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服务协议期限比劳动合同期限长,续签合同怎么处理_0
美容院员工劳动合同

美容院员工劳动合同美容院员工劳动合同篇1甲方:乙方:风险提示:注意慎重选择培训对象,不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委外出资培训,因为,按法律规定,即使与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试用期员工一旦辞职,企业是不能追究其赔偿违约金的。
若该新员工表现优秀,确实要出资对其进行委外培训的,建议先给予办理提前转正,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这样追究其违约责任时才合法。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确保受训员工完成学习后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的项目1、《皮肤知识基础》;2、《接待与咨询》;3、《护理美容》;4、《修饰美容》;5、《产品知识》。
第二条培训的费用1、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项目;2、最终发生的培训费用以培训结束后甲方实际支出和为乙方实际报销数额为准。
第三条培训的期限培训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服务期限风险提示:服务期要定的合理,比如:按培训费总和5000元约定________年,以此类推。
另外,还需在此条款里约定如与劳动合同期限及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限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的服务期终止等字样内容,以解决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合同自动延续问题。
甲乙双方确定的服务期从培训开始的时候起。
第五条工资及福利待遇风险提示:对于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包括培训期间的补贴、工资福利、保险等。
要特别注意:在培训协议中写明培训费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以防在员工违约时不致引起争议。
要明确在培训期间的住宿标准、交通费等。
要注意较长时间的培训是否有探亲假,如有规定要写明。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____%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____%支付。
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
培训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培训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第一、培训协议应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二、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时要注意写清培训名称、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培训后的服务期限的起止时间也要清楚。
第三、对于中途退学的员工要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并要在培训协议中写明。
第四、对于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对于服务期限要明确标明。
第五,违约责任要明确。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以后,应该服从配合用人单位的分配。
前期如果用人单位要进行培训的话,作为员工来说也应该是积极听从的。
不过在培训期间,工资肯定和正常上班以后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为了双方的一些基本权益问题,双方肯定还需要签订具体的培训合同。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培训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一、培训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第一、培训协议应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果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限未到,企业与职工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将培训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
第二、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时要注意写清培训名称、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培训后的服务期限的起止时间也要清楚。
第三、对于中途退学(因个人原因)的员工要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并要在培训协议中写明。
第四、对于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包括出国期间的补贴、工资福利、保险等。
要特别注意:在培训协议中写明培训费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以防在员工违约时不致引起争议。
要明确在培训期间的住宿标准、交通费等。
要注意较长时间的培训是否有探亲假,如有如何规定要写明。
第五、要写明根据时间长短培训结束后或中途对于员工本人要有一个评价,本人要写一份学习总结。
对于重要的培训在培训结束后要注明企业根据考核有权调整工作的权限或给予有关职位。
第六、对于服务期限要明确标明,特别是参加了多次培训要应用有关数学公式将培训服务期限写明,要注意累加计算问题。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培训服务期限的规定培训费用是逐年递减。
第七、企业在签订有关培训协议时要注意一个现实问题,即很多人因交纳不起培训费用就不辞而别,这里建议可采取担保人制度:对于担保人要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担保人年龄、有无房产、财产、收入、身体、身份、家庭、主要的联系方式等做明确规定。
人力制度标准化培训考试试题

人力制度标准化培训考试试题一、单选题1、员工年培训时长不少于【】课时(小时)。
课时数包含线上培训时长及线下培训时长。
[单选题] *A.30(正确答案)B.35C.40D.202、员工累计的加班时间应当在【】补休完毕。
[单选题] *A.次月B.当月C.当年(正确答案)3、自动离职员工自确定之日起【】天内,人力资源部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到司办理离职手续。
[单选题] *A.15(正确答案)B.20C.25D.304、员工请休病假结束后须将【】开具的有效诊断单据及休假证明提供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发放病假工资;如无法提供,则请休的病假按照事假核发工资。
[单选题] *A.医生B.医院(正确答案)C.主治医师D.护士5、学员参训过程中,出现迟到、早退、中途离场超过【】分钟,每次扣减1分。
[单选题] *A.20B.30(正确答案)C.40D.106、专业条线培训模块由学员【】审批请假事由;新员工培训模块及通用发展模块由【】审批请假事由。
[单选题] *A.总经理;部门负责人B.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正确答案)C.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7、对于到期续签劳动合同的,且不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续签合同期限为【】年。
[单选题] *A.3(正确答案)B.4C.2D.18、试用期满前,拟转正人员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单选题] *A.个人转正申请书;转正审批表(正确答案)B.转正申请表;转正审批表9、调动原则上员工入司【】年内不得申请内部调动,申请调动成功【】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调动。
[单选题] *A.1;3B.2;3C.1;2(正确答案)10、上班因公外出,时间为【】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的,可申请外出。
原则上先申请后外出。
[单选题] *A.1;2B.半;1(正确答案)C.半;211、因临时重要工作安排,确实需要加班的需在友空间提前申请加班。
【最新公文】xxx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职工教育经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培训效益,根据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教育经费是提供职工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经济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足额提取与合理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来源,教育经费的管理,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教育经费的使用,教育经费的考核与监督以及职工参加培训发生费用后要与公司签订服务期限等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劳动人事处1、负责日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的审批;2、会同职工学校编制公司年度培训预算草案;3、负责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
第六条职工学校1、负责日常教育经费报销的审批;2、负责监管公司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三章职工教育经费来源第七条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精神,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比例定为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5%。
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由公司劳动人事处会同财务处统一提取。
第八条公司各基层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比例定为各基层单位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5%,公司劳动人事处和财务处根据各单位培训计划,严格审批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四章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第九条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凡由劳动人事处统一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班,各单位(部门)在提出培训需求时应一并提出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
由劳动人事处收集汇总,会同职工学校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草案,依照有关程序列入财务部门用款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使用。
计划外需增加的培训项目经费,申请单位(部门)应向劳动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权限交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用于培训的设备购置费、办公资料费、办班费用中单笔超过1000元的要经公司主管教育培训领导、劳动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列入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第十条坚持“专款专用、节约使用、节余上交”原则。
续签劳动合同日期怎么写

续签劳动合同⽇期怎么写劳动者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填写⽇期时,注意前⼀份劳动合同终⽌⽇期的后⾯⼀天作为新合同的起始⽇期。
劳动合同到期的,⽤⼈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个⽉内与员⼯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个⽉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双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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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期怎么写1、劳动者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填写⽇期时,注意前⼀份劳动合同终⽌⽇期的后⾯⼀天作为新合同的起始⽇期。
2、劳动合同到期的,⽤⼈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个⽉内与员⼯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个⽉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双倍⼯资。
3、⽤⼈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起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4、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劳动合同如何续签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条件出现,任何⼀⽅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向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进⾏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接到另⼀⽅的通知,应⾃收到通知之⽇起7⽇内书⾯答复。
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对⽅的要求。
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改变,双⽅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双⽅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3、续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将双⽅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合同鉴证机构进⾏签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续。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填写⽇期时,注意前⼀份劳动合同终⽌⽇期的后⾯⼀天作为新合同的起始⽇期。
劳动合同到期的,⽤⼈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个⽉内与员⼯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个⽉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双倍⼯资。
培训和服务期案例

1.培训和公司签订服务年限的协议有什么关系?公司准备派我出国工作一个月左右,是项目需要,到客户那里的实验室调试设备。
但是因为之前我没有去过,对业务不熟悉,总公司就派了一个之前一直负责这个工作的同事和我一起去,算带带我熟悉下业务。
但是今天我们经理叫我去说要签订一个“一年内不能跳槽的协议”,这个协议的大致意思就是说,因为公司找了一个人带我熟悉了业务,算是培训,所以我在出差结束后的一年内不能跳槽,并且如果跳槽,就必须给公司赔偿3万元。
并且如果公司认定我在协议期内消极怠工,可以把我开除,但是我也得赔偿3万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个协议应当是无效的,这属于正常工作业务能力的提升,即使有人带你熟悉业务,也算不上是专业技术培训。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内部培训可否约定服务期?董先生于2012年2月6日入职A公司(简称公司),担任项目主管,双方签订有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012年6月8日下午,公司人力资源部告知董先生自11日开始,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为期五天,培训内容为提高业务技能,培训讲师为公司的优秀项目主管。
2012年6月11日至15日期间,董先生参加了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15日下午培训闭幕后,人力资源部告知董先生等人到办公室,后工作人员拿出表格,其中包括有课程点评、培训人员点评、服务期期限等内容。
董先生认为这只是一份关于培训的反馈,就按照表中要求填好相关内容。
2013年9月24日,董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告知董先生要交违约金。
董先生认为这是公司故意找茬,但为了得到离职证明,董先生只能先交了这笔钱。
董先生认为公司的做法违法,故对公司提出仲裁申请。
【裁决结果】公司为董先生进行培训,董先生主张该培训并非专项技术培训,仅为公司的内部培训,T公司提交的《培训协议》显示,培训内容为企业文化以及工作分享等内容,未显示有专业技术培训的内容。
公司出资给员工培训两年内不能离职的合同6篇

公司出资给员工培训两年内不能离职的合同6篇篇1合同协议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及管理能力,投入资金对乙方进行员工培训,为了明确双方权益及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协议。
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培训条款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及其他相关素质提升课程。
2. 乙方需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掌握技能。
3. 甲方承担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教材费、差旅费等。
二、出资条款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培训费用,作为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的投资。
2. 乙方需在甲方公司服务满两年,以回报甲方的培训投资。
三、服务期限条款1. 乙方需在甲方公司服务满两年,自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
2.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不得主动离职。
如因特殊情况需离职,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 若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离职,需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保密条款1. 乙方在培训过程中及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均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 乙方在离职后仍需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获知的机密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离职,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因乙方离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
2. 若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需承担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注:以上合同仅为示范文本,实际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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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服务协议期限比劳动合同期限长,续签合同怎么处理篇一:如何合理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如何合理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主题描述企业付费输送员工委外培训,往往都希望员工培训后在公司能服务久一些,提高投资回报率,降低费用风险,通常会采用跟员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那么,请问:1、你们公司有跟相关员工签订这种协议吗?a、有B、没有2、结合企业实际,就“如何更好地跟员工合理签订培训服期协议”,谈谈你的看法和理解。
写学习总结学到了什么?对今天的主题有何个人看法,写下来强化学习效果。
一、培训服务协议的范围是什么由企业直接出资的专业培训(包括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并有支付费用相关凭证的才能跟员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其他形式的培训,如企业内部的入职培训、岗前培训、轮调岗培训等则不能签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如何规避风险1、试用期法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确实需要出资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应先协商变更试用期的期限,缩短试用期,待通过考核转正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
2、稳定性为了降低培训风险,对其忠诚度和离职倾向进行综合评估。
3、服务期期限目前国际劳动法没有规定签订后的服...今日主线:协议范围——规避风险——相关法律一、培训服务协议的范围是什么由企业直接出资的专业培训(包括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并有支付费用相关凭证的才能跟员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其他形式的培训,如企业内部的入职培训、岗前培训、轮调岗培训等则不能签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如何规避风险1、试用期法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确实需要出资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应先协商变更试用期的期限,缩短试用期,待通过考核转正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
2、稳定性为了降低培训风险,对其忠诚度和离职倾向进行综合评估。
3、服务期期限目前国际劳动法没有规定签订后的服务期限,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约定。
企业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限一般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在将来续签合同的时候占据主动,好处多多。
4、服务期开始时间服务期的开始时间约定为“培训开始生效”,避免员工在培训过程解除劳动合同,自行中止培训等情况给企业造成损失。
5、费用凭证法规:用人单位提供充分的原始出资证明才能证明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过出资培训。
不要漏:培训费用包括学杂费,培训费,差旅费,生活补贴的支出证明。
报销形式:员工支付后,到公司报销,保留员工支付时拿到的原始凭证和公司为员工报销的支出证明。
6、培训内容在培训协议,费用凭证等有关培训内容的填写要明确,尽量详尽。
7、培训费用培训产生的费用无法在培训前签订的协议就明确金额,所以一般写“培训费用范围”。
三、培训服务期协议相关法律篇二:签订培训协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签订培训协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培训也因此受到了企业的广泛推崇,与此同时,由于受到薪酬等一些因素的诱惑,受训后的员工跳槽率也比较高,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并减少由此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培训协议的签订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培训协议是协商约定条款,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法定条款之外,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规定的权利、义务条款。
培训协议是指约定培训的项目、时间,期间的工资待遇,培训费用的支付、培训结束后的服务期限及更详细的。
签订培训协议应注意哪些方面?我主要谈以下四个方面。
一、首先应分清楚: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的区别所谓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约定的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气息。
服务期限条款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是用人单位在招收或使用劳动者的过程中提供了特殊待遇后,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的一个附属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个体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有效时间,是《劳动法》第19条规定的必备条款之一。
《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企业不得强迫劳动者继续为企业服务,除非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另有约定。
因此,企业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时处于核心地位,签订培训协议时约定的服务期限如与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限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或在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限协议里作相应的文字说明,如:如果劳动合同服务到期,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合同服务期限的条款自动失效。
二、明确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联系与区别1、区别劳动合同的终止,是由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已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劳动合同归于消灭。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法律关系至此不再存在。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和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以前依双方协议或一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执行,解除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联系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终止,一类是因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因故终止。
在合同期满以前如果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的条件。
同时还要根据地方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
明确这二者的区别与联系就是要提醒企业,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期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的规定精神,如果合同期满,员工要求终止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如果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三、培训协议中如何约定培训费的赔偿问题首先企业应当明确,企业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违约时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等有关规定。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违约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受害者一方一定的经济损失。
但是,由于员工接受培训的收益者不仅是被培训者,用人单位也是收益者之一,所以不分服务年限的“一口价”是不合理的。
比如,单位出资3万元送你去培训,双方的培训协议规定你必须再为单位服务3年,在这3年里,不论你是第1年、还是第3年跳槽都必须赔偿3万元的培训费,这种规定显然不合理,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能无原则行事,一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超标准索取赔偿费。
其次要明确培训费的赔偿方式。
依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第223号)的有关规定,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企业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如:李某与企业在培训协议中约定如下:服务期限是三年,企业支付的培训费是9000元,如果李某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方式按刘某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即:将培训费按服务期限等分,刘某每服务一年递减3000元。
刘某经培训结业后,在单位工作了一年,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刘某应当赔偿企业两年的培训费即6000元。
赔偿方式的确定为企业在应对因培训费用引发的培训争议时,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四、签订培训协议时,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试用期员工一次培训费不要太大,只进行一些入职培训即可。
虽然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但由于试用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加之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性格、情况等还不甚了解,如果急着送其出去培训,并且费用很高,那么一旦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离开企业,甚至不辞而别,那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
2、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以下简称北京市新《规定》)中明确了员工违反本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其中包括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树立保存好原始凭证的意识,作为证据,企业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某些内容中明确。
如徐某于1996年3月进入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合同期从1996年3月至2000年12月30日。
合同约定了员工解除合同的培训费赔偿方式。
1999年8月18日,徐某提出辞职,公司同意其辞职,但要求徐某支付培训赔偿费9378元,徐某认为赔偿费太多,申请劳动争议。
在庭审中,公司出示了徐某参加dnV的iSo9000内审员培训费、主任审核员培训、iSo14001推行实务讲座等7项培训费用、日期、金额清清楚楚,且有徐某本人的亲笔签名。
故仲裁委判决顾问有限公司胜诉。
这里所称的培训费应当是企业有付费凭证的实际支出,其主要包括单位支付的学杂费,若公费出国培训或异地培训的,还可以酌情收取一定比例的往返交通费和在外期间的生活补贴费用。
有些企业在培训尚未进行、培训费尚未有实际支出时,就在劳动合同中“预定”培训费的数额和赔偿方法,这种做法是违反有关规定的,不正确的。
3、企业委派员工出国培训,应尽可能让员工到投资方的外商方总部受训,以便管理。
若条件不成熟,企业与国际培训机构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中要约定保证受训人员回国、回委托企业的有关事宜。
如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应交企业,由企业发给经委派培训的员工。
尽量避免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跳槽、出逃等事件。
参考书目:1、李宝元主编:《人力资源管理案例教程》,人民邮电出版社,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