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惩制度
学生奖惩管理制度_学生奖惩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奖惩管理制度_学生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奖惩管理制度_学生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奖惩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保证学生健康成长,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奋发成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贵州民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校在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以及其它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制度予以奖励;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依据本制度进行处分和教育。
给予学生处分,要做到实事求是,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对于学校给予的处分,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举证权和申诉权。
第五条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学年度各项奖励的评选,评上各类奖助的,从受处分之日起停发。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预科生,其它类学生参照执行。
第二章学生奖励制度第七条奖励的项目(一)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文明宿舍楼、红旗团总支(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支部,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等。
(二)在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的正式比赛或评比中成绩优秀的学生个人,可授予科研活动、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娱活动、早锻炼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
(三)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团体或人士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按设立者拟定的名称授予荣誉称号。
第八条奖励方式对各级各类先进的奖励方式有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颁发奖状或证书、颁发奖金或奖品等。
学生在校奖惩制度范本

学生在校奖惩制度范本一、奖惩制度的定义和目的学生在校奖惩制度是指学校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学生在学习、思想、行为等方面表现出的优秀和不足进行奖励和惩罚的一系列规定。
学生在校奖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奖励优秀行为,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通过惩罚不良行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规范行为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奖励制度1. 奖学金:对在学习、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
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定。
2. 荣誉称号: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
3. 优秀奖励:对在各类比赛、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团队或个人,给予优秀奖励。
4. 通报表扬:对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进行通报表扬。
三、惩罚制度1. 警告:对违反学校纪律但情节较轻的学生,给予警告处理。
2. 严重警告:对违反学校纪律且情节较重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理。
3. 记过:对违反学校纪律,造成一定影响的学生,给予记过处理。
4. 留校察看:对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理。
5. 开除学籍: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四、执行与监督1. 学校设立学生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奖惩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2. 学校设立学生奖惩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奖惩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3. 各部门、各班级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奖惩工作的落实与监督。
4. 学生奖惩决定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接受师生监督。
5. 学生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应当认真调查并给予答复。
五、附则1.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籍学生。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生奖惩制度4篇

学生奖惩制度4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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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惩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特制定本细则。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奖励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奖励与个人品行、学习成绩、团队精神等方面相结合的原则。
2. 奖励种类(1)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评选,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三好学生: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团队精神的学生。
(3)优秀班干部:在班级管理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为班级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4)优秀团员:遵守团章,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团组织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5)优秀志愿者: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和社会作出贡献的学生。
3. 奖励办法(1)每学期评选一次,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2)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3)优秀学生奖学金按一定比例发放,用于奖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培训等活动。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原则(1)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2)惩罚与错误性质、情节轻重相结合的原则;(3)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
2. 惩罚种类(1)警告: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
(2)记过: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
(3)留校察看: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一段时间的留校察看,限制其参加部分集体活动。
(4)勒令退学: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触犯法律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勒令其退学。
3. 惩罚办法(1)对犯错误的学生,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2)学校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处罚,并告知家长;(3)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触犯法律的学生,学校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其他1. 本细则由学校负责解释;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附则1.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改和完善;2. 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如有违反本细则的行为,学校将按照本细则进行奖惩。
2023年学校学生奖惩制度_学校学生奖惩制度条例

2023年学校学生奖惩制度_学校学生奖惩制度条例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篇1目的:为了提高同学们的道德层次,培养同学们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树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增强班级管理的有效性,培养同学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结合我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班的规章制度及相应的量化管理规定。
评分方法:每位同学的起始分为每学期100分,依照条例加分或减分。
期末依据每位同学的得分情况进行操行等级评定。
该评定直接记入学籍档案,操行等级为“优”者才能参评各级各类先进。
一、奖励及加分情况1、段、期考成绩优秀者可加分:年级前50名者加10分;年级前50—100名者加5分;年级前100—200名者加3分。
学习进步者(以前次期中或期末成绩在年级排名为准)年级进步10-49名者加3分,进步名次在50名以上者每进步10名加2分,班级进步10-19名者加2分,进步20名以上者加每进步10名加2分.2、担任学生干部(含舍长、组长及相关的骨干)能完成本职工作者,无失误者,每学期加10分;班级、县级、校级、市级、区级等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的分别加5、10、15、20、25分不等的加分。
3、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的(包括出黑板报、学习园地、运动会、艺术节、晚会、演讲等活动),凡参赛者一次加2分;若能获奖将根据获奖名次再加3-10分不等的加分。
4、文明宿舍获奖者(连续四周不被扣分),该宿舍成员每人加5分。
5、一学期连续四周无扣分情况者加2分,一学期内无迟到、早退旷课者加6分,一学期内无扣分情况的加10分。
6、做好人好事,如拾金不昧、帮助他人等情况的给予1-10分不等的加分。
二、违纪情况及扣分1、上课迟到者每次扣1分,早退每次扣1分,早退、迟到10次以上者每次扣2分。
2、课堂上影响教学活动、不尊重任课老师、及上课不听睡觉被老师点名字的每次扣2分。
3、自习课不能安静自习、有谈话、讨论、喧哗、乱走动、大声讲话、看小说、听耳机及随身听的、不服从班委管理者等情况之一的扣2分。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范本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具有道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奖励1. 奖励对象:全校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 奖励方式:(1)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2)颁发证书:对在各类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颁发证书,并予以公告。
(3)物质奖励:根据学生表现,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4)晋升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晋升奖学金等级。
第三条惩罚1. 惩罚对象:违反校规校纪、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学生。
2. 惩罚方式:(1)口头警告: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改正。
(2)书面检讨:要求学生书面检讨自己的错误,并进行签名确认。
(3)记过: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4)留校察看:对情节严重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为一个月。
(5)开除学籍:对触犯刑法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道德规范的学生,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学生自荐或他人推荐;(2)班级、年级审核;(3)学校审批;(4)公布奖励结果。
2. 惩罚程序:(1)学生所在班级调查核实;(2)年级组长审核;(3)学校领导审批;(4)公布惩罚结果。
第五条申诉程序1. 受奖学生对奖励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奖励结果后三天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2. 受罚学生对惩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惩罚结果后三天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六条附则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通过实施本奖惩制度,我们旨在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为创建和谐、文明、进步的校园环境奠定基础。
学生奖惩制度

学生奖惩制度学生奖惩制度是学校管理学生行为的一种重要方式,它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惩罚不良行为来规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学生奖惩制度的实施对于培养学生良好品德、提高学习成绩和塑造健康发展的个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学生奖励和学生处分两个方面来探讨学生奖惩制度的意义和实施。
一、学生奖励制度1. 学术奖励学术奖励是针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表现进行的奖励措施。
学校可以设立学术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等,用以鼓励学生在学术上的努力和追求卓越。
学术奖励的设置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动力,促使他们更加专注和投入到学习中。
2. 德育奖励德育奖励是针对学生品德表现进行的奖励措施。
学校可以设立德育奖、优秀班干部奖等,对于具有良好品德表现的学生进行表彰和激励。
德育奖励的设置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发展良好的品格和道德,培养他们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念。
3. 社会实践奖励社会实践奖励是针对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突出表现进行的奖励措施。
学校可以设立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社会志愿者奖等,对于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色的学生进行认可和表彰。
社会实践奖励的设立能够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热情,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生处分制度1. 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是对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的惩罚措施。
学校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甚至开除学籍等处理。
纪律处分的执行能够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 行为处分行为处分是对学生不良行为进行的惩罚措施。
学校可以针对吸烟、打架、欺凌等不良行为给予相应的处分,如停课、劳动教育、心理辅导等。
行为处分的执行有助于纠正学生不良行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3. 综合处分综合处分是针对学生多次违纪或严重违纪行为进行的综合性惩罚措施。
学校可以综合考虑学生的违纪次数和性质,给予适当的处分,如限制活动、集中学习、公开谴责等。
综合处分的实施可以以严厉的态度来惩罚违纪学生,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学校学生工作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奖励制度1. 优秀学生干部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优秀团员奖:对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优秀、积极参与、贡献突出的团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优秀学生奖:对在学习、科研、文体、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4. 优秀宿舍奖:对宿舍环境整洁、纪律良好、团结友爱的宿舍给予表彰和奖励。
5. 优秀志愿者奖: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惩罚制度1. 违纪处分:对违反校规校纪、严重影响校园秩序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学籍处理: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触犯法律法规的学生,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
3. 警告处分: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其写出检讨书,在班级、宿舍内进行通报批评。
4. 通报批评: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
五、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名单,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最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2. 惩罚程序:由相关部门对违纪学生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最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六、其他1.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奖惩制度,旨在激发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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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惩制度
最新学生奖惩制度
学生奖惩制度1
一、奖励制度:
(一)口头表扬:
凡未能达到通报表扬的`先进表现或模范行为,班级或学校在知晓后,都应该进行口头表扬。
(二)通报表扬
凡符合下列条件,学校应给予通报表扬奖励: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者。
2、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者。
3、积极组织或参加读书会、学科兴趣小组等有益的社团活动(要有明确的活动安排,有活动效果)。
4、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公益活动者。
5、有其它先进行为者。
获此项奖励者,可视情况获得个人操行积分1―3分,其中,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表现比较突出的,最多可获得10分个人操行积分。
(三)颁发奖状、奖品
凡积极参加校级各次竞赛活动,成绩优良者,学校应给予颁发奖状、奖品奖励。
获此项奖励者,可视情况获得个人操行积分2―4分、
(四)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各项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或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获此项奖励者,可视情况获得个人操行积分4―6分。
(五)对于学校渠道取得的竞赛荣誉,林州市级(含林州市级)以上的,学校要在第(三)项规定基础上奖励个人操行积分2、4、8、12分;对于非学校渠
道取得的荣誉,将视具体情况奖励个人操行积分1、2、4、8、16分;对于在各级媒体发表作品者,将视具体情况奖励个人操行积分1、2、4、8、12分。
对于难以界定的应获奖行为,可以通过摸彩券(包括1―10分十张彩券)的形式奖励积分。
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惩处制度: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一)批评教育
1、凡发现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本校制订的在校行为规范和其它校纪校规的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学生每次犯有较明显的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教育,由班主任同意记录在班级日志和学生档案“批评惩罚”一栏上。
并由学生写出检讨,影响较大者要在全班或年级会上作检查。
受批评教育者,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1―2分。
(二)警告
1、批评教育本学期累积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发现恶语伤人、恐吓他人、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出入网吧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不愿意改正者;
3、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影视录像者;
5、本学期旷课累计三节以上者;
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报德育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档案。
受警告处分者,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3―5分。
(三)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打架斗殴致他人伤残者或者发生较严重的偷窃行为被治安部门传讯者;讹诈别人钱财者。
3、不遵守社会公德,恶意损坏百姓财务或公共设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者。
4、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录像者。
5、学期内旷课累计六节以上者。
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德育处备案,年级公示,记入本人档案,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受记过处分者,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6―9分。
(四)记大过
1、经记过后仍无效者。
2、纠合校外人员打架斗殴者。
3、发生其他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造成很坏影响者。
4、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门拘留者。
5、学期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记大过由年级组长上报材料,德育主任批准,德育处备案,张榜公布,记入本人档案,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受记大过处分者,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10―15分。
(五)开除留校察看
连续两次被记大过者,学校要给予开除留校察看处分,德育处上报材料,德育主任批准,德育处备案,张榜公布,记入本人档案,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受开除留校察看处分者,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16―20分。
(六)其他
学生在开除留校察看期间,依然有警告规格以上(包括警告)处违纪行为的,或在开除留校察看处分解除之后,又受到记大过(含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学校要通知家长,由家长指导学生从以下处分中作出选择:
1、开除学籍(学校不负责办转学手续,不办理毕业证);
2、劝退(学校负责办转学手续和毕业证);
3、缴纳守纪信用押金500元(毕业之前再有记过以上处分者,押金归学校,如无,毕业后全额退还家长),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20分;
4、暂扣毕业证一个月,家长在教室陪读一周,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25分;
5、暂扣毕业证一个月,停学一周(要求家长签字确认),一次扣除个人操行积分30分。
上述处分一经确定,由德育处上报材料,校长批准,德育处备案,张榜公布,记入本人档案,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三、其他规定:
1、处分一经确认以后,即进入考察期。
各相应处分的考察期依次为:批评教育――三天;警告――五天;记过――十天;记大过――半个月;开除留校察看――一个月;其他――至少两个月。
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的表现或有明显的进步,经自己向德育处提交申请,可视情况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
2、到个人操行积分结算时止,积分依然为负值的,扣发毕业证;积分低于―10分的(不含―10分),扣发毕业证和新生检测准考证。
注:根据市教体局规定,两证为升初中必备条件。
3、凡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者,学校要适当安排一点劳动任务或分配一点责任,以起到一定警醒作用。
4、允许学生之间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积分交易,交易标准为每1分操行积分价值10元人民币,但这项交易要由家长在学校监督下按既定程序完成,然后由家长提交申请由学校更改或注销处分。
5、每一阶段,各班积分最高的前二十名同学具有转让积分资格,有购买积分意愿者,需要从上述同学中抽签选择。
6、学生操行积分从XX年元旦开始,大体按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第一次为3月31日,第二次为新生检测前两天,第三次为发放毕业证时)。
学生奖惩制度2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奖惩制度3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
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2、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成员考核监督,考核内容为平时例会出席情况和各项活动的参加情况。
3、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学生会会议,无故迟到2次或缺席1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3次或缺席2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严重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4、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
经主席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6、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
记过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除出学生会。
7、年终,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XXX的荣誉称号。
8、年终,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1个优秀部门,两个良好部门。
评估依据《xx学院优秀部门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