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院内外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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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外会诊制度模版(3篇)

院内外会诊制度模版(3篇)

院内外会诊制度模版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各临床科室:我院的会诊制度开展得非常好,希望大家继续落实好这一核心制度,但我院在会诊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由此曾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因会诊而导致科室与科室间医生不满事件,甚至引起医患矛盾导致医疗投诉和纠纷,因此,我们必须规范管理,故特制定此制度。

1、门诊会诊管理制度门诊病人需要在门诊进行科室间会诊时,首诊医生必须写好门诊病历并注明请相应科室会诊,然后告知病人前往被邀会诊科室或专业会诊。

不属于本科的检查治疗收费,医生不能开具检查治疗单(即不能跨科室开具检查治疗单)。

被邀科室接到会诊病人时,不能让病人因同一疾病就诊而再次挂号(即实施一病一号制,而不是一科一号制)。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回首诊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门诊会诊不能收取患者的会诊费用。

2、病房会诊管理制度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

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____小时内前往会诊。

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会诊医生的会诊意见必须回到医生办公室后才能表达,在病房只许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会诊流程:受邀者在医生办公室查阅病历资料及听取管床医生的汇报→在科室医生(最好管床医生)的陪同下去病房查看病人→回医生办公室避开病人和家属后再表达会诊意见→医生间沟通→受邀者书写会诊意见→由管床医生去和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会诊制度1、当临床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请会诊:(1)病人病情不属自己职权允许的;(2)病人病情危重、复杂,不是自己潜力能够解决的;(3)受各种原因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决的状况时。

2、会诊批准权限:请院内会诊,主管医生报科室主任批准;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分管院长批准。

院内会诊要求在____小时内完成。

3、会诊医生资格:例行会诊、急会诊应请相应科室主任,或相应专业医生;在科主任不在时,能够请值班医生。

会诊医生在会诊过程中,技术潜力不足时,应请所在科室上级医生、科主任会诊。

4、例行会诊:病人病情不属急、危、重症的,属例行会诊。

例行会诊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单准备会诊资料,汇报病史,记录会诊意见,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5、急会诊:病人病情危急,需要本科和他科立即会诊时(不允许按例行会诊手续进行会诊时),应当紧急会诊。

请急会诊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决定。

科主任不在时,由上级医生或值班医生决定。

可用会诊通知单通知,也可用电话通知,会诊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应诊。

因特殊状况不能前往时,也要派相应医师前往。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和抢救。

手术中出现意外状况,需请会诊,属急会诊,术中会诊包括术中变更术式或变更手术范围,术中状况不能处理,低年资医师请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院长、院外会诊。

6、急会诊病人的会诊须坚持边抢救,边会诊的原则。

7、会诊医生在会诊完毕后,务必填写会诊意见。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一、医疗会诊包括: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分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等。

二、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申请会诊。

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____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护理会诊记录本

护理会诊记录本

9、护理会诊记录本科室外二科二年份2013目录1、护理会诊制度2、护理会诊流程3、护理会诊记录护理会诊制度在护理工作中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或护理操作及护理新技术等问题时,邀请相关科室会诊,保障临床疑难重症及实施手术,新疗法患者的护理质量。

1、护理会诊的申请凡届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临床科室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

由科护长组织护理会诊。

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

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

2、科问会诊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组长或专科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

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在2 小时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3、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行总结。

4、院内会诊由护士长提出申请,经护理部同意,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5、会诊人员主持会诊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专科护士或副主任护师以上资格,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参加。

6、会诊要求1)参加会诊的人员应根据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

由申请科室管床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组长、护士长或专科护士补充。

参加人员对病情、护理问题、措施及成效等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2)原则上高级责任护士或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具备申请会诊和参与会诊资质。

申请会诊需要写“护理会诊单”3)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人员,预做发言准备。

4)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临床科室护士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

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5)会诊结束后由主持会诊的高级责任护士或专科护士在“护理会诊单”上填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石基人民医院护理会诊流程备注: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

健全医院临床会诊管理制度

健全医院临床会诊管理制度

健全医院临床会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会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会诊流程,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的会诊工作,包含会诊申请、召开会诊、会诊看法汇总与反馈等环节。

第二章会诊申请第三条医院开展会诊服务以供应专业的医疗看法和治疗方案,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

会诊需经临床医生申请,由医疗负责人审批。

第四条会诊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2.会诊问题描述:认真描述患者的病情及需要会诊的问题;3.已进行的检查与治疗:列明已进行的各项检查与治疗;4.需要会诊科室:明确需要参加会诊的科室。

第五条会诊申请应由临床医生填写,并通过医院规定的电子系统提交。

申请书应事先由申请医生认真审核、签署,并承当相应责任。

第六条医疗负责人对会诊申请进行审核,如申请信息完整准确,符合会诊要求,应及时批准会诊,否则应予以驳回并向申请医生说明理由。

第七条对于需要紧急会诊的病例,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相关科室并尽快布置会诊,以保证会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会诊流程第八条会诊流程包含会诊准备、会诊召开、会诊看法汇总与反馈三个阶段。

第九条会诊准备阶段:1.会诊科室应尽快接到会诊申请后,布置相关专家进行病历资料的研究与准备;2.会诊科室应布置会诊时间、地方,并及时通知相关专家参会;3.会诊科主任或专任秘书应负责召集专家,并供应会诊所需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第十条会诊召开阶段:1.会诊由会诊科主任或代表主持;2.会诊前,主持人应通告各专家会诊的目的、病情资料、会诊时限等信息;3.会诊期间,各专家应认真研究病历资料,对疑难问题进行讨论,提出会诊看法;4.会诊讨论应充分敬重专家看法,鼓舞达成共识,确保病例得到最佳的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会诊看法汇总与反馈阶段:1.主持人应及时记录会诊讨论及看法,制作会诊看法书;2.会诊看法书应认真叙述专家看法、治疗方案等内容;3.会诊看法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发至申请医生,并备案于病历中,同时抄送相关科室。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会诊的程序和管理,确保会诊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诊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并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二、会诊种类医疗会诊可分为普通会诊、专家会诊和跨院会诊三大种类。

三、会诊的组成和参与人员1. 会诊组成:会诊由会诊组组成,由拟请方医疗机构和被请方医疗机构协商组成。

2. 参与人员:会诊的主要参与人员包括拟请方医疗机构的医疗团队、被请方医疗机构的医疗团队以及患者本人或其家属。

四、会诊的流程1. 拟请方医疗机构提出会诊申请,并向被请方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患者资料。

2. 被请方医疗机构收到会诊申请后,确认接诊意愿并做出回应。

3. 拟请方医疗机构与被请方医疗机构协商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4. 会诊过程中,相关医疗团队进行患者病情讨论和诊断分析,并形成会诊报告。

5. 完成会诊后,被请方医疗机构将会诊报告发给拟请方医疗机构,并解答相关问题。

6. 拟请方医疗机构收到会诊报告后,将结果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进行后续治疗。

五、会诊报告1. 会诊报告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意见、治疗方案等内容。

2. 会诊报告应由会诊参与医师签名,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3. 会诊报告应在会诊结束后24小时内发送给拟请方医疗机构。

六、会诊结果的处理1. 会诊结果应作为拟请方医疗机构制定治疗方案的参考依据,并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

2. 如会诊结果与拟请方医疗机构原有治疗方案不一致,拟请方医疗机构可再次咨询被请方医疗机构,以达成一致。

七、会诊过程管理1. 会诊过程中,拟请方医疗机构负责会诊申请、协调会诊时间和地点等事宜。

2. 会诊过程中,被请方医疗机构负责提供专业意见和会诊报告,并解答相关问题。

3. 会诊过程中,医疗机构各方应保持沟通畅通,确保会诊进展顺利。

八、会诊费用1. 会诊费用应由拟请方医疗机构承担,包括被请方医疗机构医疗团队的专家会诊费用、会诊报告费用等。

2. 如会诊费用涉及跨院会诊,应根据协议或相关规定进行分摊。

会诊管理制度优秀5篇

会诊管理制度优秀5篇

会诊管理制度优秀5篇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篇一一、凡遇到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后,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病人,可到专科检查,由提出会诊科室填写会诊单,被请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填写会诊人、时间、并将附联交给申请会诊科室。

三、急诊会诊:被邀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律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给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篇二(一)、凡遇到需会诊的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急诊会诊:如遇危、急、重症病人需要紧急会诊的,应及时申请会诊或电话通知紧急会诊;被邀请的。

人员必须随叫随到,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及时(10分钟之内)到达会诊地点。

(三)、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会诊。

(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送至被邀科室,,主管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检诊病人,并做简要病史介绍;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会诊,并写出书面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让病员自己或经治医师陪同到专科检查会诊。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或业务院长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经患者本人或家属申请,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上级医院联系,确定会诊专家和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也可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传发有关单位,进行远程会诊。

院内外会诊制度

院内外会诊制度

院内外会诊制度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委,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预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者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___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

特殊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及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者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不超过___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卡注以“请___科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预会诊科室___,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委,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___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预会诊科室___,被邀请科室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

4、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5、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___住院床位。

6、病区间的紧急会诊可参照第___条执行。

7、如需请外院专家会诊,应首先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包括被邀请专家专业、所在医院等,有医务科负责联系、邀请会诊专家。

急救药品管理及供给保障制度一、急救药品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借用、挪用(特别是抢救药品)。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志,不许任意挪动或者外带。

三、消耗部份药品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护师要有专人每日核对一次药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五、药剂科要做好急救药品的保障供给工作,若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急需大量急救药品时,药剂科可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确保急救药品及时、足量供应。

六、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对急救药品管理保障工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救后勤物资供给保障制度一、急救物品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借用、挪用。

二、一切抢救物品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志,不许任意挪动或者外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3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3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____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____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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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医院院内、外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
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和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托县医院
20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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