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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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四川文理学院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学校的教育建设。

本文将介绍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促进人才引进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引进对象。

1.家级人才: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后备人才”等;2.级人才:点技术带头人、科学技术特派员、社会技术特派员、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省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3.校级人才:川文理学院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授、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

二、引进方式。

1. 任用: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组的相关规定,引进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及学校级人才,同时确定受聘者的聘任期限和职务。

2.职:为增强学院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科技合作,四川文理学院鼓励国家级人才和省级人才做学院的兼职研究人员,并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工资待遇。

三、管理办法。

1.照《国家规划教材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和《四川文理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组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

2.据聘任协议、劳动合同及学校的相关规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津贴、福利待遇、考核绩效和聘任时间等事项应进行细化落实。

3.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接受学校关于学术、科研、教学生涯规划、诚信遵守等方面的培训及细则管理,配合学校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评价。

4.校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政福利政策,及时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相关的补贴,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及监控。

四、实施及评价1.据学校的《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制度》及《人才引进事业考核制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业绩及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对其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及了解。

2.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组织各项考核,严格实施相关管理办法,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发展与素质。

3.期组织学院各级领导,细化监督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服务质量,拓展学院各种途径给予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及保障,努力打造学院的人才服务体系,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发展与素质。

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7〕75号)

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7〕75号)

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7〕75号)
2017年7月,安徽师范大学发布《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7〕75号),旨在进一步完善安
徽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体制,为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或团队
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根据《实施办法》,安徽师范大学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组建
的研究团队来校实施工作一定的行政管理、政策大力扶持和经济支持,具体包括安排办公场地,提供科研经费和物质支持,出台安居保障政策,鼓励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放职务和称号津贴,参与科研奖励,以及开展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持和福利措施。

同时,安徽师范大学还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和程序,为招聘过程提
供了更加规范化的框架。

首先,安徽师范大学需要对招聘对象进行严
格的筛选和复核,实行科研人员与引进人才双重评价,保障引进高层
次人才的质量。

其次,安徽师范大学规定了明确的聘任条件,合理界
定了相关职责和福利待遇,并设立了绩效考核制度,以期满足引进高
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长期发展需求。

《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旨在更好地推动安徽师范大学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进一步提升
学校的整体人才质量,助力安徽师范大学科学发展,谱写学校事业发
展新篇章。

内江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内江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和谐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队伍,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制定本办法的基本依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四川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试行意见》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

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上级职改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认真进行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依据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对每年推荐评审对象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我校教师职务分为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助理研究员)和助教(研究实习员)。

其中,教授(研究员)和副教授(副研究员)为高级职务,讲师(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务,助教(研究实习员)为初级职务。

第四条我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实验技术、卫生、工程技术、图书档案、出版编审、财会、统计、审计等系列,其中实验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高级实验师为高级实验技术职务,实验师为中级实验技术职务,助理实验师和实验员为初级实验技术职务;图书档案职务名称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研究馆员和副研究馆员为高级图书档案技术职务,馆员为中- 1 -级图书档案技术职务,助理馆员和管理员为初级图书档案技术职务;其余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按照本系列规定的名称设置.第五条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精神,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应在定编、定岗和省上批准的结构比例范围内实施。

第六条在专业职务评审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全面衡量,鼓励冒尖。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实用范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精神,实施“人材强校”战略,加大专业带头人和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力度,不断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我院高层次人材资源开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学院发展提供人材保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尊重人材、公开选拔。

人材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统筹规划、重点突出。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先引进重点专业、新办专业急需的人材。

(三)能力为先、德才兼备。

人材引进既重身份(职称、学历),更重教学、科研、实践技术能力及思想道德品质。

(四)积极谨慎、体现实效。

积极开展人材引进工作,谨慎选择优秀并在工作中能体现实际效果的高层次人材。

二、组织机构成立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人事处处长、教务科研处处长、党政办主任和财务处处长组成。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引进对象须政治立场坚定,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并愿意长期在学院工作。

具体条件如下:(一)高学位人材1.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

(二)双师型人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两年以上 (可累计) 企业(或者社会)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3、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辟,成果已被企业应用,效益良好。

4、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5、在企业或者科研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在高校任教一年以上,能胜任本专业一门以上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6、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本专业某一项操作技能中级以上等级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证书并有一年以上企业(或者社会)实践工作经历。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管理与培养。

第二条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引进学术造诣精深,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急需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第三条坚持科学规划、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与考查,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第四条坚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人才工作责任意识,形成校院联动、各部门协同、系统推进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解决人才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培育领军创新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六条学校人才工作机构及职能㈠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能学校人才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校院分级负责的方式确定工作职能和责任,完善“校院联动”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战略和促进我校事业全面发展的人才政策;⒉负责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⒊组织、落实人才工作规划,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⒋检查督促各学部(院)人才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⒌建立例会与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人才工作经验,发现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⒍为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洽谈、协调、落实工作生活条件的直通车服务。

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

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

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安徽师范大学作为一所以人文学科为优势的综合性大学,在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及学科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有效的人才引进方式,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的发展。

为此,安徽师范大学决定实施《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定义1、高层次人才是指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研究能力,能推动学校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杰出人才;2、团队是指拥有较强研究能力和合作意识,能够为学校重大科研、教学及开发项目提供有效支持的研究团队;3、引进来源是指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招聘、交流、合作、直接聘任等。

三、引进原则1、坚持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科学的选拔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以素质为导向、以能力为基础的原则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完善的竞争机制下,通过认真、诚信的评选,从优秀的候选人中选出最佳者;3、必须了解人才的学术背景和见解,结合学校发展现状和需求,充分考虑其影响和可持续性,以确保引进人才的可持续发展;4、坚持视觉标准,着力引进有实际影响力的杰出人才。

四、引进方式1、招聘;2、交流;3、合作;4、直接聘任。

五、招聘办法1、出台高层次人才招聘邀请函,公开征集候选人;2、建立科学的考核审核机制,以准确评价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3、严格控制聘任时间,分阶段签署条件,确保人才在能力和学术水平上达到要求;4、积极吸收来自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及企业的优秀人才。

六、交流办法1、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提供研讨平台,加强人才交流;2、邀请海外及国内学者来校学习交流,以及招收优秀留学生,增强学校的教研实力;3、鼓励科研人员到国外参加学术活动和短期访问,扩大学术影响力。

七、合作办法1、与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建立科研合作关系,引进人才;2、与海外顶尖大学、科研机构等建立学术交流合作,促进国际学术交流;3、通过国际会议、国际学术期刊等,接触国外优秀人才,联系引进。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激发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创造力,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条件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分为四个层次,引进对象及条件如下:1.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第二层次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3.第三层次人才: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等,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紧缺或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4.第四层次人才: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紧缺或急需专业可放宽到45周岁。

二、高层次人才待遇1.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待遇参照《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意见》(唐发〔2015〕17号)执行,特别急需的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的办法单独签订协议确定待遇。

2.第四层次人才待遇⑴博士安家费。

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人才一般给予30万元安家费,紧缺或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安家费最高可增至50万元;安家费首次发放50%,其余部分分5年等额发放;⑵博士科研基金。

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到校工作后可向学校申请博士科研基金作为科研启动经费。

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10万元;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5万元;科研基金首次划拨总额的30%,其余7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5年内逐年划拨;学校培养的只有学位证的理工类博士可申请科研基金6万元,只有学位证的社科类博士可申请科研基金3万元,划拨与考核办法参照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执行。

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3篇)

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3篇)

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国家战略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促进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力,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是高校的重要任务,必须按照科学性、公正性、及时性的原则加以实施,旨在培养出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的学术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高校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发展规划,在制定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时,充分考虑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合理安排和分配人才资源。

第四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的修订,应按照中央和省级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引进优秀人才第五条高校应积极引进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优秀人才,包括海内外的优秀人才。

优秀人才的引进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根据高校的需要和专业特点,设立相应的引进计划,包括引进教授、研究员、客座教授等职务。

(二)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三)设立优秀人才引进专项基金,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四)在国内外进行广泛的招聘宣传,并在高校的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优秀人才报名。

(五)与相关部门合作,优化政策环境,为引进优秀人才提供相关便利和支持。

第六条引进优秀人才的条件和标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能存在任何歧视和偏见。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在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能够给予学生良好的指导和培养。

(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其他教职工和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

(四)无不良记录和违纪现象,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引进优秀人才的程序和流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高校发布引进优秀人才的通知,并明确招聘要求和条件。

(二)优秀人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教学经验等。

(三)高校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确定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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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人才引进工作,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 号)、《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内师院发〔2013〕5 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对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

一、引进人才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以人为本、人才强校”战略,紧密围绕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从学科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为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引进人才的原则
1. 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引进人才工作在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序进行。

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规划人才引进工作。

2.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引进人才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

突出重点就是优先引进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新办学科、应用型学科需要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双师型”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和高层次人才。

统筹兼顾就是要全面考虑各学科的发展、新学科的形成以及各学科所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的充实。

3. 注重学术,德才并重。

引进人才既要注重学历和职称,又要注重学术
水平和业务能力,必须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同时,必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引进对象
1. 特聘教授(55 周岁以下);
2. 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省部级重点学科负责人(55 周岁以下);
3. 教授(50 周岁以下);
4. 博士(40 周岁以下);
5. 优秀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35 周岁以下,专职辅导员30周岁以下)。

四、引进人才的工作程序
1. 引进人才计划的制订。

每年年初由各二级学院(部)或有关部门申报人才引进计划,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2. 招聘信息发布。

每年年初人事处根据学校确定的人才引进计划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学校校园网及有关高校发布,须参加公招考试招聘或直接考核招聘的,其公招方案和公告经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3. 引进人才工作中的招聘广告的发布、生源的组织及考核等环节主要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

各二级学院(部)对拟引进人才,要全面考察,充分了解,并组成7 人的面试考核组对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学术成果、讲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组组长由有关二级学院院长(部主任)担任,考核组成员原则上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学科专业专家等组成,负责应聘人员的试讲、答辩、面试、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

面试考核采取科研报告和课程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考核办法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制定,考核组成员和
具体考核办法在面试考核前应书面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

4. 各二级学院(部)对拟引进人才的考核意见和考核过程材料如听课记录、考核组专家评价意见表等书面材料经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5. 学校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组对二级学院(部)上报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审核和综合考核;对符合引进人才条件和上述考核程序并通过综合考核人选,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6. 人事处将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学校考核情况以及拟聘意见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7. 由人事处统筹协调教务处、科技处、计财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及相关二级学院(部)办理手续。

8. 引进人才报到后需要办理的生活、工作等具体事务由所在单位负责。

9. 引进的人才须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书和聘用合同书,明确有关权利、责任、任期目标和待遇。

10. 人事处会同科技处、教务处审核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的,由学校聘任相应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五、对引进人才的管理
1. 引进的人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服从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

2. 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约管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工作协议书和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和应享受的权利。

有关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等按照学校的统一规定执行,并接受学校的引进人才工作任务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六、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特聘教授
1. 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供使用的住房一套(免房租),提供满足工作需
要的办公条件。

2. 特聘教授全职到校工作并完成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后的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实际情况从优确定。

3. 特聘教授的聘期为3 年,聘期届满前三个月之内,由双方协商是否续聘。

4. 学校将协助受聘人员申请各类科研课题,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配套科研经费。

(二)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省部级重点学科负责人
1. 提供安家费30〜80万元人民币。

2. 科研启动费:文科10 万元人民币;理工科20万元人民币。


研启动费按学校有关科研管理办法资助与管理。

3.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我校相同条件工作人员相应
的工资、教授特殊津贴等有关福利待遇。

4. 享受我校二级教授岗位的绩效工资。

5. 提供供使用的住房一套。

6. 酌情解决受聘人员配偶工作。

(三)教授
1. 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 0 〜35万元人民币(其中紧缺学科专业:20 〜35万元人民币;一般学科专业:10〜25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8 年及以上。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受聘人员学科专业、科研业绩等情况在聘用时确定。

2. 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人民币;理工科10 万元人民币。

科研启动费按学校有关科研管理办法资助与管理。

3.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我校相同条件工作人员相应的相应的工资、教授特殊津贴等有关福利待遇。

4. 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

5. 享受我校所聘教授岗位的绩效工资。

6. 酌情解决受聘人员配偶工作。

(四)博士
1. 根据学科专业情况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8〜30万元人民币(其中紧缺学科专业:15〜30万元人民币;一般学科专业:8〜20万元人民币)。

服务年限8年及以上。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受聘人员学科专业、科研业绩等情况在聘用时通过签订工作协议书确定。

2. 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人民币;理工科10 万元人民币。

科研启动费按学校有关科研管理办法资助与管理。

3.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我校相同条件工作人员相应
的相应的工资、博士特殊津贴等有关福利待遇。

4. 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

5. 享受我校所聘岗位的绩效工资,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人员在见习期(三个月)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七级副教授岗位的绩效工资。

6. 酌情解决受聘人员配偶工作。

(五)优秀硕士毕业生
1. 提供三年住房补贴,每月150 元人民币。

2.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我校相同条件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3. 享受我校所聘岗位的绩效工资。

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的具体金额,视学科、配偶情况及科研情况聘用时面谈确定。

七、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引进、招聘按照当年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教育厅规定的有关公开考试招聘程序进行。

八、拟引进的人才和其配偶工作安排,在履行完考察程序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九、紧缺学科专业认定:每年年初由各二级学院(部)申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人事处备案并公布。

十、本办法第六条内容如有变动,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十一、《内江
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内师人字〔2013〕
2 号)不再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2014 年引进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学科专业及待遇一览表
2.内江师范学院2014 年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学科专业及待遇一览表
内江师范学院
2014年1 月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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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引进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学科专业及待遇一览表
附件2
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学科专业及待遇一览表
备注:1.表中引进教授和博士按一级学科分类,包括一级学科及以下学科专业,引进教授以所从事学科专业为准,博士以博士
阶段所学学科专业为准。

2. 引进博士其博士与硕士阶段的专业须基本一致或相近;公招硕士研究生其本科与研究生阶段的专业须基本一致或相近。

3.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具体金额由各二级学院(部)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考察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
业、科研成果和配偶情况考察评估提出建议,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4. 享受安家费或购房补贴后,引进教授或博士及其配偶不再享受学校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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