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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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重要机构。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组建、职责、运作、决策和监督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组建1.1 确定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确定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会主席、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等。

1.2 设立委员会章程:明确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会议程序等,确保委员会工作有序进行。

1.3 指定主席:委员会主席应具备丰富的战略规划经验和领导能力,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并推动决策执行。

二、职责2.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的长期目标和市场环境,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明确。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战略方向,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3 提出战略建议:委员会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提出战略建议,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三、运作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公司发展。

3.2 建立工作小组: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深入研究特定领域的战略问题,提出专业建议。

3.3 沟通协调:委员会应与董事会、高管团队等其他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各方利益,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决策4.1 民主决策:委员会应遵循民主原则,充分听取成员意见,共同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2 风险评估:在制定战略决策时,委员会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4.3 制定执行计划:委员会在决策后应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落地。

五、监督5.1 绩效评估: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战略的绩效,分析成果和问题,及时调整战略方向,提高公司发展效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发展计划。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一套细则指引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组成、会议程序和决策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计划,包括业务增长、市场拓展和投资方向等。

2. 监督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并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

3. 提出战略决策的建议,包括并购、合作火伴选择和战略投资等。

4. 分析和评估市场竞争环境,预测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提供战略性建议。

5.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事务,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组成1. 董事会主席: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并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合作。

2. 高级管理层代表:包括CEO、CFO和COO等高级管理层成员,他们负责执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并向委员会汇报工作发展。

3. 外部顾问:可以邀请行业专家、学者或者咨询公司的代表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外部顾问,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4.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公司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会议,以确保全面考虑公司各方面的情况。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1. 召集会议:董事会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并提前通知所有成员。

会议可以定期召开,也可以根据需要暂时召开。

2. 议程安排:会议前,董事会主席和高级管理层代表共同制定会议议程,并将议程事项提前通知给所有成员。

3. 会议记录:会议期间,由指定的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与战略相关的讨论和决策过程。

4. 决策流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原则是多数决定。

在决策过程中,成员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但最终决策结果需要通过多数成员的支持才干通过。

5. 会议评估:每次会议结束后,可以进行会议评估,以评估会议的效果和改进空间,并及时调整会议程序和议程安排。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决策层的重要组成部份,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决策,以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本文旨在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明确其职责、成员构成、运作机制等关键要素,以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二、职责和权限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并提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2. 监督和评估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

3. 提出重大战略决策,如并购、投资、合作等,经董事会审议后予以批准。

4. 监督和评估公司战略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5. 分析和评估市场环境、竞争对手和行业趋势,提供战略决策的参考依据。

6. 提供战略咨询和建议,为董事会和高层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三、成员构成1. 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席。

2. 高层管理层:公司CEO、CFO、COO等高层管理层成员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参预委员会的决策和讨论。

3. 外部顾问:根据需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可以礼聘外部咨询公司或者专家担任委员会的顾问,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运作机制1. 会议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召集。

会议可以采用线下或者线上方式进行。

2. 决策程序:委员会成员在会议上讨论并达成共识,对于重大决策需要经过多数委员的允许方可通过。

3. 工作报告:委员会成员需按要求提交工作报告,包括战略分析、项目发展等内容,以便进行综合评估和讨论。

4. 信息共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享有公司内部信息的共享权,但需遵守保密协议,确保信息安全。

5. 决策记录:会议记要和决策记录需详细记录,包括决策的过程、理由和结果等,以备后续审查和追溯。

五、绩效评估1. 目标设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KPIs设定自身的绩效目标,确保与公司整体目标的一致性。

2. 绩效评估:定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战略规划的有效性、决策的准确性和执行的成效等方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决策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计划。

本文档旨在规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以及决策程序,以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

2. 组成2.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包括董事会主席、CEO以及其他关键高级管理人员。

2.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该由不少于3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独立董事。

2.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决策能力。

3. 职责3.1 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计划,并确保其与公司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3.2 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3.3 审查和评估公司的战略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和应对措施。

3.4 提供战略指导和建议,协助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

3.5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战略执行发展。

4. 运作方式4.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频率根据需要确定。

4.2 会议应由董事会主席或者其指定的成员主持,并由秘书处提供必要的支持。

4.3 会议议程应提前发布,并包括战略目标评估、战略计划审查、战略风险评估等内容。

4.4 会议应记录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

4.5 会议应充分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决策程序5.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讨论和评估,并以多数成员认可的方式达成共识。

5.2 对于重大战略决策,应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分析,并征求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5.3 决策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在公司内部广泛传达,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6. 监督与评估6.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和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

6.2 评估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6.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其运作的透明和合规。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一、前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其战略规划的准确性和执行力的强大。

为了提高决策的水平和效率,许多企业都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文将探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有效的指导原则。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企业战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制定企业的长期和中期战略。

委员会应该对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内部资源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战略方案。

2. 监督战略执行:战略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委员会还应该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该定期审查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并对偏离目标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该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委员会应该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确保企业在面对风险时能够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

4. 人才发展: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人才发展战略进行审查和指导。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人才储备,并制定培养和激励人才的计划。

5. 资本分配: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资本分配进行审查和决策。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的资金分配符合战略目标,并能够最大化股东的价值。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1. 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由董事会选派,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

2. 会议频率:委员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以确保战略规划和执行的连续性。

会议频率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但至少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3. 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委员会成员应提前收集和准备相关资料,并在会议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 战略与执行的衔接: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川大智胜:总经理工作细则(2011年2月) 2011-03-01

川大智胜:总经理工作细则(2011年2月) 2011-03-0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总经理工作的合法有效,提高总经理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人,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总经理任期每届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总经理应以公司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三)坚决贯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经营管理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不得将其管理权转授他人行使;(五)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六)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总经理职权及权限第五条总经理权限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予以明确,在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包括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拟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七)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以下权力,并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一)资金使用1、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股东大会决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2、公司的其他工作计划(包括临时计划或年度计划),若其涉及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3%或300万元,总经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决策程序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法规,结合公司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备案或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议事规则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

会议通知须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送达全体委员,但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对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的考核的标准并提出建议;(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决策程序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法规,结合公司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备案或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议事规则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会议。

会议通知须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送达全体委员,但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规划。

为了确保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成员构成、会议程序、决策流程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二、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目标设定、战略选择和资源配置等。

2. 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3. 审核并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收购、合并和分拆等决策。

4. 审议并推动公司的创新和发展,提出战略调整建议。

5.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6. 提供战略咨询和建议,为董事会和高层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三、成员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外部专家。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程序1.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或者副主席主持。

2. 会议召开前,秘书向委员会成员发送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3.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安排,包括战略规划、战略执行情况、重大决策等议题。

4. 会议应有充分的讨论和决策时间,确保成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并达成共识。

五、决策流程1. 委员会决策采用多数票通过的原则,主席在有需要时具有决定性的投票权。

2. 委员会成员在决策前应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3. 决策结果应以决议形式记录并及时通知董事会和高层管理层。

六、监督机制1. 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和决策结果。

2. 董事会有权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职责的履行和决策的合理性。

3. 委员会成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战略规划和决策能力。

七、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对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可以确保委员会的职责得到明确,成员构成合理,会议程序规范,决策流程科学,监督机制有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指导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本实施细则指引,以明确其职责、权力和程序。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确定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2. 分析和评估公司当前的业务状况,提出改进和创新的建议。

3. 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4. 提供对外界经济、市场和竞争环境的分析和预测。

5. 确定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

6. 提供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流程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任命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主席担任委员会主席。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管理能力。

3. 委员会成员的任命由董事会决定,任期一般为两年,可连任。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额外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2. 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委员会成员应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和报告。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 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

5. 委员会成员应及时执行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6. 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战略执行情况。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权力和权限1. 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2. 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进行特定的研究和分析。

3. 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制定和实施战略执行计划。

4. 委员会有权要求董事会就重大战略决策进行讨论和决策。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评估和改进1. 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委员会的工作效果和成员的表现。

2. 委员会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

3. 委员会应接受董事会和公司股东的监督和评估,接受外部咨询机构的评估。

七、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对于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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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法规,结合公司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备案或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

会议通知须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送达全体委员,但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情况紧急时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的决议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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