利1,433.96万余元。
杨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并使用尹某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14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构成了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杨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上海证监局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杨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剩余股票,没收违法所得1,433.96万余元,并处以4,301.88万元罚款。
杨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裁判一审法院认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杨某诉讼请求。
宣判后,杨某不服一审判决,又以上海证监局对该案无管辖权、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被诉处罚决定作出程序不当且超过追诉时效,以及该处罚决定缺乏合理性为由,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及被诉处罚决定。
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合规培训考试试题

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合规培训考试试题单选题 (每小题10分,共100分)1. 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
[单选题] *A、基金B、固收产品C、债券D、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可转债、可交债)(正确答案)2. 以下关于产品宣传推介的要求错误的是() [单选题] *A、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B、不得预测产品的证券投资业绩;不得向投资者宣传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
C、不得诋毁其他管理人、托管人或者销售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产品。
D、为营销产品,使用“保本”、“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本金无忧”、“高收益”、“无风险”、“零风险”、“稳赚”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的表述。
(正确答案)E、营销证券公司自主营销和代销的产品、严禁私下自行制作产品宣传文件。
3.以下不属于经纪业务活动禁止行为的是:() [单选题] *A、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从事证券交易。
B、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
C、明确告诉客户某产品风险特征,并建议客户不要配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正确答案)D、通过设立非法网点或者与网络公司、网吧等机构或个人发展客户。
4.以下关于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范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知悉客户作出具体投资决策计划的,不得向他人泄露该客户的投资决策计划信息。
B、证券投资顾问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
(正确答案)C、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D、证券投资顾问依据公司或者其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证券法律经典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上海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电气”或“公司”)成立于1997年,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于201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3035。
2016年,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查处,成为资本市场上的典型案例。
二、违规事实经调查,中科电气存在以下违规事实:1. 虚假陈述:公司于2015年12月发布的2015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15年度净利润为2.5亿元至3.5亿元。
然而,公司实际净利润仅为1.2亿元,与预告净利润相差较大。
公司未在业绩预告中披露业绩预告的依据和假设,也未在业绩预告发布后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差异的原因。
2. 未披露关联交易:2015年12月,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其关联方上海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该股权转让交易金额为1.35亿元。
公司未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关联交易。
3. 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于2016年2月发布的2015年度业绩快报中,净利润为2.2亿元。
然而,公司实际净利润仅为1.2亿元。
公司未在业绩快报发布后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差异的原因。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具有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可比性。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处理结果1. 罚款: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科电气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 责令改正:责令公司改正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工作。
3. 责任追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中科电气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存在虚假陈述、未披露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
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课程-张课件 (一)

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课程-张课件(一)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国内证券市场最重要的一次考试,其针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从业人员进行的考核。
为了通过此次考试,许多考生需要参加培训课程以提高自身水平。
而目前市面上一些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课程,其中最为出色和受欢迎的是张老师的课件。
1. 课程概述张老师的课件被广大考生称之为“神器”,这得益于其课程设置严谨,知识点精要。
张老师的课件内容完备,包括了SAC考试大纲、证券发行、投资咨询、证券交易等重要的内容。
2. 课件特点首先,张老师的课件注重全面性,课程内容覆盖面广,涵盖了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所有知识点。
所涉及的内容涵盖了证券业务基础知识、市场基本制度、交易流程、证券分析、投资理财、风险管理以及法律法规等领域。
其次,张老师的课件注重实用性,课程内容将专业知识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有助于考生理清考试重难点,拓宽思路,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此外,张老师的课程设置针对性强,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
3. 教学方法张老师的课件教学方法较为灵活,采用了PPT课件、讲解课件、演示课件三种模式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通过使用多媒体资源,其课件简化了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使考生更加便捷地理解及掌握所需的知识点。
其中,途中还穿插了一些幽默风趣的故事,让学习过程中更加生动有趣。
此外,张老师注重学生实践,教育性、培训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教学体系使得学生更能够真切地感受到投资风险,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己的知识和理论水平。
综上所述,张老师的课件无疑是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备考的良师益友。
其专业的课程、个性化的教育方式以及可靠的教学保障,有助于考生迅速提升水平,达到良好的考试成绩。
证券员工合规培训

01
培训背景
反洗钱是金融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 防止非法资金流入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具 有重要意义。某证券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 反洗钱意识,防范洗钱风险,决定开展一 次全面的反洗钱培训。
03
02
培训形式
04
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反洗钱的法律法规、操作 规范、风险识别与防范等方面展开,重点讲 解洗钱的危害、常见的洗钱手段以及公司如 何防范洗钱风险等内容。
此而破产或被撤销牌照。
合规风险不仅会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 失,还会对整个证券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合规培训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至关
重要。
CHAPTER 02
合规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
介绍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 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保护等方面 的规定。
证券公司监管法规
详细解读证券公司的监管规定,包括 证券公司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风 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证券员工合规培训
2023-11-09
目录
• 合规培训概述 • 合规法律法规 • 合规培训内容 • 合规培训方法 • 合规培训效果评估 • 合规培训案例分析
CHAPTER 01
合规培训概述
合规的定义
合规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其他相关要求。
合规涉及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营销宣传、产品设计 、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控合规等。
合规意识培训
合规意识培养
通过培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合 规的重要性,树立“合规优先” 的意识,从而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
道德规范教育
培训员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包 括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守秘 密等,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和职
证券违法行为案例

证券违法行为案例1、近年罕见的内幕交易"窝案"--天威视讯内幕交易案2012年4月,天威视讯公告称,拟通过向深圳广电集团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天宝广播公司和天隆广播公司网络资产和业务。
时任深圳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倪鹤琴、天宝广播总经理冯方明等多人作为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主要协调人和参与人,因职务原因提前获知信息并利用配偶、亲属、司机等人证券账户大量买入。
除此之外,部分企业管理层和员工通过领导班子考评、职工座谈会等渠道获知消息并对外泄露,导致内幕消息大面积扩散。
2012年12月,倪鹤琴等15人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4年1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
同月,证监会对许军等十余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天威视讯案内幕信息传递链条复杂,涉及范围广,创近年来内幕交易案件涉案人数之最。
2、厅级官员停牌前突击买股票—W股票内幕交易案2013年3月5日,W股票停牌,随后公布了系列利好消息:3月7日,上市公司公告了拟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高送转方案;3月12日,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收购意向书》,拟收购金矿采矿权等资产;5月16日,上市公司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配套融资预案》,拟将大股东控股的公司装入上市公司。
刘某某在任某市市长期间,因工作关系结识W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张某。
2011年1月,刘某某调任某省某部委任厅级官员,张某在该部委申请项目,与刘某某经常接触。
2013年2月26日刘某某打电话给张某打听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张某告知刘某某拟把相关项目装入上市公司并定向募集资金。
次日起,刘某某儿子账户、儿媳账户以及朋友账户转入大笔资金,刘某某配偶高某某控制本人及儿子、朋友账户在家里的电脑下单,在停牌前的3天时间内突击买入W股票37万余股,交易金额303万余元。
以复牌后首日打开涨停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盈利151万余元。
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寻某为上述系列利好事项的主办人,其控制"邓某"账户,于2013年2月累计买入W股票45万余股,交易金额330万余元,以复牌后首日打开涨停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盈利240万余元。
证券交易培训: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

回转交易
• 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 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债券和权证 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 转交易
除权除息
除权(息)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例如,某上市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同时按10配5的比例向现有股东配 股,配股价格为6.40元。若该公司股票在 除权除息日的前收盘价为11.05元,则除权 (息)报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 单位为手,1手为1000元面额。 • 可转债转换股份数(股)=转债手数×1000 • 初始转股价格
期货IB业务
• 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 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 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 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 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 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 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拟开 展介绍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 资格的业务人员;
上海连续竞价规定
• 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 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 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 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 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 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 买入价格。 • 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 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 卖出价格。
• 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 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 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 • 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 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 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 • 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 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 交易数量不低于1.5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