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财产保险论文-保险论文
财险增值税可以抵扣(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入,增值税作为我国主要的税种之一,其政策调整和实施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在增值税的抵扣体系中,财产保险(以下简称“财险”)增值税的抵扣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解读、实践应用等方面对财险增值税抵扣进行详细阐述。
一、政策背景1. 增值税改革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将增值税从生产、销售环节延伸至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等领域。
此次改革旨在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2. 财险行业增值税抵扣问题在营改增之前,财险行业实行营业税制,税负较重。
营改增后,财险行业也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然而,由于财险业务特殊性,其增值税抵扣问题一度成为行业关注焦点。
二、政策解读1. 财险增值税抵扣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企业购买财险服务,可按照下列规定抵扣增值税:(1)购买财产保险服务的企业,可将其支付给保险公司的增值税税额,作为其购进货物、接受服务、租赁不动产等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2)购买保险服务的企业,可将其支付给保险公司的增值税税额,作为其购进货物、接受服务、租赁不动产等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2. 财险增值税抵扣条件(1)企业购买财险服务,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企业购买财险服务,应与经营活动相关。
(3)企业购买财险服务,应依法纳税。
3. 财险增值税抵扣比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货物和服务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财产保险增值税税率为6%。
企业购买财险服务,可按照6%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实践应用1. 财险增值税抵扣操作流程(1)企业购买财险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企业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3)企业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并抵扣销项税额。
商业险--财产险可抵扣进项人身险不得抵扣进项

营改增以后,各类财产保险可以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税抵扣吗?
营改增以后,各类财产保险(例如公司汽车,厂房和生产设备及商业性质的员工保险等)可以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税抵扣吗?
财税导师
答:营改增以后,公司汽车(私车公用除外)、厂房及生产设备所涉及的财产保险,用于企业经营的,可以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进项,可以抵扣。
但商业性质的员工保险,明显用于集体福利的,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只需要求开具普通发票即可。
————
相关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改增”对高新技术型企业的财务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高新技术型企业的财务影响及对策【摘要】“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深入与强化,极大地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并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后备力量。
通过“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可以有效缓解企业的税收压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顺利转型与升级,为“营改增”的落实创造出了广阔的发展平台。
本文主要以“营改增”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影响及对策为论点,旨在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些理论性依据。
【关键词】“营改增”;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影响;对策目前,“营改增”政策在高新技术产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推广,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发挥着无可比拟的作用,对企业财务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已经成为了企业内部普遍关注的焦点性话题。
高新技术企业要想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永葆生机与活力,获得较高的竞争份额,就必须要正确利用“营改增”政策,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进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营改增”对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1.“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影响如果高新技术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是“营改增”前后造成利润相关指标变化的重要影响要素。
“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要将营业税纳入到“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去,并与附加税一并纳入到利润表项目中,对企业营业利润产生了极大地影响。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施行了价税分离的计税方法,增值税被记入到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
而“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只归集增值税的附加税。
基于表面视角,影响利润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减少了,企业的利润应该是增加的,实际上因为增值税是价税分离的特性,利润表上的“营业收入”科目金额也是减少的,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的降低,最终还是增加了企业的营业利润。
例如某些企业“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率是5%,“营改增”之后的征收率是3%(相当于含税销售额的2.91%),明显看出“营业收入”有所减少,但因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大幅减少,进而明显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浅析“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及举措

保险业 的增值税 率虽然 目 前 尚未确定 , 但税负增加 的可能性较 大 。 因此保险企业应认 清形势 , 在企业 内部广泛学 习和宣传 “ 营改增 ” 相 关 知识 , 促使企业管理层 及相关 工作人 员营业税 与增值税 的区别及 “ 营改 增” 对企业 的影 响 , 并制定应急 预案 , 以能在发生 风险时采取正确 的措
施应对。 2 、 积极争 取税 收优惠政策 根据我 国税收 制度 的一贯做法 , 在“ 营改增” 改革初 期会实施一些
过渡性的优惠政策 , 以消除或降低对某个行业 的不利影 响 , 保 险业在税 收改革 中应 积极 地向国家争取相关优 惠政策 , 借助优 惠政策来保证企 业生存和发展 。 3 、 加强企业 内部控制 为应对 “ 营改增” 企业还应积极 强加 内部控制 , 从 内部财务管理 、 销 售业务和采购业 务等方面加强控 制。在财务管理方 面 , 增设专 门的税 务管理部 门和专业 税务人员负责企业税 务管理 , 降低 因操作失误导致 的多纳税或少纳税 的风险 ; 在采 购业务 中 , 对企业所有采 购业务进行梳 理, 应将 供应商是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考虑在 内, 有针对性地调整
4 、 代扣代缴营业税方 面 保险公 司除 自身业务缴纳 营业税 之外 , 还需代扣 代缴营销 员的营 业税 , 根据现行《 营业税暂行条例》 以及地方税务局的规定 , 营销员提供 代理劳务取 得的收入缴纳 营业税 的起征点是 2 0 0 0 0 元, 因此在 营业 税 改成增值税后 , 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是否需要缴纳增 值税 , 以及是否也有 个起征点的规定 , 需要进一步 明确 。 5 、 财务指标影 响 营业税为价内税 , 在会计利润表中“ 营业税 金及附加” 项核算 , 增 值 税为价外税 , ” 营改增” 后, 因收入项 目需扣除增值税 导致利润表 中“ 营 业收入” 项减 少 , 因无需缴纳 营业 税后 , 利润表 中“ 营业税金及附加 ” 项 减少 , 导致 “ 营业支 出” 项减少 , 数据的改变对财务 指标发生影响 , 如费 用率 综合赔 付率 、 综合成本率 , 以及收人基数 的改变也影响相关 准备 金的计提及摊 回等 。
保险论文(9篇)

保险论文(9篇)保险论文第1篇1、信用保险下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以山西省煤炭企业为例2、互联网金融时代吉林省保险业发展探析3、互联网保险使消费金融更透明4、基于溢出指数下的我国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研究5、依托精准扶贫建立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互动机制的对策6、保险公司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市场环境分析--以湖南省为例7、我国金融控股集团治理结构研究8、基于碳排放约束的金融支持、技术进步与能源效率分析9、我国城镇家庭资产对其消费行为影响的经验研究10、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法律规制探究11、金融科技现状与发展趋势12、保险产业政府规制的国际经验比较与借鉴13、金融资本化与资本金融化亟需遏制--基于马克思主义产融关系理论的思考14、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改变与保险公司成本效率--基于中国财险市场的经验数据15、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保险营销16、银行代理保险销售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17、制约我国反向抵押贷款的瓶颈分析18、保险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大有可为19、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赔偿模式选择20、基于金融消费者保护视角的存款保险制度研究21、普惠金融时代的互联网保险走势22、国外科技金融风险救助法律经验及借鉴23、基于普惠金融视角下重庆农产品保险发展现状分析24、金融精准扶贫对策研究25、普惠金融体系下的互联网保险创新26、银行业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形势、挑战及策略27、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对保险企业经营的影响28、国际大型保险金融集团前瞻演变及启示--基于AIG的分析研究29、浅谈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30、后危机时代的金融安全网31、基于国外经验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与对策分析32、我国农业保险立法模式重构困境及其突破路径33、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下的互联网保险营商自由34、关于商业银行进驻保险业务的思考35、供给侧结构性改变的金融支持研究--基于居民金融资产配置的视角36、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基础、过程与逻辑37、中国家庭商业人身保险需求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实证研究38、保险业会计处理之革新39、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40、试析交叉性金融业务存在的风险与对策41、基于国际视角的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探究42、企业社保经办部门如何针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进行风险控制43、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金融结构优化研究44、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比较分析45、存款保险制度下大型商业银行应对之策46、分数布朗环境下带随机利率的保险商偿债率模型研究47、从存款保险评级谈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思路48、金融保险行业廉洁风险隐患防控建议49、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及防范措施50、社会保险与家庭金融风险资产投资51、营改增背景下我国保险业流转税改变研究52、我国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早期纠正权问题探析53、金融包容框架下欠发达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分析--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为例54、互联网金融与文化产业相结合模式的研究--以阿里“娱乐宝”为例55、金融科技发展对保险行业的影响研究56、以绿色金融手段治理生态环境问题保险论文第2篇1、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运作的优化措施分析2、中外国家保险业效率比较研究3、我国保险网络营销渠道策略研究4、中国平安人寿理赔服务满意度提升方案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问题分析6、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问题探析7、关于团险渠道业务发展困境的思考8、从政府机构的视角构建我国海洋与渔业灾害风险防范体系9、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实证研究10、互联网保险的前景分析及模式预测11、我国淡水养殖保险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12、中国保险业成熟度的测量与实证13、人寿保险信托及其在我国推行的意义14、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巨灾保险立法探析15、基层农机保险现状及对策建议16、关于中国邮政保险未来发展的思考17、电商时代下邮政保险业务创新发展策略18、我国保险销售渠道改变创新的方向与措施19、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社会保险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1、我国老年护理保险的法律探析22、我国保险监管模式的现实思考23、浅析我国电子商务保险发展24、我国保险业中若干问题的统计分析25、车险创新销售模式26、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愿影响因素分析27、陕西地区快递保险调查与分析28、从保险学的角度探析近代哈尔滨保险业特点29、我国保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30、移动保险渠道市场营销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31、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影响及未来路径探讨32、基于洪水数值模拟的溃堤保险定价研究33、论雇主责任保险34、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35、浅谈货物运输保险及发生事故的赔偿责任36、论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被认定无效的情形、原因及对策37、我国保险营销现状及对策38、我国财险保险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39、农业互助保险制度的优势与创设构想40、保险市场消费行为心理因素分析保险论文第3篇。
“营改增”时代,保险公司如何做好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2019年第23期(总第239期)税务筹划“营改增”时代,保险公司如何做好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孔维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广州510635)摘要:“营改增”三年后,面对高达90%以上的进项转出比例,保险公司不得不开始认真思考,克服重重困难取得的大量专票,对于公司降税减负是否有意义?本文将结合保险公司实务,通过对进项税转出比例和租赁成本的思考,分析保险公司如何做好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关键点。
关键词:保险公司;增值税;税收筹划基于行业特殊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网点多、费用种类繁多、发票金额零散,对于专票、普票取得问题,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作为采购供应商,很多保险公司并不是很清晰。
一刀切的要求取得专票,不仅提高了经营成本,而且耗费了大量的人工成本用于专票的管理。
以分支机构网点的租赁费用为例,由于公司要求专票入账,个人房东专票取得成本太高直接导致租赁成本提升。
而某保险公司通过对租赁费用的发票取得进行筹划,房屋租赁成本得到明显优化,取得专票还是普票,还是应当具体费用具体分析。
一、对保险公司进项转出的思考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同时,根据税法规定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
(一)保险公司进项税转出情况分类一是对于能够准确区分应税和免税收入的保险业务代理手续费,根据对应的应税和免税收入确认进项税额和进项转出额。
二是对于无法准确区分用于应税和免税收入项目的佣金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用等,按进项转出比例做进项转出。
进项转出比例公式如下:进项转出比例=简易计税收入+免税收入总收入×100%分子:由简易计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组成。
简易计税收入主要是简易计征的房租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等;免税收入是指保险公司免税险种保费收入。
"营改增"新政财税[2016]36号——对金融服务及保险行业的影响-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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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文件颁布
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4日共同颁布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了营改增扩围剩余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以及相关增值税政策,该文件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
在毕马威第9期中国税务快讯中,我们分析了新增值税政策对于所有行业的一般影响。
本期税务快讯中,我们将深入分析其对于金融服务及保险业的影响。
金融服务和保险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我们在2016年3月5日的中国税务快讯中所预测的增值税税率,在36号文中已被确认。
金融服务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和营业税税率的对比如下:
由于增值税实际上是基于差额征税(销项减进项),而营业税是基于全额征税(仅销项),所以单纯将新税率和老税率直接比较是没有意义的。
主要影响
最新公布的营改增法规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
税的国家。
由于我国曾在很长时间内都对金融服务业征收5%营业税,加之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市场垄断程度较高,相较于其他国家,我国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可能会比较容易。
不仅如此新法规的实施将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如果中国实现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无疑会促使其他国家采取相同的措施。
新政策对于金融服务业的主要影响在于:。
增值税对保险业的影响

营改增会对保险行业产生什么影响?税制改革对于任何行业的影响都是全面而深刻的,保险行业也不例外,从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到公司的IT系统改造,再到产品定价、准备金提取乃至销售模式等,都将因此次“营改增”而产生深远的变化。
税务对于任何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营改增”对于保险行业来说,其影响也注定是全面而深远的,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一.财务工作本身更加艰巨受“营改增”影响最大、最直接的就是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一方面,“营改增”将会使纳税申报更加复杂,这种复杂体现在多个方面,计算更加复杂、申报资料增加且更加复杂,发票管理更加严格,往往需要保险公司增加专门的发票管理人员,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不同于营业税有的属于地方,有的属于中央,增值税全部属于国税,一直是稽查的重点,违法甚至可以入刑。
且由于存在抵扣链条,也更容易被上下游企业波及,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需要加倍小心。
另一方面,由于保险公司的财务工作高度依赖IT系统,“营改增”的实施也要求保险公司对自身的IT系统进行改造,这也是一项大工程。
二.保险产品或将降价作为一个基础因素,税务改革或者税率的变动都会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以及准备金的提取等环节产生一定影响。
在目前的营业税制下,产品的定价可以简单理解为:产品价格=赔付成本+营业税+佣金+费用+期望利润。
营业税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产品的定价高低。
有研究表明,当增值税率较低时,保险公司保持产品价格不变的话,利润率会有所提升,而如果是保险利润率不变的话,产品价格就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这表明,实施较低的增值税率对于保险公司与消费者来说是双赢的过程。
三.“营改增”之后确实能减少税收吗?(1)赔付支出及理赔费用的进项抵扣赔付支出和理赔费用是保险公司最大的成本费用支出项,对应的进项税能否抵扣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税赋高低。
以“凭票抵扣”为原则,实务操作中,直接赔款支出部分只要是可以获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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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财产保险论文-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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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系统的影响
1.业务系统营改增后,财产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支付赔款、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环节需要拆分出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进项税额,公司的承保、收付、理赔等业务系统都需要做相应的改造。
公司承保签单时,根据保险金额和费率计算出含税价格,根据增值税率拆分出保费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承保系统应该区分含税价格、保费收入、增值税等信息,并在核保、打印保单环节都需要区分,会对承保业务系统产生较大的影响。
公司计算标的损失、核价核损时,IT系统需要区分含税赔付支出、增值税进项税额及不含税赔付支出金额,会影响公司报价、定损、核损、理算、结案等环节理赔业务系统。
根据目前中国保监会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需要对应每笔保单和代理人,公司在计算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时需要区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和增值税进项税额。
财务收取保费、支付赔款、支付手续费等收付系统需要区分保费收入、赔付支出、手续费支出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
税额。
2.开票系统增值税分为专用和普通,上需要注明收入金额和增值税税额,并且需要使用增值税防伪系统开具,这就意味着公司开票系统可能不止一个。
另外,所开需要显示对方公司名称、税务登记号等信息,公司开票系统的改造将是一个重要工作。
公司开具专用后,应进行抄税和报税,信息需要实时上传到税务系统进行比对,公司系统需要和税务局系统实现对接。
财产保险公司不仅有保险业务,还会经营投资业务、其他代理业务,业务的多元化会使公司开票系统更加复杂。
3.报销、采购系统公司报销、采购支出,需要区分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
另外,报销、采购流程可能增加增值税比对流程,有单独报销系统的财产保险公司,报销、采购系统也需要做相应的改造。
公司采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可以抵扣销项税,如果采购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则不能抵扣销项税。
公司采购时,供应商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及增值税率,会影响公司采购成本,采购成本的高低是公司选择供应商的一个重要因素。
营改增后,公司会对目前的供应商做出重新选择,也会影响公司采购系统。
4.手续费管理系统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在支付个人代理人的手续费时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营改增后可能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
附加,手续费管理系统中,需要改造个人手续费扣税公式及相关配置。
5.财务系统财务系统作为归集系统,其他系统数据可能都需要向财务系统传送,财务系统需要增加增值税及相应明细科目的配置(如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财务报表系统也需要做相应的变动改造。
(二)对公司业务流程的影响
1.对见费出单流程的影响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大部分产品执行见费出单,交费、出单、打印可能都不在一个时间节点上。
在营改增后业务流程与财务流程核对的过程中,要考虑如何保证进项与销项的一致,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带来双重缴税的情况或者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
2.对支付手续费流程的影响支付单位部分手续费,应增加比对增值税专用环节,先索要、比对增值税专用,再支付资金。
支付个人部分手续费,不再代扣代缴营业税,但可能增加代扣代缴增值税,公司计算代扣税公式需要变更。
3.对费用、资产采购等报销流程的影响公司接受服务、采购商品时,先索取、比对增值税专用后再支付报销资金,需要对公司采购、报销流程进行改造,增加进项增值税项目及税票比对环节。
4.对开具流程的影响
(1)增值税属于国税,保险业原来的是地税,营改增后,需要向国家税务局申请,专用章可能需要重新刻制或备案。
(2)开具增值税专用时,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财产保险合同一般金额较大,有百万元甚至千万元的,公司在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要考虑财产险大单业务,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3)增值税分为专用和普通,对个人提供服务需要开具普通,对单位提供服务可能需要开具专用,开具的种类增多,会增加开票人的工作量,影响开票的时效及流程。
(4)增值税需要填写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地址、银行账号等信息。
公司开具时需要填写购货单位相关信息,可能影响公司出具的时效及流程。
5.对纳税申报业务流程的影响目前,财产保险公司主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按保费收入的5%计提,计算比较简单。
营改增后,缴纳的增值税采用进项税抵扣销项税的方式,按抵扣后的净额缴纳,公司在支付赔款、支付手续费及佣金、费用报销及资产采购时都会涉
及进项税,而收款对象不同可能存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并且增值税税务局采用先比对后抵扣的方式,增值税的申报比较复杂,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税务申报业务流程。
二、财产保险公司的对策
面对新形势,营改增是大势所趋,财产保险公司领导者应冷静分析,制定出详细方案,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才能在这一大环境下获得有利条件。
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准备。
1.做好人员培训应对政策变更,储备相应的专业人才是关键。
应对营改增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公司应成立由业务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IT人员等组成的工作小组,广泛学习营改增相关知识,了解最新营改增政策动态,参加专业培训,充分调研、了解公司目前的情况,促使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及营改增对公司的影响。
2.做好系统开发对接工作IT系统是公司业务流程的载体和各种管理活动的手段。
在对目前的系统升级改造时,需要预留相应的接口和改造空间,以满足未来营改增政策和业务的需求,营改增后要使IT系统能够与增值税系统兼容。
3.做好单证格式变更的准备在印制、申请单证时,在满足正常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库存,防止政策变更带来的浪费。
在设置单证格式时,预留增值税相关信息栏位。
4.开支预算中预留为适应营改增政策的变更,公司可能需要采购新的设备、投入较大的系统开发费用和人员培训费用,在制定本年预算时,需要考虑政策变更带来的支出,预留一定预算额度。
5.梳理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营改增政策变更会影响公司的业务流程,公司应梳理目前的采购、财务管理、销售流程,并加强内部控制。
财务管理方面,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防止因操作或失误增加的税务风险。
采购方面,对供应商进行梳理分类,区分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以及增值税率,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销售方面,宣传引导含税保险费率,尽量转嫁税赋,增加公司保费收入。
6.下达保费任务、利润等计划时考虑政策的影响营改增政策变更会给公司保费规模、盈利能力、现金流带来影响,公司在制定2015年业务规划时,要考虑到政策变动对保费收入的影响,适当减少保费收入任务目标,增加盈利目标。
总公司层面在制定投资、筹资计划时要考虑到政策变动给公司现金流带来的影响。
总之,营改增是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金融行业即将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的应对准备工作也应该提升到财产保险公司的战略计划中。
财产保险公司面对的客户群
体数量较大,并且大多是最终的消费者,公司在制定应对策略时,需要考虑与客户、供应商、政府的关系,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平稳过渡营改增政策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