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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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2021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17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版号a更改号:01.0目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油漆,油库,液化石油气,易燃的装饰材料3.0可能的危险因素4.0职责4.1公司工程部负责制定“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其实施。

4.2项目部保证“规定”得到有效实施,具体落实和各项防护用品到位。

并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0工作程序5.1采购、运输5.1.合约部、项目部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

所采购的物品必须是经认证的指定厂家。

购买时必须验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以及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5.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一般由厂家送货,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自行运输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危险物品的规定,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行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的碰撞,氧气、乙炔瓶必须套上防震圈,平放在车厢内,头部朝向一方,防止滚动,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要有遮阳措施。

5.1.3装卸和运送过程中,必须有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不得肩背手扛或放在地上滚动。

(见附图)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版号a更改号:05.2储存、保管5.2.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必须远离人员居住密集区,并且必须距离明火10m以上。

5.2.2气瓶的储存、保管应按气瓶颜色分类堆放,不得曝晒在阳关下。

5.2.3气瓶储存,必须用栏杆和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气瓶突然倾倒。

(见附图)5.2.4气瓶严禁放置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2.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场所内严禁明火,并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所有电源电器装置、照明开关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

保管仓库内显著位置应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牌。

(见附图)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版号a更改号:05.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5.3.1氧气、乙炔的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气瓶上必须套有防震圈,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禁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放在同一处。

项目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项目危化品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处理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化工设备、实验室、工业生产等。

第三条项目危化品安全管理行为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提高危化品管理水平。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四条项目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布局,储罐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地理条件安全的地方。

禁止在建筑物内设置储存点。

第五条项目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遵循“专人专线、专车专装、专桶专槽、专门调度”的原则,保障危化品安全运输。

第六条项目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操作证书。

第七条项目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危化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八条项目应当设立专门的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危化品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确保危化品的安全生产。

第十条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危化品信息台账和档案,对危化品的来源、数量、使用、储存等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项目应当建立危化品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危化品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项目应当进行定期的危化品安全生产检查,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化品安全。

第十三条项目应当建立危化品安全培训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危化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项目应当加强对外来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管理,要求他们在生产过程中遵循相关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者损失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严重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立即停工整顿,并且进行行政处罚。

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20XX年3月2日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发布,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的理解和把握《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的实施和运用,现就近期对新条例的进修情形做个小结。

总体来说,新条例突出四项备案轨制(公司负责)、五项名单通知轨制(当局负责)、七项其他司法规章(公司负责、当局负责)、十五项审查、审批轨制(公司负责、当局负责)。

以下是小编预备的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解读,一路来看看吧。

一、四项备案轨制(公司负责)备案轨制是指遵照法定程序报送有关机关备案,对相符法定条件的,有关机关该当予以登记的司法性要求。

为了保障《条例》在实施过程中能正当有效的对危险化学品的平安治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针对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的实际情形,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过程中的所存在的危险特征和风险程度,《条例》共确立了四项备案轨制。

1.平安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形备案(县级平安监管部门或口岸行政部门)(《条例》第二十二条)《条例》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公司,该当将平安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形报所在地县级人民当局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备案。

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公司,该当将平安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形报口岸行政治理部门备案。

2.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备案(县级平安监管部门或口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条例》第二十五条)《条例》第二十五条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该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治理人员的情形,报所在地县级人民当局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口岸行政治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3.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发卖情形备案(县级公安机关)(《条例》第四十一条)《条例》第四十一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发卖公司、购置单位该当在发卖、购置后5日内,将所发卖、购置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当局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手册(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手册(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手册(试行)》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1.09.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手册(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市住建局组织编写了《苏州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手册(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住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苏州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手册(试行)》(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Changsha Kerich Safety Engineering Tech CO., Ltd
长沙科锐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Changsha Kerich Safety Engineering Tech CO., Ltd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 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 品和腐蚀品等。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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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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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 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 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 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下同)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 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 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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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 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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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危化品条例实施时间

最新危化品条例实施时间

最新危化品条例实施时间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21
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危化品领域管理制度将迎来一
次全面升级,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基础。

一、合规重要性
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性、爆炸性等危险性质,一旦泄
漏或失控,可能对人员、设施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和危害。

因此,加
强危化品管理、确保危化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合规,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法规主要内容
根据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确保生产现场安全。

同时,规定了危化品的分类和标识、储存
条件、运输要求等具体管理措斀。

三、实施挑战与应对措斀
随着危化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新的管理要求也带来了一定挑战。


多企业需要加大投入,改造生产设施,提升员工素养,确保符合新标准。

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水平,推动相关
企业适应新的管理要求。

四、未来展望
随着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全社会对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将进一步提高,相关管理措斀将更加严格、规范。

希望各级政府、企业和全社会能够共同努力,使危化品领域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1年)危险化学品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1年)危险化学品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1年)危险化学品导则1总则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基本要求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背景危险化学品是一类会对人、物、环境产生损害或者危害的化学物质或制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点。

由于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可能产生重大危险源,因此需要加强安全监管。

为此,国务院于2021年2月发布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

规定内容《规定》共48条,涵盖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对部分条款进行解读。

第二条规定了本规定适用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园区、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等。

这些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规定实行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园区等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给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安全评估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贮存方式、使用方式以及周边环境等因素,评估周期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改要求。

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园区等应当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应当定期进行修订。

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应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等方面。

第三十七条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以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随机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合规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

实施效果《规定》发布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一方面,各地相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了监管,强化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督。

另一方面,企业也注重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发布《规定》以来,全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数量和严重程度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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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规定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81
2021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2条在生产过程中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3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4条在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从事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5条依照本规定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第6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第7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二)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准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储存;
第8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

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
定期检查,领用、出库、帐务必须相符。

第9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第三节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10条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第11条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
第12条危险化学品储存以及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上级批准后实施。

第13条使用、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14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监部门。

第15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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