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惩管理制度_学生奖惩管理制度规定

合集下载

中小学生奖罚管理制度

中小学生奖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罚管理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奖罚制度要公平、公正,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奖罚结果要公开透明。

2.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通过奖励优秀,惩罚不良行为,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约束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实施奖罚过程中,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纪律,改正错误。

三、奖励制度1. 优秀学生奖励(1)品德优秀:每月评选一次“三好学生”,对品德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学习优秀:每学期评选一次“学习标兵”,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3)体育优秀:每学期评选一次“体育健将”,对在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优秀集体奖励(1)优秀班级: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班级”,对班级管理、纪律、卫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给予表彰和奖励。

(2)优秀团队:对在各类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惩罚制度1. 不良行为惩罚(1)警告:对有轻微不良行为的学生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改正。

(2)记过:对有较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给予记过,并要求其在家长和老师的帮助下改正。

(3)留校察看: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2. 违纪行为惩罚(1)迟到、早退:对迟到、早退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适当的惩罚。

(2)旷课:对旷课的学生给予警告,并要求其补课。

(3)打架斗殴:对打架斗殴的学生给予严肃处理,并要求其在家长和老师的帮助下改正。

五、实施与监督1. 实施主体:由学校德育处负责实施奖罚制度,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级组长等共同参与。

2. 实施程序:奖罚制度实施前,由德育处制定具体方案,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奖罚结果要及时公布,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学生在校奖惩制度范本

学生在校奖惩制度范本

学生在校奖惩制度范本一、奖惩制度的定义和目的学生在校奖惩制度是指学校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学生在学习、思想、行为等方面表现出的优秀和不足进行奖励和惩罚的一系列规定。

学生在校奖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奖励优秀行为,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通过惩罚不良行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规范行为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奖励制度1. 奖学金:对在学习、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

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定。

2. 荣誉称号: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

3. 优秀奖励:对在各类比赛、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团队或个人,给予优秀奖励。

4. 通报表扬:对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进行通报表扬。

三、惩罚制度1. 警告:对违反学校纪律但情节较轻的学生,给予警告处理。

2. 严重警告:对违反学校纪律且情节较重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理。

3. 记过:对违反学校纪律,造成一定影响的学生,给予记过处理。

4. 留校察看:对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理。

5. 开除学籍: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四、执行与监督1. 学校设立学生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奖惩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2. 学校设立学生奖惩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奖惩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3. 各部门、各班级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奖惩工作的落实与监督。

4. 学生奖惩决定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接受师生监督。

5. 学生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应当认真调查并给予答复。

五、附则1.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籍学生。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大学生在校期间奖罚制度

大学生在校期间奖罚制度

大学生在校期间奖罚制度1. 奖励制度- 学术成就奖励:设立奖学金,对成绩优异、学术研究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进行奖励。

- 竞赛获奖奖励: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 社会服务奖励:对于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 创新与创业奖励:鼓励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实践,对有创新成果或成功创业的学生给予奖励。

- 文体活动奖励:对在文化艺术、体育竞技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

2. 惩罚制度- 学术不端行为处罚: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

- 违反校规校纪处罚: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旷课、迟到、早退等,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不诚信行为处罚:对考试作弊、虚假申报等不诚信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取消考试成绩、记过等。

- 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行为,如使用违禁电器、私自组织活动等,给予警告或更严重的处罚。

- 不良行为处罚:对打架斗殴、欺凌弱小等不良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奖励与惩罚的平衡- 确保奖励与惩罚制度的公平性,避免偏袒或歧视。

- 对于奖励和惩罚的决策过程要透明,确保学生有申诉的渠道。

4. 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建立专门的奖惩委员会,负责奖罚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 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5. 教育与引导- 通过教育引导学生理解奖罚制度的重要性,培养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责任感。

- 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让学生了解奖罚制度的具体应用和后果。

6. 激励与约束并重- 奖罚制度既要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也要约束不良行为,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7. 个性化与差异化- 考虑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差异化的奖罚措施,以适应不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8. 记录与档案管理- 对学生的奖惩记录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9. 反馈与改进- 鼓励学生、教师和家长对奖罚制度提出反馈,不断改进制度,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2023年学校学生奖惩制度_学校学生奖惩制度条例

2023年学校学生奖惩制度_学校学生奖惩制度条例

2023年学校学生奖惩制度_学校学生奖惩制度条例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篇1目的:为了提高同学们的道德层次,培养同学们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树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增强班级管理的有效性,培养同学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结合我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班的规章制度及相应的量化管理规定。

评分方法:每位同学的起始分为每学期100分,依照条例加分或减分。

期末依据每位同学的得分情况进行操行等级评定。

该评定直接记入学籍档案,操行等级为“优”者才能参评各级各类先进。

一、奖励及加分情况1、段、期考成绩优秀者可加分:年级前50名者加10分;年级前50—100名者加5分;年级前100—200名者加3分。

学习进步者(以前次期中或期末成绩在年级排名为准)年级进步10-49名者加3分,进步名次在50名以上者每进步10名加2分,班级进步10-19名者加2分,进步20名以上者加每进步10名加2分.2、担任学生干部(含舍长、组长及相关的骨干)能完成本职工作者,无失误者,每学期加10分;班级、县级、校级、市级、区级等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的分别加5、10、15、20、25分不等的加分。

3、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的(包括出黑板报、学习园地、运动会、艺术节、晚会、演讲等活动),凡参赛者一次加2分;若能获奖将根据获奖名次再加3-10分不等的加分。

4、文明宿舍获奖者(连续四周不被扣分),该宿舍成员每人加5分。

5、一学期连续四周无扣分情况者加2分,一学期内无迟到、早退旷课者加6分,一学期内无扣分情况的加10分。

6、做好人好事,如拾金不昧、帮助他人等情况的给予1-10分不等的加分。

二、违纪情况及扣分1、上课迟到者每次扣1分,早退每次扣1分,早退、迟到10次以上者每次扣2分。

2、课堂上影响教学活动、不尊重任课老师、及上课不听睡觉被老师点名字的每次扣2分。

3、自习课不能安静自习、有谈话、讨论、喧哗、乱走动、大声讲话、看小说、听耳机及随身听的、不服从班委管理者等情况之一的扣2分。

学生奖惩工作制度内容包括

学生奖惩工作制度内容包括

学生奖惩工作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道德、智慧、体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文从奖惩原则、奖惩内容、奖惩程序、奖惩实施和奖惩保障等方面对学校学生奖惩工作制度进行探讨。

一、奖惩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

对学生进行奖惩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奖惩标准一致,避免主观臆断和歧视现象。

2. 教育引导原则。

奖惩工作应以教育引导学生为主,充分发挥奖惩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使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3. 家校合作原则。

学校应当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奖惩工作,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

4. 奖惩分明原则。

对学生的奖励和惩罚要分明,既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又要给予必要的惩罚,使学生明确是非曲直。

二、奖惩内容1. 奖励内容。

主要包括学习成绩、道德品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

2. 惩罚内容。

主要包括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行为。

三、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

学校有关部门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审查,提出奖励建议,报学校领导批准后,进行公开表彰。

2. 惩罚程序。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奖惩实施1. 奖励实施。

学校可以设立奖学金、荣誉称号、奖品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2. 惩罚实施。

学校可以采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措施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惩罚。

五、奖惩保障1. 建立健全学校奖惩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奖惩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对奖惩工作的监督,确保奖惩措施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 定期对奖惩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不断完善奖惩制度。

4. 加大对奖惩工作的投入,保障奖惩措施的落实。

总之,学生奖惩工作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奖惩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初中学生的奖惩制度

初中学生的奖惩制度

初中学生的奖惩制度在初中教育阶段,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奖惩制度对于规范学生行为、激励学生进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不仅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还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奖励制度1、学习成绩方面(1)对于在学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如年级前 10 名、班级前 5 名等,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如书籍、学习用品等。

(2)对于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如数学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学校将给予公开表扬,并在校园宣传栏展示其获奖成果。

(3)对于学习进步显著的学生,如成绩排名较上学期提升 10 个名次以上,将获得“进步之星”的荣誉称号,并在班级内进行表彰。

2、品德表现方面(1)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如社区服务、环保活动等,表现突出的学生将获得“爱心志愿者”证书,并在全校大会上进行表扬。

(2)诚实守信,捡到财物主动上交,乐于助人,经常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这些学生将被评为“品德之星”,并在班级内树立榜样。

(3)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能够积极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营造和谐班级氛围的学生,将获得“文明之星”的称号。

3、创新能力方面(1)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如发明创造、科技论文撰写等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学生,将获得学校的专项奖励,并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科技竞赛。

(2)在艺术、文学创作方面有独特才华和优秀作品的学生,如绘画、书法、作文等,学校将举办作品展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团队协作方面(1)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团队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等,为班级或团队赢得荣誉的学生,将获得团队贡献奖。

(2)在小组学习或项目式学习中,能够发挥领导作用,带领小组取得优异成果的学生,将被评为“优秀组长”或“团队领袖”。

二、惩罚制度1、学习方面(1)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将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进行处理,如警告、通报批评等。

(2)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的学生,将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如成绩作废、补考等。

初中生班级管理奖惩制度

初中生班级管理奖惩制度

初中生班级管理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1、学习方面(1)每次考试成绩在班级排名前 5 名的同学,将获得“学习之星”的荣誉称号,并获得一份小奖品,如笔记本、笔等学习用品。

(2)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同学,将在班级中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书籍、文具等。

(3)学习进步显著的同学,进步幅度超过 5 个名次,将获得“进步之星”的称号,并得到老师的表扬信。

2、品德方面(1)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学习或生活上的困难,得到同学认可和老师表扬的,将获得“助人为乐之星”的荣誉称号,并在班级的“好人好事榜”上进行公示。

(2)诚实守信,捡到财物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的同学,将获得班级的表扬和一份小礼物。

(3)尊敬师长,文明礼貌,表现突出的同学,将被评为“文明之星”,并在班级中作为榜样进行宣传。

3、纪律方面(1)一个月内没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的同学,将获得“全勤之星”的称号,并在班级的“荣誉墙”上展示。

(2)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回答问题,得到老师多次表扬的同学,将获得“课堂纪律之星”的荣誉,并在班级中得到奖励。

(3)在课间休息时,没有追逐打闹、大声喧哗等违反纪律行为的小组,将被评为“纪律优秀小组”,小组成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

4、劳动方面(1)积极参与班级卫生打扫,表现出色的同学,将被评为“劳动之星”,并获得老师的表扬和小奖品。

(2)在学校组织的大扫除活动中,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同学,将获得班级的奖励。

(3)爱护班级公共财物,主动维护班级环境整洁的同学,将得到老师的肯定和奖励。

5、其他方面(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等,为班级争得荣誉的同学,将获得班级的特别奖励和表彰。

(2)在班级文化建设中,提出有创意的想法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将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和奖励。

(3)能够团结同学,促进班级和谐,为班级营造良好氛围的同学,将被评为“团结之星”,并获得相应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学习方面(1)作业未按时完成的同学,需要在课余时间补完作业,并额外完成一份与作业相关的练习。

奖罚孩子的规章制度班级

奖罚孩子的规章制度班级

奖罚孩子的规章制度班级一、奖励制度1、学习奖励(1)成绩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或者奖品。

(2)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可以获得表彰和奖励。

(3)完成作业及时、认真的学生可以得到老师的表扬和鼓励。

2、表现奖励(1)在班级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可以被评为“优秀班干部”或“三好学生”等称号。

(2)参加校园文艺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获得嘉奖或者特殊表彰。

3、体育奖励(1)在运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奖杯、奖牌等奖励。

(2)坚持锻炼身体,保持健康的学生可以获得健康奖励或者体育用品。

4、思想道德奖励(1)热心帮助同学、乐于助人的学生可以获得道德模范的称号及奖励。

(2)参加公益活动并表现出色的学生可以得到社会实践奖励和认可。

5、其他奖励(1)生日奖励:学生生日时可以获得老师和同学的祝福以及礼物。

(2)节日奖励:在节假日或者校庆活动中取得优秀表现的学生可以获得特别奖励。

以上是奖励制度的简要规定,奖励的形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以激励孩子们积极向上、努力拼搏。

二、惩罚制度1、学习惩罚(1)未完成作业或者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学生将受到批评和责任心。

(2)考试作弊或者抄袭他人作业的学生将受到严厉的批评和处罚。

2、表现惩罚(1)在班级中打架、欺负同学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将受到警告和纪律处分。

(2)违反校规校纪,影响校风校貌的学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整改。

3、体育惩罚(1)因故意伤害他人或者犯规的学生将受到体罚或者停止参加体育活动。

(2)擅自旷课不参加体育课程的学生将被扣分或者进行处罚。

4、思想道德惩罚(1)言行不当、言语粗鲁的学生将受到口头警告或者书面通报。

(2)传播不正能量、参与违法活动的学生将受到严厉批评和处罚。

5、其他惩罚(1)擅自携带手机进入学校的学生将被没收手机并进行处理。

(2)恶意破坏校园设施或者课堂纪律的学生将受到停课禁闭等处罚。

惩罚是对不良行为的警告和约束,它的目的在于让学生认识到错误并及时纠正,避免再次犯同样的错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奖惩管理制度_学生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奖惩管理制度_学生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奖惩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保证学生健康成长,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奋发成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贵州民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校在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以及其它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制度予以奖励;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依据本制度进行处分和教育。

给予学生处分,要做到实事求是,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对于学校给予的处分,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举证权和申诉权。

第五条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学年度各项奖励的评选,评上各类奖助的,从受处分之日起停发。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预科生,其它类学生参照执行。

第二章学生奖励制度第七条奖励的项目(一)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文明宿舍楼、红旗团总支(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支部,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等。

(二)在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的正式比赛或评比中成绩优秀的学生个人,可授予科研活动、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娱活动、早锻炼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

(三)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团体或人士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按设立者拟定的名称授予荣誉称号。

第八条奖励方式对各级各类先进的奖励方式有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颁发奖状或证书、颁发奖金或奖品等。

第九条奖励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尊师重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四)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奉献精神,关心集体,关心他人。

除团体奖外,所有受奖励的学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需具备各奖项的其它具体条件。

第十条奖励评选比例(一)国家级、省级项目及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团体或人士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的具体奖励评选比例及时间以相关文件为准。

(二)各类校级奖励项目具体评选比例见学校相关文件。

(三)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单位统一组织的各种比赛或评比,获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个人、集体,经学校批准,酌情给予奖励。

(四)本制度未列入奖励项目范围,但需要奖励的,由学生本人填写《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奖励审批表》,并附有关表彰决定、证书,经学生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一条评审程序及机构评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认真进行集体或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各学院组织申报、初审、公示、推荐,国家、省级项目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评审后上报学校审核,并上报上级评审机构审批。

校级项目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评审后上报学校审批,由学校作出奖励决定。

第十二条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章学生处分制度第十三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一般为半年或一年。

在留校察看期间未再违反校纪校规者,可按期自动解除;有特殊优异表现者,可提前解除。

表现差或在留校察看期间再次违反校规情节较重者,由学校作出延长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决定。

第十四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一)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二)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问题的;(三)由于他人胁迫、诱骗而违纪或情节轻微的。

第十五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从重或加重处分:(一)酗酒滋事者;(二)拒不承认错误事实,无理纠缠,态度恶劣者;(三)屡教不改,再次违纪者;(四)对检举人、证人、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或打击报复者。

第十六条违法、违纪行为和处分:(一)学生有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参加邪教组织或传播邪教的歪理邪说、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给予下列处分:1、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2、被劳动教养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按下列情形处理:(1)被处以警告或罚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被处行政拘留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其中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学生偷窃、诈骗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尚未构成犯罪者,给予下列处分:盗窃、诈骗金额在100元以下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作案金额在100元至500元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作案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参照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对盗窃、诈骗手段恶劣或经教育处理后再犯者,不论作案金额多少一律开除学籍。

(四)学生打架斗殴者,赔偿受伤者全部医疗费,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1.参与打架者(1)打人未造成伤害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致他人轻伤者,给予记过处分。

(3)致他人重伤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肇事者(1)挑起事端,造成打架,但自己未动手打人,未造成人身伤害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挑起事端并参与打架者,参照以上第1款加重一级处分。

3.策划打架者(1)策划或邀约他人打架但未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处分。

(2)策划并参与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4.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斗殴事态发展,并造成伤害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5.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或销毁证据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6.打架事件已终止,事后报复他人造成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7.持器械(木棍、铁棍、各种管制刀具、火管枪等)打架的,不论伤人与否,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8.为他人打架斗殴提供器械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纠集或怂恿校外人员到校内肇事、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0.辱骂、威胁、殴打教职工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禁止学生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

1.邀约或组织赌博者,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2.参与赌博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参与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严禁学生吸毒、贩毒。

吸毒学生,由其家长送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戒毒部门出具毒瘾戒除书面证明后方可复学。

参加贩毒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学生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生活作风败坏者,给予下列处分:1.卖淫嫖娼者,一律开除学籍;2.在公共场所有猥亵异性等流氓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3.在公共场所涂写刻画污秽语言、图画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传播或贩卖淫秽物品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4.在校内学生宿舍留宿异性者,或在校内宿舍异性寝室留宿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八)严禁学生酗酒,酗酒者应予以批评教育;酒后肇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酒后肇事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记过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九)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经教育劝说仍不搬回学生寝室的,除责令搬回学校居住外,可处以记过直至留校察看的处分。

(十)学生有下列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者,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该赔偿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在饭厅、宿舍、会场、教学区及其它公共场所哄闹、砸瓶、乱烧、乱扔者;2.拒绝、阻挠学校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者;3.冒领他人钱物、汇款,以及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邮件者;4.偷盖公章、伪造证明、证件、介绍信或私刻公章者;5.故意损坏公物者;6.故意破坏公共场所卫生者;7.违反用电规定,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禁使用液化炉、酒精炉及其它灶具等违章用电用火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对因违章用电用火引起火灾,造成损失8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造成损失8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8.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和现代通讯工具制造、复制、传播恶意攻击信息和虚假信息、传播反动言论及邪教的歪理邪说、进行网上淫秽活动行为者。

(十一)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影响正常工作秩序,但未造成事故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责任事故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十二)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裁定,学生有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的,给予记过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七条考勤、课堂及考务管理(一)考勤办法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因外,视为自行放弃学籍。

2.学生考勤包括上课、早操、晚自习、实习、论文(设计)、社会调查、军训、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

3.考勤的计算。

早退或迟到三次合并算旷课1学时;缺旷早操三次算旷课1学时;缺旷晚自习一次算旷课1学时;实习每周按18学时计算;社会调查、学校组织的活动每天按4学时计算。

4.因病、事假一学期内累计缺课六周者,应予以休学。

5.凡未经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或批准超过假期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一律以旷课论。

无故旷课者、擅自离校者,按下列情形处理:(1)旷课达12学时,给予警告处分;(2)旷课达18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旷课达24学时,给予记过处分;(4)旷课达30至5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旷课达50学时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6)连续无故旷课两周以上(含两周)者,给予退学处理;(7)旷课时数以当学期累计计算。

6.请假的审批权限:(1)因特殊原因需请假2学时以上者,须有请假条。

请假未获批准或逾期者均以旷课论处。

(2)1天以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

(3)2天以上7天以内,由学院领导批准。

(4)8天以上14天以内,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批准。

(5)15天以上,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同时送教务处备案。

(二)违反课堂管理规定、扰乱课堂秩序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

(三)对违反考场纪律,考试(含测验、考查)作弊者的处理,具体见教务管理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处分决定与文书档案、学生档案及学历的处理办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