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_海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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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海运提单解读

第五章、海运提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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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有关国际法规对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1,《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每件或每单位货物的
赔偿限额为100英镑。
2,《维斯比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每件或每单位
10000金法郎或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以其高者为准。 经过1979年对《维斯比规则》的修订,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计算单 位由金法郎改为特别提款权,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为每件或每单位为 666.67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千克2特别提款权, 以二者中较高者为准。 3,《汉堡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每件或每单位为835 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千克2.5特别提款权,两者以较高者为准。 特别提款权:缩写为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给全体会员国的 一种国际货币储备单位,是一种新型的国际货币形式。可以代替黄金用于 国际支付。又称纸黄金。 1970年最初发行时每一单位等于0.888克黄金,与当时的一美元等值。 1974 年7 月,基金组织正式宣布特别提款权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 货币作为定值标准。现在 “一篮子”货币由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组成, 加权”比例为:44%、3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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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船名(Ocean Vessel)即由承运人配载的装货的船名。班 轮运输一般会加注航次(Voy.No.)。 5、装运港(Port of Loading) 6、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原则上,L/C项下提单卸 货港一定要按L/C规定办理。 7、唛头(shipping Marks )。如果信用证有明确规定,则 按信用证缮打;信用证没有规定,则按买卖双方的约定,或由 卖方决定缮制,一般都是打上“N/M”。 8、包装与件数(No. & kind )。一般散装货物该栏只填“In Bulk”(散装;大量;整批),集装箱货物,单位件数与包装 都要与实际货物相符,并在大写合计数内填写英文大写数目。 如果货物包括二种以上不同包装单位(如纸箱、铁桶),应分 别填列不同包装单位的数量,然后再表示件数。 9、货物描述( Description of Goods )。原则上提单上 的商品描述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并与发票等其他单据相一致。

提单及提单业务

提单及提单业务

第五章提单及提单业务一、提单的概念及作用1、什么是提单?(bill of lading B /L)我国《海商法》第71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是重要的海上货物运输单证,也是一份重要的国际货物贸易单证,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船长、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

2、提单的作用(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①在提单签发之前,合同已经通过要约和承诺成立,签发提单只是承运人履行合同的一个环节。

②构成合同的条件,除了“要约”和“承诺”的两个阶段外,还必须满足一定的要件即有合同当事人的签署。

③提单不仅是证明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合同,更是他们之间合同内容的证明,即提单上的内容除承运人与托运人事先另有约定或者托运人证明内容不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外,属于承托双方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

(2)提单是承运人接受货物或者货物已经装船的证明①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签发收货代运提单意味着承运人已经收到货物,签发已装船提单明已经将货物装船。

②证据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是初步证据;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是绝对证据(最终证据)。

(3)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①承运人应向提单中载明的记名人或者指示人指示或者提单的持有人交付货物。

如果签发了一式多份正本提单,应收回其中的一份正本提单,其余作废,除非合同中约定收货人凭全套正本提单提货。

②保函:实际业务中,特别是近距离运输,经常出现提单流转慢于货物运输的速度,经常出现收货人凭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的情况。

保函主要内容包括收货人一经收到正本提单,保证交给承运人和如果承运人因接受保函需要向第三方负担赔偿责任时,收货人保证向承运人赔偿相应的损失等。

承运人不凭正本提单放货,不论是否凭副本提单加保函,都构成无单放货,是一种违法行为。

③无单放货:海商法规定“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按此规定,无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承运人都应该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

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
例2,来证要求:Bill Of lading should mark freight payablea as per charter party,evidencing ship-ment from whampoa,china tO U.S.gulf port”.
这是要求强调运费根据租船契约支付,并强调装运由中国的黄埔至美国的哥尔夫波特港的特殊条款。在填写提单时,不应因这两项的内容已注在栏目中填写而放弃重复写一次,应在提单空白处打上”Freight has been payable as per charter party””The ship menthes been made from whampoa,China tO U.S Gulf port.”
第2栏收货人(Consignee)
这一栏的填写和托运单“收货人”一栏的填写完全一致,是根据买卖信用证(L/c)在记名收货人、凭指示和记名指示中选择一个。
例1,来证要求:“Full set of B/L consigned to A.B.C.Co.”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写:“Consigned tO A.B.C.CO.”
例3,来证要求://Terms as intended in relation to name of vessel,port of loading and port of arrival are not acceptable./,
这是不允许在有关船名、装运港、目的港表达中出现“预计”字样的条款。在具体制作提单
第12栏
本栏包括三个栏目,但无需分别填写。填写的内容包括:第一,商品名称;第二,最大包装的件数;第三,运费条款。
详细解释
1.商品名称。这一列项目内容的填写应与托运单完全一致,不得有任何增减。在使用文字上要求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在没有特殊说明时全部使用英文。对于某些港澳、新马地区来证要求货名用中文表达时,应遵守来证规定,用中文填写。有时来自欧洲、南美洲国家(尤其是法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国家)要求使用英文和法文两种文字描述货物的内容,对于这样的要求。出口公司应该接受。在缺少法语人才的公司,制作单据时完全可以依样画葫芦地照搬信用证中有关货物内容的法文描述。通常这些国家的来证都用英、法,或英、法、德两种或三种文字同时说明。

海运提单内容和主要条款

海运提单内容和主要条款

海运提单内容和主要条款(一)一、提单正面内容目前,各船公司所制定的提单虽然格式不完全相同,但其内容大同小异。

现介绍如下:1.必要记载事项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提单正面内容,一般包括下列各项:(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Description of the goods,mark,number of packages or piece,weight or quantity,and a statement,if applicable,as to the dangerous nature of the goods);(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Name and principal place of business of the carrier);(3)船舶的名称(Name of the ship);(4)托运人的名称(Name of the shipper);(5)收货人的名称(Name of the consignee);(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Port of loading and the date on Which the good were taken over by the carrier at the port of loading);(7)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8)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Place where the goods were taken over and the place where the goods are to be delivered in case of a multimodal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Date and place of issue of the bill of loading and the numberof originals issued);(10)运费的支付(Payment of freight);(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Signature of the carrier or of a person acting on his behalf)。

外贸单据之海运提单

外贸单据之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海运提单主要项目填制说明如下:1、托运人(Shipper)。

即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契约,委托运输的货主,即发货人。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以受益人为托运人;托收方式以托收的委托人为托运人。

另外,根据《UCP500》第31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表明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第三者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

2、收货人(Consignee)。

收货人要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来填写。

一般的填法有下列几种:(1)记名式:在收货人一栏直接填写上指定的公司或企业名称。

该种提单不能背书转让,必须由收货人栏内指定的人提货或收货人转让。

(2)不记名式:即在收货人栏留空不填,或填“To Bearer”(交来人/持票人)。

这种方式承运人交货凭提单的持有人,只要持有提单就能提货。

(3)指示式:指示式的收货人又分为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

不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 Bearer”,又称空白抬头。

该种提单,发货人必须在提单背面背书,才能转让。

背书又分为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空白背书)两种。

前者是指在提单背面填上“Deliver to ×××”“Endorsed to ×××”,然后由发货人签章;后者是发货人在背面不做任何说明只签章即可。

记名背书后,其货权归该记名人所有,而且该记名人不可以再背书转让给另外的人。

不记名背书,货权即归提单的持有人。

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 Order of Shipper”,此时,发货人必须在寄单前在提单后背书;另外还有凭开证申请人指示即L/C中规定“To Order of Applicant”,在收货人栏就填““To Order of ××× Co”;凭开证行指示,即L/C中规定“To Order of Issuing Bank”,则填“To Order of ×××Bank”。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 5.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 5.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
2.航空公司运价和费用的种类
(1)运价(RATES) (2)运费(TRANSPORTATION CHARGES)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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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方式
三、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运费
2.航空公司运价和费用的种类
(3)主要的航空货物运价有四类: ①一般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GCR),普通货物 运价是指除了等级货物运价和指定商品运价以外的适合 于普通货物运输的运价。该运价公布在TACT RATES BOOKS SECTION 4中。
(2)体积重量(VOLUME WEIGHT)
(3)计费重量
一般地,采用货物的实际毛重与货物的体积重量两者比
较取高者;但当货物按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
的航空运费较低时,则此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货物起始重
20量20/1作1/30为货物的计费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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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方式
三、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运费
3.起码运费 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
,即不论货物的重量或体积大小,在两点之间运输一批 货物应收取的最低金额。对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起码 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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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集装箱运输与国际多式联运
一、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Container)又称为“货柜”或“货箱”,它是 一种运输设备。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104技术委员会》( 简称ISO—104)的规定,集装箱应具有耐久性,其坚固强 度足以反复使用;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在一种或 多种运输方式中无需中途换装;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特 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的装置; 设计时应注意到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内容积为1立方米 或1立方米以上等基本条件。

外贸单证操作实务教学资源-4.海运提单

外贸单证操作实务教学资源-4.海运提单
提单上不带有宣称货物受损、或包装有缺陷 的不良批注的提单。
(2)不清洁提单(foul B/L) 是指承运人在签发的提单上带有明确宣称货
物、或包装有缺陷的不良批注的提单。
3.按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划分
(1) 记名提单(straight B/L) 也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
★记名指示背书
Endorsed to:TO ORDER OF DEF Co. (或 Delivered to: DEF Co.)--------被背书人
ABC Co.(签章)------背书人 December 11, 2019 ----背书时间
4、提单确认和修改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
第十三栏
第十四栏
13毛重(Gross weight) 14、体积(Measurement) : 填写总毛重,以公斤 :填写总体积,以立方米表示。
表示,
第十六栏
16、运费(FREIGHT)
1)FOB填:FREIGHT COLLECT/ FREIGHT TO BE PAID (运费到付) 并在COLLECT AT栏内填目的港的名称。 2)CFR 、CIF填:FREIGHT PREPAID/ FREIGHT PAID (运费预付) 并在PREPAID AT栏内填装运港的名称
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经船公司同意)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
(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 :(经船公司同意)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
(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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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确认和修改

简述海运提单

简述海运提单

简述海运提单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它记录了货物的运输细节和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海运提单在货物从发货人到收货人的整个运输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本文将从海运提单的定义、作用和重要性以及使用海运提单的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阐述。

海运提单是一种证明货物运输的文件。

它包含了货物的详细描述、数量和运输方式等信息。

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凭据,发货人可以通过它证明自己对货物的所有权,并将货物的运输责任交给承运人。

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后,通过海运提单可以证明自己已经获得货物的所有权。

海运提单对于货物的运输和交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海运提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海运提单是货物的收据。

发货人在交付货物给承运人后,承运人会签发海运提单作为收据,证明发货人已经交付了货物。

这对于双方之间的交易非常重要,可以避免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海运提单的使用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发货人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并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然后,承运人根据货物的情况填写海运提单,并在发货人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基础上完成海运提单的制作。

接下来,承运人将海运提单交给发货人,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海运提单的副本发送给收货人。

最后,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后,根据海运提单上的指示进行货物的验收,并确认收货。

整个流程中海运提单起到了核心的作用,确保了货物的安全和顺利交付。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是货物运输的凭据和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对于货物的运输和交付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海运提单的使用流程包括发货人交付货物、承运人制作海运提单、发货人收到海运提单并发送给收货人、收货人验收货物等多个环节。

只有在遵守海运提单的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货物才能够安全、准确地运输和交付。

因此,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和正确使用海运提单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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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堡规则》—港到港
(四)承运人的最高责任赔偿限额不同; (五)对灭失或损害货物的计量方法不同;
(六)对货物的定义不同;
(七)对承运人延迟交货责任的规定不同;
(八)诉讼时效不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于1993年7月1日生效。
内容包含:海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海上运
第 二 节 海 运 进 出 口 业 务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一、海运进口运输工作程序
租船订舱—保险—掌握船舶动态—收集整理 单证—报关报检—卸船和交接—代运 以上是以FOB条件下成交为例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贸易术语:四组
13个
重点:FOB (Free on Board) CFR (Cost and Freight)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交付于收货人的凭证。
二、海运提单的作用
(一)货物收据 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 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二)所有权凭证 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 取货物,也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 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 (三)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
国际公约议定书》—《维斯比规则》;1977年
生效
(三)《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
约》—《汉堡规则》;1992年生效。
三、《海牙规则》、《维斯比法则》、《汉
堡规则》的区别
(一)公约适用范围不同;
(二)承运人的责任基础不同;
《海牙规则》、《维斯比法则》—不完全过失原则 《汉堡规则》—推定的完全过失原则 (三)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不同; 《海牙规则》、《维斯比法则》—钩到钩
1、电子提单需要买卖双方和承运人都要有高
品质的计算机和相应的应用软件。 2、缺乏一批即懂国际贸易,又懂计算机业务, 并通晓外语及EDI操作规程的专门人才。 3、各国航运体制和管理水平必须臻于先进,
为EDI的采用开放绿灯。
4、电子提单是一项比较新兴的业务,各国在 法律规范上相对滞后,电子提单所适用的法律保 护比较薄弱。
二、提单背面条款 提单背面是印就的条款,主要规定了承 运人和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 这些规定在双方出现争议时将成为重要的法 律依据。 (一)名词定义条款 (二)首要条款 (三)管辖权条款
(四)承运人的责任和豁免 承运人的基本责任: 1、承运人有义务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 职责使船舶适航;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 配备供应物资;使货仓、冷藏舱、冷气舱和 该船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 和保管货物。
输管理、船舶经营、建造、抵押、买卖、海上碰撞、
海上救助。 《海商法》中有关提单的部分主要遵循了《海 牙—维斯比规则》的精神,并吸收了《汉堡规则》 中的合理部分。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第三节主要单证的制作
(三)提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 签发:船公司(船长) 日期:按实际 份数:按需要 (四)提单的流转
国际货物运输 海运提单
学习要点及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内容,应对提单的定义、性质
和作用,签发与流转过程,提单的格式及运输合
同的主要条款熟悉。对于这些条款的基本含义、
பைடு நூலகம்
原则要能在实践中加以应用。另外,对电子提单
这种新出现的提单形式也要有一定了解。
第一节
海运提单概述
一、提单的定义
海运提单是当承运人收到货物或货物装 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其代理 人签发的,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 的货物,并负责将该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并
1、卖方向承运人订舱,承运人确认。 2、卖方提供货物的详细说明,承运人确认是否承运 该批货物。卖方同时向承运人指明结算银行。 3、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向卖方发送一个 收到该批货物,但同时做某些保留的电讯。在电讯上, 承运人给卖方一个密码。 4、承运人将货物装船后通知卖方,同时通知银行。 5、卖方凭信用证即可取款,货物支配权由卖方转移 到银行。卖方通知承运人货物权利的转移,承运人即销 毁与卖方之间通讯的密码,并向银行确认;银行则从承 运人你那里得到一个新的密码。
C船舶要适货 货物装载问题 载货处所的冷藏或通风问题
(2)保证适航的时间是在开航前和开航时 开航前适航至少指的是从开始装货到开行这一 段时间,船舶应适于在港区安全浮泊、等待或 进行装卸; 开航时适航主要指船舶应具有抵御该航线一般 可预见的风险的要求。
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这一期间内如未 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而造成货损,就必须承担 责任。 在航程分为若干段时,《海牙规则》只要 求承运人在航程开航时,而不要求其在每一航 段开始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
具就是信用证。
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 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 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 代买方付款。

三、根据收货人抬头划分 (一)记名提单 指在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写某一特定人或公 司名称的提单。 (二)不记名提单 是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未写明具体收货人,只填 写“持有人”字样,即货交提单持有人,或收货人一 栏为空白。 (三)指示提单 指收货人一栏内填写“凭指示”或“凭**指示” 字样的提单。 指示提单可以作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不记名 指示可理解为不标明指示人。几名指示可理解为表明 指示人。指示人可以是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是银行。
信用证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指开证银
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
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
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
的支付方式。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
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 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 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 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
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
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 2、不记名背书 又称空白背书,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由自己签 名,但不记载任何受让人的背书形式。
3、指示背书
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凭***指示”的字样, 同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
三、提单的流转程序
银行系统
交付L/C规定单据 付货款 付款 交单
四、根据运输过程中是否转船划分 (一)直达提单 指由同一船舶将货物从起运港直接运抵 目的港卸货所签发的提单。 (二)转船提单 指在起运港装载的货物不能直接运往目 的港,需要在中途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 港时承运人签发的提单。 (三)联运提单 指承运人对经由海/海、海/陆、陆/海运 输的货物所出具的覆盖全程的提单。
二、电子提单的优点 1、可快速、高效、准确地实现货物支配 权的转移。 2、方便收货人提货。
3、安全系数高。
三、电子提单的操作过程 假设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个CIF买卖合同。买方通过
开证行开给卖方信用证。买方根据银行通知按合同规
定付款。在目的港,买方向承运人请求交货,承运人 履行交货义务。根据EDI系统,上述合同的履行过称为:
第六节
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与法律
一、有关提单的国内法律
1893年,美国率先颁布《哈特法》;
《哈特法》出台后,澳大利亚、新西兰、
加拿大等国纷纷效仿,根据《哈特法》的基本
精神指定本国的海上货物运输法规。
二、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一)《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
约》—《海牙规则》;1931年生效。
(二)《关于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
6、卖方告诉银行,谁是买主。
7、买方支付货款并获得货物的支配权后,银
行则通知承运人货物权利的转移。承运人即销毁 与银行之间的密码,向买方确认其控制着货物并 给买方一个新的密码。 8、船舶抵目的港后,承运人通知买方。
9、收货人实际接收货物后通知承运人,买方
对货物的支配权终止
四、目前使用电子提单普及率不高的原因
第五节
电子提单
一、电子提单的定义
电子提单是一种利用EDI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系统对海运途中的货物支
配权进行转让的程序。EDI系统是利用计算机
联网设施,使用专用密码进行信息交换,通告
货物支配权转移的一种特殊通讯工具。
电子提单的特点: 1、卖方、发货人、银行、买方和收货人 均以承运人(或船舶)为中心,通过专有计 算机密码通告运输途中货物支配权的转移时 间和对象。 2、在完成货物的运输过程中,通常情况 下不出现任何书面文件。 3、收货人提货,只要出示有效证件证明 身份,由船舶代理严明即可。
对在同一航次中不同阶段分别装船的货物,
《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仅对单程提单航次负
责。
2、承运人应当适当而谨慎地装载、搬运、积 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适当—知识、技能、工作的能力 谨慎—考虑工作的认真程度
(五)承运人责任期间 (六)诉讼期限 (七)包装和标志 (八)绕航和变更航线 (九)自由转船条款 (十一)危险品、违禁品条款 (十二)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条款 (十三)冷藏货条款 (十四)共同海损 (十五)留置权条款 (十六)美国条款 (十七)运费和其他费用 (十八)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条款
二、提单的转让
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 以转让。只要收货人一栏不是记名收货人,海运 提单就可以经背书转让。 所谓背书是指提单所有人在提单背面指定由某
人提取货物或者凭某人的指示提取货物,并签字
盖章的书面声明。
作出背书行为的原提单持有人称为背书人;提
单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背书方式 1、记名背书
卖方/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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