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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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归纳概括和提出对策题型分析

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归纳概括和提出对策题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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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资深辅导专家——杨晓亮2014年的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终于落下帷幕了,今年的本硕类考试相比历年而言,总体还是保持不变的,尤其是在题型设置上,更是与秉承了历年考试的难度系数和题量设置,总体设置了6道题。

但是经过作答我们会发现,题型设置还是与理念相差无几的。

有考察归纳概括能力的,有考察解决问题能力的,还有考察我们的分析能力的。

题型的设置非常的全面。

囊括了所有的题型,不过相对于历年的考试而言,总体难度还是比较适合的。

相信很多之前认真复习的同学都应该会有不错的感觉。

对于小题目而言今年出了5道题,难度系数适中。

题目着重对于学生的基本能力进行了考察。

相信很多同学前段时间的努力复习还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的。

对于归纳概括而言,今年考察了两道题型。

根据题干,尤其是要求我们很容易就能判断出,前两道题就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归纳概括题型。

第一道题概括智慧城市的应用情况,第二道题将其管理模式具体的概括出来。

我们都知道,让我们去归纳概括,主要就是将题目中要找的作答对象一一找出即可,所以总体难度系数不是很大。

但是要注意的就是今年的归纳概括有一个具体的情况就是字数要求都非常的少,两道题都是150到200字,字数要求较少,这就要求我们同学再书写答案的时候,只需要将要概括的部分写出来即可,淡然也可酌情进行删减,具体的修饰部分的词句就不用再行赘述了。

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

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

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1.春节期间,同学小张在商店里购买了一款打折的MP4,原标价为人民币550元,实际支付400元。

在这次购买活动中,货币执行的职能是( )。

A.流通手段B.支付手段C.价值尺度D.贮藏手段2.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

A.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B.人身自由权C.宗教信仰自由D.提案权和质询权3.在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是( )。

A.基层政权组织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C.基层社会团体D.基层经济组织4.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企业国有资产法》获高票通过。

这直接说明( )。

A.人大代表行使决定权B.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C.人大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最高地位D.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5.在中国南极( )建成并投入使用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4年2月8日向其致信表示热烈祝贺,对不惧艰险、立志造福人类的广大极地科学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A.中山站B.长城站C.昆仑站D.泰山站【答案及解析】1.【答案】A。

解析:流通手段是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

400元是小张用来购MP4的钱,是充当了商品交换媒介,因此体现了流通手段的职能。

故本题选A。

2.【答案】D。

解析:ABC都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提案权和质询权是人民代表的权利。

3.【答案】B。

解析: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包括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

4.【答案】D。

解析: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立法权,在题目中,高票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的具体表现。

5.【答案】D。

解析:在中国南极泰山站建成并投入使用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月8日向泰山站致信表示热烈祝贺,对不惧艰险、立志造福人类的广大极地科学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河南省2015年司法考试《卷二》考试试卷

河南省2015年司法考试《卷二》考试试卷

河南省2015年司法考试《卷二》考试试卷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的是(B )A. 非法性B. 隐蔽性C. 利诱性D. 社会性2.下列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的说法,正确的是(D )。

A.仅需国务院制定安全生产规划B.仅需地方政府制定安全生产规划C.安全生产规划无须与城乡规划相衔接D.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3.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是(A )A. 刑事诉讼B. 行政诉讼C. 民事诉讼D. 经济诉讼4.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B )A.对应当归还的罚款,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B.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处以五十至一百元的罚款C.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D.向监察机关提出司法建议5.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

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

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6.赵某持刀闯入钱某家中,声称要割下钱某的一只耳朵以教训她“与人通奸”的不忠行为,面对钱某的苦苦哀求,赵某将刀扔在钱某面前转身离去。

依照刑法规定,对赵某应如何处理?(D )A.应当不处罚B.应当从轻处罚C.应当减轻处罚D.应当免除处罚7.下列哪个部门是法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机关?( B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8.根据《非法集资刑案意见》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财物追缴范围的明确规定,下列不属于追缴范围的是(D )A. 行为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B. 行为人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C. 行为人在非法集资过程中,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D. 行为人向特定的亲友吸收的资金9.煤矿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A)的事项A.工伤保险B.社会保险C.工伤社会保险D.失业保险10.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 C )A.没有选举权B.停止行使选举权C.准予行使选举权D.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11.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A )。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真题解读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Ⅰ真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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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法干警的考试从总体上来看与去年相比没有多大变化,比如题型、题量都与去年一致,只是在知识点的考查上有所变化。

华图教育专家通过对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真题的研究与分析,得出今年的考试具有以下特点:1.题型题量保持不变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考试真题题型题量保持不变,具体题型题量如下:1.单项选择题40小题;2.多项选择题10小题;3.简答题4小题;4.辨析题2小题;5.法条分析题2小题;6.案例分析题2小题。

2.题目难度不大,主要考查知识点的理解与识记如真题第18题:伪证罪的主体是:A.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辩护人B.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人C.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D.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答案】D。

华图解析:《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考点的重复性在2014年的专业综合I考试中,考点与往年的相似也是其一大特色。

我们先看2013年真题第8题:甲在车站拾得一新生儿,抱回家收养。

7个月以后以三万元的价格将该婴儿卖给他人,甲的行为构成:A.拐卖妇女、儿童罪B.遗弃罪C.拐卖儿童罪D.拐骗儿童罪2014年真题第12题:甲冒充护士从产妇手中骗走新生儿并收养。

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内容

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内容

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内容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uaqoH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预计在8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1、简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参考要点】第一,法律后果不同。

除斥期间带来实体权利的消灭,诉讼时效后果是胜诉权的消灭;第二,适用条件不同。

除斥期间完成后,当事人又履行的,法院可以追回,而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则不能要求返还;第三,期间不同。

除斥期间一般为不变期间,而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或延长。

2、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参考要点】第一,各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没有份额之分,保人的份额只有在分割共有财产时才能确定;第二,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没有权利大小或义务多少的区分;第三,共同共有关系随着共有人的共同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并随着共同关系的解除而消灭。

3、简述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参考要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它是债产生的根据之一。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方取得利益,是指一方因一定的客观事实而增加了财产;一方受到损失,是指一方因一定的客观事实结果而减少了财产,在经济上了不应有的损失;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受益须没有合法根据,这是不当得利之债的最主要的条件。

4、简述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参考要点】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第一,人身权与人身主体不可分离,人身权是专属权,不能像财产权那样,通过一定方式可在权利主体之间转让;第二,人身权没有财产内容或直接的经济内容;第三,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人身权是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资料

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资料

一、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辅导资料: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2012-05-22 15:32 作者:河南华图来源:华图教育点击:次【导读】2012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辅导资料: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政法干警民法学,民法学辅导河南政法干警考试往年情况是专科:行测、申论、文综,本科:行测、申论、民法,民法相对来说是个重点,2012河南政法干警考试即将来临,为了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河南华图特整理民法资料。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1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财产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体由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义务主体的范围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权利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内容的复杂程度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形成和实现的特点(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

民事法律事实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客观性,其二法定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1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2人的行为是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二、2012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辅导资料:民事法律关系2012-05-22 15:31 作者:河南华图来源:华图教育点击:次【导读】2012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辅导资料:民事法律关系,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政法干警民法学,民法学辅导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河南政法干警考试往年情况是专科:行测、申论、文综,本科:行测、申论、民法,民法相对来说是个重点,2012河南政法干警考试即将来临,为了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河南华图特整理民法资料。

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3

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3

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3【导读】综合历年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科目来看,政法干警分为专科和本硕两种。

本科政法干警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和文综。

本硕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和民法。

以下是河南华图分校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政法干警申论考试的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推荐:华图内部教案全面升级抢购中包邮仅39.9元可抢华图千元大礼包Q群:24704166061、管制期限:3个月——2年拘役期限:1个月——6个月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15年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年——5年(除刑法第57条规定外)6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当然也不适用死缓。

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63、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年以上10年以下。

64、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6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6、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7、数罪并罚的,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68、缓刑适用范围;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9、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70、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2015河南政法干警行测备考计划

2015河南政法干警行测备考计划

2015河南政法干警行测备考计划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招录预计8月份启动,参考2014年河南政法干警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文化综合(专科)、民法(本科),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考试内容预计和2014年一样,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时间预计9月中旬,广大考生现在可以着手准备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为了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2015河南政法干警考试.2015年河南政法干警已经进入白热化的竞争当中了,各个考生都使出浑身解数开始备考政法干警考试,但是一个好的学习方法依然是广大考生最迫切关注的,那么2015年应该如何避免误区,进行高效复习呢?笔者对于行测进行周密复习计划,希望为考生提供点滴的帮助,具体如下:首先,考生需要吃透考试大纲的要求,做到准确定位,夯实基础,为下一阶段的题型突破做好准备。

我们要知道每年的考试大纲是当年考试命题的根本依据。

行测考试无论从具体的内容范围、题型特点还是考试要求都取决于这个大纲。

因此,充分了解和把握这一大纲,对于进行更明确具体、更集中有效的应试准备具有非常现实的价值。

其次,考生需要对不同的考试内容和题型进行专门训练,对命题方向和题目做到有自己的解题思路,不断研究、揣摩真题,把握试题的难易程度。

考生要对每个板块进行专门的做题训练,对每一种题型都做到熟练快速解答,特别是要掌握该类内容测验、该题型应试的专门方法和技巧,建议考生认真研读,最好是通过多次反复练习同样的题型来掌握相应的特殊技巧、要则和本领,使自己对于同样的或类似的测验能够完全娴熟自如地应对。

仔细研究分析真题,真题往往反映了人才招录政策的走向,系统全面地了解这一考试规律,可以使大家预测未来试题的发展趋势,而这种预测在实际考试中对考生心理上的支持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再次,考生要不断总结做题经验,加以积累,突破各个薄弱环节,对每一种题型做到心中有数。

考生在每次进行真题演练的时候一定要有自己独到的体会,逐渐形成一套应对考题和整个考试的自己的思路、习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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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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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其中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和21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4)。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
报考者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情况,笔试成绩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的一定比例(拟招录人数为10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拟招录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人员。

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应试者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书原件。

应试者是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查看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见附件5);对报考退役士兵职位、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应试者,还须查看退伍证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士兵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公务员局确定并通知应试者。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公务员局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确认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先组织进行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组织进行体检。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参加面试。

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缺考、弃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

报考培养专业为公安特警方向职位的,还须符合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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