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履行程序
出口合同履行

第一节 准备货物
一、卖方的基本义务 说明: 按照公约的规定,按合同 (1) 交付货物(最主要的义务) (2) 移交单据 (3) 转移货物所有权 这是卖方的三项基本义务。 做好备货工作就是为了履行交货义务准备物 质基础。
1、备货要求 (1)关于货物品质、数量、包装
出口方按合同有关规定备货,并承担相应 的默示合同义务。如: ①货物要适合通常的用途,即具有可销售 性或可转销性。 ②货物要适合特定的使用目的。 ③卖方对货物有完全的所有权,不得侵犯 他人的权利。
第二节 落实信用证
落实信用证通常包括的三项内容: 一、催开信用证(催证) 二、审核信用证(审证) 三、修改信用证(改证)
一、催开信用证
——卖方督促买方尽快将信用证开出, 并通过通知行送抵卖方。 1、催证的方式 通过信件、电报等方式,也可委托驻外 机构催促对方及时办理开证手续。
2、需要催证的情况 (1)装运期限较长,临近装运期时催证。 (2)买方在规定装运期内未按时开来信 用证。 (3)出口方提前装运,可催对方提前开 证。 (4)发现对方资信不佳或市场行情有变。
第五节 索赔和理赔工作
一.明确索赔的对象 指要对索赔方承担损失赔偿等责任的当事人. (一)短交:指货物包装良好,但买方在收到货物 后,经开箱检验,将实际货物与装箱单核对,发 现货件短少. 一般应向卖方提出索赔.
(二)短卸:指运输工具到达目的地后,所卸货物的数 量与提单或运单所列明的数量不相符合. 索赔对象为承运人 (三)短失:指发票,装箱单和提单均证明货物已经全 部装到运输工具上,或已交承运人,但货到后,发现货 物短少. 索赔对象可能是承运人或保险公司.
· 收妥结汇 · 定期结汇 · 买单结汇(议付)
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5篇

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5篇篇1甲方(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进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进出口贸易,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出口合同的顺利履行,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制定旨在规范双方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执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 合同签订: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交易条款后签订出口合同。
2. 货物准备: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准备货物,确保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符合合同约定。
3. 通知检验:甲方在货物准备完毕后,通知乙方进行货物的检验,并提供必要的检验资料。
4. 装运安排:乙方在收到检验合格的通知后,向甲方提供装运细节,甲方按照指示安排货物的装运。
5. 运输保险:乙方可根据需要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6. 货款支付: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支付货款。
7. 交货与接收:货物装运后,甲方提供必要的发货单据,乙方在目的地接收货物并确认。
8. 结算与索赔: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如发生索赔事项,应按照国际惯例和合同约定处理。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准备货物。
(2)保证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等符合合同约定。
(3)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和装运。
(4)提供必要的单据和协助。
(5)按照合同要求接收货款。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提供装运指示和必要的信息。
(3)进行货物的检验并确认。
(4)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货物的接收和结算。
(5)对于货物的品质、数量等问题及时提出异议和索赔。
四、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外贸出口合同履行流程

外贸出口合同履行流程1.签订合同:买方和卖方双方经过谈判后,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正式的销售合同。
合同应包含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装运方式、付款方式、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重要条款,以及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
2.生产准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开始生产制造商品。
这包括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线、监控生产进度等。
卖方需要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做好相关的质量控制和检测工作。
3.贸易文件准备:卖方向买方提供必要的贸易文件,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海运)或空运提货单(空运)、保险单据等。
这些文件是贸易结算和货物清关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4.货物装运: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装运方式和时间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并办理相应的出口报关手续。
此时,卖方需要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确保货物能够安全运输。
5.清关和国际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国家后,买方需要办理海关手续,包括提供必要的文件、缴纳关税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买方还需要选择合适的国际物流公司,负责货物的国内运输和分发。
6.收货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应遵循合同中的规定,包括数量、质量、包装等方面的要求。
如果货物有任何瑕疵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或要求退货。
7.结算付款: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按时支付货款给卖方。
付款方式可以是预付款、信用证、托收或者其他方式。
付款完成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付款证明。
8.售后服务:卖方应在售后服务期内及时处理买方的投诉和问题,并给予适当的解决方案。
此外,卖方还应配合买方进行售后质量验收和产品维修等工作。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出口合同履行程序1.出口分合同的履行程序①备货。
报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多交贫物,则买方对于多交的部分可以拒收,也可以接收一部分或全部。
如果卖方少交货物,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交,并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卖方少交货物的后果构成了根本违反合同,则买方可宣告合同无效并有权索赔。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2点)《公约》规定: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20方式装箱或包装(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②落实信用证③托运,保险和报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装货的24小时之前向运输工具所在地或出境地海关申报。
出口通关手续: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征税,结关放行。
④制单结汇汇票制作。
商业发票。
运输单据。
保险单。
原产地证明1、备货与报验为了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约定的货物,在订立合同之后,卖方必须及时落实货源,备妥应交的货物,并做好出口货物的报验工作;2、催证、审证和改证在履行凭信用证付款的出口合同时,应注意做好催证、审证和改证工作;3、租船订舱按CIF或CFR条件成交时,卖方应及时办理租船订舱工作,如系大宗货物,需要办理租船手续;4、后关出口货物在装船出运之前,需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口货物办理报关时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要提供出口合同副本,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商品检验证书,以及其它有关证件;5、投保凡按CIF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在货物装船前,卖方应及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估手续,出口货物投保都是逐笔办量,投保人应填制投保单,将货物名称,保险金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6、办理议付结汇,通常有汇票、发票、提单等。
7、装箱单和重量单装臬单又称花色码单,它列明每批货物的逐件花色搭配;重量单则列明每件货物的净重和毛重,这两种单据可用来补充商业发票内容的不足,便于进口国海关检验和核对货物。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过洽商交易达成协议后,按国际贸易的一般习惯做法,大都需要签团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以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
外贸出口合同的履行

二、结汇
在货物装船以后,进出口公司应立即按照 信用证的要求,正确缮制各种单据,并在信用 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以内,送交银行议付和结 汇。 议付:指出口地银行购买出口人出具的汇 票和货运单据。 结汇:指出口人所得的外汇,按规定卖给 国家指定的银行。即银行将外汇货款按当日人 民币市场价结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出口企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产地证(Certificate issued by C.C.P.I.T.)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签发的普惠制产地 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G.S.P.),书面格式称为“格式A” (FORM A) 地方经贸厅(委、局)签发的面向欧盟市场的产地 证,专门用于有配额的产品(纺织品产地证)
★产地证的要式项目
①出口商(Exporter),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的名址。 ②收货人(Consignee),多数情况下是信用证的开证 申请人,且应与B/L收货人一致。。 ③运输方式和路线,应填写启运港、卸货港和运输方式。 如需转运,应注明转运港。 ④唛头和包装编号,应与信用证和发票一致,若内容过 多,可另加附页,打上原证号码,并由原证出具机构签 章。 ⑤货描,应与信用证和发票一致,也可以使用与其他单 据一致的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矛盾。若L/C有特殊规 定,如注明L/C No,均可填在此栏。 ⑥数量、重量以及发票日期和号码,需与发票等其他单 据一致。 ⑦产地证的签发日期最好早于或等于装运日期。
我国海关法规定:出口货物应当在装货的24小 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否则有可能影响货物的按 时装运。
办理报关手续的一般步骤:
• • • • 1.申报 2.查验 3.缴纳出口税 4.出口放行
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

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
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合同条款:双方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确定合同的交货方式、付款方式、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限等条款。
2. 准备出口货物:出口方根据合同要求,准备并制备好相应的货物、文件和证明,包括商品清单、装箱单、发票、装运保险证明、质量检验证书、由权威机构签署的检验证书等。
3. 筹备运输事宜:出口方与运输公司或货代合作,安排货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和运输工具,办理相应的运输手续和文件。
4. 办理报关手续:出口方根据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规定,办理相应的出口报关手续,填写和递交相关文件,包括报关单、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明等。
5. 缮制和交付相关单证:出口方根据合同要求,制作并交付各类单证,如提单、信用证、汇票、装运清单等,以便买方办理相关清关手续和付款手续。
6. 货物交付和验收:货物到达目的国家或地区后,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货物的验收和核对,确保货物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要求一致。
7. 付款和结算:买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相应的货款支付。
出口方收到货款后,办理结算手续,如付汇、退税等。
8. 解决争议: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法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以上是一般的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合同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进行出口业务时,建议出口方和买方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各项约定和合同条款。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2007-07-28 10:29:07)转载▼分类:国际贸易知识集锦一、货(备货);二、证(催证、审证、改证);三、运(托运、报关、保险);四、款(制单、结汇);我国出口贸易中,多采用海上运输交付货物,由我方安排运输和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的居多。
下面以我方安排运输的单式海运CIF和即期议付信用证方式结算合同为基本介绍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环节及有关问题,采用其他贸易条件和支付方式的合同,除某些细节有些差异外,基本做法大体相同;出口合同履行程序一:备货出口合同履行程序二:催证、审证、改证出口合同履行程序三:托运、报关、装运、投保、发装运通知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四:制单、结汇(一)备货: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交货义务,根据合同规定的品质、数量和交货期等的要求,进行准备货物的工作。
01,按事先协议或进货合同向生产或供货部门安排生产或催交货物;02,核实并检查应收货物的品质、包装、数量等情况,并对货物进行验收;03,有的货物即使已经验货进仓,尚需根据出口合同规定要求再次进行整理、加工和包装,并在外包装在加刷运输标志和其他必要的标志;04,《国际货物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是卖方的三项基本义务,0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仅要求当事人应当完全做好符合合同的明文规定,而且还应做到符合合同中未作明文规定但按法律和惯例当事人应尽的默示义务;06,在备货过程中,对以下问题尤其应该重视:(01)货物的品质、规格必须与出口合同的规定相一致;A,凡凭规格、等级、标准等文字说明达成的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文字说明相符;B,凡凭样品达成的合同,则必须和样品相一致;C,如即凭文字说明,又凭样品达成的合同,则两者均须相符;D,此外,货物的品质还必须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和在订立合同时买方通知卖方的特定目的;(02)货物的数量必须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A,如发现货物数量不符合合同需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寂足;B,为便于补足储存中的自然损耗和国内搬运过程的货损,以及按合同溢短装条款的溢装之用,备货数量一般以略多于出口合同规定的数量为宜;C,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规定:凡“约”、“大约”或类似意义的词语用于数量时,应解释为允许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D,《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还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所列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即使不准分批装运,货物数量也允许有5%的伸缩。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
合同编号, [编号]
甲方, [甲方名称]
乙方, [乙方名称]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交货时间。
1.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具体日期] 内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1.2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交货时间延迟,甲方应在延迟发生后的 [具体天数] 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协商交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
2.1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2 若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在 [具体天数] 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货款。
3.2 若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四条运输和保险。
4.1 甲方应负责货物的运输安排,并购买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保险。
4.2 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负责向乙方赔偿或重新提供货物。
第五条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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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履行程序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过洽商交易达成协议后,按国际贸易的一般习惯做法,大都需要签团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以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
在交易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中,都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交易对象、成交条件及所选用的惯例不同,每份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的基本义务来看,却是相同的,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各项单据燕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买方的基本义务是,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的如下:
备货与报验
为了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约定的货物,在订立合同之后,卖方必须及时落实货源,备妥应交的货物,并做好出口货物的报验工作
备货
发运货物的时间。
为了保证按时交货,应根据合同和信用证对装运期的规定,并结合船期安排,做好供货工作,使船货衔接好,以防止出现船等货的情况。
货物的品质,规格。
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必须符合约定的要求,如果不符,应进行筛选和加工,整理直至达到要求
为准。
货物的数量。
必须按约定数量备货,而且应留有余地,以备必要时作为调换之用,如约定可以溢短装百分之若干时,则应考虑满足溢装部分的需要。
货物的包装。
按约定的条件包装,核实包装是否适应长途运输和保护商品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有破损,应及时修整或调换。
在包装的明显部位,应按约不定期的唛头式样刷制唛头,对包装上的其它各种标志是否符合要求,也应注意。
报验
凡按约定条件和国家规定必须法定检验的出口货物,在备妥货物后,应向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只有经检验出具商检局签发的检验合格证书,海关才放行,凡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得出口。
申请报验时,应填制出口报验申请单,向商检局办理申请报验手续,该申请单的内容,一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产地等项,在提交申请单时,应随附合同和信用证副本等有关文件,供商检局检验和发证时作参考。
当货物经检验合格,商检局发给检验合格证书,外贸公司应在检验证规定的有铲期内将货物装运出口,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装运出口,应向商检局申请展期,并由商检局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口,
催证
在按信用证付款条件成交时,买方按约定时间开证是卖方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是大宗交易或按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买方及时开证更为必要;否则,卖方无法安排生产和组织货源,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买方不能按时开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应结合备货情况做好催证工作,及时提请对方按约定时间办理开证手续,以利合同的履行。
审证
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常有与合同条款不符的情况,为了维护我方的利益,确保收汇安全和合同的顺利履行,我们应对国外来证,按合同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在审证时 ,应注意下列事项:
政治性,政策性审查。
在我国对外政策的指导下,对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来证从政治上,政策上进行审查,如来证国家同我国有无经济贸易往来关系,来证内容是否符合政府间的支付协定,证中有无歧视性内容等。
开证行与保兑行的资信情况,为了确保安全收汇,对开证行和保竞任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开证行和保兑行的资信及其经营作风等,都应注意审查,如发现有总是侧应酌情采取适当的措施。
信用证的性质和开证行对付款的责任,要注意审查信用
证是否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是否生效,在证内,对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否加一笔勾销了“限制性”条款或其它“保留”条件。
信用证金额及其采用的货币,信用证金额应与合同金额一致,如合同订有溢短装条款,则信用证金额还应包括溢短装部分的金额,来证采用的货币与合同规定的货币一致。
有关货物的记载。
有关装运期,信用证有效期和到期定点的规定,按惯例,一切信用证都必须规定一个交单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未规定到期日的信用证不能使用,通常信用证中规定的到期日是指受益人最迟向出口地银行交单议付的日期,如信用证规定在国外交单到期日,由于寄单费时,且有延误的风险,一般应提请修改,否则,就必须提前交单,以防逾期,装运期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如来证太晚,无法按期装运,应及时申请国外买方延展装运期限,信用证有效期与装运期应有一定的合理间隔,以便在装运货物后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制单结汇工作,信用证有效期与装运期规定在同一天的,称为“双到期”应当指出,“双到期”是不合理的,受益人是否就此提出修改,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改证
在审证过程中如发现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区别问题的性质,分别同有关部门研究,做出妥善的处理,一般
地说,如发现我方不能接受的条款,应及时提请开证人修改,在同一信用证上如有多处需要修改的,应当一次提出。
对信用证中可改可不改的,或经过适当努力可以办到而并不造成损失的,则可酌还必须处理,对通知行转来的修改通知收内容,如经审核不能接受时,应及时表示拒绝,如一份修改通知书中包括多项内容,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绝,不能只接受其中一部分,而拒绝另一部分。
租船订舱
按CIF或CFR条件成交时,卖方应及时办理租船订舱工作,如系大宗货物,需要办理租船手续;如系一肌杂货则需洽订舱位,各外贸公司洽订舱位需要填写拖运单,托运单是托运人根据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船方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航线,船期和舱位情况,如认为可以承运,即在托运单上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人一份,至此,订舱手续即告完成,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运人的托运申请之后,即发给托运人装货单,凭以办理装船手续,装货单的作用有三:一是通知托运人已配妥××船舶、航次,装货日期,让其备货装船,二是便于托运人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三是作为命令船长接受该批货物装船的通知。
货物装船以后,船长或大副则应该签发收货单,即大副收据作为货物已装妥的临时收
扰,托运人凭此收据即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如收货单上有大副经注,换取提单时应将大副批注在提单上。
报关
出口货物在装船出运之前,需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口货物办理报关时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要提供出口合同副本,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商品检验证书,以及其它有关证件,海关查验有关单据后,即在装货单上盖章放行,凭以装船出口。
为了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履行进出口合同的基本程序、各环节的基本内容和履行当中的注意事项等,都应当按照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