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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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08重新申领需提供旧的记录簿□□
09船舶总布置图□□
10经核准的船舶排放作业申请书□□
11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
12评估意见报告□□
13 NLS证书或COF证书□□
14《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15《油类记录簿》□□
16 I0PP或0PP证书□□
17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以上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船舶名称
(IMO编号)
申请单位
单位邮编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申办人


申请证书(文书)
名称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船上海洋污染应ຫໍສະໝຸດ 计划》□《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程序与布置手册》□《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
《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申请资料情况
应已
交交
应已
交交
0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02《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03船舶燃油污染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
□□
04《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或其他财务保证有效单据□□
05《程序与布置手册》(一式三份)□□
06《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一式三份)□□
07《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一式三份)□□
船舶/船公司(章)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政务受理人员填写)

第三节 船舶防污染文书

第三节 船舶防污染文书



武汉理工大学 WUT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1 强制性规定部分: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 规定,《计划》至少应有下 述四部分组成:
A. 报告程序(重点)---见书上 B.油污事故中需联系的当局或人员名单 C.为减少或控制油类排放的措施(重点) ---见书上 D.国家和地方协作


武汉理工大学 WUT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三)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
10

1.适用范围
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备有经主管机关认 可的《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Shipboard Oil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 SOPEP,以下简称“计划”); 150总吨及以上准予装载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应备有经主管机关认可的《 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对于同时满足上述两条件的船舶,可以以 《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Shipboard Marine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 SMPEP)替代上述两“计划 。 计划应使用船长和高级船员的工作语言或他们精通的语言编制,以方便使用。 如果所用语言不是英文,还应提供英文的译文。 SOPEP至少应包括“公约”所要求的下列几个方面的强制性规定: (1) 油类污染事故报告程序; (2) 在发生油类污染事故时,需要联系的当局或人员名单; (3) 为减少或控制事故引起的油类的排放,船上人员将立即采取行动的详细说明; (4) 在处理油类污染事故中,为协调国家与地方当局的船上行动,要求在船上进行 联系的程序和要点。 (5)所有5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油船,应能快速获取 “破损稳性和剩余结构强度岸 基电脑计算程序”服务。
武汉理工大学 WUT

船舶防污文书和防污染设备检查指导书.docx

船舶防污文书和防污染设备检查指导书.docx

船舶防污文书和防污染设备检查指导书防污染专项检查目的是检查船上防污文书、防污设备是否符合MARPOL73/78附则I或国内法定检验规则的要求,调查污油水处理设备的可操作性,查明船上油污水的去向,检查《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的实施情况。

检查内容:1、船舶防污染文书检查船舶防污染证书、《油类记录簿》、轮机日志、《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船舶检验报告文档;2、船舶防污染设备检查油污水处理设备、排油监控系统(15ppm报警设备)、残油舱、污油水舱、标准排放接头以及管路。

3、船舶防污染设备操作性检查。

检查程序:、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1、防止油污证书证书应进行相应的检验以保持有效;有关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置要求可查阅防止油污证书。

可滞留的缺陷:证书失效或证书要求的防污染设备配置低于公约或规范的要求。

1)油污水处理设备所有4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不论船龄,均应配备油水分离设备或过滤系统。

2)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所有10, 000GT及以上的船舶均配备排油监控系统或滤油设备以及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

装有大量燃油船舶,其要求与10, 000GT以上船舶要求相同。

小于10, 000GT船舶不要求装有报警系统和自动停止装置。

3)适合燃烧油泥的焚烧炉应在防止油污证书上标明,并标明处理能力;(不适用内河船舶)4)适合燃烧油泥的辅助锅炉应在防止油污证书上标明;5)污油水舱、残油舱应在防止油污油证书上标明,并注意核对是否与实际舱容相符。

可滞留的缺陷:船舶没有配置油污水分离设备或过滤设备或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10, 000GT及以上),。

2、《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150GT及以上的油轮和400GT及以上的非油轮,应配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国内航行的150GT及以上的油驳和400GT及以上的非油驳的拖驳船队均应配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可滞留的缺陷:船舶未持有按要求编制的《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

3、《油类记录簿》(机器处所的作业)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应当将油类作业情况记载在由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油类记录簿》中;400总吨以下的非油轮,应当将油类作业情况记载在《轮机日志》或《航海日志》中。

船舶污染防治项目申请

船舶污染防治项目申请

船舶污染防治项目申请尊敬的审批部门名称:您好!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繁荣,船舶运输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船舶在航行和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给海洋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积极应对这一挑战,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我们特提出船舶污染防治项目申请,旨在加强船舶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推动船舶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项目背景近年来,船舶运输业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船舶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油以及垃圾等污染物,不仅对海洋水质造成了严重污染,还影响了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衍。

此外,船舶在港口停靠和装卸货物时产生的噪音和振动,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产生了不利影响。

据相关研究数据显示,船舶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在不断增加,对大气环境质量构成了严重威胁。

同时,船舶含油污水的排放也是导致海洋油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些污染问题不仅破坏了海洋生态平衡,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生态灾难,给人类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显著减少船舶在航行和作业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船舶运输业的绿色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降低船舶废气排放,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在项目实施后的具体时间段内减少具体百分比。

2、提高船舶废水处理能力,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减少对海洋水质的污染。

3、加强船舶废油和垃圾的回收与处理,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4、降低船舶在港口作业时的噪音和振动,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三、项目内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项目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船舶尾气净化技术改造对现有船舶的发动机进行技术改造,安装先进的尾气净化装置,如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和废气再循环(EGR)系统,以减少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

推广使用低硫燃油和清洁能源,如液化天然气(LNG),逐步替代传统的高硫燃油,降低船舶尾气中的污染物含量。

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五)《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二、岗位职责受理人(基层海事执法人员)负责签发《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申请的受理、审核;负责有关材料的归档、台帐登记等工作。

三、工作流程(一)受理1、受理人收到签发《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应包括:(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2)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作业单据;(3)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文书;(4)船舶《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或《货物记录簿》等相关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记载记录;(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2、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并审核,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能当场办结的可以不出具),受理情况要进行登记。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6、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署名及签注日期,受理人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审核1、受理人审核同意后,制作加盖海事管理机构公章或防污染管理专用章(电子签章时适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

G9船舶免于-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申请书

G9船舶免于-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申请书APPLICATION FORM FOR SHIP SANITATION CONTROL EXEMPTION CERTIFICATE/ SHIP SANITATION CONTROL CERTIFICATE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R.ofChina编号No._____________ 现申请你局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本船舶实施卫生监督,并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卫生控制措施,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证书》。

I hereby apply for a sanitation inspection over my ship on the date of _______________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result, applying control measures and issuing SHIP SANITATION CONTROL EXEMPTION CERTIFICATE/SHIP SANITATION CONTROL CERTIFICATE.船名国籍Name of Ship______________________ Nationalit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吨位净吨位货舱数Gross Tons___________ Net Tons_____________ Number of Hatches___________船上载有货物种类及数量Description and Quantity of Cargo on Boar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预定货物卸空日期Date Expected for Completing Discharg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船长签字日期Signature of Captain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ate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防污染文书

船舶防污染文书

油类记录簿(ORB)
• 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400总吨及以上 的非油船,均应设立《油类记录簿》。 • 油船应备有两种记录簿,一种用于记录机 器处所的操作,由轮机部保管;一种用于 记录货油的操作(仅在油船上配备),由大副 保管。
《油类记录簿》的效力
• 《油类记录簿》目前已作为船上重要的、享有法 律效力的船舶防污文书。 • 《油类记录簿》的记载应使用船旗国的官方文 字,对于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的船舶,则 还需有英文或法文的记录,遇有争议或不相一致 的情况时,以船旗国官方文字的记录为准。 • 缔约国政府的主管当局,可在其港口或近海装 卸站对规定的任何船舶检查《油类记录簿》,并 可将该记录簿中任何记录制成副本,要求船长证 明该副本是该项记录的正确副本。可在任何法律 诉讼中作为该项记录中所述事实的证据。 • 《油类记录簿》应存放在随时可取来检查的地 方,应在进行最后一页记录后,在船上保留3年。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 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 备有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ShipboardOilPollutionEmergencyPlan,简称SOPEP)。 • 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主要用于帮助船员处理意外 的排油。其目的是采取必要措施,以控制或减少排放或减 轻其危害。 •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主要由强制性规定、非强制性规定 和附录三个部分组成。
本次课题 船舶防污染文书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0PP证书)
• 《MARPOL73/78公约》附则I:150总吨 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凡航行前往其他缔约国所辖的港口或近海 装卸站的船舶,应取得一份《国际防止油 污证书》 (InternationalOilPoHufionPreventionCertifi cate,缩写IOPP)。 • 证书由主管机关或经主管机关正式授权的 人员或组织检验并签发。

防污文书申请书

防污文书申请书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
《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非持久性油类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
港口、码头、装卸站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船舶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 □
申 请 资 料 情 况
应 已
交பைடு நூலகம்交
应 已
交 交
01 防污文书申请书 □ □
02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明 □ □
0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
□ □
04《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船上有毒
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一式三份)
□ □
05《程序与布置手册》(一式三份) □ □
06 重新申领需提供旧的记录簿 □ □
07《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一式三份)□ □
08经核准的船舶排放作业申请书□ □
09 船舶总布置图 □ □
10 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 □
11 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 □ □
12《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 □
13 NLS证书或COF证书复印件 □ □
14 I0PP或0PP证书 □ □
15 IAPP 证书复印件 □ □
防 污 文 书 申 请 书
船舶名称
(IMO编号)
申请单位
单位邮编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申 办 人


申请证书(文书)
名称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
《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物管理计划》 □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 《过驳作业计划》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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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填表说明
一、船舶名称
如实填写完整的船舶名称。

二、申请单位
如实填写持有《(临时)符合证明》航运公司全称。

三、单位地址、邮编
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的地址及其对应的邮政编码,如“福建省福州市鼓风区中高路11号”和“350001”。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填写公司委托办理有关公司审核事务申请的人员,如“衡有财”、“”或“”。

五、申请证书:
在适用种类的方格内打“V”,如:
《过驳作业计划》☑
六、附送材料:
在要申请《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相应种类签注中,其下需要提交的材料方格内“V”,如:
六、《过驳作业计划》申请:
1、(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复印件☑
2、过驳作业计划(一式两份)☑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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