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合同条款研究系列之一 EPC项目合同的付款条款
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总价和付款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总价和付款管理办法1.1 合同总价和付款1.1.1 合同总价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根据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的调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1.1.2 付款(1)合同价款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由发包人在中国境内支付给承包人。
(2)发包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应付款类别和付款时间安排,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担保1.2.1 履约保函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时,履约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2 支付保函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支付保函。
支付保函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3 预付款保函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时,预付款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预付款1.3.1 预付款金额发包人同意将按合同价格的一定比例作为预付款金额,具体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2 预付款支付合同约定了预付款保函时,在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10日内,根据1.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一次支付给承包人;未约定预付款保函时,发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根据1.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一次支付给承包人。
1.3.3 预付款抵扣(1)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在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或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尚未抵扣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
承包人未能支付的,发包人有权按如下程序扣回预付款的余额:1)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中一次或多次扣除;2)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不足以抵扣时,发包人有权从预付款保函(如约定提交)中扣除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3)应付给承包人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不足以抵扣且合同未约定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支付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支付时间安排协议书;4)承包人未能按上述协议书执行,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函(如有)中抵扣尚未扣完的预付款。
epc总承包工程的合同支付

ec总承包工程的合同支付一标题:EC总承包工程合同支付范本一、合同背景1. 甲方(业主):XX公司2. 乙方(总承包商):XX公司3. 工程名称:XX项目4. 工程地点:XX省XX市XX区5.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主要包括XX、XX等建筑。
6. 工程总投资:人民币XX亿元。
二、合同条款1. 工程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80%。
具体支付比例如下:a) 土建阶段:每月支付工程款总额的15%;) 安装阶段:每月支付工程款总额的20%;c) 装修阶段:每月支付工程款总额的25%;d) 竣工验收阶段:每月支付工程款总额的20%。
(3)结算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的工程款总额的10%。
2. 质量保证金(1)甲方在支付每期进度款时,扣除该期进度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全部质量保证金。
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修复。
3. 延期赔偿金(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延期赔偿金。
延期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延期部分的工程款总额的1‰乘以延期天数。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三、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pc合同范本(2篇)

epc合同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_乙方(工程公司):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建设__________项目,乙方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1.3 项目规模:__________1.4 项目投资:__________第二条乙方责任2.1 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设计、采购和施工。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2.3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2.4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并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责任3.1 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3.2 甲方负责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
3.3 甲方应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第四条合同价格4.1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4.2 合同价格包括设计费、采购费、施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5.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5.2 乙方完成设计工作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0%。
5.3 乙方完成采购工作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0%。
5.4 乙方完成施工工作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0%。
第六条工期6.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个月内完成项目。
6.2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工期完成项目,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第七条质量保证7.1 乙方应保证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
7.2 乙方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质保期为__________年的售后服务。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pc合同中甲方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epc合同中甲方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合同签订及支付安排EPC工程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缩写,将整个工程过程交由总承包商进行管理。
在EPC合同中,甲方通常为项目业主,负责支付合同金额。
在签订EPC合同前,双方应明确支付安排,包括进度款、验收款、尾款等支付时间及条件。
二、进度款支付在EPC工程中,通常会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
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工程实际进度及时支付进度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甲方需留意所支付款项应符合工程实际进度及验收情况,避免因支付不当引发纠纷。
三、验收款支付EPC合同约定工程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一旦工程达到验收标准,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验收款,待验收款付清,工程方可移交工程权益,避免因验收款支付延迟而影响工程进度。
四、尾款支付尾款通常是工程完工后支付的余款,也是保证工程方完成工程质量、功能的重要保障。
甲方需在工程完工并通过最终验收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确保工程方按合同约定完整交付工程。
同时,支付尾款时应注意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因尾款支付问题导致工程方产生异议。
五、支付方式及凭证甲方在支付款项时应注意选择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并确保支付凭证的合法有效性。
同时,应保存完备的支付凭证及相关记录,便于日后核对账目及解决纠纷。
六、索赔和争议解决在EPC工程中,可能会出现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情况,导致工程方提出索赔或引发争议。
甲方应及时与工程方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处理索赔事项,并避免争议升级。
若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七、信用风险及保证担保在EPC合同中,甲方需对工程方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要求工程方提供担保措施,如履约保证金、保函等,确保工程方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甲方务必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避免因付款延迟引发巨额赔偿。
八、合同解除及违约处理若EPC合同发生重大违约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条款

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条款本合同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商承担全权负责建设单位在本工程中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事项,建设单位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双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各自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为明确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合作,保障本工程的顺利完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合同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与调试等工作,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合同价款及其他具体事项详见其他相关协议。
第三条签订地点和时间本合同于何时何地签订,各方于何时应签署合同书,并通过印章或签名盖章生效。
第二章工程设计第四条工程设计的委托建设单位将工程设计委托给承包商,承包商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工程控制、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控制进行全面管理。
第五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承包商应编制符合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合同的约定提交给建设单位,进行审核,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工程设计中的任何问题。
第六条设计变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请求,承包商应认真审查,并分析影响因素,制定相应的方案,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照批准后的方案进行施工。
第三章工程采购第七条材料招标和采购承包商负责本工程所需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应确保采购的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工程进度满足工程需要。
第八条材料检验承包商应按规定提交验收材料,建设单位组织专业评审团队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材料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第四章工程施工第九条合同进度承包商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各项承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条质量保证承包商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承包商应符合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办法,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生产。
第五章工程试运行与调试第十二条试运行和调试承包商应组织工程试运行和调试工作,保证工程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性能可靠,经验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EPC总承包工程的合同支付与资金管理

EPC总承包工程的合同支付与资金管理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一、工程项目简介本合同是根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EPC总承包工程的协议,确定了支付方式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支付方式1.工程款项支付方式1.1. 工程款项的支付将根据工程进展和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进行。
1.2. 每次支付款项的金额将在支付节点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3.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需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
2.支付节点2.1. 第一支付节点:工程开工后30天,支付总工程合同金额的30%。
2.2. 第二支付节点:工程完成前30天,支付总工程合同金额的50%。
2.3. 第三支付节点:工程竣工后30天,支付总工程合同金额的20%。
三、资金管理1.乙方资金管理责任1.1. 乙方负责严格按照项目进展和支付节点的要求,及时申请并管理相关支付款项。
1.2. 乙方应合理规划工程资金使用,确保按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相关参与方。
2.甲方监督和审核2.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管理进行监督和审核。
2.2.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与支付款项相关的资金支出报告和相关凭证。
2.3. 如发现乙方违反相关支付要求或资金管理不当,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四、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甲方和乙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相关纠纷至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五、合同变更与终止1.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合同终止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2.1. 双方书面协商一致;2.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1.工程进度计划2.工程款项支付申请表3.资金支出报告4.相关凭证(如发票、收据等)5.其他双方共同确认的附件法律名词解释:1.EPC总承包工程:一种工程承包模式,即由一个承包商负责工程的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和施工(Construction),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专用条款

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专用条款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一、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甲方:(具体信息)乙方:(具体信息)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的身份: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担EPC总承包商的职责,甲方为项目业主。
2、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完成EPC总承包项目,并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3、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土地、工程设计文件等必要条件,并协助乙方取得必要的工程许可和批准。
4、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按照约定完成EPC总承包项目,并按照约定收取工程款。
5、乙方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约定完成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EPC总承包项目的各个环节,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责任。
6、履行方式:双方应按照约定执行,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7、期限:工程项目的期限为(具体时间),在此期限前,乙方应完成项目建设。
8、违约责任:(1)若甲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应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义务。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并在合同中写明,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为有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约定执行,并确保合同可执行。
六、其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未约定事项,应在合作协商后确认,在书面形式下做出批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解决。
八、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本合同的修改和解释,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下做出批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以上是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专用条款,如有需要,可在详细的规范下补充内容。
epc合同工程款

epc合同工程款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合同,即工程、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形式。
在EPC合同中,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作,直至项目完成并交付使用。
以下是一份EPC合同工程款部分的草案示例,仅供参考: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合同名称: [项目名称] EPC合同甲方(业主): [甲方全称]乙方(承包商): [乙方全称]鉴于条款: [简要说明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和背景]第1条工程款支付1.1 工程款总额:本EPC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设备采购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
1.2 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数/日期] 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 [百分比] 作为预付款。
1.3 进度付款:工程进度按照以下节点进行付款:- 设计完成 [百分比],支付工程款总额的 [百分比];- 采购完成 [百分比],支付工程款总额的 [百分比];- 施工完成 [百分比],支付工程款总额的 [百分比];-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 [百分比]。
1.4 最终结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数/日期] 内,双方应完成最终结算。
甲方应在结算完成后 [天数/日期] 内支付剩余工程款。
1.5 质保金:工程款总额的 [百分比] 将作为质保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 [月数/年数] 无质量问题时支付。
1.6 支付方式:所有工程款应通过 [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信用证等] 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2条变更与调整2.1 变更请求:如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变更请求,双方应协商确定变更对工程款的影响,并签订补充协议。
2.2 价格调整:因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成本显著变化时,双方应协商调整工程款。
第3条违约责任3.1 逾期支付:如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应自逾期之日起按 [逾期利率] 的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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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项目合同条款研究系列之一EPC项目合同的付款条款时间:2012-06-08来源:中国节能服务文章类别:原创作者:张志勤核心提示:付款条款是EPC项目合同中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直接关系双方经济利益,但笔者对近百个实际实施的项目合同进行调查分析后发现,很多项目合同的付款条款存在漏洞或隐患。
虽然不是所有的漏洞或隐患都转化为法律风险,但是,如不加以防范,等亡羊再补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节能服务公司而言,恐怕失掉的不仅是几头羊,甚至会将辛苦开拓的市场拱手让与他人。
关键字:节能减排、EPD项目、付款条款付款条款是EPC项目合同中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直接关系双方经济利益,但笔者对近百个实际实施的项目合同进行调查分析后发现,很多项目合同的付款条款存在漏洞或隐患。
虽然不是所有的漏洞或隐患都转化为法律风险,但是,如不加以防范,等亡羊再补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节能服务公司而言,恐怕失掉的不仅是几头羊,甚至会将辛苦开拓的市场拱手让与他人。
笔者对国外EPC项目合同和国内常用EPC合同进行了比较研究,结合EPC项目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就EPC项目合同付款条款约定提出完整的建议。
本文所称付款,无特殊说明时,仅指项目节能收益的分享款项。
需要说明的是,在具体项目合同中,除了节能收益的分享款外,付款可能包括其它款项的支付。
如在节能量保证型合同中,还会约定,节能量未达到承诺的指标时,ESCO要对用能单位进行补偿。
有的项目合同属于混合型合同,改造项目中一部分设备属于买卖,需要由用能单位支付货款。
有的项目,会约定在分享期届满前,由用能单位一次性付款买断项目。
对其他款项的付款约定,本文不做专门论述。
EPC项目合同中付款条款的要素合同条款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因而要求条款要明确,根据条款约定,可以确定哪一方的义务,这项义务应该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履行。
一般而言,付款条款就是要明确付款义务人、付款金额、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因为付款地点双方一般并不介意,而且大多数商务合同的付款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电子划拨,一般无需付款条款就付款地点单独约定。
EPC项目合同中的付款义务人是用能单位,是毫无疑议的,无需特别强调。
EPC项目有其自身的特点,在EPC项目中一个完整的付款条款,应当包括分享期间、付款金额或付款金额的确定方式、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付款程序、付款督促措施五个要素。
(1)分享期间。
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款来源于节能收益,收益分享期限是ESCO可以从项目节能收益中分享节能收益的期限。
(2)付款金额或付款金额的确定方式。
用能单位的付款金额通常是通过约定分享比例而确定,分享比例可以是固定的比例,也可以是变化的比例。
在具体项目中,也有约定固定金额的情况或附加其他条件的情况。
但无论如何约定,使付款金额能够尽可能方便的确定下来,才是一项好的条款。
(3)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
EPC项目的付款通常不是一次性付款,而是若干次完成,EPC项目合同的付款时间体现为付款的进度。
(4)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是指通过何种支付工具付款,如现金、票据(支票、汇票、本票)、汇款或实物。
(5)付款程序。
付款程序是为了明确付款的具体流程,这一环节常常被当事人所忽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易导致无所遵循,或各自要求按各自流程,从而导致争议。
付款程序不仅体现在如何办理付款的手续上,也会直接影响收款人的利益。
(6)督促和保障措施。
督促和保障措施是督促付款义务人按约定付款的约定。
这一项内容通常为合同设计者所忽视,通过约定付款义务积极履行受益和消极履行受损的导向措施,可以建立合同内部的约束机制,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EPC项目合同中付款条款存在的问题笔者对近百个EPC项目合同进行了调查,通过对实践中的EPC项目合同付款条款分析发现存在以下几个较为普遍的问题:一是金额不明或不易确定;二是付款时间约定不明;三是无付款程序约定;四是无付款督促措施。
不明确分享期的起止时间,可能导致付款义务不明。
节能量认定存在分歧,分享比例不明确,也会导致付款金额不确定。
付款时间不明确导致付款迟延的违约责任不能确定,也会使付款督促措施失灵。
无付款程序的约定,往往会在主张付款时被动地满足用能单位提出的条件。
如因发票约定不明,有的用能单位在付款时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ESCO要么自己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直接开票,要么通过设备供应商或其他具有一般纳税资格的单位向用能单位增值税票。
通过其他单位开票存在法律风险。
为此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不能享受,项目利润受到负面影响。
缺少付款督促措施,会使ESCO失去利用合同自身的激励和惩罚机制督促用能单位履行付款义务的机会。
有的很多合同照搬参考合同文本,导致合同条款千篇不律,不能很好地适用项目需要。
EPC项目合同中付款条款的构建参考文本付款条款主要体现在第4节关于节能效益分享方式一节中。
这一约定适用的模式是,双方事先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比例,根据确认的节能量计算付款金额,向用能单位提出付款请求,用能单位付款后由ESCO开具发票。
实践中,项目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这一模式并不能满足所有项目需要。
在使用参考合同文本时,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加以变通。
笔者根据EPC项目的特点,在研究EPC项目合同参考文本和国外合同文件的基础上,给合国内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综合EPC项目实践就EPC项目付款条款的构建提出以下建议,供读者参考:付款条款构建基本原则付款条款应(1)满足具体项目需要;(2)符合税收优惠和申请财政奖励资金规定;(3)具有可操作性。
不同项目有其身的特点,合同双方有不同的需求,付款条款必须满足项目的具体需要。
对于拟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奖励资金的项目而言,项目合同是必备的文件,付款条款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合同条款的目的是履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条款才能方便双方履行合同。
关于分享期约束性要求。
分享期从经济性上考虑,应短于改造项目预期的使用寿命,否则不符合EPC项目的特征。
从法律上考虑,国内有些地方对公共机构EPC项目的分享期有限制性规定,在约定分享期时应不长于规定的期限。
例如,《河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或者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的项目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0年”。
分享期实质内容是ESCO有权从用能单位获得节能收益的期间,不论分享的比例如何(分享比例可以从1%-100%),只要有分享,均应计算为分享期。
选择的余地。
(1)封闭或开放。
分享期可以是封闭的,也可以是开放的。
所谓封闭的,是指固定的时间段,如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
所谓开放,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并不能具体确定期间的确切时长,或不能确定具体的期间起点或期间终点。
比如,有的项目约定分享期从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用能单位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分享期。
有的项目约定分享的节能收益总金额,约定用能单位实际付款金额达到总金额时分享期终止。
(2)连续或断续。
通常是连续的分享期,理论上也可以是断续的,虽然实践中约定断续分享期的项目十分少见,但在具体项目存在约定断续分享期的可能性。
(3)延长或缩短。
通常在约定固定期间的分享期合同中,因用能单位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因用能单位原因设备停机致节能收益未实现,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致预期的节能收益减少等,ESCO可要求延长分享期。
相反,因ESCO原因延误工期,未尽维修保养义务致节能收益不足或设备寿命缩短等,用能单位可要求缩短分享期。
关于付款金额约束性要求。
法律法规对付款金额并无限制性规定。
付款金额和投资金额有关。
付款金额包括投资和利息。
按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ESCO的投资不低70%才能申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有些地方制订了适用于当地的奖励政策,申请地方财政奖励对ESCO投资比例要求较低。
对于公共机构EPC项目,因资金来源于财政,需要有足够的预算才能支付。
选择的余地。
(1)固定金额或比例。
固定金额可以避免在合同履行时再计算和确认的不确定性,但不适合所有项目。
EPC项目的付款金额与节能收益相关,因此严格讲只有节能收益固定的项目,才能约定固定金额。
固定金额通常是基于双方确认的节能收益按确定分享比例计算的结果,如果是这种情况,建议将分享比例和金额同时在条款中表述,以便明确付款金额的来源。
固定金额也可不按比例计算,仅仅基于双方约定。
不基于比例的固定金额约定,适用于项目因具体情况需要对某一期付款金额进行调整的情况。
约定分享比例可约定在分享期内采取固定比例,也可以约定不同时间段不同的分享比例。
有的项目,可以考虑超出承诺的节能效益,另行约定更高的分享比例。
(2)实际节能量或预计节能量。
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约定付款金额,终究不能脱离节能收益。
决定节能收益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节能量,一个是能源价格。
因此,在合同中需要将影响节能收益的这两个因素如何确定予以明确。
以实际节能量作为分享节能收益基础的,付款金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才能确定,需要经双方确认,且付款金额将随实际节能量变化。
以预计节能量作为分享节能收益基础的,付款金额在合同签订时既已确定,一般在履行过程中不再变更。
(3)影响因素。
实际节能量不仅与节能改造的效果相关,还与改造后的能源消耗有关,与用能单位的设备运营情况有关。
在以实际节能量作为付款依据的合同中,需要充分考虑用能单位运营状况对付款金额的影响。
通常改造验收合格,则表示ESCO实现了合同约定的节能承诺,因用能单位自身原因关停设备导致实际节能量未实现的,用能单位仍应正常付款。
用能单位为了督促ESCO按期完工,可能约定即使在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分享期仍然开始起算,要求按承诺的节能量履行。
这样,如工期拖延就意味着付款金额减少。
关于付款时间约束性要求。
法律对付款时间没有约束性要求。
选择的余地。
(1)时间段划分。
一般而言,ESCO总是希望尽早付款,用能单位则希望更晚付款。
因此付款条款,需要找到双方的平衡点。
付款时间可分为实现节能收益前付款和实现节能收益后付款两个大的阶段。
有人可能对实现节能收益前付款心存疑问。
EPC项目把以节能收益支付项目所有支出作为其经济性特征,在实现节能收益之前付款,是不是与EPC项目的特征不符。
事实上,以节能收益支付项目投资是针对项目的总体财务和经济性指标而言,并不是要求必须在实际实现节能收益后才向ESCO付款。
在设备安装到位后,或调试合格后,或在验收通过后,ESCO已履行了相当一部分合同义务,因设备已到达用能单位,并在用能单位管控范围内,由用能单位支付一定比例的价款,在风险分配上是平衡的。
付款比例一般参考设备的价值,因设备的实际效用未得到检验,这时的付款金额一般是按设备价值一定比例确定。
有的项目可能单列设备价值,在条款上体现为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
如果设备本身的价值较高,约定在设备到位后支付一部分款项,对ESCO控制风险和减轻资金压力更有意义,更有利于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