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煤矿制度

设备包机制度为增强机电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特定本条例:一、凡是机电设备操作者,皆须做好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二、对自己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实行包机负责制。
三、对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必须认真负责,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因操作不当或不懂操作方法而使机电设备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损坏程度予以一定赔偿。
四、凡因机电设备操作者造成的事故,必须按性质罚款,开除或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机电设备管理好的职工,根据实际给以适当的奖励。
六、对自己负责的机电设备故障处理不了时,应立即找机电修理工或报告主管矿长,否则造成的停产事故时,要对该负责者处罚。
七、做好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执行不好的要立即纠正。
2、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填写。
3、检查各试验装置、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5、各级领导、技术人员每周巡检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进行上岗检查。
7、观察司机的责任心及精神状态,发现有异常立即停止其操作。
电气设备试验和检查制度一、井下机电硐室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机电科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作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井下机电硐室给新投产的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
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专管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由专责的电气维修工调整。
三、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及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它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四、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煤炭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煤炭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目录• 1. 引言• 2. 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3. 设备管理的原则• 4. 设备管理的流程• 5. 设备管理的责任分工• 6. 设备维护与保养•7. 设备故障处理•8. 设备更新与淘汰•9. 设备安全管理•10. 结论1. 引言煤炭企业作为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管理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煤炭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2. 设备管理的重要性设备是煤炭企业生产的核心资源,设备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能和生产安全。
合理的设备管理可以减少设备损坏和故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3. 设备管理的原则•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性维护措施,提前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避免设备故障对生产造成影响。
•科学合理: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工作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包括设备巡检计划、维护保养措施等。
•全员参与:设备管理需要各部门和员工的共同努力,形成全员参与的管理氛围。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设备管理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4. 设备管理的流程设备管理流程主要包括设备采购、设备验收、设备登记、设备维护保养、设备故障处理、设备更新与淘汰等环节。
详细流程如下:1.设备采购:根据生产需求和设备规格,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进行采购,并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
2.设备验收:在设备到货后,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和规定技术标准。
3.设备登记:将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日期等信息。
4.设备维护保养: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包括定期巡检、润滑、清洁等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设备故障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相关部件。
6.设备更新与淘汰: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设备或进行淘汰处理。
5. 设备管理的责任分工设备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岗位,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洗煤厂生产设备管理规定

洗煤厂生产设备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煤炭行业发展形势,加强洗煤厂设备管理,提高生产设备运行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实现设备资产(de)保值增值,根据煤炭行业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国家生产监督集团公司发布(de)洗煤厂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机构与业务管理第二条:洗煤厂设备管理分为集团公司机电处、各单位机电科、车间三级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相应(de)业务范围,配置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人员.第三条:机电处是全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de)职能部门,负责全集团公司洗煤厂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传达贯彻上级颁发(de)有关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de)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集团公司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制定集团公司洗煤厂中、长期机电设备发展规划.3、组织全集团公司洗煤厂成套设备(de)选型和设备更新、大修计划审查工作,参与设备招标工作.4、负责洗煤厂机电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de)推广和应用.5、定期组织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标准化检查,每季度对洗煤厂机电管理进行考核,组织交流推广机电设备管理(de)先进经验.6、组织全集团公司洗煤厂机电设备报废(de)鉴定、审批、汇总、上报及残体处理管理工作.7、负责全集团公司洗煤厂闲置设备(de)封存及平衡调剂.8、负责全集团公司洗煤厂设备台帐管理及报表统计上报.9、负责洗煤厂重大机电设备事故(de)追查处理.10、负责集团公司内洗煤厂机电设备维修网点、生产厂点产品质量价格(de)监督及资格证(de)审验工作.11、负责组织对洗煤厂大型固定设备定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并对系统(de)安全性、可靠性、技术性进行评价.12、组织全集团公司洗煤机电设备管理人员(de)技术培训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科是本单位洗煤机电设备管理(de)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及集团公司颁发(de)机电设备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制定本单位(de)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编制机电设备运行(de)各种规章制度.2、负责编制并上报机电设备更新及大修理建议计划,在集团公司专项资金计划下达后,根据本单位生产安排及相关工程进度情况编制所需机电设备(de)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机电处.3、负责检查车间(de)机电设备管理工作.4、负责或参与机电设备事故(de)追查、分析、统计及上报工作.5、负责设备台帐、牌板和档案管理工作,正确填写有关报表并及时上报.6、负责机电设备管理指标(de)分解、考核和实施工作.7、负责组织本单位机电设备(de)到货验收、发放、安装调试工作.设备到货验收后应进行登记、建账、建卡,并及时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卡.8、负责组织本单位机电设备(de)报废鉴定,提出设备报废明细表.9、负责搞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待修率达到规定要求、降低事故率.10、负责设备标准化管理工作.第五条各单位车间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1、严格贯彻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负责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使用、保养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设备维修、维护保养记录,搞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行.3、配合机电科搞好机电设备(de)更新、大修理计划及设备报废鉴定.4、做好机电设备事故(de)追查分析记录.5、认真及时做好停用、待修设备(de)回收和交库工作.6、积极努力完成设备管理“三率”指标.7、配合搞好设备标准化工作.第三章计划、更新、检修第六条洗煤厂主要设备(de)更新改造,应由使用单位提出可行性报告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查,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列入计划后方可实施执行.第七条各洗煤厂下年度设备更新、大修理建议计划于每年10月中旬前报集团公司机电处,由机电处协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共同编制集团公司洗煤设备年度专项资金(de)计划上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下发正式计划后方可实施.第八条各洗煤厂设备更新计划在实施时,必须由分管机电(de)厂长和本单位机电科管理人员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按集团公司比值比价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设备(de)检修1、设备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理三种.2、设备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de)要求采取不同(de)检修方式.a)、日常检修(小修):按定期维修(de)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de)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理、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de)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坚固机件等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b)、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de)技术状态、使用周期、过煤量等,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de)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部分解体、恢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还应进行修复部件(de)性能试验,以恢复设备(de)精度和性能.第十条:设备(de)大修管理1、设备(de)大修内容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大修理周期、设备实际运行技术状况、设备历次大修资料确定,机电处调研审查.2、设备(de)大修范围:a)、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50%.b)、更换或加固设备中由于各种原因损坏关键性配件,恢复设备应有(de)精度和性能.c)、设备进行全面解体,对所有零件进行清洗、检查.d)、处理设备基础、更换外壳,调整机械电气操作系统.e)、配合设备改造,增加必要(de)辅助设备和装置.f)、更换全部润滑油脂,重新喷漆和电镀.3、各洗煤厂下年度设备大修建议计划由使用单位在本年度9月下旬报各单位机电科,机电科于本年度10月中旬前报机电处.机电处协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共同编制集团公司洗煤厂机电设备大修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由计划处下发正式大修计划后方可实施.4、设备大修原则上立足于集团公司内部市场(设备修造厂),确需外委修理(de)设备必须报机电处审核批准.各使用单位推荐有资质、维修能力强、业绩好(de)厂商,机电处对修理厂家(de)资格证与维修范围、信誉度进行审核后确定修理厂家,并签定设备大修技术协议.5、矿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外委设备大修合同(de)签定等相关程序.6、设备大修费用由使用单位建议两个以上(de)厂家参与,使用单位与维修厂家进行商务谈判,谈判结果由机电处把关审定.7、承修单位办理“设备大修开工报告”手续后方可开工,使用单位派人对设备大修(de)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检修质量保质期不少于三个月.8、设备修理完工后承修单位填写“设备大修竣工验收报告”.9、机电处组织安排,由机电处、使用单位按洗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共同对大修设备质量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de)问题,根据情况,限期处理,并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承修单位填写设备大修竣工验收表,各单位机电科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簿内.第四章订货管理第十一条洗煤厂设备选型(de)原则:1、可靠性、先进性、通用性、互换性、节能性;2、选购(de)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原煤生产系统设备还必须有防爆合格证,并符合行业标准(de)有关要求和规定;3、新产品(de)选用,由机电处牵头,组织各单位技术专家进行考察和论证,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选用.第十二条设备购置按照汾矿集团物资招议标、比值比价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所选购(de)设备由物资供销公司对生产厂家(de)资质证明进行审核.未经审批(de)一律不得报账参加决算.第十三条洗煤厂机电设备采购,由各单位列入年度专项资金计划,由集团公司集中统一采购,并配合供货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需验收(de)设备,由机电处组织,按照设备订货合同及有关技术需求要求对订货设备进行到货验收,主要设备要到厂进行验收并进行过程监督,验收后符合标准后方可发货.第十四条对于特殊情况下所急需(de)设备,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第十五条在招标申请时,由集团公司设备采购部门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凡不具备投标能力(de)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合格后,由山西正光招标公司通知在规定(de)时间内进行招标.第十六条招标决定生产厂家后,设备使用单位与中标厂商签订技术协议,机电处负责审核.采购单位按合同法(de)有关条款与中标厂商签订订货合同,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设备技术要求,相关资料、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内容.第五章基础管理第十七条各单位洗煤厂要做好设备基础管理工作,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三对口;设备帐、财务帐两相符.1、每年组织进行一次设备大清查.2、通过清查,年终决算,调出调入,更新、价让以及报废,及时调整设备台帐.3、建立车间设备保管手册,每月必须核对一次.4、设备要建立四种台帐,即设备固定资产台帐;电动机台帐;仪器、仪表台帐;低值易耗台帐;按台帐卡片内容填写清楚.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a)设备型号、名称及设备号;b)主要技术特征;c)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安装日期、安装地点;d)随同辅机设备特征.5、所有设备进行逐台编号管理;6、建立设备管理牌板,牌板要和实际相符;7、每年各单位机电科与财务部门核对一次设备台帐;8、每年各单位机电科与机电处核对一次设备台帐.第十八条各洗煤厂必须建立设备档案和资料1、基本建设移交(de)设备设计、安装、验收等图纸资料.2、30 kw以上(de)设备及主要设备(离心机、振动筛、水泵、压滤机、旋流器、浓缩机等)档案资料专人管理,一台一档,各种记录填写齐全.要有以下档案资料:⑴设备使用说明书;⑵合格证;⑶装箱单;⑷到货验收单;⑸随机图册;⑹安装图纸、隐蔽工程记录、调试记录、验收单;⑺设备历次事故记录、历次试验记录、性能测试记录;⑻技术改造文件、内容;⑼历次大修记录、大修检修卡和验收资料;⑽维修手册;运行记录;⑾关键部位配件(de)名称、图号、序列号,关键配件(de)损坏及技术改造记录,配件图册.3、30 kw以上(de)设备及主要设备台台完好,完好率达100%,设备待修率低于5%,机电设备事故率低于1%,防火防爆区域内机电设备失爆率为0.4、30 kw以上(de)设备及主要设备应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设备(de)正常运转,主要设备(de)大修及更换关键配件(包括进口配件)报机电处.5、主要设备有更新改造计划并报机电处审批.6、要建立主要设备技术特征卡号.应报集团公司机电处一份,以后如有变动,应随时修改上报.7、要绘制洗煤厂工艺流程、设备流程图.8、有设备封存、转让、外借、报废资料.第十九条各单位洗煤厂机电设备调拨、借出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集团公司内部调拨设备时,实行无偿调拨,由调入单位提出申请,机电处、财务处批准,调入、调出单位在“汾矿集团公司固定资产设备调拨单”上盖章,再经机电处、财务处盖章后生效.2、调出(de)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或完整,并将附属设备、专用工具、设备档案等一并移交给调入单位.设备调出单位机电科在设备调出后,应立即办理注销手续.3、向集团公司外单位调拨或借出设备时,经机电处、财务处同意,业务主管(de)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批准.第二十条各设备使用单位无权出售或价让国有资产,对于本厂不需要(de)闲置设备(de)出租和转让,须提请部门领导同意,经集团公司机电处、财务处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出售.第二十一条国家规定(de)淘汰设备,不得转让和扩散,待报废(de)设备严禁作为闲置设备转让和出租.第二十二条连续停用一年以上(不包括备用、特种储备)或新购进二年以上不能安装使用(de)设备都属于闲置设备.各单位洗煤厂要做好闲置设备(de)保管和维护工作.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洗煤厂机电设备(de)报废处理:1、设备(de)报废意见,由单位机电科组织财务及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全面鉴定后提出,并由机电科提出待报废设备明细,报单位财务科汇总后,统一报集团公司报机电处、财务处批准方可办理报废.2、凡根据原能源部制定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所规定(de)设备更新原则,以及各洗煤厂生产工艺要求,确须提前报废(de)设备,由各单位机电科报集团公司领导及机电处、财务处审批.3、报废设备和残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
煤炭工业安全操作规程

煤炭工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安全标准在煤炭工业生产过程中,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公司制定以下煤炭工业安全操作规程,具体要求如下:二、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所有从事煤炭工业生产的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煤矿安全知识、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新员工入职时需经过系统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设备检修维护煤炭生产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如钻机、运输设备等,需按照规定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处理,确保设备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四、作业安全规范在进行煤炭采掘、运输、加工等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范,保证作业过程安全有序。
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工作效率。
五、应急预案煤炭工业生产中可能遇到事故情况,为了及时有效的处理紧急情况,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清楚应急程序、设备的使用方法,保障员工安全。
六、管理监督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七、培养安全文化公司积极倡导安全文化,倡导员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使安全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动,共同建设和谐的工作环境。
总结:煤炭工业安全操作规程对于保障员工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规程执行,才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司将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生产安全、稳定、高效。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矿用设备器材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资产,为了合理、高效地使用、管理和保护这些设备器材,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用设备器材的使用和管理。
二、使用权限和负责人1. 矿用设备器材的使用权限由企业领导决定,并确定专人负责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2. 矿用设备器材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设备器材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维修。
三、设备器材的登记和档案管理1. 每个矿用设备器材应建立详细的档案,包括设备器材的型号、规格、购买日期、使用寿命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
2. 对于重要的矿用设备器材,还应建立维护保养计划和维修记录,以便随时了解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
四、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1. 在使用矿用设备器材之前,负责人应对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2.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规操作和不当使用造成的事故。
3. 在设备器材使用结束后,负责人应进行设备器材的清洁和维护,在不影响日常使用的情况下,保持设备器材的良好状态。
五、设备器材的维修和保养1. 每个矿用设备器材都应实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以延长设备器材的使用寿命和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转。
2. 维修和保养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维修记录以备查阅。
3. 维修和保养的费用应由企业负担,并及时拨付相关经费,以保证维修和保养工作的进行。
六、设备器材的年度评估和淘汰1. 每年对所有矿用设备器材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设备器材的使用状况、维修历史和使用寿命等。
2. 根据评估结果,对使用寿命已到的设备器材进行淘汰,及时更新设备器材,以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事故风险。
七、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1. 设备器材的安全使用是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基础,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 对于矿用设备器材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人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关于颁发《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通知能源煤[1989]104号为了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煤炭工业生产、基建施工和煤矿机械工业等企业(包括附属企业)的设备管理,能源部委托煤炭工业设备管理协会组织了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中国地方煤矿联合经营开发公司的设备管理部门,编写制定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经部审定,现予颁发。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贯彻实施。
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规程、办法与本规程有不一致的,应按本规程贯彻执行。
各煤炭工业企业都要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制定出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并分别报送本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一九八九年二月四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煤炭工业的发展,加强煤炭工业企业的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特制定《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煤炭工业生产企业及其附属企业、煤炭基建施工企业和煤矿机械工业企业。
中外合资煤矿企业、县级以下地方煤炭工业生产及有关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煤炭工业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五条煤炭工亚设召蕲由国家主管部门、省(区)煤炭公司(厅、局)和企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主管部门在煤炭工业企业没备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行业设备管理的规划和规章;(二)组织行业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三)监督检武和组织协调本行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四)组织交流和推广没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五)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特大型行政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中共中央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民营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的使用及维修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固定设备和矿灯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及使用,结合矿区机电电机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更新购置1、设备选型的原则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优质服务,并注意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
煤矿使用取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线产品安全标志。
2、各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对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地逐年进行更新。
3、大型固定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供货的关键部件选型采购和配件储备,按淮矿经管〔2021〕5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电子设备选型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
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煤矿使用的同类设备重新配置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
招标、比质宿苞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4、大型固定设备选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处为由机电处等有关销售业务处室牵头,在充分征求使用单位选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技术协议;政府机构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
大型固定设备的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
供应商在信息系统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评审中随机抽取,为保证正确选用设备,应也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
5、所用集团公司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以及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前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评估。
煤炭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煤炭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炭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炭企业设备管理工作,保障企业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转,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煤炭企业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备管理应始终以保证设备稳定、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和降低维修费用为目的,推进设备管理工作的科学和规范化。
第二章设备管理的职责第四条煤炭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担任,设备管理部门应具备完整的设备管理机构。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一)草拟设备使用、保养、修理等规程、制度;(二)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制订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人员进行设备保养、维修、保险办理等工作,并及时进行各项记录;(四)检查工作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并加以处理;(五)制定与设备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设备管理的质量管理要求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与计量检测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定期检查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计量准确性,并及时记录。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对设备的维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制定设备维保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第九条对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应严格把关,不得有私自更改、修理、改装的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四章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条煤炭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完整的设备安全管理体制,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标准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对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和危险区域的标志等。
第五章配件和备件的管理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配件和备件管理制度,严格管理配件和备件进出库、使用及保管。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对配件和备件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第十六条配件和备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性能进行选用,不得进行盲目更换。
第六章设备管理的信息化第十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的情况,建立相应的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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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通知能源煤[1989]104号为了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煤炭工业生产、基建施工和煤矿机械工业等企业(包括附属企业)的设备管理,能源部委托煤炭工业设备管理协会组织了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中国地方煤矿联合经营开发公司的设备管理部门,编写制定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经部审定,现予颁发。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贯彻实施。
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规程、办法与本规程有不一致的,应按本规程贯彻执行。
各煤炭工业企业都要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制定出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并分别报送本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一九八九年二月四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 (4)第三章设备的前期管理 (5)第四章使用与维护 (6)第五章检修 (7)第六章租赁、调剂、利用与调拨 (9)第七章改造、更新与报废 (10)第八章设备的基础管理 (12)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13)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13)附件一 (14)煤炭工业基建企业施工设备租赁管理试行办法 (14)附表 1-1 大型主要施工设备 (16)附表 1-2 可供对外租赁的施工设备明细表 (17)附表 1-3 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18)附件二 (19)煤矿机械工业企业专业设备保养制度及大、精、稀设备划分暂行规定 (19)一、设备保养翩度 (19)二、大、精、稀专业设备划分暂行规定 (19)附件三: (22)煤炭工业生产企业主要设备检测、试验鉴定期限和要求 (22)煤矿主要设备检测、试验鉴定期限和要求 (22)附件四: (25)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 (25)附表4—1: (27)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登记表 (27)附表4—2 (27)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报告表 (27)附件五 (28)本规程中有关经济指标和统计项目的计算方法 (28)附件六 (31)煤炭工业企业设备折旧年限 (31)附件七 (48)主要专业设备状况年度及目录 (48)附件八 (50)《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名词解释 (5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煤炭工业的发展,加强煤炭工业企业的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特制定《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煤炭工业生产企业及其附属企业、煤炭基建施工企业和煤矿机械工业企业。
中外合资煤矿企业、县级以下地方煤炭工业生产及有关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煤炭工业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五条煤炭工亚设召蕲由国家主管部门、省(区)煤炭公司(厅、局)和企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主管部门在煤炭工业企业没备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行业设备管理的规划和规章;(二)组织行业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三)监督检武和组织协调本行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四)组织交流和推广没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五)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省(区)煤炭公司(厅、局)在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行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地区行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三)组织地区性行业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动检修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四)组织本地区行业设备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第六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
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煤炭工业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履行的职责。
煤炭工业企业(矿务局、建设公司、地质公司、煤矿机械厂、独立煤矿)局(厂、矿)长、经理的职责和企业的责任制中,应明确地把重视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企业承包经营及升级工作的考核标之一。
第七条煤炭工业企业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八条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的范围主要是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基建施工等设备,但对小型设备(生产企业12种、基建施工企业17种、见名词解释)由于量大面广、更换频繁,虽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也应建帐,妥善管理。
企业的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统一由设备管理部门管理。
设备管理部门要参与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臵、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第九条企业的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的制造、检修和管理要逐步实行专业化、集中化和社会化。
第二章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第十条国家主管煤炭公司(中国统配煤炭总公司、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中国地方煤矿联合经营开发公司、以下同)和省(区)统配煤炭公司(厅、局)对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制订或审批本仃业,本地区或所属企业设备管理的规程、制度;(二)负责所属企业没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三)组织所属企业设备维修和配件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协同地方有关部门推功检修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等工作;(四)组织交流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五)负责引进国外技术装备的审查、报批工作;(六)组织所属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七)负责所属煤矿机械企业的精、大、稀设备的报废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矿务局、建设公司、地质公司、煤矿机械厂、独立煤矿)领导(局、矿长、经理)在设备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对企业生产设备管理全面负责。
在任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程。
根据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横向关系;(二)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坚持搞好设备的计划检修、组织好维修配件的生产和供应,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三)根据上级规定,负责审定企业内部设备管理与设备维修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四)正确掌握、使用折旧基金和大修理资金,组织审定设备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组织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进行经济论证,审批预算;(五)根据规定的权限,审批未提完折旧的设备报废工作;(六)在任期内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要达到85%以上;,设备新度系数不能下降(新投产和萎缩矿井除外);无特大设备事故;重大事故比前期有所下降;煤矿主要设备待修率不超过5%;煤矿机电事故率不超过1%,煤矿机械企业故障停机率低于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指标;(七)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设备管理方面的教育及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设备维修竞赛评比活动,树立典型,推广有关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对特大、重大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或决定。
第三章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十二条按照设备综合管理的要求,企业必须做好设备规划、购臵(或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加强设备的前期管理。
(一)企业需要增臵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提出增臵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企业总工程师(机电总工程师或主管机电工作的矿长、厂长、经理等)主持下,由计划、设备管理、基建、生产、财务、供应、租赁站和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沦证,做出租赁,购臵或制造的决策;(二)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
购臵计划应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租赁站及供应部门共同编制,经机电总工程师(或主管机电的矿长、厂长、经理等)审批后执行。
设备到货后,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参与验收;(三)企业自行研制设备时,应组织设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维修单位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图纸的审查工作。
向社会供应的设备,应大量收集使用单位反馈意见。
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制造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制造。
设备制成后,应保存完整的技术资料(设计图、试验记录等),并需经过技术噬定方可投入使用;(四)没备管理部门应参与企业新建、扩建、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的设备规划、选型、购臵等工作,提出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要求,并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
施工单位与使用单位要建立严格的交接手续。
做到设备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技术资料齐全。
设备管理部门要把好设备投产前的质量、备件和资料验收关。
第十三条加强进口设备的管理工作:(一)认真做好设备引进的前期准备工作。
企业需要进口设备时,要先组织调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后,提出进口设备的申请报告,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进口的设备项目,要指派专业人员参加技术谈判、合同签订、中检、提运、验收、索赔、安装、使用等项工作,负责到底。
购臵的进口设备应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检测手段和工具等;(二)进口大型或成套设备的单位,也由企业机电总工程师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该设备的技术讲座、技术培训、使有关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该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维修、管理工作的要求;(三)进口设备到货后,必须认真验收、及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四)暂不使用的进口设备,必须入库妥善维护保管,防止日晒、雨淋、锈蚀和拆套,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五)井下停用的大型进口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定期开机空运转,防止电气设备受潮。
机体不得臵于潮湿环境,并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设备在井下超过三个月不使用的,要升井保管好。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七条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
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
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第十八条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