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word版本
专业合作社企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的组织和运营,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全称]。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宗旨: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发挥合作社优势,提高成员的经济效益,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住所:[合作社地址]。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二章成员与出资第六条本合作社的成员为自愿加入的农民、农业企业或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成员入社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承认并遵守本章程;(二)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三)愿意承担合作社的风险和责任;(四)经合作社理事会批准。
第八条成员出资方式及出资额:(一)成员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技术出资等;(二)成员出资额:根据合作社发展需要和成员意愿确定。
第九条成员退社应提前一个月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十条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一)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推广服务;(二)组织农业产品收购、销售、加工、运输等服务;(三)开展农业项目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四)开展农业保险、融资等服务;(五)其他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合作社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全面工作;(二)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维护成员权益;(三)经理层:负责合作社日常经营管理;(四)其他必要的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承认并遵守本章程;(二)热心合作社事业,具有丰富农业生产经营经验;(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信誉。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本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本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应当真实、合法、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六条本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原则:(一)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二)提取必要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基金;(三)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方式。
完整详细的合作社章程范本(doc)

完整详细的合作社章程范本(doc)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作社的名称合作社的名称应当以“合作社”为后缀。
第二条合作社的性质和业务范围合作社是由自愿结合、以互助为目的、实行民主管理、经济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
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可以是社员大会制、代表大会制或者理事会制。
第四条社员大会1. 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社员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决定合作社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审议合作社章程的修改等。
第五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根据社员大会的决议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
2. 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设立理事长一人,理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六条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社员的入股、贷款、政府支持等。
第七条财务管理制度1.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财务预算制度等,确保合作社的财务活动合法、规范、透明。
2. 合作社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核,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退出和解散第八条退出合作社社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的规定,以书面方式申请退出合作社。
第九条合作社的解散1. 合作社解散应当由社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并按照法律程序解散。
2. 解散后,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社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的决议分配。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对章程的修改合作社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社员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对于合作社章程未尽事宜的处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上章程范本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制定。
请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专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宗旨、任务、管理机制和成员权利义务,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名称]。
第三条本合作社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性质:[合作社性质,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宗旨:团结合作社成员,共同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第六条本合作社的任务:[具体任务,如: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培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经营原则:自愿、民主、互助、合作、共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九条会员大会的职权:1.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4. 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5. 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权: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3.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4. 选举和罢免监事会成员;5. 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方针、计划和重大投资;6. 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由[理事人数]名理事组成,每届任期[任期年限]年。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五条监事会的职权:1. 监督理事会的工作;2. 审查合作社的财务;3. 对理事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4. 其他应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六条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每届任期[任期年限]年。
第三章成员第十七条本合作社的成员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十八条申请加入本合作社的成员,应向合作社提交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优秀模板10篇)(8)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优秀模板10篇)(8)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1篇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第二条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第三条合作期限: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乙方占%;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2. 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3. 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4. 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3.负责项目的建设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模板

第一条名称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全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性质本社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由(发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宗旨本社以服务(服务领域)为宗旨,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充分发挥合作社在(服务领域)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互助合作,实现社员增收、产业增效、农民致富。
第四条地域范围本社的活动地域范围:(具体地域范围描述)。
第五条住所本社住所:(具体地址)。
第六条合作社标识本社标识为:(合作社标志图案及说明)。
第七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本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一)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二)组织社员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三)开展农业项目投资;(四)开展农业合作与交流;(五)其他与合作社宗旨相符的业务。
第八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本社采用“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方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监事会监督。
第九条合作社的成立本社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五名以上(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员;(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四)有必要的经营资金。
第十条合作社的设立程序(一)发起人向全体社员提交设立合作社的申请;(二)召开社员大会,通过设立合作社的决议;(三)选举产生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四)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五)公告合作社成立。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变更本社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章程的修改;(二)合作社名称、住所的变更;(三)经营范围的调整;(四)组织形式的变更;(五)合并、分立、解散等。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终止本社的终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二)社员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分立而终止;(四)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清算本社终止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作社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档案管理本社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社员名册、财务报表、业务合同、决议记录等档案资料。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合作、促进农民的共同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合作社的名称、地址和宗旨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为(XXX)专业合作社,简称(XXX)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的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通过成员间合作,实现合作社成员的经济利益最大化,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
第三章:合作社的业务范围第五条合作社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田开垦及土地整理、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科学研究等。
第六条合作社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合作社成员的意愿,适时调整和扩大业务范围。
第四章:合作社成员第七条合作社成员应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2. 完成自己承担的合作社经营任务;3. 定期缴纳合作社的会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合作社出资。
第五章:合作社的经济组织和管理第九条合作社的经济组织包括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条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和监督权力分别由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行使,具体职责和权限由合作社成员大会确定。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合作社经济活动的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合作社的盈亏分配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合作社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按照成员合作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亏损由合作社成员按照合作社出资额的比例分担,当合作社的亏损超过成员出资额时,合作社根据合作社章程的约定进行补贴。
第七章:合作社的解散和清算第十四条在以下情况下,合作社应当解散:1.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2. 合作社成员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第十五条合作社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清算工作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的清算组织负责。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应当由合作社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2)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2)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运作,提高成员权益保障水平,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和运作,旨在明确各方权责,保障成员权益,促进合作共赢。
第三条专业合作社在依法注册并取得法人资格后,依照本章程进行管理和运营。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名称第四条专业合作社选择合作、联合、互助的原则,以实现成员共同经济利益为目标,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建。
第五条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具有明确的行业特征和含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注册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成员资格与权益第六条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关行业活动的经营资质,经合作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加入合作社。
第七条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平等参与经营管理,根据合作社经济效益分享红利;(二)合理使用合作社资产;(三)参与合作社决策,表达意见和建议;(四)享有合作社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支持;(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条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当按照约定和章程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按规定缴纳出资额;(二)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三)遵守合作社的决策和规定;(四)保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五)完成其他合作社委托的任务。
第四章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第九条专业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策重大事项,并选举产生董事会。
第十条理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二)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方向和战略;(三)选举并解聘董事会成员;(四)审议和批准合作社章程的修改;(五)决定合作社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六)批准合作社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七)制定合作社的奖惩制度;(八)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或解散事宜。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合作社章程模板

合作社章程模板一、总则(一)为规范合作社运作,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本合作社名称:XX农业专业合作社。
(三)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四)宗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产品销售,推动农业现代化。
二、社员资格与入社条件(一)凡具有XXX市户籍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农民均可申请加入本合作社。
(二)社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
(三)新社员需向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社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部门职责(一)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组织机构。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日常事务处理和决策,对社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监事会对社员大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执行情况,保障合作社资产安全。
四、股权设置与收益分配(一)社员按照出资额确定股权比例。
(二)每年根据合作社盈利情况进行利润分配,社员按其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
五、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一)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二)会计人员由理事会聘任,负责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六、合作方式与业务范围(一)本合作社以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为主要业务。
(二)社员可自愿将自有的土地、林地等资源入股合作社,共同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七、违约责任与退出机制(一)社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其他社员的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社员在退社时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在完成财产清算和交还生产资料后方可退出。
如造成经济损失,须依法赔偿。
八、合作协议与合同(一)本合作社将与其他相关企业或个人签订合作协议,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二)社员之间可签订生产、销售等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九、本章程修改程序(一)本章程可在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修改。
(二)修改章程应由理事会提出方案,并经过半数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十、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社员大会。
十一、其他(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正式社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___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____年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代表人: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第六条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中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
本合作社成员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八)成员共同决议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较多或者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在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可以享有壹票附加表决权。
附加表决权的总票数最多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的20%。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约定向本社出资;(三)承担本社的亏损;(四)积极参加本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五)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六)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七)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入社资金抵消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的债务;(八)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九)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主动声明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退出后,其出资额和量化为该成员所有的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于该财务年度决算后二个月内退还。
如本合作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退出成员应按出资比例承担其资格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
成员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时,与本合作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依照退出时与本合作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叁个月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
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不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本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八条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九条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本合作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时,每5名成员中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
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
成员代表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决议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四)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七)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八)决定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九)对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十)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十一)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十二)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作社每年召开两次成员(代表)大会。
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代表)提出;(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第二十三条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一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_________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_________人。
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六)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卸任理事须待下一任期结束后方能当选监事。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七)代表本合作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合作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