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部分,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学校教学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学校教学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教学相长。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五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符合教育教学规律。
第六条教学计划应包括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内容。
第七条教学计划应定期修订,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的需求。
第三章教学过程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第九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第四章教学资源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教学资源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
第十三条学校应合理配置教学设施、设备、图书等资源,满足教学需求。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提供丰富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第十五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教学资源建设,提高教学资源质量。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教师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聘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第十九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第六章学生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成绩、奖惩等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权益。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我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我校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工作是我校的中心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授课、辅导,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学生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优秀教学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八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勤奋学习。
第九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校荣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特长,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后,应按规定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及时办理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十五条学生毕业时,应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经学校审核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中职学校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教学管理组织1. 中职学校应当设立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的日常工作。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组织课堂教学、管理教学资源、监督教学质量等。
2. 各教学单位应当设立教学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教学计划、组织本单位的课堂教学、管理本单位的教学资源、监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等。
三、课堂教学管理1.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 教师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3. 教师应当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课。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的,应当提前向教务处和教学管理小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4. 教师应当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不得在课堂上吸烟、饮酒、接听电话、玩手机等影响教学的行为。
5.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6. 教师应当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
7. 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教学资源管理1. 中职学校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
2. 教学资源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优先满足教学需要。
3. 教师应当爱护教学资源,合理使用教学设备,不得损坏、遗失、私自占用。
4. 教师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合理使用图书资料,不得私自借阅、损毁、遗失。
五、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1. 中职学校应当建立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第一条教学管理指导思想学校确立正确的职业教育人才观和质量观,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树立课程意识,改革教学模式,在教学中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本,使学生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提高学习的积极性,获得学习的成就感。
第二条教学常规学校应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使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更为科学、规范、有效。
1.备课备课分五个阶段,即学期备课(了解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单元备课(理清章节教学内容的关联,确定重点、难点)、课次备课、课前备课、课后反思。
提倡集体备课。
备课要做到备学生、备内容、备方法。
“备学生”是指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态度、学习需要、学习方式和习惯;“备内容”要求正确地把握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处理好相关课程的关系。
教学内容应反映行业一线的实际,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注意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备方法”要求因材施教,重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考虑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
教案包括首页、教学过程设计两部分。
理论课程教案的首页有课题序号、授课班级、授课课时、授课形式、授课章节名称、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更新、补充、删节内容、课外作业和授课主要内容或板书设计;教学过程设计应有教学程序与时间分配、教学内容、师生活动设计、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实验(实践)设计、课堂小结、作业安排。
实习课程教案有实习课题、职业技能训练目标、有关的工艺规范要求、安全要求、形成职业技能的要领及注意事项、教学过程、课内训练作业、课外训练作业、教学场所及设施要求等部分。
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
理论课程教案根据课程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
实习课程一般编写日教案。
不准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
2.授课理论课程教师授课应做到以下几点:(1)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导入技能、语言技能、提问技能、板书技能、运用教具及现代化教学手段技能、演示技能、强化技能、反馈技能、练习技能、课堂组织技能、变化技能、结束技能等。
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2.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教育教学管理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2.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课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3.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
4.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5.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学生管理1.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2.学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进行规范管理。
3.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4.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五、师资队伍建设1.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对教师实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3.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六、财务管理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2.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3.学校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七、校园安全管理1.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学校定期对校园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安全。
3.学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管理制度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我校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我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八条我校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第九条我校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组织和领导,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条我校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收学生,确保生源质量。
第十二条我校实行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学籍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三条我校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四条我校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我校建立学生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批评和教育。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第十六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招聘教职工,确保教职工素质。
第十七条我校实行岗位责任制,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我校加强对教职工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
第十九条我校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确保收支平衡。
第二十一条我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的财务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二条我校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中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育教学目标1. 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3.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三、教育教学管理1. 教学管理(1)教学计划: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教学大纲,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2)课程设置:学校应合理设置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求。
(3)教学过程: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估,对教学成果进行考核。
2. 教师管理(1)教师选聘:学校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拔具备教师资格、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
(2)教师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教师考核: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作为教师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
3. 学生管理(1)学生入学: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公平、公正地招收学生。
(2)学生教育: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3)学生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校园秩序。
四、教育教学保障1. 教育教学设施: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设备,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 教育教学经费:学校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教育教学经费的投入。
3. 教育教学资源:学校应积极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五、奖惩制度1. 奖励: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对违反教育教学规定、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规章制度大全

中等职业学校规章制度大全
《中等职业学校规章制度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环境,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包括教学、管理、考试、纪律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全体师生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
第四条学校领导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师生进行处理。
第二章教学管理
第一条学校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要求,不得随意调整。
第二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三条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课。
第四条学校对学生进行考试评定,学生不得作弊。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携带危险物
品进入宿舍。
第二条学生应按时归寝,不得在晚上外出。
第三条学生应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第四章纪律约束
第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在校园内进行打架斗殴等
行为。
第二条学生应尊敬师长,不得恶语相向,不得辱骂教师。
第五章处罚措施
第一条对于违反规定的师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
的处罚。
第二条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有权做出劝谕、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学校领导有权对本规章进行解释和调整。
第二条学校师生有权对本规章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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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阳中专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
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教学事务管理第五条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科(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工作计划,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
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
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3)寒暑假每学年共10周,一般寒假3周(含春节),暑假7周。
学校在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部门(指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他主管部门,下同)的同意。
第七条教务处在学校印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同时,下达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师任课计划)。
各科(室)应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合理负荷等原则对新学期的教师任务作出初步安排,并报教务处。
教师教学任务须经教务例会讨论调整,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
教务处应于放假前颁发教师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班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各科(室)。
第八条教务处编制课程表一般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分管校长审定后在放假前将教师课表先分发至每一位任课教师。
课程表包括学校总课程表,分班课表和教师课表等。
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轻易变动。
学校应建立“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应经常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用以考核学生出缺勤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以及统计教师工作量。
第十条教学例会制度包括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主要用于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注重实效,并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过程记录。
教务处、各教学科(室)应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并作为期末考评教师工作的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升级与留级、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及电子注册等工作。
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有条件的学校都应试行学分制,为学生个性发展、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选用教材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和教学要求,一般应选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统编教材,以及有关行业规教材;无相应统编教材时,可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他教材,或按教学大纲要求自编校本教材(讲义)。
教师提出选用教材须经教学科(室)主任同意,自编校本教材(讲义)应由教务处会同各教学科(室)统筹安排,并报分管校长批准。
要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制订教材管理制度,要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
学校应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制作各类多媒体教学软件,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学档案制度,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工作档案、学籍管理工作档案、教研与教改工作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等。
教学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作出规定,使教学档案工作制度化、规化、信息化,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第十四条学校应有计划地经常组织教学检查,并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以落实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检查应把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结合起来,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程,期末查效果。
第三章教学文件管理第十五条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组织和安排教学工作的依据,分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行业制订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两种。
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要遵循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参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一般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科(室)在市场调研基础上于新生入学前3个月提出,经分管校长审定,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通常由说明和表格二部分组成。
说明部分包括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等容,各部分容均应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描述。
表格部分包括教学活动时间分配(按周)表、课程教学时间安排(教学进程表)和实践教学时间表等。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在实施时必须保持其严肃性。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学校可以在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前提下,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学时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但必须履行调整手续,防止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执行的随意性。
第十六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和装备教学设施的依据。
应体现培养目标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容,以及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性课程),均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
文化基础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尚无教学大纲的课程,或在课时、教学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已作较大改革的课程,应由学校按照教学大纲的统一体例组织自编大纲,并经有关专家论证后执行。
任课教师、教研组和各教学科(室)要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同时鼓励教师在完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补充新知识,充实新容。
第十七条学期授课计划应认真执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体现课程教学的容和进度要求。
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写。
同教材、同进度者,应使用同一份学期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期授课计划组织教学,如确有必要调整,须事先经有关教学科室或教研组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若教学容、教学时数有较大变动时,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第四章主要教学环节管理第十八条教师应认真备课进教室。
备课应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社会,并根据学期授课计划,于每次课前认真撰写一个较为完整的教案。
教案一般应包括首页、备课笔记和教学后记三个部分。
首页应反映教学的基本要素;备课笔记应反映教学的基本容和因材施教的构想与创意;教学后记应反映教学得失与改进措施。
任课教师在学期开课前必须备有二周以上的教案,平时亦应有至少一周的提前量,不准无教案或沿用教学容过时的教案上课。
鼓励教师应用计算机进行电子备课,注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
第十九条教师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要注意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确保所授知识及技能的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条理清晰,概念明确,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精炼、生动;板书繁简适度、工整有序。
要体现职业教育特点,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生智力开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
要树立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基本思想。
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要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广泛采用直观教具、教学挂图、多媒体课件、仿真技术和电化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实践性,工艺性较强的课程容,要到实验室(实训室)或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工作的现场去上,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第二十条教师应结合教学进度,组织有效的课外辅导和答疑,指导学生优化学习方式。
要认真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
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及时批改,严格要求,要评出成绩或写出评语,以此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要采取选修课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实丰富第二课堂,充分利用学校各种教育教学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学习活动,以拓展学生学习时空,让学生有选择地自主优化知识、能力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适应性,促进全面发展。
第二十二条实验员或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讲课、指导和批改实验报告等项工作。
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按大纲规定的时间充分动手,独立操作,养成严肃认真、实事的科学作风。
凡是有条件的专业可将实验单独设课,单独考核,单独记分,并编写相应的实验课教材。
同时还要注意加强综合性实验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和专业技能。
除实验课外,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三条实习按其性质和任务一般可分为认识实习、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习、专业劳动和毕业实习(综合实习)等。
认识实习是通过参观和现场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专业,获得与本专业教学有关的比较全面的感性知识,为后继课程的教学打好基础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学实习(实训)是根据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校实习基地对学生进行本专业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基本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