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继续教育及年度确认实施说明介绍

合集下载

(完整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完整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文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发布日期】2015-08-13【生效日期】2015-10-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15年8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0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2015年8月13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内容和方式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十三五)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十三五)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6-2020年)培训登记证贵州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制登记说明1、此证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师发[2011]263号)文件精神制定,用于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中小学教师凡参加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有关培训,培训学时均按规定进行登记。

2、学时登记由学校指定登记员和审核员负责。

登记员按规定进行登记并签字,经审核员审核签字后由学校领导签字确认。

登记证原则上由学校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登记或涂改。

3、登记证含表1至表7。

其中表1、表2为集中培训学时登记;表3为远程培训学时登记;表4、表5为校本培训学时登记;表6为其他培训学时登记;表7为学时登记汇总。

具体登记要求见各表填写说明。

4、学校每年度须对每位教师培训登记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培训学时年度汇总表》(表7),交县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审核盖章后认可。

5、本登记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和发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的重要依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是实行教师资格再认证的必备条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中小学教师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学时登记工作。

6、本登记证复印无效,请妥善保管,不要遗失。

近期免冠照片(加盖学校公章有效)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时间任教学科职务(职称)工作单位1天8学时、半天4学时计算填写。

2、参加集中培训一次连续在20天以上的,最多只按20天计,即只登记160学时。

一栏中填写的学时数,按“培训模块学时数”的50%计算。

2016-2020年校本培训学时登记表(表4)表4、表5填写说明:本表登记各种内容的校本培训学时。

其中“学时数”一栏按照实际培训学时进行登记。

2016-2020年校本培训学时登记表(表5)栏中,“折合学时数”用于学历提高培训和主讲教师登记;“学时数”用于新教师登记。

3、“折合学时数”的折合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263号)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评估实施方案

继续教育评估实施方案

继续教育评估实施方案1. 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更新,继续教育对于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需要进行评估来对继续教育项目进行监控和改进。

2. 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制定一个有效的继续教育评估机制,以提升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3. 实施步骤3.1 确定评估指标针对不同的继续教育项目,需要确定相应的评估指标,以评估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成果。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学员的满意度、知识技能的提升、职业发展的影响等方面。

3.2 收集数据通过问卷调查、面试、观察等方式收集数据,以了解学员对继续教育项目的感受和意见,以及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3.3 数据分析与报告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评估结果,并撰写评估报告。

报告应包括项目的优点和改进的建议,以便于制定改进计划。

3.4 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根据评估报告中的建议,制定改进措施,并在后续的继续教育项目中进行实施。

同时,需要设立一套监测机制,以便及时了解改进措施的效果。

4. 资源需求为了顺利实施继续教育评估机制,需要以下资源的支持:- 评估专家或团队:负责指导和执行评估工作。

- 数据收集工具:包括问卷调查、面试指南等。

- 数据分析工具:用于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

- 报告撰写工具:用于撰写评估报告,可以选择适合的文档编辑软件。

5. 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继续教育评估的时间安排。

评估应在每个继续教育项目结束后进行,以确保评估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6. 结论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继续教育评估机制,可以及时了解继续教育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为项目的改进提供依据,提升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说明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说明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护士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说明(2010年2月4日)一、护士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一)文件名称1. 关于印发《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修订稿)。

2.《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06]75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制度与学分管理的通知》(京继委发[2008]5号)。

4.《关于公布中华医学会等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样式的通知》(全继委办发 [2008] 03号)。

(二)查询邮箱1. 护理部公共邮箱:rmyyhulibu@上传日期:2010年2月4日2.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查询:(点击历年公布项目查询)3. 继续教育证书样式查询:(点击继续教育)上传日期:2008年5月27日4. 继续教育个人学分查询:5. 继续教育学分录入网址:/login.html单位编号:110203用户名:科室名称密码(初始密码):“1234”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活动性质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一)I类学分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 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 经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5.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 在京继委办发(2007)1号《关于中华医学会等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问题协调会纪要》中规定,只有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6个学(协)会Ⅰ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其授予的学分方可在北京市认可,否则所授学分在每年北京市的学分审验时无效。

(二)Ⅱ类学分1. 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 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2015年继续教育及年度确认实施说明

2015年继续教育及年度确认实施说明

2015年继续教育及年度确认实施说明随着CCAA 3.0系统的上线使用及新版《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的发布实施,审核员继续教育和年度确认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

年度确认及继续教育工作均需要审核员按照各自审核员证书的有效期周期进行实施。

1 文件要求1.1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中年度确认要求: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审核员应在每个注册年度提交一次完成至少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应包括10学时经CCAA确认的继续教育课程。

1.2 《CCAA 继续教育课程分类及课程选择要求》:管理体系审核员每个注册领域每年度应完成至少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应至少包括10学时经CCAA确认的继续教育课程。

网络免费课程仅供拓展知识使用,不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其中《法律法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门课,将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为网络免费课程。

1.3 《认证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方案》中继续教育培训方式要求: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或面授的方式进行。

1.4《关于启用新版认证人员年度确认系统的通知》认证人员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应每年进行年度确认,自批准注册/再注册次年开始申报,申报日期为注册/再注册批准日期的对应月份。

注册/再注册和证书到期当年无需申报。

认证人员可提前1个月至延后3 个月申报年度确认。

2 继续教育选择要求解析2.1 “审核员每个注册领域每年度应至少完成20学时的继续教育”解析:a)“每个注册领域每年度”: 按照注册证书有效期的年度计算,例如 QMS证书有效期为 2012-10-28 至2015-10-27,EMS 证书有效期为:2014-6-30 至2017-6-29,那么QMS 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为一个注册年度 ,EMS 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为一个注册年度;b)“20学时”:不是指“单体系20个学时,2体系40学时,3体系60学时。

”应按照实际课程选择情况计算。

如参加“《管理体系审核指南》通用 8 学时 + 《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预期结果》QMS/EMS 8学时 +《企业现场管理-6S 管理》QMS 8学时 + 《环境绩效评价》EMS 8 学时 ”QMS 和 EMS为各参加 24学时的继续教育。

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说明一、对象范围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适用对象范围包括:全体教师、实验师以及其它所有在编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实施机构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通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及广州市远程教育中心实施),为继续教育最主要培训机构,负责2008——2012周期的两门指定公共必修课《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和《教育系统公共危机管理》以及其属下的网上远程教育(含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2、由市教育局组织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3、由广州市人事局属下具资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面授、远程继续教育课程;4、本人参加各类符合办理继续教育免修学分规定的考证、继续教育活动。

三、继续教育课程组成1、公共必修课:根据《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穗教发…2008‟30号,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2008——2012周期的公共必修课《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和《教育系统公共危机管理》两门(统一由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通过网络远程教育实施)。

同时根据市教育局教师评估中心继续教育管理部口头通知,从2010年起,在继续教育周期验证时,所有在广州市人事局属下培训机构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含08年之前所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均只能作为继续教育公共选修课学时计算。

2、公共选修课:包括由具资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哲学与社会科学、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新课程培训、师德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A、B、C证)等选修课程。

3、学科专业课:主要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举办的网络课程学习为主,同时根据《办法》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每一完整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参加的市教研室举办的教研活动(1分/年)、骨干教师培训、新教师见习期培训、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1~2个月)、各类与教学教研相关的资格证考试、以及所撰写的学科论文、所参与的教学改革项目等,均属于学科专业课继续教育学分计算范畴。

2015年10月01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2015年10月01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15年8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0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2015年8月13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内容和方式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2015学分审核说明

2015学分审核说明
2015年学分审核说明(每年学分登记认定周期:上年9月1日-当年8月31日)
单位
一院 二院 中医院 保健院 防疫站 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 社会办医单位
专业
临床 护理 医技 西药
职称
中高级:(25分,Ⅰ类和Ⅱ类不能互换) 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护师、主管护师、副主 任护师、主管检验师、副主任检验师、主管药师 、副主士、药师、检验 士、检验师 中高级: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护师、主管护 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检验师、副主任检验师、 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 初级:(助理医师、执业医师 护士、药士、药师、检验士、检验师) 一类学分 6分
标准
二类学分 19分(其中传染病学分3分和 公需科目学习冲抵Ⅱ类学分4分,为必须学分) 不区分一、二类共学习20分,(其中传染病学分3分 公需科目学习冲抵Ⅱ类学分4分,为必须学分)
乡镇卫生院
临床 护理 医技 西药
每年完成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其中传染病学分3分和 公需科目学习冲抵Ⅱ类学分4分,为必须学分))
各单位休产假者学分标准:完成12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并提供产假证明原件 二类学分包含以下情况: 1、郑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总分(华医网附照片50元卡)不超过8学分(不含传染病3分),超过8分,郑州市卫生局只认可8分; 2、论文全年获得学分不超过10学分;(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第一~三作者学分依次 6 5 4 学分;省级刊物,第一~三作者学分依次 5 4 3学分) 3、执业药师取得由加盖“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用章”的药师培训合格证书,按Ⅱ类学分5分计算; 4、累计6个月及以上者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含出国培训)满6个月以上且经考核合格者,凭文件复印件和进修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盖有单位公章), 视为完成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区分Ⅰ与Ⅱ类);不满6个月者,按每月Ⅱ类4学分累积计算; 5、参加成人在职学历教育及研究生学习,凭加盖所在院校公章期末科目合格考试成绩(60分以上)证明或成绩单,按每科Ⅱ类3学分计算,但全年学分总数不超过10 学分; 6、远程教育(华医网)学分:Ⅰ类和Ⅱ类学分之和不超过10分; 以下情况学分登记不予认可: 1、学分证书上只有主办或协办单位印章的; 2、学分证书上主办单位及主管单位是同一单位的; 3、学分证书上同一单位印章大小不同,有明显造假痕迹的; 4、学分证书上学时与学分不相符的; 5、学分证书上没有填写姓名、学时、学分或涂改的; 5、学分证书上不是同一笔迹的。 7、学分证书上只有学习题目而没有学习小时数、学分数、或者只有学时数、学分数,而没有具体学习项目、编号,或与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含备案项目)核对不相符的; 华医网学习卡:卡内共20分,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学习,Ⅰ类和Ⅱ类学分学习之和不能超过10分,2015年需要学分必须在2015.8.31日前学习完毕,卡内剩余学分 应在2015.9.1-2015.12.31前学习完毕,为2016年学分,过期不学习作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继续教育及年度确认实施说明随着CCAA 3.0系统的上线使用及新版《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的发布实施,审核员继续教育和年度确认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

年度确认及继续教育工作均需要审核员按照各自审核员证书的有效期周期进行实施。

1 文件要求1.1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中年度确认要求: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审核员应在每个注册年度提交一次完成至少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应包括10学时经CCAA确认的继续教育课程。

1.2 《CCAA 继续教育课程分类及课程选择要求》:管理体系审核员每个注册领域每年度应完成至少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应至少包括10学时经CCAA确认的继续教育课程。

网络免费课程仅供拓展知识使用,不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其中《法律法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门课,将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为网络免费课程。

1.3 《认证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方案》中继续教育培训方式要求: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或面授的方式进行。

1.4《关于启用新版认证人员年度确认系统的通知》认证人员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应每年进行年度确认,自批准注册/再注册次年开始申报,申报日期为注册/再注册批准日期的对应月份。

注册/再注册和证书到期当年无需申报。

认证人员可提前1个月至延后3 个月申报年度确认。

2 继续教育选择要求解析2.1 “审核员每个注册领域每年度应至少完成20学时的继续教育”解析:a)“每个注册领域每年度”: 按照注册证书有效期的年度计算,例如 QMS证书有效期为 2012-10-28 至2015-10-27,EMS 证书有效期为:2014-6-30 至2017-6-29,那么QMS 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为一个注册年度 ,EMS 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为一个注册年度;b)“20学时”:不是指“单体系20个学时,2体系40学时,3体系60学时。

”应按照实际课程选择情况计算。

如参加“《管理体系审核指南》通用 8 学时 + 《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预期结果》QMS/EMS 8学时 +《企业现场管理-6S 管理》QMS 8学时 + 《环境绩效评价》EMS 8 学时 ”QMS 和 EMS为各参加 24学时的继续教育。

c)《2011-2014年CCAA继续教育课程分类》见附件。

2.2 年度确认要求解析如果一个四体系级别审核员各体系的注册有效期情况如下:QMS 注册证书有效期: 2012-10-28 至 2015-10-27EMS 注册证书有效期: 2014-6-30 至 2017-6-29OHSMS 注册证书有效期: 2014-8-7 至 2017-8-6FSMS 注册证书有效期: 2014-6-28 至 2017-6-27其2014年参加的继续教育情况:1、《认证认可形势及认证认可要求解析》 8学时 2014-2-28 (不在年度确认期限内)2、《环境监视与测量技术》 8学时 EMS专业课程 2014-6-33、《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8学时 通用课程 2014-7-94、《法律法规》 8学时 通用课程 2014-7-17(2015年5月1日后参加的算网络免费课程,不计入继续教育学时)5、《掌握四会,突破审核瓶颈,促进组织获得成功》8学时 QMS专业课程 2014-10-15 该审核员在年度确认是应满足:1、QMS:2015年3月20日前(新版注册准则实施前)需要完成2次年度确认。

(目前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确认的可补交100元年度确认费,但CCAA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取消补交年度确认的情况,即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度确认的将影响再注册,不排除影响审核员证书的有效性。

)2、EMS:第一次年度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9月满足2015年年度确认要求的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法律法规》+《环境监视与测量技术》= 24学时第二次年度确认时间为:2016年5月-9月第一次年度确认上报后-2016年9月之间需要参加满足要求的20个课时(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的继续教育。

3、OHSMS:第一次年度确认时间为:2015年7月-11月满足2015年年度确认要求的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法律法规》= 16学时,2015年11月之前还需参加一个OHSMS的专业课程。

第二次年度确认时间为:2016年7月-11月第一次年度确认上报后-2016年11月之间需要参加满足要求的20个课时(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的继续教育。

4、FSMS:第一次年度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9月满足2015年年度确认要求的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法律法规》=16学时,2015年9月之前还需参加一个FSMS的专业课程。

第二次年度确认时间为:2016年5月-9月第一次年度确认上报后-2016年9月之间需要参加满足要求的20个课时(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的继续教育。

请各位审核员按照附件1 中《2011-2014年CCAA继续教育课程分类》核对已参加的继续教育课程,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的参加2015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附件2 为CCAA已经发布的 《2015 年度第一、第二批继续教育课程和教师合格名单》。

公司会跟踪继续教育的课程情况,并将获得的继续教育课程信息及时发布到审核员的QQ群。

(群号:224771459)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技委会2015年6月17日附件1 :2011-2014年CCAA继续教育课程分类序号 课程形式 网络课程名称 课程分类 领域1网络免费课程常用统计技术 通用课程2 认证人员基础知识 通用课程3 风险管理 通用课程4 法律法规 通用课程 注:2015 年5月1日起变更为免费 课程。

5 国家认监委《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通用课程6网络通用课程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通用课程7 合格评定技术与标准 通用课程8 良好认证审核案例 通用课程9 良好认证审核案例(二) 通用课程10 综合标准化 通用课程11 赢在团队 通用课程12网络专业课程 E 化管理 重塑企业核心竞争力 专业课程 体系-QMS13 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预期结果 专业课程 体系-QMS/EMS14 企业现场管理-6S 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QMS15 质量管理-顾客满意 专业课程 体系-QMS16 环境绩效评价 专业课程 体系-EMS17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专业知识 专业课程 体系-EMS18 职业卫生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19 HBSE and Risk Management ( 《防范以危害为本的安全工程》英文版)专业课程 体系-OHSMS20 防范以危害为本的安全工程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21 危险化学品管理基础 专业课程体系-EMS/OHSMS22 食品毒理学与食品安全评价 专业课程 体系-FSMS23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ISMS24 测量过程、测量设备与计量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测量25 全球市场准入 专业课程 产品26 服务标准化与服务认证 专业课程 服务27 面授通用课程 企业标准化 通用课程序号 课程形式 网络课程名称 课程分类 领域28面授通用课程 社会责任评价 通用课程29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通用课程30 如何进行多体系的结合审核 通用课程31 审核组长能力提升 通用课程32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 通用课程33面授专业课程 追求组织的持续成功 质量管理方法 专业课程 体系-QMS34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方法审核技术 专业课程 体系-QMS35 卓越绩效模式实施与评价 专业课程 体系-QMS36 质量管理 顾客满意 专业课程 体系-QMS37 统计技术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典型应用及审核要点专业课程 体系-QMS38 项目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QMS39 企业现场管理-6S 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QMS40 质量管理体系 项目质量管理指南 专业课程 体系-QMS41 采购与供应商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QMS42 六西格玛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QMS43 掌握四会,突破审核瓶颈,促进组织获得成功专业课程 体系-QMS44 IRIS 国际铁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研讨 专业课程 体系-QMS45 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预期结果 专业课程 体系-QMS/EMS46 污染物治理技术 专业课程 体系-EMS47 环境法律法规在审核中的应用 专业课程 体系-EMS48 环境绩效评价 专业课程 体系-EMS49 GB/T24004--2004 环境管理体系 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专业课程 体系-EMS50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专业知识 专业课程 体系-EMS51 环境管理体系守法承诺的实施及审核案例 专业课程 体系-EMS52 环境监视和测量技术 专业课程 体系-EMS53 清洁生产 专业课程 体系-EMS54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专业知识 专业课程 体系-EMS55 危险化学品管理基础 专业课程体系-EMS/OHSMS56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基础知识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序号 课程形式 网络课程名称 课程分类 领域57面授专业课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58 特种设备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59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常用方法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60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在审核中的应用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61 职业健康监护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62 职业卫生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63 作业许可安全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64 企业生产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专业课程 体系-OHSMS65 GB/T28002-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专业课程 体系-OHSMS66 掌握四会,突破审核瓶颈,促进组织提高OHS 绩效专业课程 体系-OHSMS67 食品安全许可证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FSMS68 食品毒理学与食品安全评价 专业课程 体系-FSMS69 食品防护计划 专业课程 体系-FSMS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专业课程 体系-FSMS71 精益制造方法论及实践 专业课程 体系-EnMS72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 专业课程 体系-EnMS73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深化理解及审核技巧 专业课程 体系-EnMS74 能源管理体系通用机械良好审核案例 专业课程 体系-EnMS75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解读 专业课程 体系-EnMS76 节能量审计 专业课程 体系-EnMS77 能源管理体系基础知识 专业课程 体系-EnMS78 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专业课程 体系-EnMS79 ISO20000-2005 IT 服务管理标准精讲 专业课程 体系-IT80 质量管理方法在计算机软件业的应用 专业课程 体系-IT/ISMS81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IT/ISMS82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技术 专业课程 体系-ISMS83 测量过程、测量设备与计量管理 专业课程 体系-测量84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及工厂检查培训课程 专业课程 CCC 产品85 音视频设备专业工厂检查员标准 专业课程 CCC 产品序号 课程形式 网络课程名称 课程分类 领域86面授专业课程 信息技术设备专业工厂检查员标准 专业课程 CCC 产品87 安全玻璃类产品相关标准 专业课程 CCC 产品88 服务标准化 专业课程 服务89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专业课程 服务附件2015年度第一批继续教育课程和教师合格名单授课方式 课程分类 领域 课程名称 学时 课程代号 教师名称 课程提供者1网络 课程 通用课程良好认证审核案例(三) 8 WL-A1530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2 标准的基础知识 5 WL-A1531优力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3 社会责任 8 WL-A1511 陈明光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4 领导力 8 WL-A1512 王海山5专业课程体系-QMS (建工)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16 WL-B1510 谢耀京6 体系-EnMS全面精益能源管理基础实务及案例分析 10 WL-B1507 田雨北京国睿能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 3 -7 体系-EnMS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及案例分析演练20 WL-B1508 田雨 8 体系-EnMS能源管理体系国家地方政策及体系建设绩效提升10 WL-B1509 刘立波9 体系-OHSMS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在审核中的应用 8 WL-B1519 梁凯广州中认认证培训有限公司10 体系-OHSMS GBT30146业务联系性管理 8 MS-B1530 李艳杰、刘辉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11网络/面授课程 专业课程体系-OHSMS 系统安全工程初级知识 10 WM-B1513 王中兴、张增彪国培认证培训(北京)中心12 体系-QMS 质量经济性管理 10 WM-B1514 李平、高育兵、吴云壮13 体系-QMS 标杆管理 5 WM-B1515 李平、高育兵、 吴云壮、张增彪14 体系-QMS 质量计划 10 WM-B1516李平、李镜、高育兵、吴云壮、张增彪- 4 -15 体系-QMS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对审核计划和审核报告的重点要求8 WM-B1525 徐沄、李在卿国通认证技术培训中心16 体系-OHSMS高风险行业危险源辨识、 风险实施控制及应急预案管理 16 WM-B1517 刘英学、廖国礼北京国英卓越技术培训中心17 体系-FSMS食品安全强制标准在食品认证审核中的应用8 WM-B1520 马立田、杜风刚 国通认证技术培训中心 18 体系-EnMS 工业企业节能与标准化 8 WM-B1524 赵跃进19 体系-EnMS通用设备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关注要点 10 WM-B1527 周湘梅、程良梅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20 产品 产品质量监督 8 WM-B1522 徐沄、于振凡 国通认证技术培训中心 21 产品 产品质量检验 8 WM-B1523 于振凡22面授课程 通用课程 抽样检验 8 MS-A1502 于振凡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5 -23专业课程 体系-EMS 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的核查 8 MS-B1526 杨志辉深圳市国信认证培训有限公司24 体系-OHSMS社会安全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16 MS-B1528 刘辉、杨智宝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25 体系-ISMS《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解读 12 MS-B1506 杨春来、张春玉、白琬铭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26 体系-EnMS 能源管理体系常用工具 8 MS-B1501 周四先 四川三峡认证有限公司注1:WL-网络课程;MS-面授课程;WM-网络/面授课程注2:A-通用课程;B-专业课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