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资格证考试资格规定

药师资格证考试资格规定
药师资格证考试资格规定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序号科目考试形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客观题

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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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注:各地报名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各地报名通知上的报名条件为准。

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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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2.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左右。

2013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10月19、20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2013年10月19日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013年10月19日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3年10月20日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2013年10月20日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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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学部分与中药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部分与药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部分与药物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考试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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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更多采用多选题为代表的客观性试题。多选试题的类型不同,但试题的基本结构大致相同。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是试题的主体;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考生在固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为A、B、X三种题型。现举例说明如下:

一、A型题(最佳选择题)

A型题题干在前,选项在后。共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为最佳答案,其余选项为干扰答案。考生须在5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最佳答案),并按考试规定的方式将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的字母涂黑。

例1:既祛风通络,又凉血消肿的药是

A.海风藤

B.雷公藤

C.络石藤

D.青风藤

E.鸡血藤

答案:AB●DE

例2:不宜用于变异型心绞痛的药物是

A.硝酸甘油

B.硝苯地平

C.普萘罗尔

D.维拉帕米

E.地尔硫卓

答案:AB●DE

二、B型题(配伍选择题)

B型题是一组试题(2至4个)共用一组A、B、C、D、E五个备选答案。选项在前,题干在后,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个选项可供选择一次,也可重复选用,也可不被选用。考生只须为每道试题选出一个最佳答案。

例1:

A.杀虫消积

B.杀虫疗癣

C.杀虫活血

D.杀虫止血

E.杀虫涩肠

1.槟榔的功效是

2.使君子的功效是

答案:

1.A●CDE

2.●BCDE

例2:

A.青霉素V

B.苯唑西林

C.替卡西林

D.哌拉西林

E.氨苄西林

1.主要用于耐药金葡菌感染的半合成青霉素

2.耐酶,抗菌活性不及青霉素,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

3.口服不吸收,临床主要用于绿脓杆菌感染治疗

答案:

1.●BCDE

2.A●CDE

3.AB●DE

例3:

A.乙胺丁醇

B.利福平

C.链霉素

D.对氨基水杨酸

E.卡拉霉素

1.诱导肝微粒体霉、加速皮质激素和雌激素代谢

2.长期大量应用可致视神经炎、视力下降、视野缩小,出现盲点

3.尿中析出结晶,损害肾脏,碱化尿液可减轻

4.对第八对脑神经损害严重

1.A●CDE

2.●BCDE

3.ABC●E

4.ABCD●

三、X型题(多项选择题)

X型题由一个题干和A、B、C、D、E五个备选答案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要求考生从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例1:既善清热解毒,又能疏散风热的药是

A.连翘

B.金银花

C.牛蒡子

D.败酱草

E.黄菊花

答案:●●●D●

例2:适用于高血压病伴肾功能不良的药物是

A.卡托普利

B.利舍平

C.哌唑嗪

D.氢氯噻嗪

E.甲基多巴

答案:●B●D●

通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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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注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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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第三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第二章申请注册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第七条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第九条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条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一条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第十二条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第三章注册与管理

第十三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根据申请注册者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类别进行注册。

第十五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六条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七条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八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每年将注册情况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定期公告。

第十九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复查并予以改正。

第二十条对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所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有关的证明,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执业单位系指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别说明: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印发通知明确:从2009年10月1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并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15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对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时,除按规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

国家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国家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国家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中专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XX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XX年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中专考生按照原政策,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可以报考!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二、免试条件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次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经验

一次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经验 说实话,本人最讨厌考试,不论是什么考试,主要是中国式的考试太令人失望了!考试通过了又能证明什么?水平就一定能提高吗?别人我不知道,但我是忘得差不多了,可以说考试与现实要用到的技能是脱节的,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又不得不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浪费了大家多少的时间与精力金钱! 说了这么多废话,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还是要考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下面就谈谈我个人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一些个人经验。其实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还是有一定窍门的,各人有各人的方法,我是2000年参加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次性通过四门考试,顺利拿到了执业药师资格证。由于种种原因,只有三个月时间复习,时间很紧迫,看书就不能用常法。首选要抓住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脉搏,它要考查的是考生知识面的广度而不是知识面的深度。有这样一个认识,看书的时候就可做到有的放矢。还有制定的目标宜低不宜高,只要求一次性通过,不追求高分,抓住书上80%的比较容易掌握的知识点就行了,剩下的20%的难点匆匆扫一眼,能记住多少就记多少,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就是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一、不求甚解,蜻蜓点水。 看第一遍书的时候,不要求样样精通,先定一个时间表,如我就定了2个星期看完一个科目,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完成每天的复习量,看不完的就先放到一旁,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指定的科目看完。看第一遍书,目的是对全书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分清重点与难点,做到胸中有数。在这过程中可适当的做些试题,通过做题知道考试是要考书上的哪些知识点,这样看书时记忆会好得多。 二、避重就轻,专攻重点。 看第二遍书的时候,选重点的、容易明白的、历年试题中出现机率大的知识点看,有些太难的知识点就跳过了,其实也没必要将书上的每一句话都理解得很清楚,书上说的也不是完全正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果在某些难点问题花销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到头来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药学》版(必背)

《中药学》 第一单元历代本草代表作简介 导言考什么?——各论比例高,功能主治。如何讲?——突出重点,引导学习。如何学?——抓住重点,博闻强记。总论中药和中药学的概念:中药是我国传统药物的主要组成部分。中药的认识和应用,是以中医学理论为基础。其品种繁多,发展至今已达12800余种。中药学是研究中药基本理论和各种中药的来源、采制、性能、功效及临床应用等知识的一门学科。 第一单元历代本草代表作简介 重点解析《神农本草经》《本草经集注》《新修本草》《经史证类备急本草》《本草纲目》《本草纲目拾遗》《中华本草》作者、药物数量、成书年代、学术贡献。1.《神农本草经》奠定了中药学的理论基础。各论载药365种,以上、中、下三品分类。该书系统总结了汉代以前我国药学发展的成就,是现存最早的药学专著,为本草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本草经集注》陶弘景著,南北朝,载药730种。在《本经》基础上,补充了大量药物采收、鉴别、炮制、制剂、“诸病通用药”、“服药食忌”等。首创药物自然属性分类法:玉石、草木、虫兽、果、菜、米食等。系统、全面地整理补充了《本经》内容,反映了魏晋南北朝的主要药学成就,初步确立了综合性本草著作的编写模式。3.《新修本草》又称《唐本草》,为隋唐时期唐代的本草代表作。书成于公元659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官修药典性本草,并被誉为世界上第一部药典,比欧洲纽伦堡药典《科德药方书》早887年。以《本草经集注》为祖本,继承并多有创新,新增药物120种,共850种;书中除本草正文外,还增加了图谱,并附以文字说明,开创了图文对照法编撰药学专著的先例。4.《经史证类备急本草》简称《证类本草》,为宋金元时期宋代的本草代表作。唐慎微,在《嘉祐本草》、《图经本草》的基础上,广泛采集医家常用和民间习用的验方单方,又从经史百家文献中整理出大量有关医药学资料编写此书。 书稿初成于公元1082年,定稿于公元1108年以前。全书共30卷,载药1746种,附方3000余首。5.《本草纲目》公元1578年,共五十二卷,卷首附图1100余幅,载药1892种。李时珍。自然属性,分为十六部,六十类,不分三品。该书不仅集我国16世纪以前药学成就之大成,将本草学的发展提高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在生物、化学、天文、地理、地质、采矿等方面也有突出的成就,对世界医药学和自然科学的许多领域做出了举世公认的卓越贡献。思考:为何称为“纲目”。6.《本草纲目拾遗》简称《纲目拾遗》,为清代本草代表作。作者:赵学敏。专为补遗、正误《本草纲目》而作,载药921种,其中《本草纲目》未收载的716种;总结了16~18世纪本草学发展的新成就,而且还保存了大量今已散佚的方药书籍的部分内容,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文献价值。7.《中华本草》当代本草代表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持,南京中医药大学总编审。全书共34卷。前30卷为中药,8980种。后4卷为民族药专卷,包括藏药、蒙药、维药、傣药各1卷。全面总结中华民族两千多年来传统药学成就,集中反映20世纪中药学科发展的综合性本草。中国最经典本草著作神农本草经↓ 本草经集注↓新修本草↓证类本草↓本草纲目(拾遗)↓中华本草

执业药师证报考条件,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执业药师证报考条件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一、报考条件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参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办理。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

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四、中药学类 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016年全国执业药师考试药学1真题及答案

2016年执业药师《药学专业知识一》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 1.含有喹啉酮不母核结构的药物是 A.氨苄西林 B.环丙沙星 C.尼群地平 D.格列本脲 E.阿昔洛韦 答案:B 2.临床上药物可以配伍使用或联合使用,若使用不当,可能出现配伍禁忌,下列药物配伍或联合使用中,不合理的是 A.磺胺甲口恶唑与甲氧苄啶联合应用 B.地西泮注射液与0.9%氯化钠注射液混合滴注 C.硫酸亚铁片与维生素C片同时服用 D.阿莫西林与克拉维酸联合应用 E.氨苄西林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后在4小时内滴注 答案:B

3.盐酸氯丙嗪注射液与异戊巴比妥钠注射液混合后产生沉淀的原因是 A.水解 B.pH值的变化 C.还原 D.氧化 E.聚合 答案:B 4.新药IV期临床试验的目的是 A.在健康志原者中检验受试药的安全性 B.在患者中检验受试药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C.在患者中进行受试药的初步药效学评价 D.扩大试验,在300例患者中评价受试药的有效性、安全性、利益与风险 E.受试新药上市后在社会人群中继续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答案:E 5. 关于药物理化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弱酸性药物在酸性胃液中解离度低,易在胃中吸收 B.药物的脂溶性高在,则药物在体内的吸收约好 C.药物的脂水分配制(1gp)用语衡量药物的脂溶性 D.由于肠道比胃的PH值高,所以弱碱性药物在肠道中比在胃中容易洗手 E.由于体内不同的不为的PH值不同,所以同一药物在体内不同不为的解离不同程度答案:B 6.以共价键方式结合的抗肿瘤药物是 A.尼群地平 B.乙酰胆碱 C.氯喹 D.环磷酰胺 E.普鲁卡因 答案:D 7.人体胃液约0.9-1.5,下面最易吸收的药物是 A.奎宁(弱碱pka8.0) B.卡那霉素(弱碱pka7.2) C.地西泮(弱碱pka 3.4 ) D.苯巴比妥(弱酸7.4) E.阿司匹林(弱酸3.5) 答案:E 8.属于药物代谢第Ⅱ相反应的是 A.氧化 B.羟基化 C.水解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考试介绍 返回顶部↑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名条件 返回顶部↑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执业药师项目知识

执业药师 一、概念。 1、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也称药剂师,或称药师。 2、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执业药师与药士、药师及药剂师的区别: 执业药师:是职业准入性考试,是执业资格一年一次,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 药士、药师及药剂师:属于职称考试,由卫生部门组织。一般是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药监部门工作的人员可以考取。药剂师是个统称,通用称呼是"药师"。药剂人员按职称由低到高分为三级:初级:药士、药师;中级:主管药师;高级: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得从药士考起。 重要性: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执业药师是我国医药领域中必不可少的一支专业化职业队伍,势必要在整个‘三医’领域发挥更重要作用。 二、考试介绍 考试性质:属于职业准入性考试 考试流程: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成绩查询——领取证书 考试时间及科目: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药士,药师,药剂师,执业药师的区别和考试要求

药士,药师,药剂师。执业药师的区别和考试要求 药士是药剂士的简称,而且通用的是“药士”,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中最低级的一种“职称”,一般中专、大专毕业1年后取得; 药剂师是药师的全称,通用称呼是“药师”,也是专业技术职称中的属于低级职称中的一种,一般大学本科毕业工作1年后取得。 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一年的,就可以持单位证明到当地卫生局报考!中专毕业后工作满五年的就可以报考药剂师,大专毕业后三年,本科的一年!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药剂师>药剂士也是要考试的。分卫生局和药监局二种考试。 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分三级: 初级:药士、药师 中级:主管药师 高级: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药师是属于职称考试,是初级,以后还可以接着考主管药剂师是中级职称,主任药剂师(是高级职称)。 执业药师是执业资格准入证,是执业资格,需要通过全国统考,比较难。 考药剂师去卫生局报名,你得从药士考起考执业药师去当地市属人事局人才中心报名。 药剂士在卫生局报名每年11月份报,次年4月份考试,还有药监局也有类似的考试,具体咨询药监局人事教育科!大概是8月份报名,10月考试!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药剂士/药剂师考试报名流程: 报名方法为: 1,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javascript:void(0))考生入口注册并牢记帐户密码。 2,填写个人信息。 3,上传照片。 4,打印申报表。

2020执业药师证报考条件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考条件解读: 1、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成绩有效期解读: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2、中专学历考生报考条件要求!相关专业无需延长工作年限!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

药师资格证考试资格规定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序号科目考试形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客观题 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名条件 返回顶部↑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执业药师报考指南及考试流程

执业药师报考指南及考试流程 考试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考试实施成绩查询领取证书4~5月4~5月考前一周10月12月次年3月 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 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 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 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 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 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医学教育网。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医学教育网负责审查。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注:各地报名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各地报名通知上的报名条件为准。 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报考条件2020最新规定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

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作用,保障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设置执业药师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第三条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第四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国家药监局负责对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作出明确规定。 第五条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

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国家药监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组织命审题工作,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会同国家药监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第十条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章注册 第十一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真题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真题 各位考生,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接近尾声,准考证打印工作尚未开始,8、9月为考生备考的关键时期!为帮助各位考生备考本站将不断更新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经验及辅导信息,请点击文章最下面查看! 【郑重承诺】考试将于10月17、18日举行,会在考后第一时间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真题,敬请期待! 【考生经验抢先版】 编歌诀是将要求掌握的内容简化,用字头,谐音字,方言和俚语等方法,编成饶有趣味的顺口溜,易于背诵和记忆。运用歌诀的音韵和节奏感,消除机械记忆的苦涩与艰辛。 例如,把青霉素的抗菌谱编成顺口溜:“链葡螺放白肺炭(廉颇落荒白灰滩)”。通过说战国时期赵国名将廉颇诈败诱敌“落荒”逃到“白灰滩”一举歼敌的故事,就可以联想记忆起青霉素的抗菌谱包括溶血性链球菌、敏感的金葡菌、螺旋体、放线菌、白喉杆菌、肺炎球菌和炭疽杆菌等。把镇痛药的主要药物功效和副作用编成歌诀:“成瘾吗啡度冷丁,镇痛镇静抑呼吸,镇咳常用可待因,绞痛配伍阿托品。” 局麻药:“普鲁利多丁卡因,钠流受阻麻神经,穿透强度有差别,临床使用防过敏。”如植物性神经对内脏功能调节可编成如下口诀:交感兴奋心跳快,血压升高汗淋漓。瞳孔扩大尿滞留,胃肠蠕动受抑制。副交兴奋心跳慢,支气管窄腺分泌。瞳孔缩小胃肠动,还可松驰括约肌。

考生们自己发挥,把难记的药编成歌诀,肯定就好记住了,不妨试一试。 【鸣谢】执业药师考试频道一心致力于发布执业药师考试最新信息,本站资讯均来源于执业药师考试官网信息,小编特别感谢各位考生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厚爱!考生可添加收藏本站! 官方信息:执业药师考试信息 最新资讯:执业药师考试资讯 准考证信息:执业药师准考证 考试信息:执业药师考试信息 成绩查询:执业药师成绩查询 合格分数:执业药师合格分数 考试真题:执业药师考试真题 考试答案:执业药师考试答案 考生经验:执业药师考生经验 考试辅导:执业药师考试辅导 2015年执业药师精品VIP课程,让您考试!

初级药师报考条件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药学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四)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统一考试。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药学专业: 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读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读》 资格考试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国家药监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组织命审题工作,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会同国家药监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注册管理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湖南省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最新公布

湖南省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最新公布 【天宇考王】为广大考生归纳湖南省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时间。天宇考王执业药师考试人机对话模拟题库,免费下载试用,帮助考生最简单、最省时、最省力、最直接的通过考试,从此不必看书。 一、考试时间 2015年湖南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确定在10月17、18日两天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5年湖南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月 三、现场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 现场确认通常与考试报名时间一同进行,在报名后拿好相关证件进行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通常在考试进行的前一周开始,登录官方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更多相关资讯请考生时刻关注,不要错过了考试报名时间。 四、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免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考试时间和报名条件已经确定,请各位考生一定要密切关注关于执业药师考试的动态。做好充分的复习来应对考试,并且建议大家提早报名,在报名时间公布的时候就应该马上报名,这时候的名额比较充足,考生也不会手忙脚乱。希望上面的建议考生都能够记住,不要临急才来抱佛脚。 ………更多最新考试资讯,模拟考题尽在<天宇考王官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3913426.html,/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及准入条件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及准入条件 目前关于执业药师的报名条件改革暂未实施,仍在征求意见稿阶段,大家可参照原报考条件执行,同时知悉新的报名条件内容,以 保证自己不会因条件限制错过报考。 一、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考全科(四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可直接申请考试。 注:相关专业指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 我们都知道,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难度再次升级,引起了很多 考生的恐慌,紧接着,2019年刚刚开始,江苏省公布通知,2019年 执业药师考试将执行考前+考后审核制度!执业药师的准入条件再次 升级,势必引起大家对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更多的猜测,猜测总 是无用之功,你们能做的,就是不要犹豫,抓紧备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有关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共计有3大主要调整: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调整 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将不再进行考前报考资格现场审查,采取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形式。 乍一看以为考试的资格审核貌似的变的没那么严格了,请接着往下看! 2、完善考前审查机制 (1)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需进行考前资 格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2)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网上报名审查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 资格审核的人员配置上来了,那么审核的严格程度也就会相应的有所加大!这还不够,后面还有! 3、强化考后审查工作 这是新增项!新增项!!新增项!!! 考后审核我们都知道,只有已经通过考试的考生(即:四科全过 了!)才有资格进行考后审核,考过了再进行一次资格审核,考后审 核不过,你一样不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执业药师准入条件再升级, 别犹豫了,抓紧备考吧! 哦,对了,相关政策内容如下: ①考试四科全过的考生,由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 资格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②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名单公示:省业务主管部门将名单报省人事考试机构。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③未通过人员将被取消成绩(合格了也会被取消!!!):省人力资 源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人事考试机构将审查未通过人员信息上报国

全国各地2018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已公布】

全国各地2018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已公布】 全国各地2018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如下: 2018年山西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3日-8月17日 2018年山东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7日-8月16日 2018年上海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31日-8月12日 2018年兵团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8日-8月16日 2018年西藏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5日-8月10日 2018年北京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5日-7月30日 2018年宁夏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17日 2018年福建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8日 2018年天津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2日 2018年黑龙江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8日 2018年辽宁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12日 2018年甘肃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5日-8月3日 2018年广东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1日-8月17日 2018年新疆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15日 2018年河南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3日-8月6日 2018年陕西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2日 2018年海南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0日-7月31日 2018年吉林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9日-8月20日 2018年江苏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3日-8月2日 2018年江西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4日-8月14日 2018年湖北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2日 2018年贵州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7日-8月16日 2018年四川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20日 2018年重庆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3日-8月1日 2018年云南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7日-8月16日 2018年青海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2日-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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