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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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PPT课件

▪ 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将城镇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
4
▪ (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 架。
▪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
▪ (三)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工伤保险、失 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框架。
-
14
▪ 出境人员待遇领取问题
▪ 参保人因病(个人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单位能解除其合同吗?单位需负责到底码? 旧法与新法的不同救济原则,新法的重大突 破?
-
15
(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1、《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作了原则规定, 具体待遇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以收 定支的原则确定。
▪ 2、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规定 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 直接结算;
-
16
▪ 3、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医疗费用先行支付,代位求偿
▪ 第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 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 第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推 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 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
-
2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的立法 原则
▪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 二是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
4
▪ (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 架。
▪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
▪ (三)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新的工伤保险、失 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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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人员待遇领取问题
▪ 参保人因病(个人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单位能解除其合同吗?单位需负责到底码? 旧法与新法的不同救济原则,新法的重大突 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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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1、《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作了原则规定, 具体待遇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以收 定支的原则确定。
▪ 2、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规定 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 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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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医疗费用先行支付,代位求偿
▪ 第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 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 第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推 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 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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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的立法 原则
▪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 二是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社会保险知识讲座》PPT课件

☆办理提前退休人员还应提供《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 《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
3、单位对计发表核对无误后,交退休人员签字确认,缴纳退管服务 费,向高新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手续;
4、社保所依据档案移交手续,于次月纳入养老保险统筹,退休者可
到指定银行按月享受领取退休金。
h
18
★ 5.个人帐户建立以来河北省历年单位和个
人缴费率为多少? 1996年单位缴费率18%, 个人缴费率
为3%;
1997年单位为18%,
个人为3%;
1998年单位为20%,
个人为4%;
1999年—2000年单位为20%,个人为5%;
2001年—2002年单位为20%,个人为6%;
2003年单位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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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 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 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 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他们的 基本养老金构成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加发一项 过渡性养老金。
2、社保所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依据政策规定内容填写 《职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3、失业人员凭《职工就业失业登记证》,于每月15日前 到社保所签字,并到指定银行支取失业保险金。
h
12
工伤保险申报及待遇拨付程序
1、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亡)时,由单位填制《职工工伤(亡) 事故情况快报表》四份,24小时内呈报高新区人劳局办理工伤申报审批备 案,备案后及时报保定市养老保险处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审批。
社会保险法(120分钟)PPT课件

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x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
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13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
12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2)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部分;
3)上述两项的利息(按照存款利率计算)。
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有余额 的,个人缴费部分及相应利息由职工指定的受益人
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余部分并入统筹基金。
退休职工继承额的公式为:继承额=退休职工
人签名确认后由单位保管备查。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未经本人确认导致少、漏缴基本养
老保险费的,在本缴费年度以及本缴费年度结束后1年内可办
理补缴,逾期不再允许补缴,由此造成职工个人养老待遇损失
的,用人单位按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补偿金额 = ∑少报缴费工资基数×8%×15
10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参保时,按以下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 险费: (1)合肥市企业临时工养老保险补缴的起始时间为1992 年7月。1992年7月后成立的单位,从单位成立之月起补缴。 (2)补缴基数为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3)补缴费率统一为28%,其中单位费率20%,个人费 率8%。 (4)补缴的养老保险费计缴利息,利息按年度计息法计算。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年利率为8%,1999年1月1日至 2005年12月31日期间年利率为5%,2006年1月1日以后 年利率为银行城乡居民整存整取定期存款1年期利率。
2、目的不同。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民 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其不利盈利为 目的;而商业保险是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 分散投保者的经济风险。
社会保险法学习PPT课件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 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现行政策:《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191号)统筹基金无须转移,转移个人账户。 问题:待遇是否与本地缴费年限挂钩?
24
(六)工伤保险的主要变化
1、工伤的排除情形减少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
养老: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广东一直作法)
医疗: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的变 化)
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 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19
(五)基本医疗保险的变化
1、规定了三类基本医疗制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体现覆盖全民、覆盖城乡。
20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达到规定缴 费年限后无需缴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 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 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 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4、失业: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 13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现行政策:《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191号)统筹基金无须转移,转移个人账户。 问题:待遇是否与本地缴费年限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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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伤保险的主要变化
1、工伤的排除情形减少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
养老: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广东一直作法)
医疗: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 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的变 化)
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 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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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医疗保险的变化
1、规定了三类基本医疗制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体现覆盖全民、覆盖城乡。
20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达到规定缴 费年限后无需缴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 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 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 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工伤: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4、失业: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 13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社会保险知识讲座PPT

(5)年度本人负担医药费超过2万元的人员。
二、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救助 2、救助年限:一般为1-6年。 3、救助金的偿还 根据《泰州市养老保险断保救助办法》规定,救
助金在领取退休金的当月起按月在退休金中扣还。每 月扣还金额不低于本人养老金的40%。救助金不收取 利息,到期只需偿还本金。
社会保险有关常识
大纲:
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一、社会保险的基本概念
➢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直最高缴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规定逐年缴纳保费,多缴
多得。
二、养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支付终身;
2、202X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00元; 3、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
二、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工龄
退休养老金 退职养老金
(基础工资占比) (基础工资占比)
不满10年 10年至19年 20年至29年 30年至34年 35年以上
50% 70% 80% 85% 90%
50% 60% 70%
80%
注:以上数据依据2002年文件规定。 如退休人员育有独生子女,养老金可核加5%。
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PPT课件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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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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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的概况
社会保险法从2007年开始审议,期间历经3年4稿4审, 终于2010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 年7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在保持对经济发展高 度关注的同时,对民生的关注已经提高到更高的立法 层面。《社会保险法》全文共12章98条,既对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 保险5大险种,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和保险基金监督进行了规范,又对总则、 法律责任和附则做出了明确规定。
3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多渠道筹集资金, 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在劳 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原因,暂 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生活收入时,依法从国 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 国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4
二、社会保险具有哪些特点?
(1)强制性。 (2)互助性。 (3)储存性。 (4)差别性。 (5)社会性。 (6)福利性。
5
案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可 以协商选择参保?
《劳动法》第7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 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 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社会保险法规、规章和 政策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的征缴范 围、参保人群作了明确规定,各项险种均有其法定的 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不同于商业 保险的自愿性,因此,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选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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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的概况
社会保险法从2007年开始审议,期间历经3年4稿4审, 终于2010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 年7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在保持对经济发展高 度关注的同时,对民生的关注已经提高到更高的立法 层面。《社会保险法》全文共12章98条,既对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 保险5大险种,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和保险基金监督进行了规范,又对总则、 法律责任和附则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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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多渠道筹集资金, 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在劳 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原因,暂 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生活收入时,依法从国 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 国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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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具有哪些特点?
(1)强制性。 (2)互助性。 (3)储存性。 (4)差别性。 (5)社会性。 (6)福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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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可 以协商选择参保?
《劳动法》第7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 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 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社会保险法规、规章和 政策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的征缴范 围、参保人群作了明确规定,各项险种均有其法定的 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不同于商业 保险的自愿性,因此,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选择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解读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以下称《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 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险法》颁布实施 的重要意义
▪ 第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重大举措。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 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
7
▪ 第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 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第三,新型农村社会养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 保险缴费和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2、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规定 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 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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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医疗费用先行支付,代位求偿
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 生育津贴; ▪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 用待遇。
-
26
▪ 新法规定与目前实践的不同点 ▪ 目前对未就业配偶概念的解释
-
27
(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以下称《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 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险法》颁布实施 的重要意义
▪ 第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重大举措。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 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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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保险缴 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第三,新型农村社会养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 保险缴费和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2、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规定 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 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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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医疗费用先行支付,代位求偿
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 生育津贴; ▪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 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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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法规定与目前实践的不同点 ▪ 目前对未就业配偶概念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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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
社会保险法讲义ppt课件

(3)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 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 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 5、怎样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数额根 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 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按现行政策, 社会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 1%。 计算公式为: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 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 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解释3】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满15年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门槛”,但并不代表缴满15年就可以不 缴费,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就应按规定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但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在缴费至满15年 (一次性补缴或者继续缴费均可)后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采取转入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的办法,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 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 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1)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 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用 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 险统筹基金,用于当期的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支付,实行现收现付。
▪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本法总结二十 多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对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基本模式、资金来源、待遇构成、 享受条件和调整机制等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并规定了 病残津贴和遗属抚恤制度。根据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试点这一重大实践进展,本法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的主要制度作出规范。此外,本法还规定国家建立 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授权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为逐步 建立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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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坚持把保 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并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 《社会保险法》对各项社会保险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规范,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 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必将对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2012-12-10
3
保障局
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一) 《社会保险法》立法的背景 (二)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 (三) 《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意义
(四)《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2012-12-10
4
保障局
《社会保险法》立法的背景
一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保障
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
社会保险
社会优抚
社会互助
最灾其 低害他 生救救 活助助 保 障
老 残妇 儿 教 住 年 疾女 童 育 房 人 人福 福 福 福 福 福利 利 利 利 利利
养工医失生 老伤疗业育 保保保保保 险险险险险
军军军 人人人 抚安军 恤置属
优 待
慈工自 善会发 组妇组 织联织
组 织
机关 事业 人员 养老 保险
●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 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2012-12-10
6
保障局
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依法为公民在丧失 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 因造成收入损失时所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 保障行为。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
政策法规科 李 秋 临 电 话:61880267
1
2012-12-10
整体 概述
一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叙述内容
二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 叙述内容
三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叙述内容
目录:
一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二 《社会保险法》主要内容 三 《社会保险法》的几个亮点
● 5、社会保险征收机构;
●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7、医疗机构、药品经营机构等;
● 8、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 9、金融机构等。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2012-12-10
10
保障局
《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意义
● 1、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 胡总书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 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 任务,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
企业 职工 基本 养老 保险
城镇 老年 居民 基本 养老 保障
城乡 居民 社会 养老 保险
农村 养老 保险 (老 农保)
被征 地农 民基 本养 老保 障
城镇 职工 基本 医疗 保险
城镇 居民 医疗 保险
农村 新型 合作 医疗 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0年合并)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2010年合并)
● (3)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 权利义务关系,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 (4)与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 在法制轨道上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即:“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
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物质帮助的权利。”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2012-12-10
7
保障局
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有三种说法:
● 其一,社会保障包括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 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等,是各项社会生活保障制 度的统称。
二是社会保险改革实践对法律的迫切要求;
三是全球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法律保障 的客观要求;
四是小康社会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需要社会保
险制度立法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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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
●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 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 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其二,社会保障就是社会保险。因为社会保险 范围的扩大化就是社会保障。
● 其三,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最为广泛的社会 保障。它不仅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 抚,还包括住房福利、教育福利、医疗健康福利、 公共娱乐福利、个人及家庭服务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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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
● 3、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 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
● (1)对社会保险工作是极大的促进,也将对整个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 (2)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 从法律上破除了各类人才自由流动阻碍、劳动者在地区之 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有利于形成和发展 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 范,使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 器,并必将带动一系列单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从 而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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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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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
社会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在参与社会保险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社会保险法中的当事人:
● 1、公民(包括单位职工、个体从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等);
● 2、用人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组织);
● 3、国家(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4、相关的行政管理机构(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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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
《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意义
● 2、使我国社会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 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
● 《社会保险法》对各项社会保险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规范,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 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必将对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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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
一、《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一) 《社会保险法》立法的背景 (二)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 (三) 《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意义
(四)《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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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立法的背景
一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保障
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
社会保险
社会优抚
社会互助
最灾其 低害他 生救救 活助助 保 障
老 残妇 儿 教 住 年 疾女 童 育 房 人 人福 福 福 福 福 福利 利 利 利 利利
养工医失生 老伤疗业育 保保保保保 险险险险险
军军军 人人人 抚安军 恤置属
优 待
慈工自 善会发 组妇组 织联织
组 织
机关 事业 人员 养老 保险
●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 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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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依法为公民在丧失 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 因造成收入损失时所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 保障行为。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
政策法规科 李 秋 临 电 话:6188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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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 概述
一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叙述内容
二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 叙述内容
三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叙述内容
目录:
一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二 《社会保险法》主要内容 三 《社会保险法》的几个亮点
● 5、社会保险征收机构;
●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7、医疗机构、药品经营机构等;
● 8、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 9、金融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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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意义
● 1、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 胡总书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 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 任务,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
企业 职工 基本 养老 保险
城镇 老年 居民 基本 养老 保障
城乡 居民 社会 养老 保险
农村 养老 保险 (老 农保)
被征 地农 民基 本养 老保 障
城镇 职工 基本 医疗 保险
城镇 居民 医疗 保险
农村 新型 合作 医疗 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0年合并)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2010年合并)
● (3)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 权利义务关系,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 (4)与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 在法制轨道上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即:“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
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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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有三种说法:
● 其一,社会保障包括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 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等,是各项社会生活保障制 度的统称。
二是社会保险改革实践对法律的迫切要求;
三是全球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法律保障 的客观要求;
四是小康社会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需要社会保
险制度立法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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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
●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 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 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其二,社会保障就是社会保险。因为社会保险 范围的扩大化就是社会保障。
● 其三,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最为广泛的社会 保障。它不仅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 抚,还包括住房福利、教育福利、医疗健康福利、 公共娱乐福利、个人及家庭服务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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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
社会保障体系
● 3、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 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
● (1)对社会保险工作是极大的促进,也将对整个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 (2)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 从法律上破除了各类人才自由流动阻碍、劳动者在地区之 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有利于形成和发展 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 范,使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 器,并必将带动一系列单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从 而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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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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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
社会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在参与社会保险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社会保险法中的当事人:
● 1、公民(包括单位职工、个体从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等);
● 2、用人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组织);
● 3、国家(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4、相关的行政管理机构(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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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
《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意义
● 2、使我国社会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 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