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企业会计“工程结算”科目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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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真实性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不虚假陈述、不误导使用者。
相关性原则:会计核算信息应与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决策相关。
可比性原则:同一施工企业在不同时期以及不同施工企业之间,会计核算方法、程序应保持一致,便于比较。
一致性原则:同一经济业务在不同时期应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规范科目使用:施工企业应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确保会计信息的分类合理、准确,方便报表使用者的阅读和理解。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税收政策
施工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税收政策的调整与变化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税收政策概述
施工企业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集成化:整合企业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会计准则和制度
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
会计制度: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统一核算要求:施工企业应按照统一的核算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不同部门之间的会计信息能够相互印证。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标准:施工企业应按照统一的会计科目、报表体系等标准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不同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和标准的意义:规范和标准的会计核算体系有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和标准的实施: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规范和标准的会计核算体系得到有效实施。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和标准

工程结算会计科目的运用

工程结算会计科目的运用

工程结算会计科目的运用一、“工程结算”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在工程在建过程中分别核算在建造合同准则之前,工程结算和收入的核算是依据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

这样核算,工程结算的确认进度和收入确认的进度是同步的。

在建造合同准则之后,将原来的“工程结算收入” 科目一分为二:“工程结算”和“主营业务收入”。

将应收账款与已经发生的工程结算相对应,营业收入按照形象进度进行确认。

自此,工程结算的确认进度和收入确认的进度完全割裂开来。

二、“工程结算”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不一定相等“工程结算”科目的设置,是核算应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科目是“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的备抵科目,应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对冲后结平。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设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工程结算”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在数据上有互相对照的关系,但自始至终没有结转的关系。

实务中,大家思维定势的认为“工程结算”与“主营业务收入”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应相等。

是否是这样呢?在现行的会计法规中,《讲解2008》中的建造合同第三节对分包工程工作量有这样的表述:“对总承包商来说,分包工程是其承建的总体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工程的工作量也是其总体工程的工作量。

”这个规定说明了,“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中包含了分包工作量。

在“收取代销手续费的商品代销”的销售模式下,受托代销单位以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比照这样的收入核算的思路,我们应该这样认为:对于自行管理完成的分包工作量,总包单位应该将完成的分包工作量作为自己的收入确认;对于以收取管理费方式完成的分包工作量,总包单位只能以收取的管理费确认收入。

工程结算科目账务处理

工程结算科目账务处理

⼯程结算科⽬账务处理⼯程结算科⽬账务如何处理呢,⼯程结算科⽬是怎样的呢,相关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施⼯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到业主预付的⼯程款或备料时财物如何处理呢,相关的规定有哪些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程结算”科⽬核算施⼯企业根据施⼯合同的完⼯进度,向业主开出⼯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科⽬应按⼯程施⼯合同设置明细账,进⾏明细核算。

本科⽬期末贷⽅余额反映尚未完⼯⼯程已开出⼯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程结算”科⽬的开设,将⼯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确认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账务处理,便于建造合同收⼊与费⽤的确认。

⼆、相关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1.施⼯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到业主预付的⼯程款或备料时,借:银⾏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额);贷:预收账款借:原材料(按实际收到材料调拨⾦额);贷:预收账款——预收备料款2.施⼯企业进⾏施⼯发⽣各项成本费⽤时,如领⽤的⾃购材料,根据领料单或出库单等单据,计⼊合同成本中的材料费;根据⼯资清单,所发⽣的⼯资和计提的福利费等计⼊合同成本中的⼈⼯费。

如使⽤⾃有机械和运输设备为承包⼯程进⾏机械作业所发⽣的⼈⼯费、燃料及动⼒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各项费⽤,计⼊机械使⽤费;如设计和技术援助费⽤、施⼯现场材料的⼆次搬运费、⽣产⼯具和使⽤具使⽤费、临时设施摊销、检验试验费、⼯程定位复测费、⼯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电费等记⼊其他直接费⽤科⽬。

项⽬管理⼈员⼯资、奖⾦、职⼯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程保修费、排污费等,应⾸先记⼊间接费⽤科⽬。

借:⼯程施⼯——(⾃营)合同成本——××(合同)⼯程——成本项⽬;贷:应付⼯资,原材料等。

3.施⼯企业分包合同⼯程,在办理分包⼯程价款结算时,借:⼯程施⼯——(分包)合同成本——××(合同)⼯程;贷:应付账款——应付⼯程款——××(分包单位)。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科目(3篇)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科目(3篇)

第1篇一、资产类会计科目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用于记录企业日常的收支活动。

2.应收账款:记录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收取的款项。

3.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用于记录企业库存物资的价值。

4.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用于记录企业长期使用的资产。

5.在建工程:记录企业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

6.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用于记录企业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

二、负债类会计科目1.短期借款:记录企业为满足短期资金需求而借入的款项。

2.应付账款:记录企业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3.预收账款:记录企业预先收到的客户订金或预付款项。

4.应交税费:记录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5.应付职工薪酬:记录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

三、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1.实收资本:记录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2.资本公积:记录企业因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等形成的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记录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记录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四、成本类会计科目1.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用于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

2.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3.间接费用:核算企业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间接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等。

五、损益类会计科目1.主营业务收入:记录企业从事工程施工、销售商品等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记录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3.主营业务成本:记录企业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所发生的成本。

4.其他业务成本:记录企业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所发生的成本。

5.营业税金及附加:记录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6.管理费用:记录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7.财务费用:记录企业为筹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

8.销售费用:记录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费用。

工程施工入存货

工程施工入存货

工程施工入存货:会计处理与财务分析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程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这些费用在工程施工科目中进行归集,以便于对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然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情况,那么这部分金额为何计入存货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概念。

工程施工是待结算的已发生工程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工程结算是未结算的工程收入,即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如果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表示尚未支付的工程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计入存货。

那么,为什么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部分要计入存货呢?首先,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部分反映了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式部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

这部分金额是企业已经发生的历史成本,但尚未转化为收入,因此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一项流动资产,即存货。

其次,将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部分计入存货,有助于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建造合同中,工程结算科目不仅包括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确认的工程价款,还包括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款项。

将这些收入款项计入工程结算,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状况。

同时,将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部分计入存货,能够更好地体现企业的工程进度和成本控制能力。

在会计报表中,期末工程施工余额在报表中的存货中列示。

如果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那么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增设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这样,投资者和债权人可以更清晰地了解企业的工程进度和资金状况,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非施工企业一般不用工程施工这个科目,如果有这个科目,应当和在建工程性质一样。

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还需要关注工程结算科目,以确保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金额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对施工企业会计“工程结算”科目的理解

对施工企业会计“工程结算”科目的理解

对施工企业会计“工程结算”科目的理解财政部制定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增设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四个会计科目包括了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业务,与原有的处理相比进行了较大的变革,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

要害词:施工企业会计“工程结算”财政部制定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再使用“工程结算收入”和“工程结算成本”科目。

办法中增设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四个会计科目包括了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业务,与原有的处理相比进行了较大的变革。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工程结算”会计业务的处理与熟悉“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业务区别开来,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这是相对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

1.“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与目的该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计入该科目的金额除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确认的工程价款外,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款项亦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但不包括预收业主支付备料款项,该款项只能在工程开工后,随工程的进度,在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工程价款中扣减,并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减完。

如此核算目的是: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归集,直观、全面地反映出某个建造合同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完工交付各环节所完成工作量的本期结算情况以及累计结算情况,同时反映出施工企业全部建造合同的本期结算情况和累计结算情况,便于施工企业与合同成本对比,把握结算进度。

2.“工程结算”业务处理依据(1)工程价款结算单。

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工程价款计量,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科目记录金额的依据。

工程施工会计科目

工程施工会计科目

1、如果有两个以上工地,最好把工地设为二级科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设为三级科目(可使用多栏式帐页) 。

2、工“程结算”科目必须设置,因为,在工程完工结算时,进行帐务结转时使用的科目。

工程结算科目可按收入设“工程结算收入”;按成本设“工程结算成本”。

3、工程完工结转的帐务处理:( 1 )结转完工收入借: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等)贷:工程结算收入( 2 )结转完工成本借:工程结算成本贷:工程施工( 3 )提税金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 -- 营业税、城建税贷:其他应交款 --教育费附加(4)结转工程结算收入借:工程结算收入贷:本年利润( 5 )结转工程结算成本借:本年利润贷:工程结算成本( 6)结转税金借:本年利润贷: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给你提供一份施工企业会计科目施工企业会计科目表━━━━┯━━━━━┯━━━━━━━━━━━━━顺序号│编号│ 科目名称────┼─────┼─────────────│1 2 3 4 5 6 7 8 9││││││││││101102109111112113114115117一、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内部往来10│118│备用金11│119│其他应收款12│121│物资采购13│122│采购保管费14│123│库存材料15│124│周转材料16│129│低值易耗品17│132│材料成本差异18│133│委托加工物资19│137│库存产成品20│139│待摊费用21│141│长期投资22│145│拨付所属资金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33 34││││││││││││151155156157158159161171181195│20120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专项工程支出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待转销汇兑损益二、负债类││应付票据短期投资36│204│预收账款37│209│其他应付款38│211│应付工资39│214│应付福利费40│221│应交税金41│223│应付利润42│229│其他应付款43│231│预提费用44│241│长期借款45│251│应付债券46│261│长期应付款47│270│递延税款49│50 51 52 53 54 55│56 57 58││││││││││273│301305311313321322│401411421住房周转金三、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上级拨入资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四、成本类│││工程施工工业生产机械作业│59│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431│501502504511512521522531541542550│ 辅助生产五、损益类│││││││││││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71 │ 560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甲方(就是花钱盖楼的)他用在建工程乙方(就是承包方,我们通常称他为总包) 他们就用工程施工在乙方的下面 (就是分包,总包干不过来或难干的,不赚钱的,拿来给别人干,这样,干这些的就是分包)他们就看性质了干劳务就用职工薪酬等科目,劳务成本,劳务收入干什么拆除,安装之类的(都是主体结构以外的)也用工程施工一、“在建工程”属于资产类科目 , 是用来结算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者企业自行建造或者固定资产的改建工程。

工程施工结转结算收入

工程施工结转结算收入

一、工程施工结转结算收入的概念工程施工结转结算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或实际完成情况,向业主收取工程款项的行为。

它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合同收入: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向业主收取的工程款项。

2. 预收款:在工程尚未完成时,业主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工程款项。

二、工程施工结转结算收入的核算1. 会计科目设置为了准确核算工程施工结转结算收入,企业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1)工程施工:核算企业已发生的工程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用等。

(2)工程结算:核算企业已完成的工程项目的收入,包括合同收入和预收款。

(3)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如工程结算收入。

(4)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如工程施工成本。

2. 会计处理(1)发生工程成本时,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

(2)收到业主支付工程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3)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4)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三、工程施工结转结算收入的注意事项1. 合同收入的确认: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确认合同收入。

2. 预收款的核算: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尚未完工时,确认预收款。

3. 会计处理要及时:企业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工程施工结转结算收入的会计处理。

4. 收入与成本匹配:企业应确保工程施工结转结算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匹配,避免收入与成本不匹配的情况发生。

总之,工程施工结转结算收入是建筑施工企业财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合同约定进行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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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企业会计“工程结算”科目的理解
财政部制定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增设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四个会计科目包括了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业务,与原有的处理相比进行了较大的变革,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

要害词:施工企业会计“工程结算”
财政部制定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再使用“工程结算收入”和“工程结算成本”科目。

办法中增设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四个会计科目包括了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业务,与原有的处理相比进行了较大的变革。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工程结算”会计业务的处理与熟悉
“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业务区别开来,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这是相对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

1.“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与目的
该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计入该科目的金额除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确认的工程价款外,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款项亦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但不包括预收业主支付备料款项,该款项只能在工程开工后,随工程的进度,在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工程价款中扣减,并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减完。

如此核算目的是: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归集,直观、全面地反映出某个建造合同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完工交付各环节所完成工作量的本期结算情况以及累计结算情况,同时反映出施工企业全部建造合同的本期结算情况和累计结算情况,便于施工企业与合同成本对比,把握结算进度。

2.“工程结算”业务处理依据
(1)工程价款结算单。

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工程价款计量,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科目记录金额的依据。

直接和该科目发生对应关系的科目有“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故该科目所记金额不受工程款是否支付的
影响。

(2)建造工程结算合同、建造工程竣工验收证实等资料。

建造合同完工后,根据“建造工程结算合同”或“建造工程竣工证明书”等资料,作为结转“工程结算”
与“工程施工”的书面证明。

二、“工程结算”与其他科目的关系
为便于对建造合同的结算、成本支出以及收入、费用确认等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存货跌价预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五个科目的会计核算对象应保持一致,均应按某项建造合同以及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进行合并或分立后的单项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 与“工程施工”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销科目。

建造合同完工后,两科目同一核算对象的余额应自然一致(相等),两科目对转结平。

至此
•关于该合同的工程结算与成本、毛利核算工作结束。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科目单独归集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工程施工”科目归集工程自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及确认的合同毛利。

在合同完工前,两个科目的余额期末不进行结转。

通过对“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两个科目余额的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及所有工程施工实际占用的资金或占用发包商的资金情况。

合同完工并结算完毕后,两科目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以及所有工程资金占用及已确认的毛利状况等信息,从而使会计信息在数量和有用性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2. 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建造合同的进度情况,但侧重点有所不
同。

在某项建造合同完工后,该工程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通常会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累计发生额自然相等,表明该项工程确认的收入与业主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金额一致。

假如出现差额,则
表明存在计算错误。

在某项建造合同的施工过程中,根据“准则”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确认收入,如在完工百分比法下,合同收入采取按完工进度进行确认。

此时,确认收入额会与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有一定的差别。

差别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业主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时为规避风险,往往有所保留,施工期间确认的工程价款大多小于实际应确认的金额。

尤其是跨年度工程,在完工前确认的收入与结算额之间存在差别将难以避免,但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按结算额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相比,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
工程施工一般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结转。

工程结算属于成本类科目。

1、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2、合同完工时,应将“工程结算”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公司开据施工发票要确认合同收入、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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