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司投资决策与项目管理制度
投资营运公司所有管理制度

投资营运公司所有管理制度在现代商业环境中,一家投资营运公司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
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公司运作有序,风险可控,同时提高决策效率和透明度。
本文将提供一个投资营运公司所有管理制度的范本,以供业界参考。
我们需要明确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
对于投资营运公司而言,核心目标包括确保资本的有效配置、维护投资者利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现可持续的盈利增长。
基于这些目标,管理制度应当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合规监督、信息披露和人力资源管理。
在投资决策方面,管理制度应规定明确的决策流程和责任分配。
例如,设立投资委员会,由专业的投资经理和分析师组成,负责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回报。
同时,应建立项目审批的标准流程,确保每个投资决策都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财务分析。
风险管理是投资营运公司的重中之重。
管理制度应包含全面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
这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缓解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市场波动。
合规监督同样不可或缺。
投资营运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
管理制度应明确合规部门的职责,确保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每一步都符合法律要求。
还应建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
信息披露是维护投资者信任的关键。
管理制度应规定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公众披露重要信息,包括财务状况、重大投资决策和公司治理变动等。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也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人力资源管理对于投资营运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
管理制度应确保公司吸引和保留有能力的员工,并提供持续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应建立公平的薪酬和激励机制,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公司项目开发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开发管理制度一、项目立项项目开发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立项的流程。
项目立项应当基于市场调研和企业战略规划,由相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的目标、预期成果、资源需求、预算和风险评估等内容。
项目建议书需提交至决策层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成立项目组,并指定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后续开发管理工作。
二、项目规划项目规划是项目开发管理的核心环节。
项目经理需根据项目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范围、进度、成本、质量、人力资源、沟通、风险等方面。
项目计划应当具体、可行,并得到项目组成员的共识。
项目计划一旦确定,将作为项目执行和控制的基准。
三、项目执行与控制项目执行阶段,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需按照项目计划开展工作。
项目管理制度应包含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关键指标的监控和控制机制。
项目经理需要定期组织项目会议,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项目计划进行调整以适应变化。
四、项目沟通管理有效的项目沟通对于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项目管理制度应明确项目信息的传递渠道和沟通频率,确保项目组成员、利益相关者和决策层之间的信息流畅。
项目经理应定期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并向项目组成员通报项目状态和重要决策。
五、项目质量管理项目质量是衡量项目成功的重要标准。
项目管理制度应包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如定期的质量审查、测试和验收等。
项目经理应确保项目成果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六、项目风险管理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风险。
项目管理制度需要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的机制。
项目经理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计划,并在风险发生时迅速采取措施以减轻影响。
七、项目收尾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需组织项目收尾工作,包括项目成果的交付、项目文档的归档和项目经验的总结。
项目管理制度应规定项目收尾的具体流程和责任人,确保项目有序结束并为未来的项目提供参考。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目的
公司投资是一项重要的运营活动,为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直接投资和投资理财。
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准备阶段:确定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资金筹措、流程安排等;
2. 投资执行阶段:实施投资计划、管理流程、风险控制等;
3. 投资监督阶段: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投资管理职责
1. 投资委员会:设立投资委员会制度,负责审核和决策投资计划、监督投资进展情况;
2. 投资经理:负责投资计划的执行、投资风险控制等;
3. 审计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
投资风险控制
1. 风险识别:识别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2. 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 风险控制:加强对高风险项目的控制和管理,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投资业绩评估
1. 投资绩效评估:对投资回报进行评估,包括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2. 投资过程评估:对投资过程中运作流程进行评估,探究问题根源并优化流程。
纪律处分
对于违反投资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会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投资决策权等职务。
以上制度属于公司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不得违反。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安康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2019)

安康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2019)《安康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国资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10日安康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切实防范投资风险,着力提高投资效益,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4号)、《陕西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陕国资规划发〔2018〕9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参照《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34号令)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35号令),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安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市属国有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等;股权投资包括新设企业、增资、参股、收购兼并等。
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
所称主业是指由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市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四条市国资委以全市产业发展战略为引领,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强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五条市国资委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督促其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对市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XX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七条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建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以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相关管理等工作。
(三)区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审计监督。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XX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七条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建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以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相关管理等工作。
(三)区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审计监督。
2019年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2019年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方式和基本程序 (4)第三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8)第四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10)第五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避免经营失误,防止资产损失,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公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建立市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一般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公司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公司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需要提交党委(扩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一般包括对公司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选聘、任免;向控股(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包括委派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后备人才的管理;涉及公司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其他人事任免相关的重要事项。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4年8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月12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二十九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第三章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第五章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以下简称政府投资)可以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
第三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规范、效率、公开的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重点用于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机制,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环节。
第六条市发展改革部门是市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市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审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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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投资决策与项目管理制度
2019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4)
第三章项目投资立项与论证 (6)
第四章项目投资的决策 (7)
第五章项目的实施 (10)
第六章项目的验收 (12)
第七章项目的转固 (13)
第八章项目投资的变更 (14)
第九章项目资料归档管理 (14)
第十章项目投资效果评价 (14)
第十一章附则 (15)
附件 (15)
1、投资项目建议书内容模板 (15)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模板 (16)
3、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统计表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项目投资决策及管理程序,完善项目投资
决策机制,规范项目实施的管理流程,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项目
实施的可控性,规避投资风险,提高运营质量,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
量的货币、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项目是指为完成上述投资活动,需由责任主体在一定时限内组织完成的专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投资项目按照投资形成的资产在公司内部或外部,
分为对内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
对内投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构建项目(含生产、技术研发、办
公设施的购买、改造、出售)、基建投资项目(含土地购置、基础设
施建设及改造、装修)、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含信息化及工业智能化
产品的设计、购置、实施、升级;企业形象设计、专利购买等)、其
他项目等;
对外投资项目包括:股权投资项目(含新设企业、股权收购、增
资扩股)、证券投资项目(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
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等)、委托理财项目(含委托贷款)、兼并重组项目、合作联营项目、租赁经营项目等。
第四条项目投资决策和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投资项目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
政策;
(二)公司的投资项目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公司的投资项目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
力而行;
(四)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
制风险;
(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规范和流程实施项目,责任明确,
保证效果。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职能部门、各级分/子公司、事业部(以下简称“下属单位”),公司相对于下属单位称为“总部”,总部及下属单位合称“集团”。
公司及各下属单位是项目投资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一切投资和项目管理均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子公司可单独制定项目投资及管理的细则,但不得违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项目投资的
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权限履行投资决
策职能。
第七条经公司各级决策机构批准的投资项目应按计划实施执行,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项目实施负总体责任。
各部门、事业部、(分)子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提出项目立项
申请,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其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总经理应组织召开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论证拟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对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是否投资作出决定,超出总经理决策权限的项目,提请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根据项目评审工作需要,经主管领导同意,总经理办公室、董事
会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项目提出单位负责人等与评审项
目有关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可以列席参加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的总
经理办公会议。
第九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对内投资项目的管理,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等资金管理类项目的管理。
公司根据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成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实施公司项目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或协助项目责任主体进行各类项目的财务可
行性评价,负责已批准实施的项目的资金筹措、财务核算、账务管理、经济效益评价等工作。
财务部应按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项目类别,对各项目统一编列项目名称及编号,并按项目分别建立台账,对项目的预算、收支进行
核算,监控各项目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审计部负责投资项目实施的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