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
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
![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https://img.taocdn.com/s3/m/63b246423b3567ec112d8a12.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2005-01-21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个人承担个税税前扣除政策辅导

用扣 除标准一 速算 扣除数 ) 1 税 率 ) ( ) 纳税 额= 纳 ÷(一 ;二 应 应 税所 得额× 用税 率一 算扣 除数 。其 中 . 式 f ) 适 速 公 一 中的税 率 .是指 不含 税所 得按不 含税 级距 ( 详见 所 附税 率表 一 、 二 、 ) 应 的税 率 ; 式 ( ) 的税率 , 指 应 纳税 所 得 三 对 公 二 中 是
2 8号 公 告 如 何 适 用 问 题 进 行 解 析 雇 主 为 雇 员 负 担 一 次 性 奖 金 的 税 款 . 并 入 该 奖 金 中 应
计 税
纳 的税 款或 者 负担一 定 比例 的实 际应 纳税 款 的 . 将 国税 应
发 『9 4 0 9号 文 件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的 . 含 税 收 入 额 计 算 19 18 不
元 . 人 负 担 的 个 税 税 款 = 3 31 × 0 = 1 .3元 . 业 个 1 0 . 7 % 9 22 9 企
代负 担 的个 税税 款= 3 31— 1 .3 3 09 10 。9 9 22 = 9 .6元 三是 雇 主 为 其雇 员 负 担 超 过原 居 住 国的税 款 的税 务 处理 。有些 外 商投 资企业 和外 国企业 在华 的机 构场 所 . 为
家税 务总 局公 告 2 1 0 1年第 2 8号 ) .对 雇 员取 得 全年 一次 雇 员 取得 的 工资 + 主 代 雇员 负 担 的税 款一 用扣 除 标准 雇 费 性奖金 并 由雇 主负担 部分 税款 .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 计算 方法
。
例 2 某企业 职工 月工 资 、 金收 入 6 0 、 薪 0 0元 。 企业 为该 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各地国地税文件点2011-04-29 20:55:03 阅读41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为公平税负,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等规定,现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由雇主负担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公告如下:一、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一)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二)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三、对上述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应扣缴税款。
即: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 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
年终奖的会计处理实例

年终奖的会计处理实例年终奖的会计处理实例你知道年终奖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吗?你对年终奖的会计处理方式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年终奖的会计处理实例,欢迎阅读。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500)*10%-105=2145元。
公司是否要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可税前扣除

公司是否要承担的个⼈所得税可税前扣除对于公司为个⼈承担个⼈所得税的税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取得不含税全年⼀次性奖⾦收⼊计征个⼈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第三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所得税的现⾏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个⼈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商户为个⼈⽀付的个⼈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之后,国家税务总局⽹站纳税咨询栏⽬分别在2007年12⽉27⽇、2009年11⽉3⽇对“企业为个⼈代付的个⼈所得税”这⼀问题进⾏答复,结果为“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或“企业为员⼯承担的个⼈所得税⽀出因不具备相关性和合理性⽽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中介机构或税务机关基本上是按此答复执⾏的。
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次性奖⾦部分税款有关个⼈所得税计算⽅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明确,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所得税款,应属于个⼈⼯资、薪⾦的⼀部分。
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即企业为员⼯承担的个⼈所得税,属于个⼈⼯资、薪⾦的⼀部分。
那么⼯资、薪⾦在符合⼀定条件的前提下,店铺⼩编认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事实上,企业承担收款⼈应缴的税款,不仅体现在个⼈所得税上。
企业在⾮贸易付汇的过程中,也会有替收款⽅(⾮居民企业)承担税款的⾏为。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在2010年专门针对沃*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所遇到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即《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沃*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国税办函〔2010〕615号)规定,如果合同约定⾮居民企业取得所得应纳中国税⾦由中国企业承担,且⾮居民企业出具收款发票注明⾦额为包含代扣代缴税⾦的总⾦额,原则上应允许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有关规定审核该项⽀付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从上述分析来看,企业承担员⼯或收款⽅的税款是企业的⼀项⽀出,是企业在⽣产经营活动中经常遇到的。
政策解读:国税总局2011年28号公告

国税总局2011年28号公告:解决了个税三大争议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8号公告《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发布,于5月1日起施行。
总局28号公告解决了税、企、个人三方之间长期存在的三大争议问题:一是解决了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计算争议问题。
明确了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二是解决了雇主为雇员代付部分税款的个人所得与企业支出定性争议问题明确了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是雇员所得,应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是解决了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的税前扣除争议明确了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符合工资扣除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
一、雇主为雇员承担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计算争议过程分析我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按超额累进税率设计的,一些单位雇主为雇员承担部分或全部个人所得税,对于雇员来说,属于取得了不含税所得,其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额,要由不含税收入,转换含税所得,才能正确计算。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三份文件,对雇主负担工资薪金所得税款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税款计算程序和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
上述三份文件的都规定了计算雇主承担雇员个人所得税的步骤:一是要计算出个人工资奖金收入对应的含税应纳税所得额;二是要计算出个人工资奖金含税所得对应的适用税率;三是要计算出个人工资奖金金含税所得对应的应纳税款。
案例解析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论文]
![案例解析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论文]](https://img.taocdn.com/s3/m/f3dc16e74afe04a1b071de99.png)
案例解析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摘要】每年,很多机关、企事单位都会发放年终奖。
在大家为年终奖的多寡而pk与炫耀之际,对这笔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引起了税收征纳双方(即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的热议。
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存在三种情形: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和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而这三种情形的计算又与纳税人的月工资收入息息相关,笔者通过具体案例对其适用文件进行解析。
【关键词】案例解析;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征收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06-00018-02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薪与绩效工资,指的是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根据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全年经济效益以及对雇员全年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情况,向其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当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存在三种情形: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和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
以上三种情形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不同的文件且容易混淆,因此,通过具体案例进行解析。
一、个人取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个人取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因为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存在高于或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因此对个人取得的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形,即两种情况、两步骤、一次查找税率。
例1.中国公民李某2012年12月取得工资收入为5000元,月末单位又发放一次性年终奖金240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因为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5000元>3500元,故对一次性年终奖金24000元个人所得税处理如下:(1)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员工持股计划财务处理

持股计划涉及到激励成分的会计、税务处理相关问题:如果上市公司出资进行回购,以市价回购股份,但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进行员工持股计划,那么关于这笔钱:一、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何?是作为利润分配还是作为成本费用?二、员工缴纳税的税基为何?问题解答:一、(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证监会计字[2001]15号)中明确指出提取激励基金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具体如下:“问题:公司可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激励基金?若以税后利润为考核依据提取激励基金,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解答:一、根据财政部的复函,公司能否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多少,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作出安排。
从会计角度出发,公司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支出,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成亮律师分析,员工持股计划会计处理及参与对象个人所得税缴纳,应当根据股票来源方式不同区别执行。
具体案例如下表1所示。
表1 不同股票来源方式下的会计处理办法列举(2)会计处理时点: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时点,但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推断,应当在提取年度计入成本费用。
比如,在x年度为考核年度,则在x+1年度根据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提取激励基金,因此在x+1年度计入当年度成本费用。
实务中,焦点科技、利尔化学、龙净环保明确指出当年度计提的奖励基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
即在哪一年度提取激励基金,就在哪一年度年度计入当期费用,这也支持了我们根据法理作出的推断。
二、(1)目前,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税收法律法规并不完善。
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冯成亮律师分析,员工持股计划不同情况之下的课税办法如下表2所示,表2 不同情况下的课税办法从目前市场上的案例来看,最早的员工持股计划是海普瑞(002399.sz),该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完成股票二级市场回购,目前尚处于锁定期,具体员工减持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还需要最终与税务机关沟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
2011年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为公平税负,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等规定,现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由雇主负担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公告如下:
一、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一)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二)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三、对上述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应扣缴税款。
即: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
四、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