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镇水水务站所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20•【字号】昆政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在上级水利部门的支持下,建成了一大批农村供水工程,农村群众饮水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但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设施仍然不够完善,供水保障能力较为薄弱,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各项制度措施,全面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水利部和云南省水利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有保障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制定精准措施,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农村供水工程短板,构建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强化运行监督管理,严格水源保护,全面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二)主要目标实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等“三个制度”)全覆盖,全面建立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管理责任、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落实到位。
农村饮水工程可持续性发展浅谈

农村饮水工程可持续性发展浅谈发布时间:2022-01-14T07:14:11.522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10月29期作者:王应昌[导读]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利国利民的重要基础,对农村饮用水实施安全保障战略,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现代农村走持续性发展的重要重要途径。
王应昌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水务所云南曲靖655800【摘要】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利国利民的重要基础,对农村饮用水实施安全保障战略,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现代农村走持续性发展的重要重要途径。
因此,农村地区水利工程管理相关部门,必须要重视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结合具体农村区域水土资源实际,合理化规划饮水工程建设,优化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广大农村民众不间断的提供干净、卫生的饮用水,以保障农村居民长期用水安全,为实现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于此,本文针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措施展开深入探究分析如下。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饮水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其中,为有效保障农村广大民众的正常饮水和饮水安全,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促使饮水安全工程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全面的覆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关系到村民身体健康、农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程建设项目,为广大村民及时、便捷、经济的提供足量、洁净的日常生活用水,大大提高了农村居民用水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为了能够保障农村居民长期饮用水安全,进一步巩固农村饮用水安全,本文针对当前阶段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现状展开分析,总结近年来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的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策略和建议,从而为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1、农村水利资源现状分析1.1当地水资源分布严重不均罗平县基本水情一直是夏汛冬春枯水。
以罗雄街道农村工程案例,地形复杂且气候多变,导致当地水资源分布严重不均,枯湿季节降雨量差异较大。
云南省调水、引水管理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2001
12
16
易门跃源供水有限公司
水资源管理
2006
12
17
峨山彝族自治县小街供水站
调水、引水管理
1998
11
18
元谋县东山大沟水利管理所
调水、引水管理
1960
11
19
通海县沙沟咀灌区管理所
农业排灌
1965
11
20
元谋县丙巷河水库水利管理所
灌区供水服务
2007
11
21
通海县红旗河灌区管理所
200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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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武乡水利站
水利管理
198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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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泗南江乡水利站
调水、引水管理
1994
1
5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安乡水利站
调水、引水管理
1991
1
55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雅邑乡水利站
调水、引水管理
1996
1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洞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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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水资源管理所
水资源管理
199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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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龙门乡水利工作站
水资源管理
198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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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镇水利管理站
供水管理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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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水务局沙井管理所
水利设施管理
200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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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隔河管理所
调水、引水管理
1990
7
32
马龙县水务局通泉水务所
水务管理
1983
云南省重要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名录

地表水 中型 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
34.3 69.4 15.2
3.6 3.5 0.48 26 27 7.2
嵩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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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Ⅱ Ⅱ
备用 备用
Ⅱ
工业
Ⅱ Ⅱ Ⅲ
Ⅱ
云南省重要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名录
杨官庄水库 嵩明县
八家村水库
长江 长江
花庄河 地表水 小(一)型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 花庄河 地表水 中型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
15.9
Ⅱ
九龙池水库 Ⅰ 珠江 石牛河 地表水 小(二)型 宜良县第二自来水厂
昭阳区
渔洞 大龙洞
Ⅱ 长江 横江乐居河 地表水 大二型 昭通市拱排水公司 Ⅱ 长江 横江利济河 地下水 小(一)型
保护区 保护区
跳石峡谷-渔洞水库 37.9/12.8
Ⅱ
大龙洞公园
5
Ⅱ
鲁甸县给排水有限责 昭鲁大河鲁甸-昭通
陆家龙潭 Ⅱ 长江 昭鲁大河 地下水 600m³/d
上游水库 吴家营
长江 Ⅱ
牛栏江 地表水 中型 地下水 7500m³/d
嵩明县第一、二自来 牛栏江源头水保护区
水厂
呈贡实康水务有限公
司
源头至水库坝址
黑龙潭
Ⅲ 长江 洛龙河 地表水 26万m³/d
呈贡实康水务公司
呈贡县 昆 明 市
拖担水库 新桥水库 黄坡水库
普渡河支流
Ⅱ 长江
地表水 小(一)型
清水河
普渡河支流
团山水库 Ⅱ 长江
水库 小(一)型 永安自来水厂
3.6
Ⅱ
邓官河
区
点
绿汁江沙甸
沙甸河双柏-禄丰保
双柏县 新华水库 Ⅴ 长江
水资源开发存在问题及保护建议

2016年第12期(下半月)Nong Min Zhi Fu Zhi You农民致富之友水资源开发存在问题及保护建议岩罕闷(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水务站,云南景洪666109)[摘要]云南省河流众多,水资源十分丰富,但是时空和地区之间的分布十分不均衡,水资源开发利用整体水平不高。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维持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础。
当前,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制约因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基于此,就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采取措施将其解决。
[关键词]景洪市水资源开发存在问题解决对策[中图分类号]TV2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650(2016)12-0291-01近年来,景洪市从水环境监测、天然林保护、河道治理、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对各项水资源保护工程的建设和辖区河流的保护力度,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但是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应该密切重视,水资源开发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需要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地区水资源保护工作。
1水资源开发存在问题分析1.1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尽管云南省河流众多,但是水资源分布十分不平衡,大多数水资源都分布在山区和地下。
景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主要以地表水为主,除了农业生产消耗较大水资源之外,人口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就成为未来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途径。
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上下游村镇之间的抢水和征水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群众上访事件经常发生。
1.2水资源污染严重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不断发展,工业和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水资源使用量显著增加,工业生产和城市规划建设所产生的废水日趋增加。
由于城镇废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了大量工业废水和建筑工程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给居民安全用水和农业安全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07.11•【字号】云水农〔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州(市)水利(水务)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31号)要求,为规范开展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依据《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水云管〔2022〕130)等文件要求,省水利厅重新修订了《云南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评价标准(试行)》《云南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取得管理实效。
原《云南省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水农〔2020〕22号)同时废止。
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7月11日云南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大中型灌排泵站管理水平,保障泵站工程安全运行和持续、充分发挥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水利部《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泵站技术管理规程》和《泵站安全鉴定规程》等要求,结合云南省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单站设计流量≥10m3/s或装机功率≥1MW以上,且落实管理单位的大中型灌排泵站。
第三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构建科学高效的泵站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泵站建设管理现代化进程,不断提升泵站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建成“设施完好、工程安全、运行节能、调度科学、站区优美、管理高效”的现代化泵站。
保山水资源现状

保山市水资源现状保山市位于云南省西部,辖一区四县,国土面积1.9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38万人。
保山市境内分布有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三大水系,大小河流众多,降水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536毫米,水资源总量150.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00.75亿立方米,占66.85%,地下水资源量49.95亿立方米,占33.15%,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79万立方米,是全省水资源量较为丰富的地区,居全省第七位,全市人均占有水量6427立方米,耕地亩均占有水量6028立方米,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全市干湿季分明,地表径流变化大,夏秋季降水多,占年度的85%,河流水量多弃,流入大江出境,且时有泛滥成灾。
冬春季降水少,仅占年度15%,河川径流减少,而同时期工农业生产用水却占全年用水的70—80%,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多年来全靠工程措施控制水量予以调节。
另外,受降水地区分布不均衡的影响,径流分布不平衡,多雨区每平方公里产水量130万立方米,而少雨区仅37万立方米,相差3.5倍。
加之水资源分布与人口、土地、其它资源等生产要素匹配不良,造成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开发利用程度低。
全市水利设施总控制水量9.5亿立方米,仅占水资源总量的6.3%,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全市水能开发、水电站装机容量17.4万千瓦,仅占可开发量的19.5%。
这些问题长期制约着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随着保山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求矛盾逐步显现,强化水资源管理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水利部“实现、巩固、发展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工作思路,落实“资源水利”新思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关心支持下,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深化体制和机制改革,以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全市已基本实现了涉水事务的一体化管理,具体如下: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明确城乡水资源管理责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18•【字号】云政办发〔2022〕70号•【施行日期】2022.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8月18日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切实解决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安排部署,以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为目标,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规模化发展。
以建设集中式、规模化供水工程为抓手,完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强化水源保护、供水保障和水质提升,着力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及供水质量。
——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要求,合理确定水源、水厂厂址、管网布置、取水方式、供水规模和净水工艺等,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标准化建设。
——市场化运作。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水价改革为引领,建立合理稳定的回报机制,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
——企业化管理。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健全供水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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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云南省乡镇水利(水务)站(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云南省水利厅二〇一四年1 总则1.1为切实加强乡镇水利(水务)站(所,以下简称水利站)规范化建设,建立机构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精干、经费保障、服务高效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促进水利事业的长久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根据水利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水农〔2012〕254号)、云南省水利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础水利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云水农〔2013〕50号)、国家计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等文件要求,参考其他省份做法,结合云南省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1.2水利站是指在乡镇一级行政区域内(包括街道办),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乡镇政府管理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持. 公益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能为: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水法律法规宣传执行、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水事纠纷协调、水土保持、水利科技推广、工程运行管理等基层水利公共管理服务。
1.3本标准作为水利站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落实、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制度建设、工作效果、档案管理等全方位实现规范性达标建设考核的依据。
1.4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属事业单位性质的乡镇水利(水务)站(所)(以下)建设,其他单独承担单项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的水利站所可参照执行。
2 机构设置2.1 乡(镇)街道办辖区内,具有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村镇饮水、农田灌溉、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水环境保护和整治、水事纠纷协调、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公共管理服务需求的应当设立水利站。
2.2 水利站的设置应经县级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批准认可,单独设立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2.3水利站名称应当规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水利局的,辖区各水利站名称应统称为xx乡(镇或街道办)水利站,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的,辖区各水利站名称应统称为xx乡持.(镇或街道办)水务站。
3 人员编制3.1按照专业、精干、效能的原则,统筹考虑管辖范围、水利设施数量、水利管理任务、农业人口数量等因素,对于规模较小的乡镇(10万人及以下),水利站人员编制不得少于3人,对于规模较大的(10万人以上)乡镇以及进行过合并的乡镇,水利站人员编制不得少于5人。
基本岗位设置:设立站长1名、防汛抗旱岗位1名、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技术岗位1名等岗位,可推行一人双岗、一岗多能。
3.2水利站员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具有所从事工作业务相应的专业学历,确保到2020年底前,具有水利专业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3完善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对外公示并广泛接受监督。
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政策,乡镇水利(水务)站(所)水利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对乡镇水利站人员管理要严格考核奖惩、从严管理。
要建立乡镇水利员岗位竞聘、年度考核及人事管理等规章制度,由乡镇政府单独管理的人员任免、考核需征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水利员须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继续教育培训及工作考核。
持.4 经费保障4.1县级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事业单位政策,将水利站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公用经费(包括通讯费、办公耗材费、车辆交通费、出差补贴费、培训费)按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落实到位。
4.2 除保障水利站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公用经费外,县级财政应当安排部分防汛抗旱、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维修养护等公益性水利建设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促进乡镇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5 基础设施5.1水利站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应根据岗位人员、工作任务、技术服务范围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结合当地水利发展规划确定。
5.2水利站基础设施建设应满足防汛抗旱等要求。
保障工程设施、建筑物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3水利站基础设施应达到开展正常管理、工作、生活的标准和要求。
水利站站房外观及周围环境应与新农村面貌相协调,达到站房整洁、环境优美的要求。
5.4水利站基础设施一般由生产、管理和生活等用房及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通信及其他设施等构成。
持.5.5水利站的用房主要包括生产用房、工作用房、生活用房、防汛抗旱用房、辅助用房等,新建房屋结构以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执行国家标准。
水利站各类用房的划分及建设面积标准参照附表一。
5.6对偏远地区及有存储防汛抗旱物资要求的水利站,应根据县(市、区)防汛抗旱部门的统一要求,建设5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防汛抗旱物资仓储用房,其建设标准可适当降低。
5.7水利站根据防汛抗旱及管理需要,可建设专用防汛抗旱通信设施。
可根据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和供水条件,建设给水、排水设施。
水利站应建设安全、消防等设施。
5.8装修标准执行国家计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相关规定(详见附表三、四)。
6 技术装备6.1根据水利站管辖范围、人员规模、管理的水利工程数量和类型、技术服务任务等情况,合理配备工程测量、办公、交通、通讯等技术设备。
6.2根据水利站工作内容,遵循因地制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配置工程测绘、工程检测等仪器设备,如水准仪、全站仪、手持式GPS等。
6.3根据水利站承担的工作任务和人员规模,配备计算机、持. 打印机、复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6.4根据水利站坐落位置、管理范围、技术服务内容等配置必要的工具车辆。
对承担特殊管理任务的水利站按实际需求配相关设备。
6.5有重要防汛任务的水利站,可结合县(市、区)防汛专用无线信道的建设,并配备相应防汛信息传输专用通讯设备,地处偏远的水利站应配备电视机和卫星接收天线等设备。
6.6水利站应当对配备的技术装备制定操作规程、检查维修养护制度,并落实责任人。
6.7水利站各种仪器、设备的配置基本标准,可参照附表二。
7 制度建设7.1水利站应设立岗位职责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制度上墙,经公示无异议后认真贯彻执行。
7.2水利站应建立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护制度,技术装备的维修、养护制度。
7.3水利站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设立专用档案室或专用档案柜,明确档案管理人,做好档案收集、分类,排列和整理工作,定期整理、汇编。
档案主要包括:水利管理规章制度;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修养护资料;水利项目申报、设计、实施、验收等文件材料;技术设备采购、使用养护记录等;其他需要保持. 存文献资料等。
7.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基层人员培训制度。
省级计划5年内对乡镇水利(水务)站(所)长进行一遍轮训。
各州(市)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制定相关计划,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服务能力。
7.5应当落实村级水利员队伍。
村级水利员具体负责村内涉水事务公共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学习宣传贯彻水利法规政策,听取、收集群众反映水利工作意见;参与制定实施本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防汛抗旱供水应急预案;接受、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向村委会、乡镇水利(水务)站汇报水利工作情况;熟悉所属行政村的小型水利工程情况,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调配生产生活用水,保证村管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监督、检查村属堤防、库塘、沟渠、桥涵、供水管道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实行汛期(5月~10月)日常巡查制度,确保村属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协助村委会和乡镇水利(水务)站组织群众进行防洪、抗旱、排涝、蓄水、抢险、清淤清障、地质灾害防治和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性工作;对村内发生的水事纠纷协调,及时制止并向村委会和乡镇水利(水务)站本村的水事违法行为。
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和耕地面积,每个行政村选配1-2名水利员,人员由村委会推荐,乡镇水利(水务)站(所)持. 考核确认,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后上岗,由乡镇水利(水务)站(所)和村委会共同管理,各地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务报酬或生活补贴。
水利站应负责指导农民水利合作组织及村级水利员队伍建设。
8 工作效果8.1 水利站班子在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指导下,应当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服从大局、贯彻落实水利法规和方针政策,全力抓好辖区内各项水利工作。
8.2 水利站应该熟悉当地的经济社会基本情况,水文气象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8.3根据需要制定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抓好落实、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水利建设管理任务圆满完成。
8.4水利站在抓好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当抓好站内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社会综治维稳等工作,确保干部安全、人员安全、生产安全。
8.5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站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为当地水利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9 水利站标准化考核持.9.1标准化考核重点考核乡镇水利站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主要包括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三个方面。
9.2水利站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实行1000分制,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达到条件的乡镇水利(水务)站进行申报,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抽查复核。
2015年以前全省实现水利站规范化建设基本达标,2020年全省实现水利站规范化建设完全达标。
具体考核标准见附表五。
9.3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绩效考核档案,对考核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水利站基础设施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依据。
附表一水利站生产生活用房及附属工程房建设标准持.注:表中面积为使用面积附表二水利站技术装备配置建设标准附表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装修标准持.附表四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举例持.附表五水利站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注:1.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落实、工作效果等几个方面均基本符合条件,总考核分达800分以上为基本达标,一票否决项不达标者考核为不达标。
2.全部考核分数达900分以上为规范化达标。
3.2015年以前没有基本达标条件的,不安排乡镇水利站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资金,不得申报实施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