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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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1、食品的营养素含量波动较大,如 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
2、包装小,不能满足营养标签内容 的,如包装总表面积≤100c㎡或最大表 面面积≤20c㎡的预包食品;
3、食用量小、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 贡献较小的,如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八-4-3)
符合以上条件的预包装食品,如果有以下 情形,则应当按照营养标签标准的要求,强制 标注营养标签:
1、企业自愿选择标识营养标签的; 2、标签中有任何营养信息(如“蛋白质 ≥3.3%等)的。但是,相关产品标准中允许使 用的工艺、分类等内容的描述,不应当作为营 养信息,如“脱盐乳清粉”等;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八-4-4)
3、使用了营养强化剂、氢化和(或) 部分氢化植物油的;
4、标签中有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 能声称的。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九)
• (九)关于生鲜食品 是指预先定量包装的、未经烹煮、未添加
其它配料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等,如 袋装鲜(或冻)虾、肉、鱼或鱼块、肉块、肉 馅等。此外,未添加其他配料的干制品类,如 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等,以及生鲜 蛋类等,也属于本标准中生鲜食品的范围。
但是,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和冷冻调理食 品不属于豁免范围,如速冻饺子、包子了、汤 圆、虾丸等。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十)
• (十)关于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酒精含量≥0.5%的饮料酒类产品,
一、基本情况(六-3-2)
2、增加了使用营养强化剂和氢化油要强制性标示 相关内容、能量和营养素低于“0”界限值时应标示 “0”等强制性标示要求。
3、删除可选择标示的营养成分铬、钼及其NRV 值。
4、简化了允许误差,删除对维生素A、D含量在 “强化与非强化食品”中允许误差的差别。

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2014年4月)

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2014年4月)

L/O/G/O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商春锋2014-04-231、生鲜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的、未经烹煮、未添加其它配料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等,如袋装鲜(或冻)虾、肉、鱼或鱼块、肉块、肉馅等。

此外,未添加其它配料的干制品类,如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等,以及生鲜蛋类等,也属于本标准中生鲜食品的范围。

但是,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和冷冻调理食品不属于豁免范围,如速冻饺子、包子、汤圆、虾丸等。

2、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饮料酒类产品,包括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蒸馏酒及其配制酒以及其他酒类(如料酒等)。

上述酒类产品除水分和酒精外,基本不含任何营养素,可不标示营养标签。

3、现制现售食品是指现场制作、销售并可即时食用的食品。

但是,食品加工企业集中生产加工、配送到商场、超市、连锁店、零售店等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按标准规定标示营养标签。

4、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是指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及其他饮用水,这类产品主要提供水分,基本不提供营养素,因此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对饮用天然矿泉水,依据相关标准标注产品的特征性指标,如偏硅酸、碘化物、硒、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以及主要阳离子(K+、Na+、Ca2+、Mg2+)含量范围等,不作为营养信息。

5、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指食用量少、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或者单一成分调味品的食品,具体包括:(1)调味品:味精、醋等;(2)甜味料:食糖、淀粉糖、花粉、餐桌甜味料、调味糖浆等;(3)香辛料:花椒、大料、辣椒等单一原料香辛料和五香粉、咖喱粉等多种香辛料混合物;(4)可食用比例较小的食品:茶叶(包括袋泡茶)、胶基糖果、咖啡豆、研磨咖啡等;(5)其他:酵母,食用淀粉等。

但是,对于单项营养素含量较高、对营养素日摄入量影响较大的食品,如腐乳类、酱腌菜(咸菜)、酱油、酱类(黄酱、肉酱、辣酱、豆瓣酱等)以及复合调味料等,应当标示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营养通则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营养通则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营养通则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 食品名称:标明食品名称应当真实、明确,不得用虚假、夸大、误导性的语言描述。

2. 成分表:应列出食品中所有原材料的名称及其相对含量,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和含量,遵循“多则列满,少则不少”的原则。

3. 净含量:标明食品包装中净含量的数量,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或误导。

4. 保质期:标明食品的保质期限,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或误导。

5. 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明食品生产日期和批号,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或误导。

6. 贮藏条件和方法:标明食品的贮藏条件和方法,必须确保安全无害。

7. 生产者名称、地址、电话: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营养通则:
1. 热量:标明食品的热量含量,用卡路里表示。

2. 蛋白质:标明食品中蛋白质的含量,用克表示。

3. 脂肪:标明食品中脂肪的含量,用克表示。

4. 碳水化合物:标明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含量,用克表示。

5. 维生素:标明食品中各种维生素的含量,用国际单位表示。

6. 矿物质:标明食品中各种矿物质的含量,用毫克或微克表示。

7. 食品添加剂:如果食品添加了多种食品添加剂,应标明其名称、作用和含量等信息。

注意事项:
1. 食品标签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或误导。

2. 在标签上使用的外语必须注明中文含义。

3. 涉及到特定人群的食品(如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标注相应的警示语句。

4. 食品标签的排版应当清晰明了,字体大小不能过小,不得使用虚线或层叠字符,不得删减或遮挡重要信息。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通则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准确、全面的营养信息,以便他们做出明智的食品选择。

以下是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通则:
1. 标签的内容:标签应包含有关食品所含营养物质的信息,如总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以及维生素、矿物质等的含量。

2. 单位和份量:标签上应提供食品的重量或体积单位,并且应标明每份所含的营养物质的量。

这有助于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控制食物的摄入。

3. 百分比每日摄入量:标签上应提供每种营养物质的每日摄入参考值的百分比,这对消费者了解食品所含营养物质在日常饮食中的比例非常重要。

4. 食品成分表:标签上应列出食品中的主要成分,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组成。

5. 标签的格式和排列:标签应有清晰易读的字体和图标,以便消费
者快速获取所需信息。

各项信息应按照一定顺序排列,如先列出总
热量、蛋白质、脂肪等主要营养物质的含量,然后是维生素、矿物
质等其他营养物质的含量。

6. 标签的准确性:标签上提供的营养信息应准确可靠,食品生产商
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对食品进行准确的营养分析。

总结起来,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应提供准确、全面的营养信息,
包括营养物质的含量、每日摄入参考值的百分比等,以帮助消费者
做出健康的食品选择。

同时,生产商应确保标签的准确性和易读性。

GB28050食品营养通则

GB28050食品营养通则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得描述与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得营养标签标示。

2 术语与定义2、1 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与特性得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与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就是预包装食品标签得一部分。

2、2 营养素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得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 营养成分食品中得营养素与除营养素以外得具有营养与(或)生理功能得其她食物成分。

各营养成分得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 核心营养素营养标签中得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与钠。

2、5 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与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得规范性表格。

2、6 营养素参考值(NRV)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得参考值。

2、7 营养声称对食品营养特性得描述与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与比较声称。

2、7、1 含量声称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得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 比较声称与消费者熟知得同类食品得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得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与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得声称。

2、9 修约间隔修约值得最小数值单位。

2、10 食部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得部分后得剩余部分。

3 基本要求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得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得营养作用或其她作用。

GB 28050—20113、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

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得,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得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得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二)术语与定义
(二)术语与定义
营养素参考值(NRV):专用于食品营养 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 值。
营养素参考值(NRV)
营养成分
NRV
营养成分
NRV
能量
8400kJ
叶酸
400 μg DFE
蛋白质
60g
泛酸
5mg
脂肪
≤60g
生物素
30 μg
饱和脂肪(酸)
≤20g
胆碱
450mg
胆固醇
(二)术语与定义
目前,仅有能量及32个营养成分有NRV数值。而 糖、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可溶性膳食纤 维、不可溶膳食纤维则没有NRV。
没有NRV的,方框表右边一行“NRV%”应该是 空白。
另外,当总成分含量用某一单体成分代表时,可 以使用总成分的NRV数值。如:糖可使用碳水化 合物的NRV值,可溶性膳食纤维和(或)不可溶 性膳食纤维可以用膳食纤维的NRV值。
蛋白质 (g)
≥6.0
蛋白质是人体的主要构成物质并提供多种氨基酸。
蛋白质是人体生命活动中必需的重要物质,有助于组织
≥3.0
≥3.0
蛋白质含量增 的形成和生长。 加25%以上 蛋白质有助于构成或修复人体组织。
蛋白质有助于组织的形成和生长。
蛋白质是组织形成和生长的主要营养素。
脂肪 (g)
≤3
瘦: ≤10仅 指禽畜肉类
(二)术语与定义
NRV%的意义: 1.Nutrient Rrference Values(NRV)是《中国食品标签
营养素参考值》的简称,是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 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照尺度。 3.使用营养声称和零数值的标示时,用作标准参 考值。 4.适合于4岁以上人群的预包装食品。 5.NRV只能用于预包装食品,不适用于膳食指导。 6.只要表A.1中有NRV数值的成分,在标示含量时 必须列出NRV%。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解析-part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解析-part
划。
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GB-28050的实施有助于消费者了解食品质量和安全信息,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可以提出维权,保护自身权益。
对行业的影响
促进食品行业规范发展
GB-28050的实施将促使食品企业规范生产和标示,提高 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增加企业成本和挑战
预包装食品企业需要按照GB-28050要求进行营养标签的 标示和检测,增加了生产和检测成本,同时对于一些中小 企业而言也面临技术和资金的挑战。
02
对于某些体积小巧的预包装食品,如小包装糖果等, 也可以豁免标示营养标签。
03
对于某些特定生产工艺的食品,如低脂奶酪等,可 以豁免标示部分营养成分的含量。
03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的
实施与监管
实施时间与过渡期安排
实施时间
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所有预包装食品均须按照GB-28050要求标示营养标 签。
激发企业创新和差异化竞争
为了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和追求差异化竞争,企业需 要不断研发新产品和优化现有产品,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 竞争力。
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影响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01
GB-28050的实施将促使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预包装食
品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提高监管效率
02
通过规范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
食品中提供的每100克或每100毫升食品中的含 量。
3

食品中提供的钠含量,以毫克(mg)为单位。
选择性标示内容
维生素
可以选择标示食品中提供的维生素A 、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C等含 量。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术语和定义2.1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营养素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营养成分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

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核心营养素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2.5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2.6营养素参考值(NRV)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营养声称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2.7.1含量声称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比较声称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2.8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2.9修约间隔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2.10食部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3基本要求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

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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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在中国是对具有 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 养类食品的总称。是指按 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 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 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 无污染、无公害、安全、 优质、营养型的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 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 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 害农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 品及其加工制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 效期为3年
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 白砂糖,可可脂, 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食用香精,柠檬 黄),葡萄糖浆, 食品添加剂(丙二醇脂肪酸酯,卡拉胶, 瓜尔胶,胭脂树橙),麦芽糊精,食用香料。
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及国际编码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 白砂糖,可可脂,乳化剂( 322,476),食用香精,着色剂 (102)),葡萄糖浆,食品添加剂(乳化剂(477),增稠剂 (407,412),着色剂(160b)),麦芽糊精,食用香料。
日期标示
•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 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 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 标示日期时使用“见包装”字样:应当区分以下 两种情况:一是包装体积较大,应指明日期在 包装物上的具体部位;二是小包装食品,可采 用“生产日期见包装”、“生产日期见喷码”等形 式。以上要求是为了方便消费者找到日期信息。
国家标准GB(强制执行) 国家标准GB/T(推荐执行) 行业标准(NY农业标准,例如:大米,副食类、 FZ纺织行业标准,例如:毛巾等、YC烟草行业 标准) 企业标准了企业标准都可以查询
商品介绍中使用的语言有没有问题?
日期的标示可以有如下形式: • 2010 年3 月20 日; • 2010 03 20; 2010/03/20; 20100320; • 20 日3 月2010 年;3 月20 日2010 年; • (月/日/年):03 20 2010; 03/20/2010; 03202010。
保质期
• 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 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注 保质期。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CIQ(CHINA ENTRY-EXIT INSPE CTION AND QUARANTINE)中国出入 境检验检疫 其标志的式样为圆形,采用规则揭 损型膜压全息防伪标识,正面文字为“ 中国检验检疫”及其英文缩写“CIQ” ,标志规格分为直径10毫米、20毫米 、30毫米、50毫米4种,材质为全息揭 露镀铝膜。 进口橄榄油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构检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证书”,需 加贴CIQ标识后方可上市销售或使用。
• 本标准豁免条款中的“固体食糖”为白砂糖、 绵白糖、红糖和冰糖等,不包括糖果。
保质期的标示 • 保质期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 最好在……之前食(饮)用; ……之前食 (饮)用最佳; ……之前最佳; • 此日期前最佳……; 此日期前食(饮)用最 佳……; • 保质期(至)……;保质期××个月(或 ××日,或××天,或××周,或×年)。
食品标签中强制标示的内容有什么?(摘自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
国产商品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 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 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 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 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 的文字表述
1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 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 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强制标示内容 1 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 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 的标示更加醒目。 2 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 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 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3 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除1的要求外,在营养 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其 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4 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 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 含量。 5 上述未规定营养素参考值(NRV)的营养成分仅需标示 含量。
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及具体名称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 白砂糖,可可脂,乳化剂( 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食用 香精,着色剂(柠檬黄)),葡萄糖浆,食品添加剂(乳化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增稠剂(卡拉胶,瓜尔胶),着色剂 (胭脂树橙)),麦芽糊精,食用香料。
• 有机食品是指以有机方式生产加工的、符 合有关标准并通过专门认证机构(国家有 机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 工品,包括粮食、蔬菜、奶制品、禽畜产 品、蜂蜜、 水产品、调料等。 • 有机证书有效期一年
其他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第四十八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 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 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 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 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 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 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 “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 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进口商品
(一)商品名称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且与原包 装相符)
(四)贮存条件
(五)原产国 (六)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七)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八)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 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配料表 •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 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当加工 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 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时,可用“原 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配料表”
•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 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 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 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 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 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 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 号) • 例如: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规定,阿斯巴甜应标示为“阿斯 巴甜(含苯丙氨酸)”。
• 附有营养声称和(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 营养标签 • 示例6:
营养声称如:低脂肪××。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如: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量比例不宜超过总能量的30%。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下列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 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包装总表面积≤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 食品; ——现制现售的食品; ——包装的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 g或10 mL的预包装食品;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预 包装食品。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如果在其包装 上出现任何营养信息时,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的标示
• 联系方式应当标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 产者或经销者的有效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应至少标示以下内容中的一项:电话(热 线电话、售后电话或销售电话等)、传真、 电子邮件等网络联系方式、与地址一并标 示的邮政地址(邮政编码或邮箱号等)。 • 备注:不可以是手机号码
QS证书后面有12位数字,分三 组,每组4位数: 第一组数字代表省市代码与身 份证编码相同; 第二组数字代表产品类别,国 家把所有食品划分为28类; 第三组数字代表企业代码,避 免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重复。 例如:QS4108 0601 0210 河南 焦作 饮料 某企业代码
• 仅标示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营养标签 • 示例1:
标注更多营养成分的营养签
示例2:
• 附有外文的营养标签见示例3。 • 示例3:
• 横排格式的营养标签 • 示例4:
文字格式 包装的总面积小于100cm2的食品,如进行营 养成分标示,允许用非表格的形式,并可省 略营养素参考值(NRV)的标示。根据包装特 点,营养成分从左到右横向排开,或者自上 而下排开 • 示例5: • 营养成分/100g:能量××kJ,蛋白质 ××g,脂肪××g,碳水化合物××g,钠 ××mg。
净含量
• 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且固相物 质为主要食品配料时,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 以质量或质量分数的形式标示沥干物(固形物) 的含量 • 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可以有如下标示形 式(以“糖水梨罐头”为例):净含量(或净含 量/规格):425 克 沥干物(或固形物):不 低于255 克(或不低于60%)。 • 标示“规格”时,不强制要求标示“规格”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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