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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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一、引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位授予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学位授予的公正性、权威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详细阐述学位授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学位授予的基本原则1. 公正原则:学位授予必须公正、公平、公开进行,不得偏袒任何个体或团体。

2. 权威原则:学位授予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3. 科学原则:学位授予必须基于科学研究和学术成果,评估学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三、学位授予的程序1. 学位申请:学位申请人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论文、成绩单等。

2. 学位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位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学术论文的评阅和答辩。

3. 学位决定:学校根据学位评审结果和学术论文答辩情况,决定是否授予学位,并将决定结果通知学位申请人。

4. 学位授予:学校将在学位授予仪式上正式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四、学位授予的标准1.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研究能力,学术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2. 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做出重要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

五、学位授予的监督和评估1. 学位评估委员会:学校应设立学位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学位授予的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学位授予的监督:学校应加强对学位授予过程的监督,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3. 学位授予的评估:学校应定期对学位授予的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学位授予的水平和质量。

六、学位授予的其他规定1. 学位证书:学位证书是学位授予的正式证明,学校应确保学位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学位授予仪式:学校应组织庄重而庄重的学位授予仪式,彰显学位授予的重要性和庄严性。

3. 学位授予的公告:学校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学位授予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宣布学位授予的结果。

七、结论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学位授予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所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所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我所有权培养学位的学科、专业进行学位授予的初评工作,并报国科大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学术水平第三条硕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向国科大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博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向国科大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授予博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资格审查第五条硕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由导师、研究生部对硕士生整个学习阶段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思想品德、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分别提出审查意见,任何一方意见均不公开,如有一方未通过审查,则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审查结果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申请者本人。

(一)硕士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参加国科大集中教学的学生,以国科大基础学院相关要求为准。

●硕士生除完成30学分的课程学习外,同时须完成必修环节5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二)申请硕士学位发表文章及成果基本要求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需以第一作者(本所为第一署名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在EI或SCI源刊发表(含录用)与攻读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申请专业硕士学位需以第一作者(本所为第一署名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在EI源刊发表(含录用)与攻读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第一作者取得的软件著作权1项;或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赵卫
【期刊名称】《科技开发动态》
【年(卷),期】2005(000)012
【摘要】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简称西安光机所)位于古都西安,创建于1962年。

是中国科学院在西北地区最大的研究所之一。

西安光机所现有职工800余人,半数以上是高学历的研究人员,其中有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19人、研究员40人、副研及高级工程师126人。

【总页数】3页(P17-19)
【作者】赵卫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H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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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步入八十年代以后,西安光机所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薛鸣球院士、侯洵院士和赵葆常研究员先后担任 西安光机所所长。
科研条件
人员编制 科研部门
设备设施 合作交流
截至2015年5月,西安光机所共有在职人员874人,其中科技人员692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际欧亚科学 院院士1人;研究员及正高级工程师85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200人,科技人员中博士学位170人,硕士学位 382人。著名科学家龚祖同、侯洵、薛鸣球、牛憨笨等院士均出自该所。该所共有“西部之光”人才入选者43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
历史沿革
1962年经中国科学院党组和二机部党组研究决定,由科学家、中国光学事业创始人之一的龚祖同学部委员任 所长,带领长春光机所一批科技骨干和中科院新技术局副局长苏景一同志一同来到西安,与西安应用光学所等部 分同志一起建立了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1963年,西安光机所承担了每秒20万次高速摄影机和长焦距克尔盒高速摄影机的研制任务,从此开始了西安 光机所"边筹建、边科研、边培干"的艰苦创业历程。
截至2014年8月,西安光机所拥有各类大、中型仪器设备100余台套,建立了遥感相机实验室辐射度定标、全 谱段光学系统传递函数测量、遥感相机探测能力与成像质量测量、光学系统性能与参数测量、星敏感器光学参数 测量、遥感测绘相机标定、光电跟瞄系统装检大厅、摄像装置测试、光谱光度测量、KM1空间热光学试验、KM3空 间热光学试验、温度与力学试验等十二类专业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 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直属机构
01 历史沿革
03 科研成就
目录
02 科研条件 04 人才培养
05 获得荣誉
07 机构领导

中国科学院大学保研—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保研—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保研—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中科院西安光机所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所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一、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备的条件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重点高校;3.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二、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网上报名(网报系统已开通)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点击网页右侧“推免申请”,实名注册后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网报流程:1.选择报考专业,报考方向(无需报考导师)。

我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强制规定硕博连读,也欢迎具有专业型外推资格的同学积极报考。

注意:报考专业确定后不能更改,请同学们慎重选择。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和信箱,以便联系。

3.填写个人介绍。

注意:填写本科所学专业全称而不是学院名称;入学时间为2010年9月,毕业时间为2014年7月;本科所在专业排名的格式为“排名/总人数”,注学院排名;其他信息如实填写。

4.填写本人自述。

5.上传照片。

请上传彩色近照,以最后一次上传的照片为准;有效的文件格式:*.jpg,*.gif。

6.上传成绩单电子版。

注意:前三年成绩单需要有所在院系教务部门盖章;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要求的文件格式为:*.pdf或*.jpg。

7.浏览无误后,提交。

三、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申请材料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西安光机所研究生部提交以下材料:(一)必须提供材料1.网报信息打印表;2.填写好的《中科院大学2014年推免生申请表(考生使用)》(附件一);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辅导员签字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5.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TOEFL或GRE等);7.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二)自愿提供材料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复印件;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担任学生干部证明,特长等;注1:要求所提供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用透明文件夹统一装订。

机械 专硕 学位授予标准

机械 专硕 学位授予标准

机械专硕学位授予标准
机械专硕的学位授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程学习:学生需要完成所有规定的课程学习,包括机械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技能,科学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与实践技能等。

2. 学术成果:学生需要在学位论文中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包括对机械工程领域的研究、实践和理论探讨等。

3. 学术交流:学生需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与同行进行专业知识、经验、成果的交流分享,提高自己的学术交流能力。

4. 实践经验: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包括在实验室、企业等场所进行实践、实习或项目开发等。

5. 综合素质:学生需要具备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等。

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学校、专业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查阅所在学校或专业的相关规定。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位授予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业成果的认可和肯定。

为了规范学位授予的程序和要求,制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和步骤。

二、学位授予的基本原则1. 学位授予应依据学生的学业成果和学术水平,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评定。

2. 学位授予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

3. 学位授予应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保证学位的质量和声誉。

三、学位授予的程序和要求1. 学位授予的申请学生在完成学业要求后,可以向学校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论文、学术成果等。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学位授予的条件后,进入下一步评定程序。

2. 学位论文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学术水平、创新性、论证逻辑等方面。

评审专家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历和研究经验。

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评审不合格的学位论文需要进行修改和再次评审。

3. 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是学位授予的重要环节。

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学生的学位论文进行答辩。

答辩内容包括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学术价值等方面。

答辩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

答辩不通过的学生需要进行修改和再次答辩。

4. 学位授予决定学校将根据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结果,综合评定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作出学位授予的决定。

学位授予决定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

5. 学位授予仪式学位授予仪式是学位授予的正式程序。

学校将组织学位授予仪式,颁发学位证书和学位证明。

学位授予仪式应庄重、隆重,充分体现学位的价值和意义。

四、学位授予的质量保证1. 学位授予应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学位的质量和声誉。

2. 学位授予的评审和答辩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评价的公正和客观。

3. 学位授予的结果应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五、学位授予的监督和管理学位授予应受到学校相关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研究生硕转博管理办法

研究生硕转博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研究生硕转博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拓宽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口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硕转博管理办法。

一、选拔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分报名和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两个步骤。

报名并经审查合格的研究生,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方能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二、培养年限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经研究生部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三、报名条件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没有处分记录,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加权平均≥80分,单科≥65分;四、报名程序申请报名者,填写《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硕转博申请表》,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当年的博士入学报名。

五、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一)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前进行一次博士生资格考试。

(二)资格考试采取英语统考和答辩结合的方式进行,英语统考指中科院统一组织的博士入学英语考试;答辩报告要求答辩人准备15分钟的ppt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本人对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学术动态了解的程度、拟开展的工作以及已取得或预期的成果。

(三)研究生部组织成立以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为组长,由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5~8人的工作小组。

主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外语水平、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确定报名合格人选。

(四)资格考试时间在每年博士入学报名后一个月内进行。

(五)经研究生部审批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列入当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上报中科院及国家教育部。

六、课程学习要求硕士学习阶段遵照《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进入博士学习阶段遵照《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七、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一)博士入学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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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所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所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或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我所有权培养学位的学科、专业进行学位授予的初评工作,并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学术水平第三条硕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博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授予博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资格审查第五条硕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由导师、研究生部对硕士生整个学习阶段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思想政治、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分别提出审查意见,任何一方意见均不公开,如有一方未通过审查,则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审查结果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申请者本人。

(一)硕士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完成30学分的课程学习和5学分必修环节(开题报告、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其中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为合格;●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未达到75分,但每门课的成绩不低于60分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可允许重修不超过二门课程;重修后成绩加权平均如仍不能达到75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硕士生学位课程仅允许2门课补考各1次;硕士生在一个学期内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应予退学。

(二)在申请硕士学位前,申请人必须在与本学科相关的SCI、EI检索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1篇或在与本学科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被录用)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文章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署名第一、申请人署名第二),我所为第一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为第二作者单位。

(三)硕士生申请提前答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达到发表文章的基本要求,并获国家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获省部级一等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署名前五名;●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署名第一、申请人署名第二)、我所为第一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为第二作者单位)发表的文章被SCI检索1篇或被EI检索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在学期间受到违纪处分;●未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课程成绩未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标准;●发表论文未达到本细则规定要求;●有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第六条博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由导师、研究生部对博士生整个学习阶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思想政治、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分别提出审查意见,任何一方意见均不公开,如有一方未通过审查,则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审查结果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申请者本人。

(一)博士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博士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第一外国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门公共学位课程的学习,并参加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65分以上;●完成13学分的课程学习和5学分必修环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硕博连读生完成45学分(博士课程13学分)的课程学习和5学分必修环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为合格;●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未达到75分,但每门课的成绩不低于60分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可允许重修不超过二门课程;重修后成绩加权平均如仍不能达到75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但不能申请博士学位;●博士生应至少掌握1门外国语。

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博士生是否必修第二外语,由博士生所在研究室决定,并报研究生部备案;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者,必修英语,且课内学时不得少于120学时;●博士生学位课程不得补考,博士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低于60分)者,应予退学;硕博连读生应转为硕士生。

(二)在申请博士学位前,申请人必须在与本学科相关的SCI、EI检索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2篇或在与本学科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录用)3篇(其中1篇须发表或录用在SCI、EI检索期刊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文章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署名第一、申请人署名第二),我所为第一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为第二作者单位。

(三)博士生申请提前答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达到发表文章的基本要求,并获国家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获省部级一等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署名前五名;●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署名第一、申请人署名第二)、我所为第一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为第二作者单位)发表的文章被SCI检索2篇或被EI检索3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四)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在学期间受到违纪处分;●未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课程成绩未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标准;●发表论文未达到本细则规定要求;●有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第七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不得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如需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可按硕士相关要求进行答辩,博士学籍自动取消。

学位申请材料第八条学位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且其学位论文经审查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二)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撰写的学位论文5份,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详细摘要电子版;(三)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抽印本、接收待发表的正式录用函、论文复印件及取得的其它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学位论文要求第九条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应是对所研究的课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并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

论文内容和格式的具体要求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论文的导师署名不得超过两位。

硕士生在论文工作开始前应在研究室做开题报告(一般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半年内完成)。

硕士生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半。

第十条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论文应是系统而完整的科研成果的表述与总结。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论文内容和格式的具体要求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论文的导师署名不得超过两位。

博士生在论文工作开始前应在研究室做开题报告(一般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半年内完成)。

博士生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学位论文评阅第十一条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经导师、所在研究室预审同意,在举行答辩前,硕士生应聘请2~3位同行专家(副研究员以上技术职称)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不少于8天;博士生应聘请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为论文评阅人(所外博士生导师1~2人)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

第十二条论文评阅人由导师提出建议,研究室负责人初审后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有权调整评阅人名单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人审核,研究生部聘请。

对需保密的论文,由导师提出报告,学位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审核,可在一定范围内评阅。

第十三条论文评阅一般在同一学科、领域内集中评审,《论文评阅意见书》由研究生部直接寄出和回收,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

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1位评审人持否定意见,由研究生部再增聘1位评审人进行评阅,如2位评审人均持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答辩第十四条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各研究室提出建议,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人批准,研究生部聘请。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但至少有一名所外同行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

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2/3。

答辩人导师不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由研究生部组织并设秘书1名。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务人员(或在学研究生)担任。

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客观、详细的记录。

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应出席论文答辩会和答辩委员会会议,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

第十五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副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主席应是该学位论文所涉及学科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

第十六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论文答辩除有保密要求外,一般应公开举行。

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建议。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做出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做出半年后至二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一般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每年6月和12月由研究生部集中组织进行,特殊原因需单独进行的,由导师提出申请,研究室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批准。

学位申请第十七条我所硕士、博士毕业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应于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后,由研究生部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学位初审申请,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全体委员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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