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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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事故应急预案

修订本

二OO九年十二月

汕头市自来水总公司

供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二、指挥体系及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三、应急响应

四、应急保障

五、应急终止

六、附则

附件(6个)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做好我司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对可能发生在汕头市中心城区(不含龙湖区的新溪和外砂两镇,下同)的供水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中心城区生产、生活用水的正常生产与供应以及市民的饮水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以保障中心城区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积极开展供水事故预防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好应对事故的准备工作,加强应急机制建

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理,消除事故,减少损失。

2、统一指挥,分工协作

由总公司负责统一指挥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司其职,服从统一调遣,形成合力应急抢险。发生重大供水事故须由上级部门进行应急处理时,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自来水用户要根据重要程度,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对处置。

3、以人为本,保证重点

在应急处理中,优先考虑受事故威胁的人群的应急处理,尽最大努力减少人身伤亡;在应急处理中以及生产恢复中,优先保证水厂、管网加压站、输配水干管的恢复,优先考虑重点用户的供水。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设部)

4、《汕头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市城管局)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发生突发性事件使我司供水系统发生事故,造成一座及以上水厂停产,或者造成输配水干管裂漏、污染,导致3万户及以上居民停水24小时以上的供水事

故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城市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3、取水管发生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4、地震、洪灾、台风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5、消毒设施设备发生严重泄漏事故;

6、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

7、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8、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9、礐石泵站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10、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发生超出我司处理能力范围的突发事件,我司除进行能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外,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处置。

(五)应急第二水源

地下水、水库以及境内江河一般可以考虑作为城市应急第二水源。我市市区内地层构造没有可供城市用水的理想含水层,在距市区18公里的潮州市潮安县彩塘镇只有10万吨/日的地下淡

水源,它供本地生产生活用水后,可向我市供水的能力极为有限,不能作为第二应急水源;韩江是我市北区的唯一地表水水资源,干流至潮州市分流为北、东、西三溪,其中西溪下游分成外砂河、梅溪河和新津河,我司三座水厂在梅溪河取水,一座水厂在新津河取水,而梅溪河与新津河都是韩江的支流,一旦两河上游水质突发严重污染,将造成中心城区供水量大幅下降甚至停水。为提高中心城区供水事故综合反应能力,建议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充分发挥各水库库容的应急供水效能,并铺设中心城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之间的供水联通管,在适当位置设立加压泵站和大型水池,作为各城区之间的应急第二水源。同时,规划和建设好中心城区的供水加压泵站。目前我市在场地方面有条件设立大型蓄水池作为应急水源的分别是泰山路中段(原应急水厂)14000平方米,达濠青洲盐场13000平方米和第二过海水管新建加压站,月浦水厂和新津水厂则可增建清水池,加大蓄水量。这五个地方的蓄水池分别可蓄水约5万吨,建成后大约可蓄水共25万吨,可以供中心城区应急生活饮用。此外,充分发挥广场、礐石加压站清水池及市区各加压站蓄水池的作用,提前做好蓄水,提高中心城区的供水事故应急能力。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总公司成立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

生产应急处理组成员:总工室、生产科、水质科、客户服务中心、管网科、办公室、保卫科、供应科、技术科、基建科、企

管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安装工程公司、各水厂负责人。

管网应急处理组成员:总工室、水质科、生产科、客户服务中心、管网科、办公室、供应科、技术科、企管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安装工程公司、供水发展公司、管网维修分公司、金园供水发展公司、各供水分公司等基层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成员不在汕头市内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总公司按职务排序递补,或由总指挥临时调整。

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

主任:分管业务范围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

副主任:生产科、管网科、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1、指挥部职责

领导和指挥全司的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启动和停止本预案;负责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本单位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理情况,部署上级有关应急处理指示;负责对全司的应急处理做出决策,对处理过程进行指挥、检查和指导;负责按规定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总指挥负责事故应急的全面工作,副总指挥负责按分管线条指挥应急处理。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做好指挥部领导与成员之间的联络,传达指挥部的指示;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联络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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