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领青少年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动中国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教育部主管,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共同主办,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第三条大赛以科技创新为主题,面向全国中小学生开展,分为以下几个赛道: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生物科技、农业科技、环境科技等,每个赛道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不同奖项。
第四条大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持客观、公正、科学的评审标准。
第二章参赛资格第五条参赛者必须是中小学在校学生,年级不限。
第六条参赛者必须在指导教师的组织下进行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第七条参赛者必须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第八条参赛者必须注册并提交参赛项目相关材料,通过初审后才能参加初赛。
第三章项目要求第九条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或内容。
第十条项目主题必须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十一条项目研究必须经过初步验证或实践,具备可行性。
第十二条项目成果必须清晰、具体,通过实际实践或模拟实验进行验证。
第四章赛程安排第十三条初赛阶段,参赛者需要提交参赛项目的项目报告,报告要求详实清晰,包括项目目的、研究方法、实验数据等。
由评委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通过者晋级复赛。
第十四条复赛阶段,参赛者需要提交参赛项目的详细报告和演示材料,包括项目背景、研究内容、实验步骤等,并进行项目现场演示。
由评委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决赛的项目。
第十五条决赛阶段,参赛者需要完善参赛项目的报告和演示材料,并进行项目现场答辩和展示。
由专家评委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各个奖项的获奖项目。
第十六条大赛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主办方确定,并提前向参赛者公布。
第五章评审标准第十七条评审标准包括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方法和结果、报告质量、项目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面。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标准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标准第一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为:“三自”原则和“三性”原则。
(1)“三自”原则①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②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
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③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
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2)“三性”原则①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②新颖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
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③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第二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内容和评审规则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1份上报省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
申报表上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申报。
2.论文及原始材料: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1份完整的论文和1份能说明项目研究过程的项目研究日志或者研究日记等原始材料(复印件即可),论文的撰写应规范,特别应明确注明参考文献。
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
工程设计和制作类项目须提供图表资料。
根据项目的需要,可以包括:外观图,手绘或照片均可。
结构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原理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4.查新报告:项目应在开题前进行查新,在参赛时提供查新报告,查新报告应全面、详实、可靠。
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
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青少年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激励,推动科学技术的普及和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经中国科协批准,由中国科协主办的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定于今年举办。
第二条:大赛旨在发现和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青少年科技人才,推动科技创新与科学素质教育融合发展,鼓励青少年广泛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展示创新成果,培养科学精神,推进科技文化普及。
第三条:大赛的宗旨是发现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引导青少年在兴趣培养、创新实践、团队协作等方面全面发展。
大赛分为预选赛、复赛和总决赛几个阶段,参赛者经机构选拔并致名捷报后方可参赛。
大赛通过竞赛的形式,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荣誉称号。
第二章参赛对象第四条:大赛面向全国青少年群体,参赛对象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的初中生、高中生,年龄在14到18周岁之间的青少年。
第五条:参赛者必须是在学校正式注册学生,并由学校组织参与。
每个学校可以组织多支参赛队伍,每支队伍由1-5名参赛学生和1位指导教师组成。
指导教师可以是学校的科技教师或其他相关学科教师。
第三章参赛项目第六条:大赛鼓励创新项目,参赛项目不限于科学实验、科技制作、科技发明、科技设计,可以涵盖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学、工程技术等多个领域。
第七条:参赛项目必须具有独立创新性,能够体现参赛者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八条:参赛项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不得有宗教、政治、性别歧视等不当内容。
第四章报名与评审第九条:参赛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并提供相关的参赛项目信息。
报名截止后,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初步审核并公布参赛名单。
第十条:大赛设立专业评审团队,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展示效果等。
第十一条:预选赛和复赛将通过网络进行,评审团队将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公布成绩,评选出晋级总决赛的队伍。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的发展,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创造力和创新意识,增强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具备科技创新精神和创新素养的青少年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青年科技中心联合主办,旨在组织和推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综合性竞赛。
第三条大赛的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发现和培养优秀的青少年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创新的普及和发展。
第四条大赛设立不同学科领域的竞赛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农业科技、生物医药、环境科学等。
参赛选手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
第五条大赛的组织和管理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细则由组委会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
第二章参赛资格第六条参赛选手必须为中国公民,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件。
初中组选手年龄不超过16周岁,高中组选手年龄不超过19周岁。
第七条参赛选手必须具备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科技创新项目。
第八条参赛选手必须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经过组委会的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参加大赛。
第九条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道德规范,不得进行任何违反学术伦理和社会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竞赛形式第十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一条初赛采取分区选拔的方式进行,各地区设立初赛场。
初赛采用书面报告和展示答辩的形式,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决赛由初赛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参加,采用现场答辩和展示的形式进行。
决赛将选拔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第四章奖励与荣誉第十三条大赛将根据参赛选手的成绩和表现,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金。
第十四条大赛将根据参赛选手的表现,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品。
第五章组织与管理第十五条大赛的组织机构为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青年科技中心等单位组成。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生作品比赛规则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14年修订版)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一、学科分类和学科认定(一)小学生项目研究领域分类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按研究领域分为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与设计,行为与社会科学等5个领域。
1.物质科学(MS):研究物质基本结构、运动规律、相互作用及其变化,主要包括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
如:物质的状态及变化,力的作用和运动,能量的不同形式及其相互转换,守恒等。
2.生命科学(LS):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包括生命的起源、进化、构造、发育、功能、行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
如:生物的分类和生物多样性(动物和植物),生命的主要特征(生命活动和生命周期),人体和健康等。
3.地球与空间科学(ES):研究地球系统(包括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和宇宙空间的物理、天文、化学和生命活动等自然现象与变化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规律。
包括地理学(含土壤学与遥感)、地质学、矿物学、空间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等。
如:地球与太阳系,自然资源与资源再生,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自然环境保护等。
4.技术与设计(TD):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实践,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特定的形式和方法(生存和生产工具、设施、装备、语言、数字数据、信息记录等)实现,是科学实践的重要方面。
包括土木、机械、航空、化学、交通运输、环境、电子、电气、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等领域的综合设计与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二)中学生研究项目学科分类和学科认定中学生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一、总则第3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教育部主办、全国青少年科技中心承办的重大科技活动,旨在推动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本届大赛将以“创新科技、引领未来”为主题,为全国各地的青少年提供交流与竞赛的平台,激发他们对科技创新的热情,并选拔出一批优秀的科技项目。
二、参赛资格1. 参赛对象:全国各地中小学在校学生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团队(2-5人为一团队)。
2. 年级要求:参赛学生的年级须在本届大赛举办年份的初一至高三之间。
3. 参赛项目:参赛项目必须为原创性科技作品,不得与他人已获得专利的作品雷同。
三、赛程安排1. 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设定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
- 报名方式:参赛学校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 作品提交阶段- 作品要求:参赛作品的形式不限,可以是实物、研究报告、软件程序等形式,但需确保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
- 作品提交:参赛团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提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期不接受。
3. 初赛-初赛时间:初赛将在XX月XX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官网公布。
-初赛形式:初赛采取展示加评审的方式,每个参赛团队需进行现场展示,并回答评委的提问。
-初赛评判:根据参赛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展示效果等评判标准。
4. 决赛-决赛时间:决赛将在XX月XX日举行,地点为XX市XX会展中心。
-决赛形式:决赛采用展台展示+现场答辩的方式,参赛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作品展示,并回答评委的提问。
-决赛评判:根据参赛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答辩表现等评判标准。
5. 颁奖典礼- 颁奖时间:颁奖典礼将在决赛结束后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 优胜者资助:大赛将根据评委评分结果,对优胜团队提供资金及其他资源支持。
四、评判标准1. 创新性:参赛作品的创新性将作为评判的重要指标,包括研究方法、技术创新、科学发现等方面。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由中国科协主办的一项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该比赛旨在鼓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一、参赛对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全国中小学生开放,参赛对象为在校学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
二、参赛类别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为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三个类别。
参赛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参赛类别。
三、参赛项目参赛项目必须是自主研发的科技创新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参赛项目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完成的,但每个参赛者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四、参赛流程1.报名阶段:参赛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并提交参赛项目的相关材料。
2.初赛阶段:初赛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3.复赛阶段:复赛采用现场展示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将在现场公布。
4.决赛阶段:决赛采用现场展示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将在现场公布。
五、评审标准参赛项目将按照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技术难度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次。
六、奖项设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奖项,同时还将设立最佳组织奖、最佳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和最佳创新奖等特别奖项。
七、注意事项1.参赛者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剽窃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项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虚报或者夸大参赛项目的成果。
3.参赛者必须遵守比赛纪律,不得在比赛过程中进行任何违规行为。
4.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项目的安全性,不得使用危险物品或者进行危险操作。
5.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项目的环保性,不得对环境造成任何污染或者破坏。
总之,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它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才华和创新能力的平台,同时也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中国最高级别的科技创新竞赛之一,旨在鼓励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本文将详细介绍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规则和要求,帮助参赛选手更好地了解比赛并准备比赛。
一、参赛资格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生,参赛选手应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并需由指导教师组织参赛。
每个参赛队伍由1至3名参赛选手组成,每个学校可以组织多个参赛队伍。
二、比赛组别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两个组别。
参赛选手根据所在学校的年级和学科特长选择相应的组别参赛。
三、比赛内容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比赛内容包括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两个方面。
参赛选手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科学问题进行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开展创新实践活动。
比赛内容应符合科学原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四、报名和初赛参赛选手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报名渠道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研究报告、实验数据等。
初赛将由专家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选出优秀作品晋级复赛。
五、复赛和决赛复赛阶段,参赛选手将参加现场答辩和展示,向评委和观众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活动。
决赛阶段,评委将对参赛选手的答辩和展示进行评审,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六、评审标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表达能力四个方面。
评委将根据参赛作品的研究内容、实验设计、数据分析、成果展示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分。
七、奖项设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初赛和复赛阶段的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此外,评选出的优胜团队还有机会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科技创新大赛,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青少年选手交流竞技。
八、比赛守则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应遵守比赛守则,包括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进行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不得使用禁用的材料和设备等。
违反比赛守则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九、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保护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强调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保护,参赛选手应遵守科学研究的伦理规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保护自己的研究成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第一章概述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全国性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X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国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创新大赛的英文名称为: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 ology Innovation Contest(英文缩写:CASTIC)。
一、宗旨举办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举办省(区、市)人民政府。
创新大赛主办单位秘书处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承办单位:举办省(区、市)科学技术协会及其它相关机构领衔赞助单位:英特尔(中国)XX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举办地科协。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8月。
创新大赛的举办地点由各省(区、市)申请,经主办单位考察后确定。
在前一届创新大赛闭幕式上举行会旗交接仪式。
四、活动内容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方案展。
另外,设科技辅导员论坛。
五、参赛程序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
省(区、市)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省(区、市)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全国级创新大赛。
六、奖励竞赛活动优胜者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展示系列活动优胜者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创新大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设立的专项奖励。
根据专项奖设立原则,评选出专项奖获奖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章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一、省级竞赛省级竞赛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负责向全国竞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
省级竞赛可以参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省级竞赛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比赛。
推荐参加全国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全国比赛的要求。
省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全国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省级比赛的获奖及省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全国比赛按各省(区、市)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
省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X省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名额分配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每年随通知公布各省(区、市)参加全国比赛的名额分配,各省(区、市)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各省(区、市)申报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小学生、初中生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总数的20%。
集体项目含在小学、初中、高中项目数量之内,不超过总数的20%。
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申报时不限名额,通过初评控制入围终评的人员数量。
三、申报每年12月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上发布下年度全国比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供省级比赛下载使用。
组委会秘书处于每年的4—5月接受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同时包括邮寄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
邮寄材料申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申报者须凭下发的授权号登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进行网上申报。
纸质信息与网上申报的信息必须保证完全一致,一旦申报,便以此为准,不得再修改。
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包括省份、城市、学校全称。
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
申报表上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申报。
四、省级组织单位的评估与奖惩每年将对省级组织单位进行评估。
依据申报工作的合格率、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酌情增减其下一届全国大赛的申报名额。
五、经费创新大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筹集。
各省(区、市)代表队自行解决本代表队领队的全部费用,以及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的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和决赛注册费等其他费用。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可通过省级组织机构向组委会秘书处申请减免注册费。
第三章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青少年创新大赛的主体内容,其主要形式有:发明、创新技术、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论文等。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1.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现就读于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X学校、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
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
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8、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四、不接受申报的项目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3.参加过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论文及附录: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论文。
如果需要提交论文附录,复印件即可。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所有参赛项目需要提交项目研究日志或者研究日记等能说明项目研究过程的原始材料。
5.网上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在上报邮寄材料的同时,必须按照网上申报的相关要求,将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6.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
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
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六、终评决赛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素质测评等活动。
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终评决赛时,各省(区、市)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参赛学生组成,参赛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
各代表队人数、参赛项目由组委会秘书处根据初评结果确定。
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终评展示按13个学科进行布展。
4.各代表队负责本省(区、市)所有参赛项目所需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
代表队领队负责本代表队的安全、组织参加比赛的活动等。
参赛学生有义务为参观公众讲解。
5.每个参赛项目应制作项目展板一块。
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
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