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示例
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办法

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X〕XX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通知》(X土资发〔200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以下简称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是指采取工程手段对建设占用耕地的优质表土进行剥离,并将其用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耕地质量提升、违法用地和临时用地复垦、污染土地修复、城市景观绿化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上。
本办法所称表土剥离再利用适用于各类各项建设项目占用优质耕地和再利用的情况。
第三条表土剥离再利用坚持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节约资金为原则。
第四条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下设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表土剥离再利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组成。
第五条县表土剥离再利用办公室职责:1. 负责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监督、检查和指导;2. 负责审查、指导优质耕作层再利用项目;3. 负责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青溪新城、建设集团、旅游度假区、旅游集团、姜家产业区块、水投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开发公司、国有林场以及建设占用耕地的实施主体等单位。
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并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第七条表土剥离再利用主要包括申请、审核备案、施工和验收等环节。
第八条申请:各责任主体在建设项目供地前或项目开工前,应向县表土剥离再利用办公室提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申请,根据需剥离地块土地质量等情况,制订表土剥离和再利用方案。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08•【字号】遵府办发[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13〕6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遵义市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月8日遵义市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切实保护、管理、利用好耕地耕作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耕作层剥离利用是指将非农业建设拟占用耕地适宜于耕作层土壤剥离用于土地整治的培肥或客土(以下简称耕作层剥离)。
第三条耕作层剥离应坚持规划先行、保护为主、有效利用、奖惩挂钩的原则。
第四条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会同本级农业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编制耕作层剥离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备案。
第五条耕作层剥离由用地单位向县(市、区)耕作层剥离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耕作层剥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国土资源、农业部门现场踏勘,书面出据耕作层剥离适宜性评估意见,依据评估意见由用地单位组织编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剥离方案),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耕作层剥离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建设用地单位或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第七条耕作层剥离的主要内容应写入剥离方案。
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质量控制措施

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质量控制措施一、引言耕作层是指土壤表层,是植物生长和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
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是指将耕作层剥离下来后进行再利用,可以节约土地资源,降低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但在进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质量,以保证再利用后的效果。
二、耕作层剥离1.选择合适的时间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耕作层剥离非常重要。
一般来说,在农业生产的间歇期或者农作物收获后进行比较合适。
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还可以更好地保护土壤。
2.选择合适的工具和设备选择合适的工具和设备也非常重要。
在进行耕作层剥离时,应该选择专门的机械设备,并且应该根据不同的土壤类型和地形特点来选择不同的设备。
3.控制深度和速度在进行耕作层剥离时,应该控制好深度和速度。
一般来说,剥离深度应该控制在10-20厘米之间,剥离速度应该控制在3-5公里/小时之间。
三、质量控制1.选择合适的耕作层在进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时,应该选择合适的耕作层。
一般来说,应该选择质地松软、肥力较高、含水量较高的土壤作为耕作层。
2.进行耕作层处理在将剥离下来的耕作层再利用前,应该对其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翻松、混合有机肥料等方式来提高其肥力和土壤结构。
3.进行质量检测在将处理后的耕作层再利用前,应该进行质量检测。
主要包括土壤pH 值、有机质含量、水分含量等指标。
只有符合要求的才能进行再利用。
四、再利用1.选择合适的农业生产方式在将处理后的耕作层再利用时,应该选择合适的农业生产方式。
一般来说,可以选择种植经济作物或者养殖动物等方式。
2.加强管理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应该加强管理。
主要包括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方面。
只有加强管理,才能保证再利用后的效果。
3.进行效果评估在进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后,应该进行效果评估。
主要包括农产品产量、质量等方面。
只有通过评估,才能不断改进和提高再利用的效果。
五、结语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进行耕作层剥离时,应该选择合适的时间、工具和设备,并且控制好深度和速度。
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浅述

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浅述关键字: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艺保障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是新时代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护优质土壤资源、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的具体体现,是提高耕地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的重要抓手。
一、编制总则1 编制目的1、根据现场勘查结果,明确剥离范围,并根据项目建设时间,合理确定工程实施计划。
2、按照工程技术要求,确定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方案、明确要求达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计算工程量,提出工程的投资概算,为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使用依据。
3、提出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为项目单位开展相应的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将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工程列入项目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按方案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
4、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监督本项目建设中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工作提供管理依据。
1二、项目概况简述1.确定项目地理位置,各地块占地面积。
2.确定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地貌类型、气候、土壤、生物多样性、水文条件等。
3.分析项目区各种情况等。
4.工程设计(1)根据土壤调查情况,对土壤进行质量评价,确定土壤各项指标符合耕地层剥离指标范围要求。
(2)确定耕作层剥离区根据项目土壤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结合实地情况剥离区提取剥离图斑,确定剥离面积,进行实地探勘土地利用情况。
5.剥离土方量计算剥离区土方量计算公式如下:Q s—剥离区土壤剥离土方量(m3);S i—第i个剥离单元的剥离面积(m2);H i—第i个剥离单元的剥离厚度,根据调查取平均值(m);f s—剥离率(%),受剥离施工工艺,项目规模等因素影响,一般大于等于90%。
遵循“应剥尽剥”的原则,考虑施工过程中的损耗,本项目取95%。
根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剥离率不应低于90%,考虑到剥离施工工艺、项目规模等因素影响,确定剥离土方量,例表3。
耕作层剥离回覆施工工艺流程

耕作层剥离回覆施工工艺流程咱们先来说说什么是耕作层。
耕作层呀,就像是土地的一层“营养皮肤”。
这一层土特别肥沃,有好多小虫子、草根,还有很多能让农作物长得壮壮的养分。
比如说,咱们看到农民伯伯种的菜长得又大又好,很大一部分功劳就在这耕作层呢。
那为什么要进行耕作层剥离回覆施工呢?这就像你要搬家,但是你有一些特别宝贝的东西,你得先把它们小心翼翼地收起来,等搬到新地方再好好放回去。
有些地方要盖大楼或者修路,就会占用农田,这时候就要把耕作层先剥离下来。
开始施工的时候呀,就像是一场有趣的“土地大挪移”游戏。
工人们会先确定好要剥离的范围。
比如说,就像我们画一个大大的框,这个框里的耕作层就是要被取走的。
然后呢,他们会用一种特殊的机器,这个机器就像一个大铲子,但是比咱们家里的铲子可大多了,一下子就能把土挖起来。
这个机器挖的时候呀,土就像小波浪一样翻滚起来,沙沙沙地响。
接着,挖起来的土要运到一个专门的地方存放。
这个地方就像一个“土宝宝的临时家园”。
工人们会把土堆放得整整齐齐的,就像我们搭积木一样,一块一块稳稳地放好。
而且呀,还会给这个“临时家园”做一些保护,比如说盖上一层东西,防止下雨的时候土被冲走。
等到工程结束了,那些原本被占用的地方又可以变回农田啦。
这时候就要进行回覆施工了。
就像把之前收起来的宝贝又放回原位一样。
工人们会把存放在“临时家园”的土再运回来。
运回来的土又会被重新铺在地上,那些土就像听话的小士兵,慢慢地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
铺好之后呢,还会把土弄得平平整整的,就像我们整理自己的小床铺一样。
然后呀,还会撒上一些草籽或者种上一些小树苗。
过不了多久,这里又会变得绿油油的,像一幅美丽的画。
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政策

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政策
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政策是一项旨在改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
的政策。
该政策的核心是将农田的耕作层剥离下来,加工后再利用于
土地整治、植树造林等领域。
该政策实施的背景是土地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
我国作为一个农
业大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而耕作层是农田
生产的关键,其质量和厚度直接影响着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因此,
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政策的实施,可以大幅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土
地资源配置。
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剥离下
来的耕作层需要进行加工处理,以提高其市场价值。
其次,在再利用
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环保和资源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可能减少对
环境的影响。
最后,需要制定合理的技术规范,确保再利用后的耕作
层质量稳定。
截至目前,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政策已经在不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和推广。
在农村土地整治和城市绿化方面,该政策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政策的不断优化,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政
策将会在未来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总的来说,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政策是为了改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而推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
只有通过强化政策落实和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规范,才能够充分发挥这项政策的效益。
同时,要注重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考虑到环保和资源利用的问题,确保再利用后的耕作层质量和市场价值的稳定提高。
关于贵州省耕作层剥离利用的政策建议

关于贵州省耕作层剥离利用的政策建议【摘要】贵州省每年各项建设占用大量的优质耕地,耕地保护形势对于贵州来说更为突出,支持创新土地利用方式,大力推进耕作层剥离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义务、管理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经验、资金管理、技术支撑、各部门的协调、管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推进贵州省耕作层剥离利用【关键词】贵州省耕作层剥离利用政策建议贵州省优质耕地大多分布在城镇村庄周边、交通沿线,非农建设难以避免会占用。
现在,贵州进入了加快发展,后发追赶的战略机遇期,年均占用耕地20万亩,多为良田好土。
虽然土地开发补充的耕地实现了数量平衡,但质量差、生产半径大,广种薄收,常常出现撂荒现象,开荒造地更是对生态造成威胁,容易形成新的水土流失针对此情况,贵州省开拓创新,进行了工业建设向山要地、城镇建设增减挂钩、建设项目用地实施耕作层剥离利用等措施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成效。
贵州省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选择了16个县和部分单独选址项目开展试点。
主要以织金县为代表摸索全面实施、持续推进经验,解决谁为剥离利用主体,怎样系统推进、建立整套管理制度的经验,以仁怀机场、安贞公路项目为代表摸索单独选址项目实施经验。
在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省政府在织金县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全面推广截止2014年,贵州省共剥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5.5万亩,利用土地面积6.96万亩。
剥离耕作层土壤1359万立方米,已利用1199万立方米,临时存储160万立方米。
主要用于裸岩石砾地开发、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灾毁地复垦、中低产田土改良,实现新增中等以上质量耕地1.25万亩,改良中低产田土2.78万亩、质量普遍提高2―3个等级。
结合当前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实际,对贵州省耕作层剥离利用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 切实落实耕作层剥离的法定义务按照“谁占用、谁剥离”原则,切实将占用耕地单位剥离耕作层的法律义务落实到位,突出强调要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要求,将耕作层剥离工作落到实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非农业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应按照已审查通过的方案,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实 施。方案确需进行变更的,应编制变更方案,按原程序组织审查和上报。
第十一条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不能立即使用需要临时存储的,临时存储用地要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水源地、河湖管理范围和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并综合考虑运距、利 用计划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占用耕地单位应做好存储土壤的安全防护、管护等工作。
《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是指占用耕地的单位在项目开工前采取工程措施,对非农业建设依法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进行剥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存储、利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省、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对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进行督查。
县级自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督具体工作。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耕作层土壤质量调查,参与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计划制定、方案编制审查及相关监 管工作。
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占用耕地的单位落实耕作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参与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相关 监管工作。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督促占用耕地的单位编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 查论证通过后,作为县级人民政府申报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的报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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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二土地管理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2号)的要求,为规范建设用地报件中补充耕地方案的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特制订本试行文本、表格。
二、耕作层剥离区指批次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实施方案)和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占用的农用地中需进行耕作层剥离的区域。
三、耕作层利用区是指利用耕作层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低产田土改造、其它农用地改良及城市绿化用地等的区域。
四、根据黔府办发22号文规定,批次用地(包括城市实施方案)占耕而积大于10公顷(150亩)的,按要求编写《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占耕面积小于10公顷(150亩)的,只需填写耕作层剥离利用情况表(本方案附表6)。
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占耕面积大于10公顷(150亩)的,按要求编写《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占耕面积小于10公顷(1 50亩)的,只需填写耕作层剥离利用情况表(本方案附表6);单独选址项目需编写土地复垦方案的,可将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纳入复垦方案,可不另行编制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
五、本方案统一采用以下计量单位:而积用公顷,厚度用厘米,耕
地作层剥离利用方量用立方米,资金用万元。
XXX
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讨论稿/试行)
剥离利用实施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年月
1 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各项规划等。
2基本情况
2.1概述
建设用地项目情况简介,说明建设项目区位置、范围等。
含总用地面积、各地类面积,主要对建设项目占川耕地面积、质量(含土壤性质、耕作层厚度等)情况进行描述(批次川地须分地块描述)。
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基本情况表(表1)
2.2剥离区基本情况
说明剥离区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并说明剥离区土壤条件、剥离面积、剥离厚度、剥离土方量等。
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情况统计表(表2)
注:分次剥离的在备注栏注明
2.3利用区基本情况
对利用区的耕作层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说明利用区面积、地类及占用地类、堆放最等。
利用方向按黔府办发22号文规定的进行说明。
土地开发复垦、土地整治、中低产田土改造、其他农用地改良、城市绿化用地、其他用途等分类说明。
利用区耕作层利用量情况统计表(表3)
若有需要临时存放的耕作层土壤需进行说明,内容应含存放量、存放地点、存放地点的面积、取得方式和防护措施等相关内容。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对整个建没项目的耕作层剥离利用情况按剥离利用时间等
进行排列。
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进度安排表(表4)
剥离地块和利用地块可不对应,按土方量填写即可。
实施时间、利用时间可用时间段表示。
4、资金估算
根据以上建设项目剥离区、利用区工程量,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资金估算。
5、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
简要叙述剥离区、利用区在实施耕作层剥离利用前后的土地利用结构、质量、数量的变化情况。
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表(表5)
6、组织保障措施
6.1资金筹措情况
简要说明剥离利用实资金筹措的渠道和方式。
6.2组织管理
简要说明剥离利用实施单位的组织管理、相关保障措施。
主要明确剥离、利用工的组织实施单位,指导和监督单位等。
7 图件
剥离利用方案规划图。
建设用地项目所涉及的最新1:1000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要应标注要素: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范围,利用区范围,批次用地按地块标注。
8 附表
耕作层剥离利用情况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厘米、万元
填表单位(盖章):XXXX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2〕2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制定的《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
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
耕地耕作层是经长期自然演化和人工培育而来的宝贵资源。
将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用于土地开发复垦、中低产田土改造、其他农用地改良及绿化用土等方面,是加强耕地资源保护,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我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试点范围及时间
各市(州)人民政府在本辖区范围内确定1至3个县(市、区、特区)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试点内容
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包括剥离、存储管理和利用。
(一)剥离。
1.非农业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对所占用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土壤质量、厚度、面积等情况进行评估。
占用5000亩以上大坝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在150亩以下的,由市(州)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进行评估;面积超过150亩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委进行评估。
经评估适宜剥离的耕作层,均应剥离再利用。
25度以上坡耕地耕作层不纳入剥离范围。
2.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因影响生态环境、土壤严重污染、耕作层不宜剥离利用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备案;占用5000亩以上大坝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超过150亩,且耕作层不宜剥离利用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委批准。
3.耕地耕作层剥离应编制剥离方案并纳入补充耕地方案,按程序报批。
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通过用地预审后,由建设用地单位编制剥离方案,安排剥离资金。
批次用地申报用地前,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耕作层剥离方案,安排剥离资金。
剥离方案样本由省国土资源厅会
同省农委联合制定。
4.剥离方案应在用地批准后,由县级土地整治机构或建设用地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在场地平整使用前完成,并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联合验收。
5.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要督促县级土地整治机构或建设用地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耕作层剥离工作。
(二)存储。
1.剥离耕作层应就近集中统一堆放。
具体堆放地点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可将政府收储且近期不开发建设的土地、大型工程弃土场等作为临时存储场地。
2.县级土地整治机构或建设用地单位应将剥离耕作层搬运至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堆放地点。
直接利用剥离耕作层的,在不增加剥离成本的情况下,可直接交付使用,不再中转存储堆放。
3.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要加强剥离耕作层的存储管理,防止荒废和流失。
(三)利用。
1.剥离耕作层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复垦、中低产田土改造、其他农用地改良及绿化用土等方面,重点用于劣质耕地改造、被污染耕地改造改良、石漠化治理。
利用剥离耕作层的,应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在堆放地点或剥离现场取土使用。
2.耕作层剥离利用应当与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计划相衔接,尽可能与土地整治项目就近、同步开展,使其实现最大效益。
三、监督管理
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县级土地整治机构或建设用地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并接受省、市(州)国土资源、农业部门指导和监督。
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负责制定相应的实施规程和技术规范。
四、资金落实
按照“谁用地、谁剥离、鼓励利用”的原则,将耕作层剥离、存储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纳入项目开发成本。
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渠道资金,落实耕作层剥离、存储管理工作经费,确保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顺利实施。
五、奖惩措施
(一)利用剥离耕作层的中低产田土改造、其他农用地改良项目,经验收达标后,按照改造面积适当折算新增耕地指标。
其中,利用剥离耕作层的劣质耕地改造、被污染耕地改造改良、石漠化治理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折算标准。
利用剥离耕作层的土地开发复垦、中低产田土改造和其他农用地改良项目,经验收达标后,可按照新增耕地面积置换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其计划指标可调剂使用。
具体折算、置换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委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联合制定。
(二)耕作层剥离利用做到应剥离尽剥离,利用率达80%以上的,奖励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三)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不符合要求,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减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其中,应剥离未剥离的,按比例
扣减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做好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与检查工作,在2014年6月30日前向省人民政府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梳理试点经验,以便下阶段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主题词:国土农业办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