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管理规定
劳动管理制度手册(7篇)

劳动管理制度手册(7篇)想要制定合理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那就要参考职业的工作情况与自身的发展情况。
那么,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管理制度手册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管理制度手册(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第三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对一些成建制的活动实行劳务分包,选有资质的单位或由分包人挂靠法人实体签劳务分包协议。
第四条办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
第二章工程(或期任务)劳务分包第五条各单位工程施工要采取劳务或工程等多种合作形式,如沥青前场摊铺、沥青拌和场生产、板梁预制、拌和料运输、起重班组等。
要与有资质的正规单位合作,并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必须明确其所用人员不和公司或项目部发生或存在劳动关系,是分包单位人员或承包人个人雇佣,承包费用不得以工资表形式出现。
第三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劳务用工指集团内各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条使用程序(1)各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需使用劳务工,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劳务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协助办理用工手续,然后进行统一调配;(2)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劳务工,应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劳务用工申请手续。
第八条劳务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劳务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劳务工,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务用工进行检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追究相关人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理(项目经理)承担。
企业常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常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凡进入本企业工作的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企业的领导干部应当做出表率,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不得以身试法。
第四条企业将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员工,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员工在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我素质。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早退、迟到或者无故缺席。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虚报工时。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得出现怠工现象。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岗,如需临时外出应当经过领导批准。
第十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不得在工作期间使用手机、玩游戏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越权处理事务。
第三章薪酬制度第十二条企业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企业的经济状况进行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薪酬发放时间和方式领取工资,不得随意提前或者拖延。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确保领取工资时的真实身份,不得冒领他人的工资。
第十五条员工在领取工资时如发现有错误或者疑问应当及时报告财务部门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得发生贪污、挪用企业资金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假期制度第十七条员工应当根据企业规定的休息制度及时休息调整,保证身心健康。
第十八条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经过批准方可离岗。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根据企业规定的年假制度享受年假,不得擅自放弃或者延后休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____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
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9、____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
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
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3、____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4、进行岗前培训;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管理规定(7篇)

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管理规定(7篇)公司最新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篇1)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2.3.5迟到早退的处罚: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部门经理级:150元/次部门主管级:100元/次部门专员级:50元/次部门文员级:40元/次员工级:30元/次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单位集体劳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集体劳动管理,提高劳动效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际效果。
第二章劳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组织,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单位应加强劳动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劳动者应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秩序,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
第七条单位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适应岗位需求。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劳动保护,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十一条单位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一般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十二条单位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班次,确保劳动者休息时间。
第十三条单位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
第十四条劳动者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第十五条劳动者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离岗的,应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十六条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资制度。
第十七条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第十八条单位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九条单位应定期为劳动者提供福利待遇,包括节日慰问、生日祝福、健康体检等。
第五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二十条单位应加强劳动安全与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七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
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
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
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____,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____和公司的经营情况。
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
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
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
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第十四条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劳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基本劳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工时、休息、劳动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对员工提出的劳动纠纷进行及时、公正的处理。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福利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节假日福利、年终奖金、职工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管理档案制度,对员工的工作履历、考核记录等进行妥善管理。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工作素质和职业素养。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
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
司的劳动管理规定。
第三条员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勤,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得到批准。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财产和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公
司的商业机密,不得盗窃公司的财产。
第六条公司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劳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素质。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员工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
第十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及时
调整和完善规章制度,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以上为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
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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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管理规定 Last updated at 10:00 am on 25th December 2020******有限公司劳动及工作纪律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及工作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纪律管理的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分管劳动人事和行政工作的领导,负责领导、贯彻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及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纪律管理的具体实施、监督、考核部门。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项目部)的纪律管理。
第三章请、销假第六条公司的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补休假、年休假、学习假几类。
第七条事假是指员工因办理私事而请的假。
原则上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年度累计不得超过12天。
第八条病假是指员工因病住院或经医院证明确需在家休养的假。
病假由本人书面申请并附医院诊断证明,入院前或病休证明开出当天或次日报公司领导审批(按以上规定报批)。
确因病情严重,无法直接到公司请假的,可由其亲人或委托同事代为请假。
第九条探亲假是指按国家规定能够享受探望夫妻或父母所休的假。
第十条产假是指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的女工享受的假。
合同期内只允许请产假一次,第二次则按事假处理。
第十一条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致伤而治疗、休养的假。
工伤假期满,经医院证明仍无法上班的可按上述规定再次办理工伤假。
经二家以上的医院证明已完全恢复可以继续工作的,应在医院确认的当天或次日返回工作岗位。
确定为工伤,需要公司按工伤事故调查程序调查,形成书面报告。
享受工伤假的须为无过错责任的。
否则,按事假论处。
工伤假期满又无特殊理由或不按规定续假的,工伤假期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婚假是指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所请的假,婚假3天。
未达到国家法定年龄结婚的不享受婚假。
第十三条丧假是指员工因自己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子女、配偶等)死亡(不含触犯刑法判决死刑的),而参加丧事的假。
丧假3天。
第十四条学习假是指经批准脱产参加公司办理证照所需以及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由政府或行业部门组织的。
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学习(培训)或人事部门送培的为学习假,学习假视为出勤。
外出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学习假按事假处理,因培训单位临时增加培训时间,返回公司后超天数应书面向公司主要领导说明情况由其认定假的种类。
批准或安排学习而不去参加,应向公司说明原因,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不参加学习,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年休假是由公司给予的在公司连续工作3年以上,按每年2天计算的休息假。
第十六条补休假是指员工节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班加点后而休息的假。
第十七条请假实行分级审批制度:(1)员工请假一天以下的由请假人申请,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项目上的由项目经理审批。
(2)员工请假在二天至三天以下的由请假人申请,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项目上的由项目经理审批。
(3)员工请假在三天以上(不含三天)的,由请假人申请,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项目上的由项目经理审批。
(4)公司机关部门副职以上人员、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公司各级档案管理员、驾驶员、会计、出纳请假,均由请假人申请,按以上程序,报请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项目经理请假按以上程序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时一并上报请假期间委托负责人。
第十八条员工请假须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
第十九条请假人准假后应将近期的工作或相关资料移交妥后方可离去,未办理移交或移交不清而擅自离开,请假无效,其离职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报销通讯费用的休假员工休假期间不得关闭通讯工具,若公司有急事通知提前返回,应以工作为重无条件返回公司。
无特别原因不返回公司的假期作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假期的待遇(1)除年休假、工伤假、产假、丧假只计发基本工资,其他假均不得计发工资,探亲假按公司有关规定仅报销往返路费。
(2)补休假按一天计发一天工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假期满后,请假人应按时到考勤员处销假。
第四章出差第二十三条出差的原则:(1)节约原则。
凡能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办妥的事,就不必安排人员出差,凡一人能办妥的事,不得安排多人出差。
(2)相对集中的原则。
除紧急情况以外,一般出差要同时办理几件事情。
第二十四条出差实行报审制。
出差报审程序与请假程序相同。
出差需办理出差申请单,员工凭出差申请单办理考勤、报销差旅费。
逾期未返回单位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五章作息及考勤第二十五条日常工作时间、公休日及法定工作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办公室按冬(10月1日)、夏(5月1日)不同时节,通知作息时间。
第二十六条员工考勤由各部门考核,考勤表是考核员工出勤情况的主要原始资料,每月底经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总经理工作部。
考勤必须真实,请假手续必须齐全,否则应追究弄虚作假者和执行人的责任。
机关和各项目部均应配备兼职考勤员。
公司考勤员负责公司机关员工的考勤工作,项目部考勤员负责本项目部的考勤。
第二十七条考勤员有以下职责:(1)上、下午上班时提前做好考勤准备工作,等待员工签到或打卡。
(2)中途查岗,检查是否有串岗、溜岗、怠工、早退现象,作好记录,交公司或考勤部负责人核准后按制度规定处理。
(3)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员工月、年出勤情况。
公司考勤员还须负责全公司考勤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二十八条员工由于工作需要加班,由部门主任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部门主任进行考勤,在考勤表上注明加班的上、下班的时间。
第二十九条员工未准时到岗的为迟到。
迟到一次扣工资20元,全年累计迟到20次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绩效工资,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或中途无故离岗的视为早退。
早退1次扣工资30元,当月早退3次的不享受当月奖金,全年累计早退15次的,不得享受年终绩效工资,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员工因公差返回公司或公司负责人安排加班超过深夜零点以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允许第二天迟到3小时,但应将书面说明交公司考勤员处。
未作说明的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应经常抽查员工考勤、出勤情况,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1)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2)拒不接受公司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3)超过假期又无特殊原因且未办续假手续又不回公司上班的;(4)批准学习而不参加学习的;(5)上班迟到、早退满30分钟以上的;(6)假期满未销假或虽办理销假但未将销假申请交考勤员的;(7)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消极怠工的。
第三十四条旷工期间劳动报酬不予发放,包括岗位薪金、奖金(含目标奖)及其他福利待遇,并且每旷工0.5个工作日,按该员工工资标准另加扣除0.5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1天及以上的扣工资方法及金额以此类推。
月累计旷工3天或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5天,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每月末最后一日考勤员将员工考勤汇总表及处罚情况,报人事部门审核,由人事部门送公司主要负责人审定,移交财务部门计发工资。
第三十六条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外出联系工作,应向部门(项目部)负责人说明去处。
未说明去处的按早退处理。
公司领导外出应对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说明。
第三十七条公司机关员工作息实行“二五”制,即每周休息二天,工作五天。
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
职责范围内工作延长工作时间的不予计发加班工资,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编标、年终财务核算等)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由于项目施工具有其连续性的特点,项目部实行日工资,其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项目施工的特点由项目部自行确定,但每天工作时间不能低于8小时。
第三十八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可指定员工加班,指定加班的员工,除特殊情况经公司主要领导核准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九条员工加班须经部门负责人在”加班审核表”上签字后方可确认,应详注加班的人员、加班的时间、工作内容、完成工作的要求等内容。
第四十条员工加班时擅离职守,不发放加班薪资(或补休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受到扣工资处罚。
第四十一条公司安排加班,员工可享受补休。
需要补休的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项目部)同意后,在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部门副职以上领导、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档案员、出纳员、驾驶员等重要(特殊)岗位人员的补休须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二条员工加班期间的工资按本人日工资计发。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按规定计发。
第六章工作纪律第四十三条公司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是公司的最高决策者和执行者,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主持公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工作,对出资人负责。
各部门、项目部及其它机构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有权决定和处理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事宜。
第四十四条公司内部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制。
上级管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部门有义务指导和有权利安排下级部门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下级部门在开展下列工作时,应事前征求上级部门的意见:(1)对外重大的协调工作;(2)对完成本周(日)部门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作;(3)占用时间较长,涉及部门、人数较多的工作;(4)部门从未涉及过的工作;(6)原则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7)其他认为需要请示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除公司主要领导要求独立完成或涉及到公司重大商业机密的工作外,部门(人员)在请示工作时应当遵循逐级请示的原则,不得越级请示。
对于由于工作失误,因上级领导的原因,由上级领导承担责任;因经办人员的原因,由经办人员承担责任。
重要工作的请示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总经理工作部转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急需办理的工作应采取电话的方式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请示,按主要领导的安排意见办理。
第四十七条上级部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能立即答复的工作要立即按规定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工作要向下级部门作出说明并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重要工作请示的回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办好交接手续,以便明确责任。
第四十八条实行工作汇报制。
公司、部门(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工作,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交办工作的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及拟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
第四十九条紧急、重要性工作,在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或不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情况下,遵守工作优先的原则。
第五十条公司领导班子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下列事宜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1)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年度内部管理方案;(3)机构撤、设、并;(4)部门副职、项目部经理等重要人事任免;(6)内、外招投标;(7)公司改革、改制、改组;(8)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发布、修订、补充、废止;(9)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事件的处理;(10)对外投资;(11)重大的法律诉讼;(12)融资;(13)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