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18•【字号】湘政办发〔2020〕34号•【施行日期】202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18日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避免无序建设、重复投资、低效应用,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支持省直单位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信息系统,包括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由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购买服务或需要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运行维护的系统(含新建、扩建和改造升级系统)。
前款所称省直单位是指省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
第三条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共建共享、高效应用、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省党政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审定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涉及到“数字政府”平台建设的项目,应报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再报省党政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省委办公厅委托省委机要局,提出涉密项目年度建设建议,牵头涉密项目的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审查涉密项目的信息化创新等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委托省政务局,提出非涉密项目年度建设建议,牵头非涉密项目的前置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立管理方法审核记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公司信息化建立工程实施过程管理,明确工程组织与职责分工,规工程活动和交付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本管理方法管理信息化建立工程工程合同生效后到工程验收前的整个实施过程,主要容包括工程分类与组织、工程里程碑管理及工程管理规。
其中工程里程碑管理包括工程的里程碑划分、关键任务规、主要的交付件模板和评审点,工程管理规主要包括方案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方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信息技术应用相关的工程和参与信息化建立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化建立工程、业务部门和供应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程分类:根据工程的实施性质分为应用实施、定制开发、硬件集成类工程。
根据实施式分为外包、自主实施、自主实施局部外包类工程。
第五条工程小组由供应商、业务部门、信息化建立工程部门共同组成,工程组根据专业分工分为工程管理组、业务组、开发组和系统支持组。
第六条不同工程分类,参与工程的角色有所不同,工程启动前,双工程经理需根据工程要求和资源状况重新确定工程组织和工程组人员,明确工程职责分工后予以正式发布。
第七条工程经理:负责工程过程的方案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管理,为工程执行过程管理的责任人。
应用类工程可分别设立业务工程经理和信息化建立工程工程经理,业务工程经理由工程主办单位工程负责人担任,信息化建立工程工程经理由信息化建立工程部门工程管理人员担任。
第八条工程业务组:由业务分析、实施参谋、关键用户组成,业务分析由主办单位的业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负责工程需求和业务管理案确实认;实施参谋由供应商或信息化建立工程部门具备业务咨询和分析能力的业务参谋担任,参与或负责工程需求的分析、设计与变更管理。
关键用户参与需求调研、测试。
第九条 工程开发组:由供应商或信息化建立工程部门系统架构师、技术支持、开发参谋、软件测试、软件配置等角色,负责信息化建立工程工程软件或定制开发需求的设计、开发、测试与质量控制,其型应用或根底类工程,必须设立系统架构师,负责总体案的设计或评审。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系统管理,规范建设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统筹各类信息系统建设,避免分散孤立,促进共建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通常是指以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为主要硬件,配置一些软件构成的系统。
第三条信息管理中心对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统一管理,组织制定和落实信息系统相关制度,主导或参与各类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
第四条信息系统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类申报,规范技术与数据标准,注重信息安全和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各信息系统的IT基础设施实行统建共享,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建设和管理。
IT基础设施包括:IT机房及设备间、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资源等,管理办法参见《公司IT基础设施统建共享管理办法》。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或公司属部门名义独立或参与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各类非涉密信息系统。
第二章信息系统分类1第七条按立项主体不同,我公司信息系统分为以下三类:(一)公司外项目:外单位立项建设的信息系统。
(二)公司立项目:公司自主立项建设的信息系统。
(三)部门项目:公司属部门采用开源软件、自主研发或其它方式自行建设的信息系统。
第八条按服务对象不同,我公司信息系统分为以下两类:(一)公共信息系统:服务于全公司或公司属多部门的信息系统,如下:a)公共基础信息系统:服务于全公司员工的基础信息系统,包括电子邮件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系统、DNS、FTP等。
b)管理信息系统:服务于办公、人力、财务、资产、项目、合同、收支、客户、供应商等职能管理的信息系统。
c)公共业务信息系统:服务于公司属多个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
d)门户网站:宣传我公司品牌的网站,包括公司门户及各部门门户。
(二)专用信息系统:服务于公司属某一部门的信息系统,包括专用业务信息系统和专用网站。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规范信息化建设及实施项目的建设行为,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加大资源统筹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局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同时还包括信息安全建设、咨询评估、信息化项目维护和服务外包项目。
包括信息系统工程(含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工程、网络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及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工程、安全监控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开发系统、网站建设系统)以及其它应用集成系统。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根据我局的总体部署,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决议与决策,统筹信息化工作,是我局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制定我局信息化建设规划;2)负责我局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各种标准的制订等工作;3)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检查、落实、验收等工作;4)全面负责社区网络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5)负责网络安全的监测和防范,6)负责网络设备管理及系统维护工作;7)负责我局数字化建设的总协调与项目推进建设工作,配合我局有关部门为我局各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基础平台技术支持;8)负责审议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规划;9)负责对网络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10)负责各通信运营商网络的归口管理,审批进驻方案,签订合作协议,监督运行和服务质量;11)对我局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的具体需求以及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12)明确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13)对我局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集团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提高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质量,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公司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所称所属企业指公司全资、控股子企业、实际控制以及代管企业。
第二条信息系统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规范建设、高效运营、集约化管理的原则。
公司对系统建设实行统管,各部门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与实施应在公司统筹下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信息部工作职责信息部是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的数据标准、管理规章,统筹管理公司信息化建设费用预算等。
2.负责进行信息系统立项申请,完成信息系统需求收集、整理和编制,并组织对需求方案的评审。
3.负责开展信息系统项目采购,并完成合同签订。
4.负责组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组,监督项目组按项目计划完成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和项目结算等工作。
5.负责组织信息系统运维及使用评估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公司各部门作为本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的发起及使用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预算的编制、调整,接受公司的检查和考核。
2.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
3.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需求的提出和确认,全程参与系统建设工作,并参与信息系统的测试和项目验收。
4.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营管理。
第六条所属企业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本企业信息系统的预算编制、立项规划、组织建设、运营和运维等。
如需公司代建设的信息系统,由所属企业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信息部代为建设。
2.配合公司新建信息系统的需求调研、数据接入、系统测试及运行等工作。
第三章建设准备阶段第七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公司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建议,发起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制度.doc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制度4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系统项目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新建与改造、硬件设备与系统软件的购置和升级以及应用软件开发与升级等。
第三条根据项目的特性对项目划分为技术主导项目和业务主导项目。
对技术主导项目,需求由办公室提出,与合作商积极协调以确保顺利实施;对业务主导项目,需求由业务部门提出,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与合作商协商技术实施方面的问题,以确保在系统承受范围内最大程度满足业务需求。
第四条办公室根据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各部门提交的计划,汇总制定公司下一年度计算机应用项目购建计划,报请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对于投资金额(10 万元以上)、建设周期(3 个月以上)、涉及公司整体的计算机应用项目,公司将邀请业务需求部门及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和评审,原则上采用统一招标,统一推广的方式。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六条项目立项流程:(一)立项申请:1、由需求方提出需求,起草初步的需求说明书。
需求说明书必须包括项目需求背景,项目的软硬件需求情况;2、确定调研人员,制定调研计划,开展前期调研工作;3、(一)根据调研结果,补充完善需求说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项目合作商确定:由办公室进行市场调查选择,需要招标的项目,由资产经营部负责招标说明书的发布、评标方法的选取、评标标准的设定;(三)商务谈判:由办公室、资产经营部及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必要时,可外聘专业单位参与。
(四)确定合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七条项目实施的管理:(一)将项目按技术和业务进行分解,明确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别进行细化;(二)制定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表,明确项目关键点和关键路径;(三)以文件形式定期(每周)报告项目完成情况,问题清单、尚待处理事项清单、项目变更方面的执行情况,并将报告内容在日常工作周志中做记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模版

附件2: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需经公司审批的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只需报备的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可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指本年度规划预算范围内新建信息系统的项目和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
第四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预算规划、立项、建设过程、测试、上线试运行、验收结项、项目后评估等阶段。
第五条项目每个阶段都应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同时需有信息技术部项目监理人员对建设过程进行技术监理。
正式结项时,应提交监理报告,并由相关部门联合对交付成果进行评审,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是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预算规划管理第七条公司总部各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的子公司每年度末需向信息技术部提交下一年度信息系统建设需求,由信息技术部统一编制公司总部年度信息系统建设预算及规划,预算和规划经公司信息技术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公司批准。
分公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预算由经纪业务总部统一管理。
第八条通过公司批准的项目规划和预算,纳入公司年度总体规划和总体预算。
第九条各类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预算管理、招投标、采购等管理规定,按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及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信息系统项目建设。
第十条项目在立项时提交的预算,原则上应不高于公司年度预算中该项目的预算。
对于超出预算的项目须向公司单独申请。
第三章立项管理第十一条在年度预算内的项目由需求部门会同信息技术部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根据可行性分析结果,可由需求部门或信息技术部向公司提出立项申请。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XXXXX单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单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XXXXX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单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工程部负责XXXXX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第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工程部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XXXXX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第七条验收条件(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三)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四)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五)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部门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三)实施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四)中心内相关部门出具的用户报告;(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六)项目监理单位(针对设有监理单位的项目)出具的监理报告;(七)项目合同或协议;(八)业务需求说明书;(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
主要检查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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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明确项目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活动和交付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合同生效后到项目验收前的整个实施过程,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分类与组织、项目里程碑管理及项目管理规范。
其中项目里程碑管理包括项目的里程碑划分、关键任务规范、主要的交付件模板和评审点,项目管理规范主要包括计划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信息技术应用相关的项目和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部门和供应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项目分类:根据项目的实施性质分为应用实施、定制开发、硬件集成类项目。
根据实施方式分为外包、自主实施、自主实施部分外包类项目。
第五条项目小组由供应商、业务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共同组成,项目组根据专业分工分为项目管理组、业务组、开发组和系统支持组。
第六条不同项目分类,参与项目的角色有所不同,项目启动前,双方项目经理需根据项目要求和资源状况重新确定项目组织和项目组人员,明确项目职责分工后予以正式发布。
第七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过程的计划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管理,为项目执行过程管理的责任人。
应用类项目可分别设立业务项目经理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经理,业务项目经理由项目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经理由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项目管理人员担任。
第八条项目业务组:由业务分析、实施顾问、关键用户组成,业务分析由主办单位的业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负责项目需求和业务管理方案的确认;实施顾问由供应商或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具备业务咨询和分析能力的业务顾问担任,参与或负责项目需求的分析、设计与变更管理。
关键用户参与需求调研、测试。
第九条 项目开发组:由供应商或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系统架构师、技术支持、开发顾问、软件测试、软件配置等角色,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软件或定制开发需求的设计、开发、测试与质量控制,其中大型应用或基础类项目,必须设立系统架构师,负责总体方案的设计或评审。
第十条 系统支持组:由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的运维中心系统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系统正式环境管理、系统环境规划、搭建及系统管理规范的建立,参与技术方案评审和协助系统环境优化,负责系统移交的正式接收人。
第三章 项目里程碑管理第十一条 项目组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后,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过程包括项目准备、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系统实现、上线运行、项目移交等六大里程碑,里程碑的关键工作任务如(图一)所示。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计划及项目的交付要求,所有项目实施交付文档按里程碑每月定期在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 项目准备阶段成立项目组建立项目章程 制定项目计划 业务调研 需求分析需求评审 需求确认总体设计 详细设计实施方案编制 软件编码 硬件安装 验收方案编制 功能测试 性能测试 安全性测试 验收报告评审上线方案编制 上线评审 最终用户培训 正式环境部署 项目初验试运行跟踪项目初验系统移交制定系统规范制定业务规范项目终验第十三条项目准备阶段包括制定总体计划、成立实施项目组织、建立项目章程、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等工作。
第十四条制定总体计划: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及资源计划,明确项目里程碑的关键活动、责任人、开始与完成时间、交付件要求,经双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审批后正式执行。
第十五条成立实施项目组: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参与项目的人员、角色、职责及明确参与项目时间要求,并正式成立项目组。
第十六条建立项目章程:明确双方项目组在项目过程中的沟通、问题、风险、计划、人力资源、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约定。
第十七条召开项目启动会议:项目经理在完成以上项目准备后,应组织相关项目干系人召开项目启动会议,项目经理、项目组和关键用户应参加项目启动会议。
第五章需求分析阶段第十八条需求分析阶段包括需求调研、需求分析、需求评审、需求确认等工作,经双方评审后最终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项目后续工作的基础,必须确保项目中所有相关人员对需求的理解达成共识。
第十九条《需求规格说明书》必须包括总体需求及业务流程、详尽的功能需求描述和分析、需求的优先级、非功能需求(系统技术需求)、与外部系统接口的定义,并确保需求是一致的、完整的、可行的且易于理解的。
第二十条需求调研可采用调研、访谈、原型法等多种方式结合开展,调研前必须做好《需求调研问卷》、落实参与调研的对象和时间,调研对象必须包括项目发起人、业务负责人和关键用户在内的所有与项目范围密切相关岗位,须确保以上人员的充分积极参与。
第二十一条需求调研:调研内容包括项目目标、业务目标、业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现状、业务流程、具体的业务功能需求和非功能需求,业务访谈过程应形成《需求访谈记录》,并及时将《需求访谈记录》反馈给访谈对象,并最终进行确认。
应用实施类或推广类项目还可在调研前先进行系统原理及系统功能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需求分析:项目组内部对调研过程收集的需求和遗留的问题进行可行性、优先级别和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形成初步的《需求规格说明书》,发相关业务人员征求意见。
应用实施类项目需进行需求和功能的匹配、业务流程再现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需求评审:项目经理组织相关的业务骨干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需求进行正式评审会议,使双方项目组对需求的理解达成共识。
项目组根据评审意见修订《需求规格说明书》。
第二十四条需求确认:《需求规格说明书》经评审通过后需业务分析、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并作为启动设计开发阶段必要输入条件。
第六章方案设计阶段第二十五条方案设计阶段包括总体设计、详细设计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总体设计和详细设计:由实施顾问和系统架构师共同完成。
应用实施类项目进行业务流程优化、总体方案设计、详细方案设计、安全性设计、客户化开发方案设计;定制开发类项目进行系统总体方案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安全性设计及测试方案设计;总体方案设计需经过项目组、系统架构师的评审。
第二十七条《系统总体设计说明书》指系统总体方案设计,包括系统应用架构设计和技术架构设计,应用架构设计包括系统应用架构图、子系统/模块结构设计、具体功能模块设计及与外部应用系统的业务关联设计。
技术架构设计包括系统技术架构图(含与外部系统接口图)、内外部接口设计、相关软硬件平台设计、非功能模块设计。
第二十八条《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进一步详细描述具体程序的设计要求,包括程序的功能、输入输出项、算法、流程逻辑的实现详细描述。
第二十九条《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包括数据库概念模型设计、数据库逻辑模型设计、数据库物理结构的设计、数据库性能参数的配置、数据库对象的详细描述。
第三十条编制基础数据整理模板:供应商提供基础数据整理模板,项目经理协调相关业务分析、实施顾问制定数据整理规则和整理计划,并落实相关业务岗位或关键用户负责基础数据整理,基础数据需经业务部门负责人确认。
第七章系统实现阶段第三十一条系统实现阶段包括实施方案、软件编码、硬件安装、验收方案、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环境部署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项目经理在项目总体计划和设计的基础上制定《开发计划》,并定期把开发进展情况和开发成果反馈到项目组或提交到制定位置。
第三十三条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由供应商系统实施工程师负责制定系统实施方案,提交公司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审定。
第三十四条软件编码:开发顾问根据《设计说明书》、《开发计划》进行编码。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人员对软件编码成果进行质量控制与检查。
第三十五条硬件安装:第三十六条功能测试:项目经理安排测试人员(由技术人员和业务使用人员组成)完成,提交《系统测试方案》,发现的问题统一由项目经理负责跟踪管理,并汇总成《问题跟踪表》,并出具功能测试报告。
第三十七条性能测试:由开发顾问与系统管理人员共同负责性能测试方案的制定和性能测试分析,并进一步安排性能优化措施,并出具性能测试报告。
第三十八条安全性测试:委托公正的第三方测试单位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并出具安全性测试报告。
第三十九条验收报告评审:项目经理跟踪问题解决的进度和组织相关人员和安全专家进行验收报告的评审,评审通过后才可上线运行。
第八章上线运行阶段第四十条系统上线包括上线方案编写、上线培训、上线评审、系统上线、上线运行跟踪、试运行总结、初验总结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上线方案编写:系统完成验收测试并按照要求提交所有文档后,由双方项目经理共同制定《系统上线实施方案》。
第四十二条上线评审:甲方项目组成员根据乙方在实施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交付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交付质量、交付件的完整性、测试数据、上线条件、上线方案。
第四十三条系统上线:通过上线评审后,系统可以进行上线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第四十四条用户培训:根据上线方案中的培训计划,由乙方项目经理组织用户进行培训,同时提交《用户培训手册》和《用户操作指引》。
第四十五条问题跟踪:项目组对系统试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处理和更新《问题跟踪表》,每周通报系统运行状况。
第四十六条试运行总结:系统试运行一个月以上并运行稳定,项目组应总结系统运行情况,提交《系统试运行跟踪报告》。
第四十七条初验总结:系统应用状况达到项目验收要求,项目组进行项目初步验收总结,提交《系统初验报告》和《项目初验申请》。
第九章项目移交阶段第四十八条项目移交阶段包括问题跟踪与解决、系统移交、制定系统管理规范、制定业务管理规范、终验总结等工作。
第四十九条问题跟踪与解决:项目组应继续进行系统运行跟踪状况,每月提交《问题跟踪表》,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先级分类,及时落实资源解决问题。
第五十条系统移交:供应商整理和修订项目交付文档,制定《系统维护指引》,《系统维护指引》中应包括系统运行维护的指引、系统备份要求和方法、系统恢复和迁移指引,并根据维护指引对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知识转移,经过系统管理人员验证和确认后,作为双方正式移交的必要条件之一。
正式环境移交后,系统管理人员收回供应商所有环境所有用户权限。
第五十一条制定系统管理规范:系统管理人员和项目组开发顾问在《系统维护指引》的基础上,制定内部《系统管理规范》和《应用维护管理规范》,其中《应用维护管理规范》发相关业务单位。
第五十二条制定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管理规范由业务部门制定,包括基础数据规范、操作规范、岗位操作指引等等,并在应用过程中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和不断完善。
第五十三条终验总结:系统达到项目目标、初验后正常运行三个月、所有的问题已解决且完成系统移交后,项目组进行项目总结后可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经项目总监/项目主办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