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办法

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办法
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办法

虎牙藏族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选举虎牙藏族乡人大主席1人、政府乡长1人、政府副乡长2人。

二、乡人大主席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候选人,不限于人大代表,但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乡人大主席、乡长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副乡长的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书面介绍候选人情况;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由提名人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均应符合本办法第二项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由大会主席团或联名代表依法撤回提名。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时正。《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

送交大会秘书组的,提名有效。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被提名者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告知联合提名的代表。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可以投反对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可以投弃权票,即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不画任何符号;也可以另选他人,即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里画一个“○”。

六、本次会议选举共印制3种选票,选举乡人大主席为红色选票,选举乡长为粉红色选票,选举副乡长为桔黄色选票。

七、到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无法辨认的,作无效票处理。

八、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由大会主席团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次选举。

九、举行大会选举前,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全体代表通过,产生总监票员1名,监票员1名,总计票员1名,计票员1名,负责发票、监票和计票工作。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此项工作。

十、大会会场设1个投票箱,投票顺序为:总监票员、监票员、总计票员、计票员、在主席台就座的代表、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投票前,总监票人当众开启和检查票箱。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由总监票人将投票情况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决定。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虎牙藏族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实施。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一)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项目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二)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六)选举一律采用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条党(总)支部选举 (一)党(总)支部选举一般应在任期届满三个月内进行。 (二)党(总)支部选举工作应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由所在党(总)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要把向党员进行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和党内选举基本知识教育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增强党员民主意识,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总支(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明确分工抓落实。 2、认真做好党(总)支部工作报告。对任期内党(总)支部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届党(总)支部工作提出建议。要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党(总)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审议,形成正式报告。 3、认真搞好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在广泛酝酿推荐基础上进行集中,也可由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先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再广泛听取意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产生候选人,都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中,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准备好选票和投票箱。选票名单应按姓氏笔划排列。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妇女委员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3年1 月13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六、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选民的年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解放路街道党工委批准,我社区下一届党组织由委员3人组成。 三、民主路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经党员群众公开推荐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将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委员的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凡党的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投票上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

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划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已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委员会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机关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方案

XXX局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方案 XXX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于XXXX年X月选举产生,任期四年,今年即将届满。为保证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工会拟于XXXX年XX月(初定)进行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现制订换届改选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建带工建”原则,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更好地发挥干部职工在建设交通事业中的生力军作用,为建设和谐文明的现代化大交通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本次工会换届改选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领导小组。 组长:XXX(分管工会局领导) 副组长:XXX(工会主席) XXX(副调研员,协助工会主席工作) 成员:XXX(经审委主任) XXX(女职委主任) XXX(组织委员) XXX(宣传委员) XXX(文体委员) XXX(生活委员) .

XXX(政工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处,由XXX主持,工作人员包括:XXX、XXX。 三、工会架构 (一)5个工会小组。 XXX、XXX、XXX、XXX、XXX等5个部门设置分别设置5个工会小组。工会会员规模为XXX人。 (二)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委员会7人:XXX 、XXX、XXX、XXX 、XXX、XXX、工会主席:XXX 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3人:XXX 、XXX、XXX 经审委主任:XXX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3人:XXX 、XXX、XXX 女职工主任:XXX (三)第二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1.工会委员会:按照“200~1000个会员的设委员7~15人”的规定,建议新一届局工会设置委员9人,其中,工会主席1人,经审委员、女工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财务委员各1人。委员候选人11人,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18%。 2.经审委员会:由大会选举产生,建议经费审查委员会设置委员3人,其中设经审主任1人,实行等额选举。 3.女职工委员会:由大会选举产生,建议女职工委员会设置委员3人,其中设女职主任1人,实行等额选举。 .

党委 纪委换届选举办法

**公司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公司委员会由公司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和选举的组织等工作,由国资委和天桥起重共同负责。 三、中共**公司委员会委员及纪检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一届委员会在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国资委党委审查通过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党员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 五、经市国资委党委批准,中共**公司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差额1名;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1名。 六、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前,对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向参加选举的党员进行介绍。 八、党员大会选举时,给每位党员分发中共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的选票一张,纪委委员的选票一张,在指定

的票箱内投票并计票。 九、选举应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侯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另选人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和因涂改、撕损而无法确认被选人的选票,均为无效票。对作废选票,剪角处理。 十、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得票多的当选,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当选,对其他候选人应进一步酝酿,然后再次选举,直到取足名额。 十一、党员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党委从不是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提名,监票人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党员大会设计票人2名,由党委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投票顺序是:监票人、计票人、主持人投票后,其他党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 (直选)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 (2017年1月5日选举大会通过)第一条为确保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圆满成功,为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投票办法。 第二条选举村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第三条本次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名(其中妇女一名)。 第四条各项职位选举均实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参加投票的必须是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每个选区参加投票的选民应超过本区选民登记总数的百分之90以上,选举才有效。 第六条投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选民将选票一次性投入票箱。 第七条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为总监票人员,为验证发票员,为监票员,为唱票人员,为计票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村民对推荐提名人有异议,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尊重选民意见,及时调整。 第八条选举时,选票上附各职位候选人姓名(候选人的排列以姓名笔划排序),选民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投

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选票对应职位的符号栏内划“0”,不赞成的划“x”。另选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赞成的选民姓名,并在相应的符号栏内划”0“。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填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选民自己不能填写的可请工作人员代笔填写,代写人必须尊重选民意愿。 第九条选举大会会场设在,设 等个投票站,大会设立流动票箱,使用对象为老弱病残的选民。投票站设验证发票处、秘密划票间、代写处和投票箱。选民凭选民证、委托证领取选票,每一位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即最多只能投4张选票(含本人1票),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 第十一条选民必须按要求填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部分可以辨认的有效,模糊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发布选举公告,公布选举结果。 第十三条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井冈山烟草专卖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优化党支部带头人队伍,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协调,党支部具体实施。 三、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和书记候选人条件 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书记1名。 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心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3、能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得到群众认可; 4、正式党员。 党支部书记应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并热心党支部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四、换届程序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在全体党员中,做好选举的动员工作,提高党员对党支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使党员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二)选举筹备阶段 1、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组织推荐、支部全体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对书记候选人进行酝酿推荐,形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2、学院党委对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推荐名单,按 20%差额(一般差额为1名)提出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日。 (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工作阶段 1、党员大会选举委员、书记。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上一届支部书记或召集人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后,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直

机关党委换届程序

机关党委换届程序 一、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1、研究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成立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等工作机构。 对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机关党委组成名额、委员、书记、副书记职数等提出原则性意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 起草、讨论《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草案)以及向上级党组织的《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民宗局机关委员会第×次党员大会的请示》。 讨论、表决《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民宗局第一届委员会第×次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民宗局第×次党员大会的决议》;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民宗局机关党委第×次党员大会的请示》。 2、请示获得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布置换届工作并提出要求。 组织推荐下届机关党委委员初步人选;在广泛听取意见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届机关党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机关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机关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及时报请上级党委派人考察。 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下届机关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二、准备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1、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 起草第一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关于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起草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机关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等。 2、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工具和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包括:召开党员大会重要意义的教育、形势和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等。 3、会务工作。 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购置大会用品;制作有关表册;安排文娱、医务、保卫等工作。 4、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江西省民宗局机关党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后,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会议内容有:

村委会选举办法

白杜坞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1年3月10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2、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接受上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自荐人(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自行终止。 3、户籍在本村,年满18周岁的村民(1993年3月25 日24时前出生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户籍在白杜坞村的农业户口参加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 4、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年龄计算以村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可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依法作出处理。 5、本村设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 5 名,其中1名为女委员名额,实行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6、本次选举采取“自荐直选”的形式,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选举日定为2011年3月25 日。 7、自荐竞选必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自荐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10日前亲自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竞选村民委员会其中一个职位,并填写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后,在选举日3日前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竞选职位和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不提供竞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的,视作退出自荐竞选报名。 8、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向选民介绍自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推荐样本,供各支部参考)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差额---名。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或:由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

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讨论,经半数以上应到会党员同意后实施。 XXXX党支部 二○一○年五月XX日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供参考)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一般由本届委员会负责,若本届委员会委员缺额较多,应征求本单位党组(党委)意见,成立换届筹委会负责,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1、召开全体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机关党组织应在任期届满前1至2个月召开全体委员会,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如召开选举大会的时间、下届委员会的委员名额、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方式等,作出换届选举的决议。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的理由及时间,下届委员会委员数额及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等。为方便基层党组织工作,提高效率,换届选举的请示可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一并上报。(见附例1)(1)委员设臵及差额比例。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臵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例如应选委员5名,则候选人应为6名;应选委员7名,则候选人应为9名,以此类推差额不能低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不能随意加以变通。 (2)书记和副书记的设臵。根据《条例》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

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3)选举方式。换届选举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直接选举是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会;间接选举是指党员推选出党代表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由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可见在我市市直部门单位绝大多数机关党组织的党员人数和所辖党组织的情况都不符合间接选举的条件,因而应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委员会。 (4)选举办法。选举办法是对选举中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范,在选举中作为选举人、被选举人、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选举办法草案经上级党委审查后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②选举的任务;③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④选举的方式、程序; ⑤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⑥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⑦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⑧监票、计票人员的产生办法;⑨选举的纪律等。(见附例2) 3、提名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机关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推荐,应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 (1)机关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名推荐的主要程序。 ①选举教育。提名推荐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会或必要的

村委会换届选举规范指南规范.doc

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南 一、关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 村委会的选举,是由一系列环节构成,就一个村的实际操作看,一般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村委会的选举,应当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结合实际进行选择。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村基层党组织主持,村民委员会予以配合;如遇“两委”班子不健全或其他特殊情况,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派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内部推选产生主任一名,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选举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以公告形式告知全体选民。 第二步,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选民资格的认定标准,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村民是否认定为选民,要按照《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年满18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都应进行登记(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

选民登记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发布公告,公布本届村委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明确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和登记办法,要求选民互相转告,以便及时进行登记。(2)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从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中,挑选一些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选民登记员确定后,要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有关选民登记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培训。(3)登记造册。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在具体操作时,可在上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登记,对死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对新满十八周岁的、户口新迁入本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应当予以补充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使用规范的选民登记花名册(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将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按顺序号登记造册。(4)审核并公布选民名单。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于选举日二十日以前,以公告形式张贴在本村显著位置。(5)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超过五日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再受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解释或者纠正。(6)颁发选民证。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并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为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以3或5人为宜。支部委员会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如:委员名额为3名,候选人应为4名)。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选举。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党支部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换届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的请示。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请示文书参考格式如下: 关于×××党支部启动换届工作的请示 ×××党委: ×××党支部本届支部委员会于××××年×月×日成立,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已任期届满。×月×日我们召开了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制订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我支部拟于××××年×

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党章》、《条例》的规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每届任期三年、支部每届任期两至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下一届委员会。以机关党委为例,换届选举程序如下: 一、会前准备 1、召开会议。一般在届满之前1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机关党委(纪委)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的名额和提名、选举办法等内容。如不能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应向机关工委呈报延期换届的请示,内容包括延期的主要理由和时间。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会后,机关党委应与机关工委沟通关于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情况。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下届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名额及差额比例;机关党委(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配备情况。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机关党委即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确定下届机关党委(纪委)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文件;机关党

委领导成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2、呈报请示。市直机关党委应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共哈尔滨市XX局机关委员会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模拟范本一)和《中共哈尔滨市XX局第X届机关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模拟范本一附件3),《中共哈尔滨市XX局第X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模拟范本一附件4)。关于呈报《请示》的时间:应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两周呈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呈报《请示》的内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及分配原则;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代表、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根据书记、副书记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书记应由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市级领导干部任负责人的部门,可由主持常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设系统党委的部门(单位)可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总支兼职副书记为正处级领导职务,直属机关党支部兼职副书记为副处级领导职务。机关党组织专(兼)职副书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3、考核批复。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收到《关于召开中共哈尔滨市XX局机关委员会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教工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基层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校党委《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院党委研究,特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优化党支部带头人队伍,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由院党委组织协调,各基层党支部具体实施。 三、换届范围和时间 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涵盖三个党支部。 四、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和书记候选人条件 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 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心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3、能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得到群众认可; 4、正式党员。 党支部书记应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并热心党支部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五、换届程序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在全体党员中,做好选举的动员工作,提高党员对党支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使党员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二)选举筹备阶段 1、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组织推荐、支部全体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对委员、书记候选人进行酝酿推荐,形成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2、学院党委对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推荐名单,按 20%差额(一般差额为1名)提出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日。) (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工作阶段

村委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

村委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 1、镇(乡、区)指导,由镇(乡、区)或者上一届村委会确定组织召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 2、由本村2/3以上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 产生,职数为5-7人。 3、会议内容如下: 注:会议主持人由镇(乡、区)包村干部或上一届村委会成员担任。 村民同志们: 按照镇(乡、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们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现在正式开始。 今天的会议有两项议程: 一是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竞争激烈 的村采用提名票的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绛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今天,我们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长会议),推选产生组织和主持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村 民选举委员会。 首先清点到会人数(由各村民小组长清点)。 经清点,全村应到村民x人,实到村民x人,符合法定人数,推选 工作现在开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经镇(乡、区)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我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由x人组成。推选采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长会议)举手表决的方式。为了推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xxx、xxx、xxx、xxx、xxx、xxx、xxx为我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同意以上建议的村民请举手,好,同意的人数超过到会人员的一半,以上建议获得通过。 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x x x、xxx、xxx、xxx、xxx、xxx、x x x同志等x人被推选为我村第九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请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走上主席台同大家见面。 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表示祝贺! 4、新产生的选举委员会酝酿产生选委会主任一人,报镇(乡、区)党委备案后再发布公告。 5、向村民公告。(详见附件1) 二是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 1、根据我村工作实际和镇(乡、区)党委、政府建议,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拟设x职,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x人,委员x 人(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当选)。现在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 村民小组会议)表决。 2、同意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设x职,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x人,委员x人,同意的请举手,好,经清点,多数人同意,以上建议获得通过。 3、向村民公告。(详见附件2) 二、推选村民代表,公布代表名单 根据镇(乡、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经村民会议(上一届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我村村民代表的推选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进行,并且采用村民小组推选(以若干户推 选)的方式,推选产生了第九届村民代表。(详见附件3) 三、确定选举日,选民登记日 经镇(乡、区)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x x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期已经确定。(详见附件4) (说明:选举日公布后,即可确定选民登记的开始时间,着手进行选民登记。) 四、进行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

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晋宁县二街小学党支部公推直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和《中共晋宁县委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公推直选工作的意见》、《中共晋宁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教育系统乡镇中小学(单位)党总支(支部)进行公推直选的工作方案》(晋教党〔2011〕45号)的要求,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经县教育局党委同意,中国共产党晋宁县二街小学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选举工作由中共晋宁县二街小学本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并负责。 晋宁县二街小学支部委员会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委员初步候选人经二街小学党支部党员公推大会推荐,并经县教育局党委审查及公示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姓名按照姓氏笔画排列。 支部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经二街小学党支部党员大会推荐并在县教育局党委审核的基础上,提出正式候选人4名,应选3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不低于20%)。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举在同一票箱投票,按实到会人数一人一票,请假或缺席的党员不得委托代投选票。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 有选举权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画“○”。。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选票全部模糊不可辩认的,视为作废;部份书写模糊的,不可辨认的无效,可辨认的部份有效。 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1名。监、计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从不是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提名,提交大会通过。监、计票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监、计票职责。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 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沟通。 2.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 3.酝酿侯选人。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然后经党员在党内议论、酝酿,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四必”审核。 4.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准备好的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四必”审核合格)以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5.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 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

2.做工作报告。由上届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3.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5.请监票人清点到会党员数,确认党员的选举权,符合法定人数,方可以进行选举。 6.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7.开票、唱票、记票。 8.宣布选举结果。处理好选票。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及委员分工 1.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2.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3.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村委换届选举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濮阳县村委换届选举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县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马上就要开始。我县第六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在省、市换届办大力帮助和指导下,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到一些经验,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下一步努力加以解决。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出现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运行的提速和社会转型的深入,人们的思想道德意识、社会参与意识、竞争抗衡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冲击着固有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模式,要求社会公平、公开、公正的愿望越来越高,知晓和监督、参与和决策政务、村务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因而村委会换届选举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一些情况和问题还有其产生的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应当在即将进行的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个别村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有的村在没有向群众宣传教育到位的情况下,就仓促发选票让群众选举,导致选举工作一开始,就出现了的群众上访咨询的情况。二是个别村选举程序坚持的不好。据调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原村委会班子部分成员怕落选,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用请客、送礼、许愿给好处等情况贿选选民;个别村家族、宗族、派性严重,干扰了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个别乡镇选举质量不高,组织不严密。在正式选举中,出现了个别村村委成员不能足额产生,个别村委主任职位空缺。四是个别村的新一届村委班子虽然进行了分工,但各项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五是简化选举程序。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从选民登记到公布选举结果,都有必经的严格的法律程序。但一些村在组织实施时,简化选举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公布或不按期公布选民名单;2.不按期或不张榜公布村委会候选人名单;3.对村委会候选人不能进行广泛的提名,或不进行充分的酝酿协商等;4.选民投票后组织者不能当众点验票数和公布选举结果。六是个别乡镇出现信访、缠访问题,不及时调查处理,而是把问题和矛盾上交,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措施及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一些选举法规,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从以往两届村委换届选举的情况看,各乡镇在宣传、学习、贯彻法律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大宣传、学习的力度。首先乡镇干部要学好用好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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