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挂靠经营双方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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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双方的账务处理

挂靠经营双方的账务处理

关于建筑业挂靠经营双方的账务处理案例:大圣建筑公司以平凡建筑公司的名义,与甲方流水开发公司签订了营销中心的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价1000万。

大圣公司与平凡公司挂靠协议约定,大圣公司按合同总价的4.5%支付平凡公司挂靠费(包含2%管理费、2.5%企业所得税),相关营业税金及附加由大圣公司自行负担,以平凡公司名义缴纳。

那么,大圣公司和平凡公司应该如何正规账务处理呢?(不做账啊,内帐啊之类非正规方式不考虑,非本文及本人提倡。

)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对于此类挂靠的财务处理,挂靠公司不做账务处理的居多,往往通过将发生的成本票据提供给被挂靠公司的方式,由被挂靠公司做账务处理,被挂靠公司则根据工程进度及甲方拨款情况,再开具发票给甲方,同时又结合挂靠公司提供的票据金额,适量对挂靠公司予以进度拨款。

至此,所有的票据、发票、款项都通过了负担有法律责任和纳税义务的被挂靠公司,账目也较为清晰。

但是,依然有很多被挂靠公司也是简单做账,只将以自己名义开具出去的建安发票做会计处理,既不取得建筑施工成本票据(不知它们的成本抵扣如何而来),又不把控工程款项关口,完全脱离这个经济业务,将自己置身事外,一旦出现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这样的被挂靠公司将会吃不了兜着走,隐患巨大。

接上述案例,大圣公司和平凡公司都是正规公司,应该如何账务处理呢?首先说被挂靠公司-平凡建筑的账务处理:1、收到甲方公司工程结算款,根据结算单、进账单据处理借:银行存款1000贷:工程结算10002、收到大圣公司成本票据,比如800,并拨付款项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贷:应付账款-大圣800借:应付账款-大圣800贷:银行存款8003、开具建安发票1000给甲方,做收入及税金计提借:主营业务成本8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000*3.36%=33.6贷:应交税金-营业税1000*3%=30应交税金-城建税30*7%=2.1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30*3%=0.9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30*2%=0.64、结转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借:工程结算1000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00再说挂靠公司-大圣建筑的账务处理:1、实际施工,发生建筑单据成本支出,根据平凡公司签收的成本单据移交单(挂靠公司的各种成本支出单据,须以被挂公司-平凡建筑为抬头取得,否则,被挂公司将拒绝接收。

建筑企业挂靠方的会计处理

建筑企业挂靠方的会计处理

14项内容全面分析:建筑企业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及其依据2017-10-24一、会计核算的原则建筑企业挂靠业务的会计核算的原则是:(1)以被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不能以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

(2)将挂靠方看成是被挂靠方的一个项目部。

二、具体的会计核算流程建筑企业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以被挂靠方为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例)具体分析如下:第一,被挂靠方项目部专属账户收到挂靠方存入的购买建筑材料,特别是购买主材和设备垫资款时:借:银行存款-(项目部专属账户名称)贷:其他应付款-(挂靠人名字)特别提醒:财税2016 36的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以上税收政策规定,自然人无息借款给公司不视同销售,不缴纳利息的增值税。

因此,挂靠人将垫资存入项目部专属账户,可以无利息的借款,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被挂靠方收到业主预付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管理费的账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管理费的账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关于管理费的处理管理费就是代扣项目的钱相当于建筑公司的收入比较混乱,建安上这种不规范的经营很难有明确的标准。

按营业税规定,如果项目部以建筑公司名义经营,则建筑公司统一对外收款开票并纳营业税,此时项目部的所有料工费应统一纳入向建筑公司报销并核算成本;如果以项目部自己名义承包对外经营,则项目部自己代开票并纳税,建筑公司其实是代收款,管理费用开发票冲减。

举个例子吧甲方拨款10万到建筑公司账户建筑公司扣除2个点的管理费后给项目部项目部需要用人工费和材料发票来拿到这笔钱那建筑公司的账务如何处理?另外营业税及附加是甲方代扣代缴。

请斑竹帮帮我郁闷死了成本什么都是假的这账怎么弄?看你公司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就不说了,就是按照税务局核定的税率交税,一般成本都是倒推成本。

账务处理还是按照正常流程走,成本只是不进施工成本这个科目,直接就入损益的成本科目。

发票金额入收入,管理费(不是管理费用)自然就体现在利润里面了。

如果是查账征收就是按照一般建筑企业的业务流程走,成本发票回来入工程施工科目里面该是人工就人工,该是材料是材料。

只是特别注意的是跨年工程的成本和收入看你们公司是以啥子方式结转。

一般建筑企业都是完工百分比的方式结转收入和成本许多挂靠的建安的账都是乱做的,所以要搞核定征收,真想做好的确不好办。

因为这不仅涉及营业税,还有所得税,尤其是异地项目部的汇总纳税。

首先,现在甲方不应代扣代缴营业税了。

其次,营业税要区分谁的名义经营谁纳税,但所得税是建筑企业统一汇总纳税,这样你建筑公司就必须要有成本,不然只能核定征收。

呵呵,理论上的办法有两个:①项目部自己给甲方开建安发票,建筑公司只按2%给项目部开票并扣款。

但所得税上,建筑公司如果查账征收的话,还必须要有成本票否则只能核定;②建筑公司核算所有料工费成本(项目部按预算拿发票来报)把项目部视同自营处理。

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管理费部分)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从《建筑法》上说不存在什么挂靠,你要是分包,就是正规地分包,建设单位必须同意的,除此之外均不是分包。

建筑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及其依据

建筑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及其依据

建筑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及其依据作者:肖太寿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28期>>>续上期材料已验收且已付款但未取得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以被挂靠方名义采购建筑材料时,材料已验收且已付款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被挂靠方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按未来可抵扣的增值税额)贷:银行存款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材料已验收但未取得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账务处理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4款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基于此规定,被挂靠方的账务处理如下:(1)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会计处理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用)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2)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用)(红字)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红字)同时蓝字: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给挂靠方计提工资和社保费用时被挂靠方的账务处理每月给自然人挂靠方计提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时,被挂靠方的账务处理如下:(1)预提自然人挂靠方工资、社会保险和代扣的个税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自然人挂靠方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自然人挂靠方税后工资其他应付款——应付自然人挂靠方社会保险费应交税费——应代扣自然人挂靠方个人所得税(2)将自然人挂靠方的税后工资结转到“其他应付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自然人挂靠方税后工资贷:其他应付款——自然人挂靠方税后工资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自然人挂靠方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是要动今后被挂靠方实现的工程利润中扣除的,因此,前期不给自然人挂靠方发工资,只是在会计上进行计提,每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将税后工资结转到“其他应付款——自然人挂靠方税后工资”会计科目。

建筑企业被靠挂方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建筑企业被靠挂方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建筑企业被靠挂方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建筑企业被靠挂方会计核算分录
代收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付代收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
收到挂靠企业的管理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建筑施工企业关于挂靠的工程会计分录怎么做账?
1,建筑企业施工人员工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是施工人员的管理工资,则是:
借:工程施工—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你的做法是可以的:将价值比较大的施工材料计入“工程施工——配件及修理费”,而其他的相对低值些,计入“工程施工--低值易耗品”,或者还可以这么做:
1.购进材料时: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现金)
2.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原材料(管理费用等)
3.结转工程:
借:完工产品--**工程贷:在建工程--**工程。

建筑企业挂靠工程四种自杀式的会计核算模式(一)

建筑企业挂靠工程四种自杀式的会计核算模式(一)

建筑企业挂靠工程四种自杀式的会计核算模式(一)挂靠为何杜绝不了?因为总有一些人有关系、有权力,能承接到工程。

为何有人愿意接受挂靠?因为总有一些企业能评到资质,但是自己的能力不够无法承接到优质工程,所以愿意接受有关系的企业和个人承接的优质工程挂靠,同时还没能不付出汗水就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在财税检查中,挂靠工程被查出来的不是虚开发票就是走逃失联发票,各类问题频发。

被挂靠方的风险非常大,损失也会很大,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对该工程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对该工程的劳动纠纷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挂靠而取得的管理费将被没收、同时这种出借资质的行为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挂靠人因挂靠取得工程利润属于“非法所得”可能被收缴。

经常有朋友在公众号后台问挂靠工程应该怎么核算,我回答的第一句话是挂靠是非法的请慎重,第二句话是你是怎么核算的?于是有位网友就给我发了他们公司的做法,经得许可,今天给大家讲一下这种被我定义为“自杀行为”的挂靠账务处理,——“隐藏收入”。

铁蛋准备给大家讲一下归纳了的四种自杀式的会计核算方式,今天先说第一种。

被挂靠人的基本方法:挂靠公司发生的所有的收入和成本,被挂靠公司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中核算,收和付以往来款的形式处理,不体现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收到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时,被挂靠公司扣下相应的管理费及其他后,将剩余款项直接支付挂靠公司。

被挂靠公司在“其他应付款”下设二级明细“挂靠工程”,在挂靠工程下再设三级明细“收入”、“成本”、“利润”。

其中“收入”的贷方核算被挂靠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含挂靠公司应支付给被挂靠公司的管理费);其中“成本”的借方核算挂靠公司该项目所有的成本费用以及应交给被挂靠公司的管理费。

被挂靠公司可以拿走的剩余利润就是“其他应付款-挂靠工程”的贷方科目余额减去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等到项目全部结束结算以后,通过成本发票将剩余利润取走,被挂靠公司只收取高一些的管理费不考虑企业所得税因素。

工程施工挂靠会计处理(3篇)

工程施工挂靠会计处理(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施工挂靠是指施工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时,将自己的资质、技术和设备等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由其他单位承担实际施工任务。

在这种模式下,挂靠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形成了经济合作关系。

由于工程施工挂靠的特殊性,其会计处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本文将针对工程施工挂靠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二、工程施工挂靠的会计处理1. 合同签订在合同签订阶段,挂靠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挂靠费用、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违约责任等。

2. 工程款结算(1)挂靠费用结算:挂靠单位按合同约定,定期向施工单位支付挂靠费用。

在会计处理上,借记“管理费用—挂靠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工程款结算: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定期向挂靠单位支付工程款。

在会计处理上,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应收账款”。

3. 工程成本核算(1)直接成本核算: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施工单位应按实际发生额核算直接成本。

在会计处理上,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

(2)间接成本核算: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财务费、税金及附加等。

施工单位应按实际发生额核算间接成本。

在会计处理上,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交税费”等。

4. 工程收入确认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合同约定向挂靠单位收取工程款。

在会计处理上,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5. 工程结算(1)工程结算收入确认: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照完工进度确认工程结算收入。

在会计处理上,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合同结算—收入结算”。

(2)工程结算成本结转: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将合同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在会计处理上,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6. 费用摊销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摊销。

建筑企业挂靠方的会计处理(参考模板)

建筑企业挂靠方的会计处理(参考模板)

14项内容全面分析:建筑企业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及2017-10-24一、会计核算的原则建筑企业挂靠业务的会计核算的原则是:(1)以被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不能以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

(2)将挂靠方看成是被挂靠方的一个项目部。

二、具体的会计核算流程建筑企业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以被挂靠方为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例)具体分析如下:第一,被挂靠方项目部专属账户收到挂靠方存入的购买建筑材料,特别是购买主材和设备垫资款时:借:银行存款-(项目部专属账户名称)贷:其他应付款-(挂靠人名字)特别提醒:财税2016 36的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以上税收政策规定,自然人无息借款给公司不视同销售,不缴纳利息的增值税。

因此,挂靠人将垫资存入项目部专属账户,可以无利息的借款,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被挂靠方收到业主预付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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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挂靠经营双方的会计分录
2017-08-24
近日,有几个“建筑业挂靠经营双方的会计分录”在网络流传。

“建筑业挂靠经营还有专门的会计分录?!” 懂行的您一定会感到很诧异。

是的,还真有,而且还煞有其事的分为“采购建筑材料”、“收取工程进度款”、“扣除管理费”几个部分。

当然,网友的一些评论也说明了问题:
——“挂靠能这样明目张胆的吗?”
——“虽然没做过建筑行业会计,但是这样的会计操作我认为是错误的,被挂靠方作为核算主体、合同签订人,接收发票、开具发票,不做收入成本,居然全部都通过往来科目进行账务处理,这样的操作等于明示它把资质是出借给他人了,建筑业挂靠业务就是这么明面操作的?”
——“其他业务收入??明目张胆吗?”
说实话,这种“财税知识”的传播,让笔者感到既惊讶又可笑。

惊讶的是,如今的财税圈真是太牛了,居然将建筑挂靠这个平日里要雪藏的业界秘密公然整出了专门的会计分录;可笑的是,对于建筑挂靠这种属于严打的违法行为,财务人员要是真的据此操作,这几笔会计分录不就是最好的自供状吗?当然,作为老板的就可怜了,你花钱请的会计,按江湖秘籍做的几笔“建筑业挂靠经营”专有会计分录,轻而易举的就帮你自首了。

慢,经过一番脑补,笔者突然想到,发明和传播“建筑业挂靠经营专用会计分录”这项江湖秘籍的人,是不是建筑市场监管部门派到财税界的卧底啊,让这些“信傻、传傻”的会计自我举报本公司的违法行为。

我国《建筑法》明令禁止建筑工程挂靠行为,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现在知道建筑业挂靠经营的违法性质了吧,那么,下面这些实为违法行为自首状的“建筑业挂靠经营专用会计分录”,你还敢照此操作吗?
很多精彩的武林故事告诉我们,江湖郎中贩卖的江湖秘籍,看似神奇迷人,结果可能会让你经脉倒流,神志疯癫,走火入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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