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通知
7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解读

7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解读从2015年证券预约式考试公告(第2号)获知确切消息:2015年7月起,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从业考试改革的相关措施将陆续实施。
在具体改革政策还没有公布之前,让小编为您抽丝剥茧,解读简单信息背后的改革要点。
1.考试名称变化时间改革前名称改革变化分析2015年7月前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五科考试不分层级2015年7月后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加入“一般从业”可以判断改革后的考试从事证券相关工作的入门考试。
后续可能会有专业能力方面的考试,如: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等。
2.考试科目变化时间改革前科目改革变化分析2015年7月前基础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证券交易专业科目:证券投资基金专业科目:证券投资分析专业科目:证券发行与承销基础+任一专业2015年7月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2科必考3.考试大纲变化时间大纲大纲内容2015年7月前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2)【点击下载>>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证券基础知识考试大纲【8章】第二部分证券交易考试大纲【10章】第三部分证券投资分析考试大纲【9章】第四部分证券投资基金考试大纲【15章】第五部分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大纲【12章】第六部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参考法规目录【8章】2015年7月后《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第一部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四大章节】纲》第二部分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六大章节】【点击下载>>考试大纲】4.改革考试教材变化导读:因为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和大纲的变化,考试教材也一定会重新制定修改,目前暂未出版。
7月改革前仍然使用2012年版教材。
233网校为大家提供2012年的大纲和教材:书名:2012证劵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市场基础知识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年6月价格:42元教材简介教材目录电子版下载书名:2012证劵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证券交易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年6月价格:36元教材简介教材目录电子版下载书名:2012证劵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发行与承销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年6月价格:53元教材简介教材目录电子版下载书名:2012证劵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投资分析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年6月价格:48元教材简介教材目录电子版下载书名:2012证劵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投资基金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年6月价格:42元教材简介教材目录电子版下载。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迅速,证券从业人员的数量也逐年增加。
为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相应成为了重中之重。
然而,目前我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测试制度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
首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
当前,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主要考核知识和理论,而忽视了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
这种考试模式存在着诸多弊端,比如无法真实反映证券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水平。
因此,应该探索一种更加注重实操的考试模式,真实反映证券从业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从而更好地提高证券市场的运行质量。
其次,应该考虑采用模拟操作考试的方式,以更好地锻炼证券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当前,证券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处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往往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情况和问题。
因此,采用模拟操作考试的方式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出他们在实际操作中应对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提高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和质量。
此外,针对证券从业人员不同的职业背景和工作岗位设置不同的考试内容和难度也是非常必要的。
当前,证券从业人员的岗位分布非常广泛,包括证券分析师、投资经理、基金经理、风险控制专员等各种不同的岗位。
因此,针对不同的职业背景和工作岗位设置不同的考试内容和难度可以更好地反映出不同职业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和知识储备。
综上所述,我们需要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测试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证券市场的发展需求。
要更加注重证券从业人员的实操能力,采用模拟操作考试的方式,针对不同职业背景和工作岗位设置不同的考试内容和难度,以提高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和质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03.01•【文号】证监机构字[1999]9号•【施行日期】199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3月1日证监机构字〔1999〕9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国证监会将于4月下旬组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试点),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和范围本次考试面向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考试合格者可依据《办法》、《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相应的资格证书。
具体条件是:(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证券监管部门调查的涉案人员或涉案机构中的直接责任人员暂不受理);(五)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两年以上的连续从业经历,包括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证券监管部门、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工作经历;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岗位、证券部的工作经历;专业证券研究所等专业研究机构的工作经历;从事基金、债券业务经历;证券专业报刊编辑、记者岗位的工作经历。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同等学历。
可报考的人员包括:1998年首批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1998年3月31日前成立、在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营业范围中含有证券类咨询业务、但尚未取得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证券经营机构(不包括其下属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下设证券研究部门符合报考条件的现职人员。
证券从业资格管理有新规

证券从业资格管理有新规证券从业资格管理有新规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第1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向全社会公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称,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皆可参加资格考试。
这与现行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相比,大大放宽了报名范围,后者将于明年2月1日废止。
《办法》规定,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
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已被机构聘用;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执业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管理由证监会另行规定。
《办法》实施前,持有协会颁发的证券经纪资格证书、证券代理发行资格证书、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可以直接申请取得执业证书。
持有上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证书的,可以根据协会规定,取得专业水平级别认证。
《办法》称,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
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严重违规的机构,将被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办法》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03.07.24•【文号】•【施行日期】2003.07.2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中国证券业协会2003年7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第三章资格考试第四章命题第五章考务第六章纪律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及国家关于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负责资格考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资格考试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第五条协会统一组织资格考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考试规则;(二)制定考试大纲;(三)组织编写、出版、发行资格考试统编教材;(四)编制考试预决算;(五)发布公告;(六)组织命题;(七)组织考试;(八)公布考试成绩;(九)发放成绩合格证书;(十)建立资格考试信息库;(十一)受理咨询。
第六条协会制定的考试大纲、编制的考试预决算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执行。
第三章资格考试第七条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资格考试科目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
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由应考人员自选。
第九条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证券基本知识,国家有关证券的法律、法规,证券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执业规范等。
专业科目包括:(一)证券交易;(二)证券发行与承销;(三)证券投资分析;(四)证券投资基金;(五)根据需要设置的其他科目。
第十条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同时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证券从业改革合格成绩衔接

证券从业改革合格成绩衔接2015年证券从业改革合格成绩衔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从2015年开始陆续改革。
从2016年1月1日起,有考生按新的考试测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测试。
也就是说,目前这个2015年下半年的过渡阶段,是新旧科目可以自由选择的。
那么,改革前后成绩改如何衔接,该如何正确选择科目,顺利拿到证书呢?[查看详情]合格成绩衔接考生按照改革后的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测试后,取得规定科目有效合格成绩,即为资格考试测试合格人员。
合格成绩不变改革前已获得相应证券资格的,改革后继续获得对应资格或者新增资格。
科目分析1、基础+分析最有利证券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是最有利的'科目。
通过这两科可以获得:证券入门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合格或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合格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其他)资格。
2、交易和发行与承销依旧有用改革前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和《证券投资分析》考试合格成绩依然长期有效。
因此,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任一专业科目申请证券从业资格依旧有效。
证券交易是专门科目中最简单的、证券发行与承销属于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而想从事投行业务必考发行与承销。
证券交易和证券发行与承销仍然有它的考试价值。
[查看详情]3、旧科目资料更齐全建议考生在2015年下半年的过渡阶段报考证券从业资格的旧科目。
第一,改革之前的教材和复习资料都比较完善,借助复习资料往往能省时省力的通过考试;第二,改革后的目前只有一个考试大纲,教材学习资料都还没有,复习比较局限。
4、证券从业资格比入门资格更广泛想要获得证券入门资格,可以只考一科证券基础知识。
想要获得证券从业资格,那么继续按照改革前的科目考试,顺利通过获得证券从业资格。
基础和任一专业过的比改革后的入门资格证要好,入门资格只有合格成绩,从事普通的证券工作。
证券从业一个是可以申请证书,而且在不同公司可以从事的事比有入门资格的更加广泛。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通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通知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面实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
该改革旨在提高证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需求。
以下是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的详细解读。
首先,改革将全面调整考试科目和内容。
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需求,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将重新设计科目和内容,确保其与实际工作需求相符。
同时,将加强对证券市场基本知识和行业动态的测试,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其次,改革将新增适应市场需求的考试科目。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一些新型的投资品种和业务模式逐渐出现。
为了适应这些新变化,改革将新增相关的考试科目,包括金融科技、资产管理、电子交易等。
这将使得从业人员在应对市场新变化时更加从容。
第三,改革将优化考试方式和流程。
为了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考试方式将进一步优化。
改革将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模式,提供更加便利和流畅的考试环境。
考试流程也将进行一定调整,以提高考试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将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环境的监督,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第四,改革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
由于证券市场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尤为重要。
改革将在考试中加大对职业道德的测试力度,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予以严惩。
同时,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引导其正确理解职业道德的核心价值,提高从业人员对投资者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第五,改革将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从业人员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改革将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行业研讨和交流,不断学习和成长。
最后,改革将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者违反考试纪律的从业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
同时,将加强对从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新规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新规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新规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点:
1.基金从业人员需要参加全国统一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在新的考试体系中,将原有的基金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进行了合并,实行了“两证合一”,即只有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基金业务。
2.基金从业考试的成绩有效期变为长期。
考生在通过考试后,无需像以前一样每年进行继续教育和年检,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否则成绩长期有效。
3.基金从业考试将采用机考的形式进行。
考试时间为60分钟,题量为50题,需要达到80%的正确率才能通过考试。
这一改革有利于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这些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基金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严格的规范,有利于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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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改革
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5]147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我会决定对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测试制度实施改革,并将根据证券市场法规变化情况和从业人员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现就有关改革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本次考试测试改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类别
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测试划分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和管理类资格考试三种类别。
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即“入门资格考试”,主要面向即将进入证券业从业的人员,具体测试考生是否具备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是否掌握基本证券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
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即“专业资格考试”,主要面向已经进入证券业从业的人员,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证
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操守。
管理类资格考试,即“管理资质测试”,主要面向拟任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在证券经营机构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所必备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
(二)科目
入门资格考试科目设定两门,名称分别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各专业资格考试设相应考试科目1门。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和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的考试科目分别对应为《投资银行业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各管理资质测试的考试科目均设1门,分别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
(三)题型题量
入门资格考试的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00题。
各专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20题。
各管理资质测试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20题。
(四)合格标准
入门资格考试注重考查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法律法规,以应知为主,通过入门资格考试人员应基本具备证券业务素质和证券业务操守。
专业资格考试突出考查必备的业务流程、业务标准和业务技能,以应会为主,通过专业资格考试人员应基本胜任业务工作。
管理资质测试集中考查法定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以合规为主,通过管理资质测试人员应掌握主要的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
(五)合格成绩有效期
各类资格考试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的考试测试成绩,视为合格成绩。
合格成绩的有效期实行分类管理:
1、入门资格考试合格成绩长期有效。
2、考生取得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后,应当每年参加并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应业务培训;未按要求完成相应业务培训的,其合格成绩不再有效。
3、管理资质测试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维持3年不变。
(六)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可报名参加入门资格考试。
入门资格考试合格的,均可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和管理资质测试。
(七)实施日期
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考试测试制度。
现行考试测试制度继续实施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按新的考试测试制度或现行考试测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测试。
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考生按新的考试测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测试。
二、改革后有效合格成绩的效用
考生按照改革后的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测
试后,取得规定科目有效合格成绩,即为资格考试测试合格人员。
(一)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入门资格考试合格。
(二)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投资银行业务》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合格。
(三)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分析师资格考试合格。
(四)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投资顾问资格考试合格。
(五)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合格。
拥有《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一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长任职资格测试合格。
(六)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四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公司合规总监任职资格测试合格。
(七)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三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合格。
资格考试测试合格人员,具备其他相应规定条件,在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或任职资格。
三、改革前有效合格成绩的效用衔接
考生按照改革前的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测试后,取得的合格成绩,在其有效期内相应转换为改革后的有效合格成绩效用。
(一)关于入门资格考试
改革前的资格考试科目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
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和《证券投资基金》。
1、通过基础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入门资格考试合格。
2、通过一门及一门以上专业科目的,应通过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或《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后,入门资格考试合格。
(二)关于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改革前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科目由《证券知识综合考试》和《投资银行业务考试》组成。
改革前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合格的,认定为改革后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合格。
(三)关于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考试
改革前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考试科目由《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组成。
1、通过改革前的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的,认定为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合格或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合格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其他)
资格考试合格。
2、仅通过改革前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应通过改革后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后,认定为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合格。
3、仅通过改革前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应通过改革后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后,认定为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合格。
4、通过改革前的《证券投资分析》的,应通过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后,认定为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合格或证券投资顾问胜任
能力考试合格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其他)资格考试合格。
(四)关于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
改革前的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科目由《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组成。
1、通过改革前的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认定为入门资格考试合格。
2、仅通过改革前的《证券市场基础》的,应通过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后,认定为入门资格考试合格。
3、仅通过改革前的《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应通过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或《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后,认定为入门资格考试合格。
(五)关于高管资质测试
改革前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在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内认定为相应的管理资质测试合格。
四、其他事项
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测试中的其他有关事项和特殊问题,由证券业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5年7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