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法规
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最新最全总结)

教育政策法规一、教育法制的有关概念(一)教育法制——概括来讲,教育法制是指教育法律制度、教育法律制度的运行,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学教育和研究等。
(二)依法治教——指在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应明确以下几点:1、依法治教的主体:包括各级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
2、依法治教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管理教育、举办学校、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教育十分明显的教育活动,以及教育经费拨款、举办校办产业、捐资助学等有关教育的活动。
3、依法治教的依据: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理解“依法治教”这一概念必须与“以法治教”、“以罚治教”相区分。
注意区别“教育法制”与“教育法治”。
前者是指与教育法律制度有关的概念,后者则与“依法治教”基本相同。
(三)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教育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法与某些教材上使用的“教育法规”内涵、外延基本一致;狭义的教育法专指有关教育的法律。
我们一般是从广义上使用教育法的概念。
(四)教育法律规范(简称教育法规)——指通过一定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自由内在逻辑结构的一般行为规则。
二、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二)受教育机会平等(三)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五)教育法制统一三、教育法律的功能和作用(一)教育法律的功能体现为统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教育法的作用是调整有关教育的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有关教育的活动”,专指有目的、有意识、有组织培养人的教育活动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其它活动。
“社会关系”专指前述教育活动中产生的教育内部及教育外部关系。
第二节教育法律规范一、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和特征教育法律规范是由教育法律所确定的人们的行为规范。
小学教育中的教育法规与政策

小学教育中的教育法规与政策教育法规与政策在小学教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为教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导向,保障了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本文将围绕小学教育中的教育法规与政策展开探讨,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小学教育体系。
一、教育法规的重要性教育法规是国家对教育事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依据。
在小学教育中,教育法规起着规范、保障和监督教育的作用。
教育法规确立了学校运行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明确了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权利和义务,促使教育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教育法规通过设立教育标准和质量评估体系,确保了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二、小学教育中的主要教育法规1. 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律文件之一,明确规定了国家对于义务教育的保障和管理。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家保障每个学生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的教育条件和环境,确保教育的公平和质量。
校园安全是义务教育法中特别强调的内容之一,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此外,义务教育法还规定了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法律意识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教育法教育法是中国教育事业的基本法律文件,对教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小学教育中,教育法要求学校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
教育法还规定了学生的学籍管理、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师生关系的要求,为小学教育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依据。
3. 学校办学许可和管理办法学校办学许可和管理办法是国家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管的法律规定。
根据学校办学许可和管理办法,学校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符合一定的办学条件和标准,才能合法办学。
同时,学校还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教育教学计划、招生政策、师资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4. 儿童权益保护法儿童权益保护法是保障儿童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也适用于小学教育中的学生。
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培训

2.教育法律:
a.基本法律(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 18日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1日施行)
b.教育单行法律——四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
《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位条例》-----1980年2月12日五届人大十三次会议通过,1981年1 月1日施行)
案例中班主任张老师“以罚治教”的做法,目的 是为了加强班级管理,从而采取了这样一项强有 力的、一个极端的措施,这种操之过急的举措, 却违背了我们的许多法律、法规,进而走入误区。
1、国家教委1994年9月已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 收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重申学校收费项目和 标准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明令禁止对学生罚款。 该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 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而张老师 动不动就罚款,这不但是简单粗暴不负责任的不道德行 为,更是违法、危害学生心里成长的行为。依仗罚款管 理、教育学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大忌,它有悖于师 德。
– 学位条例(1980.2.12公布,1981.1.1生效) – 义务教育法(1986.4.12公布,1986.7.1生效;
2006.6.29修订通过,2006.9.1生效) –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9.4公布,1992.1.1生
效;2006.12.29修订通过,2007.6.1生效)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6.28公布,1999.11.1生效) – 教师法(1993.10.31公布,1994.1.1生效) – 教育法(1995.3.18公布,1995.9.1生效) – 职业教育法(1996.5.15公布,1996.9.1生效) – 高等教育法(1998.8.29公布,1999.1.1生效) – 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9公布,2003.1.1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
中小学教育法规政策解析

中小学教育法规政策解析近年来,中小学教育法规政策的不断出台和修订,对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对中小学教育法规政策进行解析,简要介绍其核心内容和对教育改革的影响。
一、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所作出的法规规定。
其中,最重要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该法规明确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学校管理规范、教育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教育体育法》等以及各地方性法规,如市级教育条例等。
二、教育改革政策教育改革政策是指为了适应时代需求、推动教育进步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
目前,我国教育改革政策措施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课程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
其中,最突出的改革政策是:新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教师职称评定改革等。
1. 新课程改革新课程改革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推动学校教育朝着多样化发展的方向进行的一项重要改革。
新课程改革要求学校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提倡学科融合,强化实践教育,并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同时,新课程改革也对教师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
2. 高考综合改革高考综合改革旨在减轻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
改革方案包括取消文理分科,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等。
高考综合改革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多元智能和综合素质,提高高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3. 教师职称评定改革教师职称评定改革是为了激励教师持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改革举措。
新的评定标准更加注重教学实践和教学成果,以及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该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实践和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政策对中小学教育改革的影响中小学教育法规政策的实施对我国中小学教育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教育法规政策明确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加大了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促进了学校设施和教育资源的改善。
小学自考本科《中小学教育政策法规》第十章具体情境中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PPT讲义课件

自考辅导《中小学教育政策法规》第十章具体情境中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第01讲教学、学术、师生、家校、教师中的职业道德要求学习目标:掌握教学活动中的职业道德要求;理解学术研究中的职业道德要求;掌握师生关系中的职业道德要求;理解家校关系中的职业道德要求;理解教师集体中的职业道德要求;掌握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职业道德要求。
本章框架:教学活动中的职业道德要求★★★学术研究中的职业道德要求★★师生关系中的职业道德要求★★★家校关系中的职业道德要求★★教师集体中的职业道德要求★★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职业道德要求★★★案例导引:教代会第一节教学活动中的职业道德要求一、教学活动的道德意义【选择、简答】(一)教学工作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有着强烈的理论追求和敏感的道德体验,他们热切希望课堂能洋溢清新的空气,学校能充满创造的活力,教师是可亲可敬的师长,学习能为他们自由发展插上翅膀。
(二)对待教学的态度体现教师的道德水平教师对待教学的态度与学校培养目标的实现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密切的联系。
教师严谨治学,善于钻研,勤于进取,学识渊博,热忱教学,精心施教,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教师若治学马虎,不思进取,不肯钻研,不学无术,教学敷衍,玩忽职守,必然误人子弟,损害教育事业。
(三)做好教学工作是教师良好素质的展现教师的业务、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活动有着直接的相关性。
没有工作本领就不能做好工作,没有特定的专业素质就不可能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尤其是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教学工作。
二、教学工作中的具体道德要求【选择、简答】(一)提升教师的伦理精神,确立教师的道德责任感和师表人格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提高学生的素质,这是教师对自身责任认识的深化,也是社会对教学提出的明确要求。
教师只有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特殊责任和神圣的历史使命,才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切实履行教学要求,遵循教学道德,在教学活动中以自己崇高的品质、全面的素质、向善的行为来影响学生。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是指国家对教育领域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的总称。
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是为了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下面是一些重要的教育政策法规的内容和概述:1.《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政策文件对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指导意见。
强调了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原则,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加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核,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义务教育法》:该法规明确了我国教育的基本法律地位,规定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强调了教育公平的原则,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内容,保障了每个孩子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3.《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总体方案》:该政策文件是我国教育改革的总体规划,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
该方案的出台,为我国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指导。
4.《高等教育法》:该法规明确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了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和评估制度,强调了高等教育服务社会和国家发展的使命和职责。
5.《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该法规明确了高等学校教师的权益和义务,规范了高校教师的招聘、管理和评价体系,加强了高校教师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提高了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6.《中小学教师法》:该法规明确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权益和责任,规范了中小学教师的招聘、管理和评价机制,提出了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加强了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
7.《幼儿教育法》:该法规明确了幼儿教育的目标和原则,规定了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内容,保障了幼儿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强调了幼儿教育与家庭教育的配合和互动。
以上只是一些教育政策法规的简要描述,实际上,教育政策法规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到教育的方方面面,如课程设置、考试制度、学校管理、教育行政机构等等。
中小学教育政策法规模拟题及答案(一)

中小学教育政策法规模拟题及答案(一)一、单选题1.()是指价值准则与规范比较稳定,对每一成员都具有约束与影响作用。
A正式性B强约束性C公共性D社会适用性正确答案:B解析强约束性是指这种价值准则与规范比较稳定,对每一成员都具有约束与影响作用,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2.单选题当人们在询问某种教育行为是否符合政策、符合法律时,这体现了教育政策、法规的()。
A保障性功能B规范性功能C制约性功能D激励性功能正确答案:B解析规范性功能,是指教育政策、法规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某种标准与范式,起着某种规定性的作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通过。
A1995年3月18日B1996年3月18日C1989年3月18日D1998年3月18日正确答案: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保证学校教育经费的来源。
A企业捐款B财政拨款C学生学费D金融信贷正确答案:B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A不低于B等于C高于D不低于或者高于正确答案:D6.单选题下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说法错误的是()。
A优先保护未成年人B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C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D游戏与保护相结合正确答案:D7.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正确答案:B8.下列不属于幼儿权利保护的基本途径的是()。
A立法B行政C申诉D社会服务正确答案:C9.小学生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是()。
A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B获得公正评价权C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D申诉诉讼权正确答案:C10.《高等教育法》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A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B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个人C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高等学校D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个人正确答案:D11.下列关于《职业教育法》的立法宗旨说法错误的是()。
教育政策法规中教师权利和救济途径

教育政策法规中教师权利和救济途径教育政策法规中教师权利和救济途径教师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国家未来的重要力量之一。
教育政策法规中对教师的权利和救济途径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中,对教师权利的保护日趋完善,同时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
一、教师的权利1.教学权利教师有权利进行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培养品德等方面进行教育。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可以自由选择教材、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
2.人身权利教师拥有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言论自由、人身自由、普通民事权利等。
教师有权利拒绝非法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3.合法权益保护权教师拥有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包括劳动报酬、职业晋升、人身安全、名誉权等权利。
法律规定,教师享有适当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有权利获得晋升和职称上升的机会。
4.职业协会自主权教师拥有成立职业协会、加入职业协会的自由,并享有自主进行业务、理论研究的权利。
5.个人信息保护权教师享有个人信息的保护权,包括个人隐私和教学成果的知识产权等方面。
教师在进行科研、教学等方面产生的个人创造性成果,都属于教师个人的知识产权范畴。
二、教师的救济途径1.法律救济途径在法律范围内,教师拥有多种救济途径。
如果教师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果教师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告警或投诉;如果教师的名誉权受到损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权。
2.教育部门救济途径如果教师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决:(1)提出申诉。
教育部门规定了相关的申诉程序,教师可以通过申诉来处理自己的问题。
(2)投诉调查。
教育部门会对所有的投诉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于同类投诉情况也会进行统计分析,并对教学工作进行调查。
(3)行政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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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事责任能力 3.刑事责任能力 0岁——14岁:无刑事责任能力; ——14岁 无刑事责任能力; 14 14岁——16岁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14岁——16岁: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16 16岁以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6岁以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岁以上
二、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续 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
1.学校过错责任
学校过错责任是指学校在管理过程中, 学校过错责任是指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对 学生的教育、管理、 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存在过失行为而 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应承担的责任。 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应承担的责任。具体体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 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 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 因素的;
– 地方法规和规章
我 国 现 行 教 育 法 规 体 系 结 构
中小学校园法规的几个问题
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分析及处理 二、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三、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其预防 四、课堂教学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
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分析及处理
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类型及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 学活动中或者组织的校外活动中, 学活动中或者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 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 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 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 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 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 生伤害事故的过错责任, 生伤害事故的过错责任,根据主体对象 不同,可分为学校过错责任, 不同,可分为学校过错责任,学生过错 责任,家长过错责任, 责任,家长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和 其他过错责任等类型。 其他过错责任等类型。
(三)现代教育者 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
1、理论联系实际地系统学习有关理论 、 知识和教育法规 2、提高对教育法律现象的敏感度 、 3、开展案例研究,在实践中提高教育 、开展案例研究, 政策法规的适用能力
二、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
(一)我国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
– 学位条例(1980.2.12公布,1981.1.1生效) 学位条例( 公布, 生效) 公布 生效 – 义务教育法(1986.4.12公布,1986.7.1生效; 义务教育法( 公布, 生效; 公布 生效 – – – – – – –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 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 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 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的父、 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 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在没有上面规定 的人可担任监护人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 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或者由居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 人。”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主观 、 过错来确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过错来确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若无过 错不承担责任; 错不承担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 、 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 要条件的归责原则, 要条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行为人主观有没 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及双方以上 、 的当事人均没有过错, 的当事人均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 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 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 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或双方以上当 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1、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需要 、 2、是树立权利义务意识(法律意识)、维 、是树立权利义务意识(法律意识)、维 )、 护自身权利和明确自身义务的需要 3、是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 、是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 化(制度化)的需要 4、是学校提高法制教育效率、把年轻一代 、是学校提高法制教育效率、 培养成为守法公民的需要
3.家长过错责任
家长过错责任是指家长因未履行其 监护职责而造成学生本人或其他学生 伤害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伤害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种 情形: 情形: (1)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 )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 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2)学生身体状况、行为、情绪 )学生身体状况、行为、 有异常情况, 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被学 校告知而未履行监护职责。 校告知而未履行监护职责。 (3) 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 错的。 错的。
2006.6.29修订通过,2006.9.1生效) 修订通过, 生效) 修订通过 生效 未成年人保护法( 公布,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9.4公布,1992.1.1生 公布 生 修订通过, 生效) 效;2006.12.29修订通过,2007.6.1生效) 修订通过 生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6.28公布 1999.11.1生效 公布, 生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6.28公布,1999.11.1生效) 教师法( 公布, 生效) 教师法(1993.10.31公布,1994.1.1生效) 公布 生效 教育法( 公布, 生效) 教育法(1995.3.18公布,1995.9.1生效) 公布 生效 职业教育法( 公布, 生效) 职业教育法(1996.5.15公布,1996.9.1生效) 公布 生效 高等教育法( 公布, 生效) 高等教育法(1998.8.29公布,1999.1.1生效) 公布 生效 民办教育促进法( 公布, 生效) 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9公布,2003.1.1生效) 公布 生效
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和教育部颁布的《 则》和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 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伤 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在特殊情况下, 在特殊情况下,可适用公平责任原 则。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
一、现场紧急处置 二、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调查取证 六、调解 七、诉讼 八、仲裁
2.学生过错责任
学生过错责任是指学生因违反校规校 纪给自己或其他学生造成伤害应承担的责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公共行为准则、 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 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 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 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 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 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 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 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 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 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 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 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 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 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 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的。
(二)与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的主要教育行政法 规与规章
– 教育行政法规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
– 教育行政规章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 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 生守则、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生守则、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中小学公共安全教 育指导纲要等。 育指导纲要等。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 教师已经告诫、纠正, 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 劝阻、拒不改正的; 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知道自己有特异体质, )学生知道自己有特异体质, 或者患有特定疾病, 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 的; (4)学生有其他过错的。 学生有其他过错的。 学生有其他过错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 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 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 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 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 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 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 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பைடு நூலகம்他工作人 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 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 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 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 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 的注意的;
中小学教师教育 政策法规知识讲座
陈会众
一、中小学教师应具备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素养
(一)现代教育者学习教育法规知识的必要性 (二)现代教育者应具备的教育法律素养
1、教育法规知识 、 2、教育法律意识 、 3、运用教育法规的能力和遵守教育法规的习惯 、
(三)现代教育者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
(一)现代教育者学习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的必要性
四、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 九、保险 五、协商 十、处分
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一 二 三 四 监护说 委托监护说 行政关系说 教育合同说
小学生课间相撞引起的伤害
某小学下第二节课后,小学生王某冲 出教室,准备到操场去上体育课,但因 其下楼速度过快而失足跌倒,并将前面 同时下楼的学生张某撞倒,造成张某前 臂骨折。张某的父亲遂将学校和王某的 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张某因伤造成 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