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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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以下简称“计价计量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

计价计量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计量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

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单位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同时也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之一。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2)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

工程量清单封面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封面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封面及说明一、封面设计要求工程量清单封面作为工程施工中重要的文件,其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封面整体简洁、美观,突出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及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2. 封面色彩应统一、谐和,避免过于花哨的色彩搭配,以免影响整体效果;3. 封面文字要清晰、简洁,采用常用的字体,字号适中,避免使用过小或过大的字体;4. 封面上可以添加单位标志、工程照片或公司文化元素,但需要注意与基本信息的协调搭配,避免过于复杂;5. 封面须标注日期、版本号等信息,以方便查阅。

二、封面内容说明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即为所要进行的工程项目的名称,应简明扼要地描述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便于工程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识别和查阅。

2. 工程编号工程编号由相关单位进行编制,用于标识和管理工程项目,应在封面上明确标注。

工程编号可包含地区、年份、序号等信息,以保证唯一性和可查询性。

3.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即为发包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名称,包括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等,应明确标注在封面上,并与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协调搭配,使封面具备统一性和规范性。

4. 日期日期是指编制工程量清单封面的日期,应准确标注。

日期的标注有助于后续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版本管理及查阅工程历史记录。

5. 版本号版本号是指工程量清单封面的版本信息,用于区分不同版本的工程量清单。

版本号的标注应规范、有序,例如V1.0、V2.0等,并在封面上明显位置进行展示。

6. 单位标志单位标志是指单位的标识性标志,如公司 LOGO 等。

单位标志的展示可以提升封面的专业性和正式性,有助于树立单位形象和品牌形象。

7. 工程照片工程照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选取对工程项目具有代表性的照片进行展示。

工程照片的使用可以提供直观的视觉效果,使封面更具吸引力和可读性。

8. 其他元素根据需要,工程量清单封面上可以添加其他元素,如单位口号、公司文化元素等。

但需要注意控制元素数量和排版布局,以确保封面整体效果统一、谐和。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一、引言工程量清单是一个建设项目中十分重要的文件,它对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使用旨在准确计算建设项目中的各项工程量,并为项目的投资、合同、设计、计划、物资采购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依据和参考。

二、工程量清单的定义工程量清单是指按照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和技术要求,将项目中所需的施工材料、劳动工时和机械设备等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和计算,并以清单形式进行汇总的一种文件。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1.准确性原则: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尽量准确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工程量的计算和估算的准确性。

2.全面性原则: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建设项目的所有工程量项目,从土建施工到设备安装都需要纳入清单范围。

3.一致性原则:工程量清单应与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其他相关文件保持一致,以确保各环节的衔接和协调。

4.规范性原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计量的规范性。

5.可比性原则:工程量清单应按照统一的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方法进行编制,以便于不同项目之间的比较和统计分析。

四、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程序1.收集资料:首先需要收集项目的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明确项目的施工范围和要求。

2.细化工程量: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工程量细化到不同的项目部位和构件,并确定计量单位。

3.计算工程量:按照建设项目的要求和设计图纸,计算出各项工程量,并在清单中列出。

4.校核工程量:对计算出的工程量进行校核,确保准确性和一致性。

5.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各项工程量计算结果,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进行排版和整理。

6.审核工程量清单:最后,对编制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确保清单的完整和准确。

五、工程量清单的应用和意义1.项目投资预算:工程量清单是项目投资预算的重要依据,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项目的预算和资金需求。

2.合同签订: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可以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确保合同的条款和工程量的一致性。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
1.项目背景介绍
1.1项目概况
1.2项目要求和目标
1.3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重要性
2.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本原则
2.1客观性原则
2.2公正性原则
2.3准确性原则
2.4透明性原则
2.5可操作性原则
3.报价计算方法
3.1工程量清单的基本构成
3.2单位工程量成本计算
3.3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计算
3.4利润和风险费用的计算
3.5报价的编制和排版
4.报价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
4.1市场风险
4.2技术风险
4.3合同风险
4.4供应链风险
4.5人力资源风险
5.制定最终的报价
5.1统一标准和指导文件5.2实地勘察和研究
5.3分析和评估报价
5.4定价策略和竞争优势5.5编制最终的报价文件总结。

06-1工程量清单说明

06-1工程量清单说明

6.1 工程量清单说明计算规则之适用性Ⅰ本工程量计算规则乃说明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及单价或价款应包含的费用。

Ⅱ本计算规则适用于工程进行前工程量清单之编制,亦适用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洽商和完成后之决算。

Ⅲ本计算规则的分部或与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名称不同,但其规则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分部。

8.1.1 计量计价依据(1) 本工程的计量计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颁发的相关配套计价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国标计价规范”)(2) 本招标文件中有关对计量计价所做的要求与说明若与上述“国标计价规范”有不同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8.1.2工程量清单数量及计量单位(1) 工程量均执行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

(2)弧形工程:弧形工程清单须单独列出,但不分弧度大小。

超过12 m半径之弧形工程则当直线工程计算。

(3)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采用下列统一的计量单位:(a) 重量单位:吨(t)或公斤(kg)(b) 体积单位:立方米(m3)(c) 面积单位:平方米(m2)(d) 长度单位:米(m)(e) 计数单位:个/座/件/套/付(No)(f) 没有数量之项目:项8.1.3投标价格的内容和理解(1) 针对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基本要求和措施项目,投标方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所获得的报酬,均在对应条目上填报相关费用,若有未填报的项目,其金额即视作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

(2) 投标方所填报的单价需包括:(a) 人工及与人工所有相关费用;(b) 材料、物品及所有有关费用;(c) 与各类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就位和安装固定相关的卸车、装车、水平运输、现场倒运、垂直运输、安装固定相关的人工费,招标文件之工程规范要求所花费用。

(d) 包括搭接、连接、切割和损耗等在内的材料费;(e) 诸如钉子、自攻螺丝、垫片、塞子、铁丝、腻子、夹子、铆焊料等辅材费;(f) 与搬运、发运、装卸仓储、垂直运输等有关的所有费用;(g) 装配用的一切所需副材、附件及配件;(h) 使用机械设备的费用;(i) 检验试验费;(j) 所有裁切及损耗;(k)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 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依据施工图计算的,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1.3除另有说明外,工程量清单内所有项目所述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及施工,工程量清单所述永久工程必须使用新材料、新设备。

1.4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应为综合性单价。

工程量清单和清单的综合单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图纸、资料等文件及招标文件、现场情况结合起来查阅、理解和计算。

1.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施工图设计的预计数量,结算与支付应以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而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

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应由承包人按项目指挥部认可的尺寸或断面计算进行计量,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

1.6工程量清单中应标价的细目的单价应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了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外的其它风险因素。

1.7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以及工程量漏项,均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总价中。

1.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

1.9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亦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与总额价中。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xx一期工程改扩建项目1.2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xx,项目位于xx(xx一期工程范围规划线线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服务中心、体育馆及实训实验场合等。

1.3工程设计单位: 四川xx规划设计征询有限公司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1.建筑与装饰工程: 依据施工图、装修技术措施表, 涉及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栏杆、油漆、涂料、及其他工程等。

(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

2.安装工程:依据施工图, 涉及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普通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

3.详见招标文献及施工设计图。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四川xx规划设计征询有限公司设计的《xx一期工程改扩建项目》施工图, 设计时间2023年5月第1版;2.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3.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文献;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及相关配套文献;5.2023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献;6.工程相关的施工和验收规范。

7.往来函件、工作联系函及相关单位对工作联系函的回复;四、投标报价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1.其他说明:无2.注意事项2.1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施工图、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图集等进行编制的。

2.2本工程所有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 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规定实行完毕该项工程并达成设计和验收规范规定的所有内容。

2.3如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性不完整, 以施工图纸和现行相关规范为准。

2.4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作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结算时以实际为准。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工程量清单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文件,对所需物料、材料、设备、工程量等进行详细清单计算并填制成册的一项工作。

工程量清单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它包含了施工所需的所有物料和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可以用来进行材料采购、工程投标、施工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一、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1.清单计量单位:根据中国计量法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中国计量法确定的计量单位,例如米、个、吨等。

在计算清单时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与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一致,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清单数量计算:工程量清单的数量通常采用直接计算和间接计算两种方式。

(1)直接计算:根据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直接进行数量计算,例如墙体的面积、水泥的用量等。

(2)间接计算:通过相关公式或经验进行数量计算,例如钢筋的数量可以通过梁、柱等的尺寸计算而得。

3.清单工程量估算:在清单计算中,有些数量很难直接测量,需要通过估算得出。

例如土方工程中的挖方量,可以通过测量土方工程区域的长、宽、高等尺寸,然后应用土方工程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4.清单材料类别划分:根据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将工程量清单中所需要的材料划分为合适的类别。

例如,钢筋可以划分为建筑钢筋、热轧钢筋等,这样可以更方便地进行数量计算和采购。

5.清单填制要求:工程量清单应按照清单编码的规范填制,包括清单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等信息。

同时,为了方便查询和使用,清单应按照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序进行排序,使其更清晰、明了。

二、工程量清单计算说明1.清单计算的准确性和详细性对工程施工具有重要影响。

工程量清单应尽可能详细,包括各种工程项目的数量、尺寸、规格等,以便准确计算所需的材料和工程量。

2.清单计算时应遵循计算规则,确保计算过程的准确性。

任何计算错误都可能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增加工程成本和时间。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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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业务用房项目暖通空调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

2、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地点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高九路虎头岩彭家花园隧道口地块,包括本项目法院部分总空调面积约10585平方米,总的冷负荷约为2005KW,总的热负荷约为1645KW,总的VRV空调室外机约29台,VRV系统的空调室内机约为445台,全热新风交换器约为24台;审判楼部分总空调面积约6846平方米,总的冷负荷约为1128KW,总的热负荷约为584KW,总的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2台,全热新风交换器约为10台。

二、编制范围1、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说明范围内涉及到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及螺杆机组等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包含:1.1法院部分: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中的空调机组,设备自带的控制系统,系统所需的多联机空调系统中的主机、末端设备(含全热新风交换器)、冷媒、冷媒管道、温控器以及凝结水管、橡塑保温材料、电线电缆、制冷剂及相关辅材等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包括设备自制造厂至项目施工现场、现场转运至安装地点),涉及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的配电箱(不含箱体)至空调机组(含机组之间、机组与温控器之间等)的所有电源线、信号线、控制线及其管道安装。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含二次及多次运输)、设备材料保管(含进场前、后可能发生的保管)、安装、调试、试动行、验收、人员培训、与建筑施工单位的协调及配合、售后服务、提供通讯接口并免费开放协议等所有工作内容。

1.2审判楼部分:1.2.1)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包括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含进场前、后可能发生的保管)、现场卸货、二次或多次搬运至安装地点、配合吊装就位、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与建筑施工单位的协调及配合、售后服务、提供通讯接口并免费开放协议等所有工作内容。

1.2.2)全热新风交换器的供货、运输、保管(含进场前、后可能发生的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编制依据1、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重庆市五中法院和市检察院五分院办案业务用房项目》全套施工图(电子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等。

4、《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5、《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

6、《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业务用房项目暖通空调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7、有关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8、其他相关文件(含工作联系函)。

四、工程量清单有关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工作联系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中的计算规则以及《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等国家规定的现行规范及文件编制。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本说明等文件结合查询并理解。

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工程计量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条款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核单位认可的工程量计量,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监理人、跟踪审核单位、发包人同意的计算结算和支付额。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投标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五、投标报价说明(一)一般说明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各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报价。

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设计招标图纸、地质情况相关说明、原始地形图、管线图、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 2013)、《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Q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YQ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等及重庆市建委颁发的相关配套文件,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人材机价差、风险费用、措施费(含边坡临时支护、施工排水降水、材料多次转运和垂直运输等)、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

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和合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和合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投标人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均已包括了投标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

5、在招标截止时间前7天由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报价中,中标后由此增加的费用不做任何调整。

6、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作内容”栏内的描述结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确定后报价。

7、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设计图纸、工作联系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计价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等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以上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相关细目的单价或合价之中。

8、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列入“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投标人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计算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

9、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及设施设备费用,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0、工程排污费由投标人按国家及本市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缴纳,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1、高温补贴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渝建发[2013]77号文执行,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2、本招标工程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规定执行。

计价材料和未计价材料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取。

13、施工中对周边建筑构筑物、重要设施及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而采取的监测、保护、修复及协调等费用,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将该部分费用自行考虑进投标报价中,对该部分费用实行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14、本工程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含沥青混凝土)、水稳层采用商品水稳层。

运输及输送方式投标人自行考虑进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单独计算。

15、施工期内向业主、跟踪审核单位及驻地监理等免费提供提供办公场地、办公桌椅和网络等所需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单独计算。

16、投标单位配合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单独计算。

17、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或专业工程暂定价或暂列金额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价格进行报价。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说明1、制冷剂不单列清单,综合考虑在相应清单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工程的正常使用,费用不另外计取。

(三)措施项目清单说明措施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均以项为单位进行报价。

招标人给出的措施费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措施费清单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

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

中标后措施费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一概不做调整。

若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不合格,承包人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其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结算中扣除。

材料检验试验、特殊检验试验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9.5条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招标人根据《关于颁发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渝建发[2018]29号)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填报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并同时填报在《投标函》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项下,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结算时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如为不合格,则不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承诺说明,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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