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细则
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标准

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标准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a.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中享有法律保护。
② 通过本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有助于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
③ 促进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相互理解与信任。
b. 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
① 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薪资待遇等。
②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支持。
③ 乙方需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c. 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
①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法定的休假及福利。
② 甲方需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培训。
③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第二条合同的有效性a. 合同的生效条件。
①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② 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愿进行续签。
③ 若需修改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
b. 合同的终止条件。
① 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② 甲方如因经营状况变化可提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③ 乙方如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可依法律程序解除合同。
c. 合同的续签及变更。
① 合同期满前,双方应至少提前____个月进行续签协商。
②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需书面通知对方。
③ 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三条保密条款a. 保密义务的范围。
①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②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经营信息、客户数据等均需保密。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条释义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
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细则

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细则广州,广东省辖地级市,简称“穗”,别称羊城、花城,是广东省省会、副省级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广州都市圈核心城市,更多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细则请点击“劳动合同”查看。
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劳动合同管理,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适用本规定。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六条广州市劳动行政部门是本市劳动合同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区、县级市劳动行政部门依权限在本辖区内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招(聘)用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得使用。
第八条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报酬;(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纪律;(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九)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管理着员工的行为举止与做事态度等,无论什么职业,都需要制度的设立。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细则

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细则很抱歉,我不能提供长达____字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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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1.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双方自愿达成一致。
- 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
- 用人单位需对劳动者进行合法资格审查,不得歧视或违法限制工作就业。
2.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应采取书面形式。
- 劳动合同变更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权益。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4小时,如有超时工作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2. 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劳动报酬应及时支付,不得拖欠或克扣。
3. 劳动保险和福利:- 用人单位应购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合法合规的福利待遇,如住房公积金等。
4.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程防护措施。
- 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年终奖等福利。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双方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需提前告知对方,并达成一致。
-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通过协商解除合同。
2.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可以终止合同,但终止前需提前告知对方。
- 若某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的解决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请求主管部门调解;-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劳动合同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违反劳动合同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定期对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和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及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管理。
第三条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协商、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公司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劳动合同约定。
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联系方式等;(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四)工资和工资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合同期限;(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后续出现纠纷。
第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核,核实其身份和资格,避免人为经营风险。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重严谨、明确、规范,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障,并支付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工作。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保护其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避免发生劳动争议。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劳动合同的管理符合精简、高效、从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保管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签订:1. 签订劳动合同前,员工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等。
2. 签订劳动合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的学历、资格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3.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工作内容、报酬、福利、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奖惩、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件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与公司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员工不胜任工作的;2.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 公司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除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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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海油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3编制依据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劳动用工与合同管理办法》,2011,总公司。
3.2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劳动用工与合同管理办法》,HR-01-10,2013,公司。
4 释义4.1 公司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4.2 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统一简称为“总公司”。
4.3 所属单位指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项目筹备组。
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股权或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享有多数表决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等。
5 职责分工5.1 人力资源部a)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b) 按照总公司劳动合同范本,结合实际制定公司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c)负责公司直管领导人员和公司其他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日常管理工作;d) 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并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
5.2 所属单位a) 执行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制度;b) 在公司劳动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根据当地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并报公司审批;c) 负责所属单位除公司直管领导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日常管理工作。
6 总则6.1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6.2 公司与员工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6.3 公司员工按管理、技术、操作三类岗位进行划分和管理,按其上岗岗位确定员工有关待遇和退休年龄。
6.4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更换而受影响。
7 劳动合同的订立7.1 劳动合同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员工签订。
7.2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应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人事档案各保存一份。
7.3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7.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a) 违反法律、法规的;b) 当事人介绍情况不真实,采取欺诈或胁迫等手段订立的;c) 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d) 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7.5 无效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7.6 无效劳动合同由地方政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7.7 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劳动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 劳动合同的内容8.1 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8.2 工作任务和工种、岗位。
8.3 生产、工作条件。
8.4 教育与培训。
8.5 劳动纪律。
8.6 劳动保护。
8.7 劳动报酬。
8.8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8.9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8.10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8.11 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8.12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9 劳动合同的期限9.1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a) 有固定期限的;b) 无固定期限的;c) 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9.2 试用期限:新聘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的员工或转岗的员工应订立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由公司根据不同岗位具体确定。
新招聘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
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9.3 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签订一至三年的劳动合同:a) 新上岗者;b) 在海洋石油系统工作八年(不含八年)以下者;c) 新录用的应届大专、中专毕业生。
9.4 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签订五年的劳动合同:a) 在海洋石油系统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者;b) 在海洋石油系统工作十年以上并被聘为业务主管岗位以上者;c) 新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博士生;d) 公司新招聘的高级技术、管理人才。
9.5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10 劳动合同的变更10.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a)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b)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c) 公司合并或依法宣告破产的;d) 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10.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1 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11.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a)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b) 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c) 公司关闭或依法宣告破产的;d) 劳动争议或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合同的;e)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终止合同的。
11.2 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如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资部门负责办理续订手续。
12 劳动合同的解除12.1 在劳动合同期内,由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如员工不愿意,则可解除劳动合同。
12.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除劳动合同:a)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 员工无故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c) 营私舞弊,贪污受贿,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d) 故意破坏公物、损坏生产设备和工具、盗窃公物的;e) 因赌博、吸毒等不法行为,严重败坏企业声誉的;f)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12.3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合同:a)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 连续两次考核被确定为不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c)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治疗期,或是在治疗期内痊愈,但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d)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机构调整、撤并或者缩小编制定员时,需要调整工作,员工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e)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2.4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a) 在试用期内的;b) 自费出国留学、出国定居的;c)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d) 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e)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
12.5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拒绝本人的申请:a) 员工从事的重要工作、设计、研究工作项目尚未处理完毕的;b) 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归属问题未解决的;c) 涉及经济案件,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d) 员工借用、租用的住房、公款、公物尚未还清的;e) 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12.6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a) 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b)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 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2.7 公司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在领导岗位或经济、财务岗位任职的,要组织进行离职审计后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12.8 公司辞退员工,解除和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征求公司工会意见。
12.9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对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公司工会要求调解,也可以自收到“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之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12.10 被解除劳动合同者借故拒不离开公司,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公司可提请公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13 违反劳动合同承担的责任13.1 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谁违反劳动合同,谁应当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责任大小,按规定赔偿。
13.2 在公司从事涉及生产、技术、经营等重要机密工作的,公司应与其书面约订有关保密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者若违反协议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3 由公司支付过培训等费用的员工,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公司的,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赔偿培训等有关费用。
14 在公司工作年限的核算14.1 股东方派出员工在其系统内部变动工作单位的,其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14.2 其他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的核算,以员工进入公司工作之日起计算。
15 流程图依照本细则,劳动合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16 内控活动列表依照本细则,劳动合同管理内控活动列表见附件2。
17 附则17.1 本管理规定与国家、地方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政府、总公司、公司的规定为准。
17.2 本细则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附件1:劳动合同管理流程图附件2:劳动合同管理内控活动列表附件1劳动合同管理流程图附件2劳动合同管理内控活动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