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 全面贯彻 关于幼儿教育 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
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领导,制定相关 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向有关部 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
• 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 • 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
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 格审定制度;
• 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 • 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6
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 有些地方幼儿教育管理力量薄弱。
一、幼儿教育改革与 发展的目标
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
• 形成以公办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
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
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 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
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
• 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35%; • 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60%; • 大多数0—6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员
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二、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
管理体制和机制,切 实履行政府职责
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 国家制定有关幼儿教育的法
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
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
• 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工作: • 统筹制定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 • 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 积极扶持农村及老少边穷地区的幼
儿教育工作;
• 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县级人民政府:
• 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规
划、布局调整、
• 负责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
经费,改善办园条件;
•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幼儿教育中
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和对 家庭幼儿教育的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都有维护 幼儿教育机构的治安和安
教学活动计划

4•做好早操编排工作。
5.中大班安排“小小广播员”进行晨间播报。
7各班与家长签定 幼儿园2017秋季家长安全责任书”。
教研工作:
1•各类计划的制定,一日活动的组织。
2.安排2017年秋季各班级课程安排表。
3.组织开展班级环境、区角创设。
4.制定幼儿园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
5.区域规划设置、区域材料创设研讨
2、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教师素养。
本学年在业务学习中,除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外,将针对《幼儿教育》中的“每月话题”, 组织教师讨论,并发表意见,撰写心得,鼓励投稿。另外,坚持“教育笔记”的撰写,引导 教师用《纲要》理念去分析教育现象,反思教学行为。
3、落实保教分层管理,提高一日活动质效。
(1)根据按需施培的原则,对教师进行小菜单式的速成培训。具体制订培训征询表,如 教师电脑操作及课件制作培训。
1、教师与幼儿的互动:善于发现每个孩子的闪光点,尊重每个孩子的选择,善于找到每 个孩子的最近发展区。
2、幼儿与幼儿的互动:善于培养孩子的语言交往能力,努力朝着让孩子“开心、开口、 开窍”方向发展。
3、教师与家长的互动:善于指导家长的育儿知识等工作,与家长建立平等和谐的关系。 高质量地做好孩子的成长档案;每学期一次家长开放日;每周用书面的形式向家长反馈一次 幼儿发展情况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内容;期末进行一次家长问卷,了解家长的意见、建议,向 家长进行展示活动。
(2)开展听课、评课活动,互动式提高教师观察、分析、评价等综合能力,从而促进教师专 业化发展。每位教师一学期至少上1次汇报课。班主任、骨干教师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园长、 保教主任继续加强随堂听课,争取能对每一教师进行指导。
(3)各类资料的批阅时间采取定期检查、抽查相结合,自送与抽检相结合的方法,提高 各类资料的撰写质量。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3•【字号】辽政办发[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六月三日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精神,加快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确立学前教育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明确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1.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
优先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全省人口的整体素质,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的作用。
对于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十一五”期间,我省学前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重视和发展学前教育,将学前三年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调整、整合社会资源,形成以公办幼儿园(所)为示范和骨干,以社会力量办园(所)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逐步建立以社区为依托,以幼儿园(所)为核心,形式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3.“十一五”期间,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浅谈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浅谈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幼儿教育是为了培养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对于国家的未来和社会的进步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政策引导、教育内容、师资队伍和家庭教育等方面探讨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政策引导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和地位,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
同时,建立健全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幼儿教育机构的监管,确保教育质量和安全。
政策引导还应包括对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培训的支持,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二、教育内容幼儿教育的内容应该围绕儿童的发展特点和需要展开。
注重培养幼儿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造力,提倡探究式学习和多元智能发展。
教育内容不仅要注重学科知识的教授,还应注重培养幼儿的社会情感、良好习惯和价值观念。
此外,教育内容也需与时俱进,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如科技教育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三、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政府应该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支持,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评价体系,确保教师的招聘和选拔公平公正。
鼓励优秀的教师参与幼儿教育研究和实践,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成长。
此外,要加强对师资队伍的激励和保障,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四、家庭教育幼儿教育离不开家庭的支持和参与。
家庭是儿童最早的教育者和培养者,对于孩子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需要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和指导,提高家长对幼儿教育的重视和认识。
政府和学校应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提供家庭教育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此外,还应建立家园共育的机制,加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共同为幼儿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教育机构、教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
只有形成合力,才能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希望未来的幼儿教育能够更加注重个性化培养,积极引导儿童的兴趣与特长,培养他们的创造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幼儿园办园规划

幼儿园办园规划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理》和《幼儿园知道纲要(试行)》,弘扬“创新、合作、发展"的时代精神,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宗旨,“以德立园、依法制园、改革兴园”,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
二、办园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县教育局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依托学校现有教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校办幼儿园.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服务孩子,服务家长,服务社会,促进周边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园。
幼儿园是孩子走向社会的第一个驿站,孩子的性格在这里塑造,孩子的能力在这里培养。
通过各种手段细化制度、强化常规,是办学理念最终落实到每一个孩子身上,以体格健壮、好学会玩、文明有礼、自主自信、活泼开朗为的幼儿培养目标,把幼儿园变成“快乐大家园”,要让他们自信、阳光、快乐地生活在美丽校园里。
三、具体详细规划如下:(一)园务管理1、办园指导思想端正,全心全意为家长、为幼儿服务;2、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跟踪幼儿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3、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4、了解周边幼儿教育状况,找出不足,积极整改。
(二)师资队伍建设1、加强师德教育、安全教育,常抓落实;2、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3、教师合格学历100﹪;4、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三)教育教学管理1、深入学习新纲要,重点抓好教学常规工作;2、进一步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幼儿体检合格率90﹪以上;3、结合“家长评学校"活动,认真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办好园报,使之真正成为家园连心桥;4、签定安全责任状,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办学硬件设施配备1、按照幼儿园教学玩具配备目录标准,配齐必备玩具。
2、对环境加大绿化程度,为创造绿色校园作准备;3、科学、合理地添置适合幼儿、托儿年龄特点的室内外玩具,以达进一步开发幼儿智力;4、改善教师办公条件;。
我园上学期的各项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

我园上学期的各项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体后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又有了明显的提高,促进了保教工作顺利开展,使我园的教育质量、服务质量、品牌质量又有了新的跨越。
在本学期,我们会继续以“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为保教服务”的三为宗旨,认真贯彻《幼儿园规程》,以专业化、现代化、技术化、制度化为科学的管理模式,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后勤工作质量,保障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本学期我园的后勤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以改革创新,大胆实践为动力,以教科研为先导,以全面提高园所保教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幼儿富有个性健康发展为最终目标,扎实而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注重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后勤人员服务育人的意识。
1、坚持每周对园内各项后勤工作的检查,做到安全第一,让家长放心。
树立后勤人员“爱岗敬业”的思想和“园兴我荣、园衰我耻”的主人翁意识,狠抓后勤人员的思想,职业道德教育。
并加大对后勤工作的检查力度,购放心物品,保证幼儿园的各种设施设备安全。
2、立完善各后勤制度,并组织学习,严格实施加强检查督促。
让各位后勤工作人员充分的了解我园的各种后勤制度,在组织后勤人员学习的基础上,严格实施后勤制度,做到检查严格,检查过程有记录。
三、加强后勤队伍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1、定期组织后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相互观摩,积极鼓励后勤人员进行业余学习。
2、幼儿园后勤人员评价,带入到后勤工作中去。
3、加强员工的理论水平,提高工作总结的能力。
四、把好“管理关”“指导关”为保教质量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1、加强膳食管理,充分发挥膳食小组的力量,提高膳食质量,增强幼儿体质。
2、加强幼儿体格检查和常规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重视安全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3、把好财物关,做到财产分门别类,帐物相符,克服浪费现象,节约经费开支,保证幼儿园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
幼儿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工作实施方案
幼儿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方针,实施优质教育,幼儿园制定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工作实施方案。
2. 目标2.1 提高教育质量:通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培养健康、快乐、积极向上的幼儿。
2.2 增强教师专业素养:通过实施方案,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提高教学水平,更好地满足幼儿的教育需求。
2.3 加强家校合作: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建立良好的家校关系,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3. 实施步骤3.1 制定教育方针:幼儿园将制定符合教育部门要求的教育方针,确保其与国家的教育政策相一致。
3.2 教师培训:幼儿园将组织教师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3 课程设计与实施:根据教育方针,幼儿园将制定适合幼儿发展的课程,确保教学内容贴近幼儿的实际需求。
3.4 家校合作:幼儿园将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建立家园共育的合作机制。
3.5 评估与改进:幼儿园将定期评估教育方针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4. 资源投入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幼儿园将适当增加对教育资源的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教材、教具和教育技术设备等方面。
5. 风险与对策5.1 风险:教育方针的贯彻可能遭遇一些困难,包括教师的抵触情绪、家长的不理解等。
5.2 对策:幼儿园将通过加强宣传,提高教师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以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应对风险。
6. 考核与奖惩6.1 考核:幼儿园将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教育方针的贯彻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6.2 奖惩:对于贯彻教育方针良好的幼儿园和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幼儿园和教师,将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
7. 实施时间表幼儿园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时间表,并确保按计划有序地推进工作。
8. 预期效果通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工作实施方案,幼儿园预期将实现教育质量的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的增强,家校合作的加强,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年1月27日)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了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为越来越多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受教育机会;幼儿教育质量得到提高。
但是,目前我国幼儿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与经济、社会、教育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幼儿教育事业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对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尚不到位,简单套用企业改制的作法,将幼儿园推向市场,减少或停止投入,甚至出售;有的地方幼儿教育管理力量薄弱。
为进一步推动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1.今后5年(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
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今后5年,全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5%,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大中城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今后5年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规划。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七日)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了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为越来越多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受教育机会;幼儿教育质量得到提高。
但是,目前我国幼儿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与经济、社会、教育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幼儿教育事业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对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尚不到位,简单套用企业改制的作法,将幼儿园推向市场,减少或停止投入,甚至出售;有的地方幼儿教育管理力量薄弱。
为进一步推动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发[2001]2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1、今后5年(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
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今后5年,全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5%,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大中城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今后5年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规划。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04.19•【字号】常政办发〔2004〕45号•【施行日期】200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九日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广大幼教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幼教事业得到了健康、快速的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筹规划,明确幼教事业发展目标(一)今后5年(2004年-2008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根据城乡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网络,为0-6周岁儿童提供优质的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今后5年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市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保持在95%以上,基本普及0-3周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3-6周岁幼儿入园率城镇达99%,农村达90%以上。
(三)加强幼儿素质的早期开发,逐步建立0~6周岁学前教育一体化的运作机制。
利用现有幼儿教育资源,将早期教育向0-3周岁的低龄幼儿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举办3周岁前的托儿所(班),加强对低龄幼儿教育规律、内容和方法的研究,拓宽早期教育服务市场,形成托儿所、幼儿园一条龙服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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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
劳动保障部门在研究探索农
村养老保险制度时,要统筹研究
农村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
城市幼儿教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参加城镇职工会保险,要保
障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幼儿教
师的合法权益。
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
财政部门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
编制标准,加强幼儿园教师编
制的管理和教职工队伍的建设,
•
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领导,制定相关 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向有关部 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
• 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 • 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
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 格审定制度;
• 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 • 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6
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展仍不平衡,西部地区大部分省呈积极 发展态势,近一半的省市保持平稳,仅 有3个省逐年下降的状况没有停止。
总的看:我国幼儿教育发展形势仍 然十分严峻,没有达到2003-2007 年发展规划的目标。如果不采取有 效措施,促进城乡幼儿园、班较大
幅度的增长,如果大多数省仍保持
基本不发展的状态,国家“十五”
• 企事业单位转制后,可以继续举办幼儿园,
也可将企事业办园资产整体无偿划拨,移交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 要通过实施联办、承办、国有民办等办园体
制改革,提高办园效益和活力。
• 实施办园体制改革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保育、教育质量不下降,广大幼儿教师合法 权益受到保障、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的举办资格、办法办园许可证,并定期复合 申验。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向已取
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
• 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0%; • 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受
到科学育儿知识的指导。
已实现“普九”的县(市、区)
• 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0%; • 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 • 90%的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
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尚未实现“普九”的县(市、区):
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的幼儿园由 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利用各种资源 安排,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小区配套 幼儿园的管理,可采取面向社会公 开招标的办法举办幼儿园,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也不得收 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民政部门要把发展幼儿
教育作为城市社区教育的重
要内容,与教育部门共同探
索依托社区发展幼儿教育的
云南6.6%、宁夏6.2%、贵州6%、
广西5.3%, 上海5.1%、青海4.7%、
江苏4.5%、江西4%。
其中新疆、云南、贵州、广西、青
海等西部贫困地区在园幼儿数自 2001年以来逐年增长。
14个省、市在园幼儿数增减比例在3%以
内。其中西藏、北京、海南、内蒙、山
东增长2-3%;湖北、湖南、四川、天津、
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
• 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
教育服务。
• 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55%,学前一
年受教育率达到80%;
• 大中城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 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
的科学育儿能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应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 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 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今后5年 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规 划。
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 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了适龄儿童
的入园需求;
• 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通过灵活多
样的形式,为越来越多的学龄前 儿童提供了受教育机会;
• 幼儿教育质量得到提高。
2004年全国幼儿教育事业基本情况
• 幼儿教育事业得到一定的发展。2004年在园
幼儿达到2089.4万人,增加了85万人,增长
地区公办幼儿园(班)最高和最低
收费标准的意见,经同级财政部门 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 政府批准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班)要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保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各地区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低收入 家庭和流动人口的子女享有接受幼儿教 育的机会。对社会福利机构,流浪儿童 救助保护机构的适龄儿童,要给予照顾, 减免有关费用。
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统筹, 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 社会内各类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参与 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 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 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综合协调、 动员并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幼 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管理,保证幼儿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要加强公办幼 儿园建设。保证幼儿教育经费投入,全 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不得借转制之 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园的投入,不得出 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 心幼儿园,已出售的要限期收回。公办 幼儿园转制必须经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批 准。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空余校舍 应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
教育部门和集体办幼儿园、其他部门办园 减少,社会力量办园增长幅度较大。 2004年教育部门和集体办幼儿园减少 了4000所, 在园幼儿减少了1万人;其他 部门办园园数减少了900所,在园幼儿减少 了17万人,比2003年减少了9.4%。
社会力量办园增加了6700所,在园幼 儿增加了80万人,增长了19%,增长幅度较 大。
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 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 的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 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 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各级教育部 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保育、 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办园行为, 保证办园的正确方向。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管理:
• 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35%; • 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60%; • 大多数0—6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员
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二、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
管理体制和机制,切 实履行政府职责
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 国家制定有关幼儿教育的法
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
了4.5%;幼儿园比2003年增加了4638所;增
长了4%.。班数增加了28876个,增长了4%。
1996年以来在园幼儿人数呈逐年减少的状况 在2004年得到扭转,得到一定程度的回升。
• 幼儿入园率得到提高。2004年学前三
年幼儿总人口数为5126万(教育部发
展规划司提供数据),3-6岁幼儿入
园率为40.75%,比2003年提高了3.35
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原国家教委 《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 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
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摆脱“保姆
式”教育模式,防止“应试教育”
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幼儿教育渗透,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和基 本权利,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 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儿 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尊重幼儿 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注个 别差异,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促进体智德美等全面发展。
河南、辽宁、安徽、广东的发展基本保 持在2003年的水平。
3个省、市在园幼儿数减少了4%左 右。山西减少了10%,甘肃减少了 5.7%,重庆减少了4.8%。三省已 连续4年入园幼儿数不断下降。
200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幼儿在 园数和园、班数大幅度下滑的局面基本
得到控制,入园率得到提高。各地的发
连续8年下滑的状况在2004得到控制,
在园幼儿数回升,接近2002年的水平。
• 县镇幼儿园减少幅度较大。县镇在园
幼儿数基本保持了2003年的水平,但
园数减少了3500个,减少了10%。
• 小学附设学前班减少。小学附设学前
班人数比2003年减少了12万,减少了 1.3%。 加快小学布局调整过程中学前班 的发展,是农村幼教发展的重要途径。 应对学前班减少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 析,以采取有效措施。
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颁发
收费许可证、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要采取有力措 施取缔非法举办的幼儿园。
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 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
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
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
• 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工作: • 统筹制定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 • 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 积极扶持农村及老少边穷地区的幼
儿教育工作;
• 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县级人民政府:
• 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规
划、布局调整、
• 负责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
2001年7月2日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园 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正在进行一场意义 深远的课程改革,幼教改革是它的重 要组成部分。 《纲要》充分体现了时代的要求,提 出了终身教育的理念、以幼儿发展为 本的理念和科学的幼儿教育的理念。
• 有些地方幼儿教育管理力量薄弱。
一、幼儿教育改革与 发展的目标
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
• 形成以公办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
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
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 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
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
认真学习
全面贯彻
《关于幼儿教育
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了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 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各直属机构认真贯 彻执行。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 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 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 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 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