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docx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师生员工,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和工作等一切环节。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和有效应对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权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工作职责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
学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明确责任,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人力保障。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和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
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和指导机构,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制度和政策,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安全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工作制度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包括学生进出校门制度、校园巡逻制度、安全设备保养维修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控和预警,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四章安全工作责任制第十条学校各级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第十一条各部门、各岗位要做好安全工作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范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完善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工作机构第五条学校应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安排安全工作任务、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学校应聘请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七条学校应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记录。
第三章安全工作制度第八条学校应制定《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和要求,规范安全工作的流程和程序。
第九条学校应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防控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制度等。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安全培训、事故处理、防范措施等情况,定期进行档案归档和更新。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学校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包括开展安全讲座、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组织师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第五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十四条学校应按照标准建立安全防范体系,包括安全区域划定、出入管理、安全设施建设等。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设备配备和维护、灭火措施等,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
第十六条学校应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是指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1. 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组织结构,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小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2. 学校安全工作的防范措施:制定学校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 学校安全工作的应急处置:明确学校突发事件的报警和处置流程,建立学校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组织定期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4. 学校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学校建筑、设施和装备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定期对学校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5. 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测,定期组织安全评估和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6. 学校安全事件的处理和追责:明确学校安全事件的处理程序和追责制度,对学校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7. 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全员参与学校安全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不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一、引言学校安全工作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措施,为了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科学性、有序性和高效性,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办法旨在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能够稳步开展。
二、学校安全工作组织管理1. 学校应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包括校长办公室、保卫处、教务处、宿管处、食堂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统筹和决策。
2. 学校应设立安全工作专职机构,配备安全工作人员,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
3. 学校应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记录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信息和事件,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供依据。
三、学校安全风险防控1. 学校应制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 学校应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
3. 学校应设立监控系统,对学校内部重要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四、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1. 学校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护设备和器材,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2. 学校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情况,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学校应建立安全事故后续处理机制,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并对事故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安全工作措施。
五、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应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学校应建立安全工作评估制度,通过安全工作的评估来了解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识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外来人员及在学校活动范围内的各类设施。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各班级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协调。
第七条各部门、各班级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协调、指导全校安全工作;(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五)监督检查各部门、各班级的安全工作;(六)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七)其他与安全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九条各部门、各班级职责:(一)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二)制定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四)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部门、本班级安全;(五)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六)其他与安全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学校将安全教育与培训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十一条各部门、各班级应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一)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防中毒、防雷电、防地震等常识;(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五)心理健康教育;(六)其他与安全相关的内容。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教职工家属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校长负责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尊重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二)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三)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管理合力;(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研究、部署、协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四)监督、检查、评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五)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第七条学校设立安全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安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四)负责学校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五)协调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第九条各部门、各班级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各班级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实施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五)及时报告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七)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八)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九)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十)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办法
校园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1.2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
1.3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教育规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1.4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组织机构2.1 成立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2 设立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2.3 建立校园安全信息员制度,选拔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师生担任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报告校园安全信息。
三、安全管理3.1 校园治安安全3.1.1 加强校园治安巡逻,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班巡逻。
3.1.2 严格门禁制度,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登记,特殊情况需由校内人员陪同。
3.1.3 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与公安机关、社区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周边安全。
3.2 消防安全3.2.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2.2 配置充足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2.3 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3.3 食品安全3.3.1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3.3.2 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杜绝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上岗。
3.3.3 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3.4 设施设备安全3.4.1 对校园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3.4.2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整改或停用。
3.4.3 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四、应急处置4.1 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校园安全工作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校内各类设施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制度。
第四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研究制定学校校园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三)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四)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及时处理校园安全事故;(六)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处,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学校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二)负责校园安全保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三)负责校园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四)负责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五)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整治活动;(六)负责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九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治安安全:防范和打击校园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二)消防安全:加强校园消防设施建设,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交通安全: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出行安全;(四)食品安全:加强校园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五)宿舍安全: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确保宿舍安全;(六)公共卫生:加强校园公共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七)心理健康:加强师生员工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和干预心理问题;(八)实验室安全: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九)体育活动安全:加强体育活动安全管理,防止运动伤害;(十)其他安全:加强校园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全面、持续、有序地开展安全工作。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依法、科学、规范地开展,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教育培训与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保障学校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保卫处主任、教务处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学院、部门的负责人、保安、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委员单位。
第六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按照学校的安全管理需要,确定安全工作领域的主要任务和具体工作计划,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管理事务,协助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工作管理第八条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和责任。
第九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更新。
第十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必须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四章安全工作责任第十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体责任。
第十三条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制定具体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分工和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必须到人,相关人员要履行好安全工作的职责,做好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安全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包括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水平,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应依法、科学、公正、高效原则,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提高学校师生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校应当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由学校负责人担任组长,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安全办公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学生代表等参加。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与社会组织、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宣传教育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学生入学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资源,鼓励学生参与。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并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材料,制作安全宣传栏、海报、手册等,定期向师生发放,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章责任体系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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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
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其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含其他学校主管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对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区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与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考核其落实情况。
(四)督促学校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整改项目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指导工作。
(七)其它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第八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任务:(一)定期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