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留观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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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与查房管理制度

急诊留观与查房管理制度

急诊留观与查房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急诊留观与查房管理,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急诊留观和查房工作。

二、留观工作流程2.1 急诊留观的定义急诊留观是指依据患者病情需要,在急诊科医生的推断下,将患者从急诊直接转至留观室进行察看和治疗的工作。

2.2 留观室的管理1.留观室的位置应靠近急诊科,便于医生的查房工作和病情察看。

2.留观室应具备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充分的灯光,以确保患者的舒适感。

3.留观室内应设有充分数量的床位,并配备监测仪器和必需的药品设备。

4.留观室应依照医院感染防掌控度进行管理,保持清洁和卫生。

2.3 留观流程1.患者到达急诊后,经过初步诊断和治疗后,医生推断需要留观的患者将被转至留观室。

2.医生应向患者及家属解释留观的目的和时间,告知留观期间需遵守的规定。

3.留观期间,医生会定期查房,察看患者的病情变动,必需时进行进一步的诊疗。

4.若患者病情稳定且符合出院条件,医生可依据需要决议是否让患者回家或转至其他科室连续治疗。

2.4 留观记录与评估1.每位留观患者应建立个人档案,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内容。

2.每次查房时,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的体征、症状、治疗效果等信息,并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和调整治疗计划。

三、查房管理制度3.1 查房的目的和意义查房是指医生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和病情评估的过程,旨在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动,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2 查房的时间和频率1.医生应依照医院规定的查房时间表进行查房,确保每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和治疗。

2.对于重症患者,查房的频率应适当加添,以保证其病情的及时察看和处理。

3.3 查房内容1.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认真的体格检查,包含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并记录在病历中。

2.医生应询问患者的症状变动、食欲、排尿、排便、睡眠等情况,并及时予以引导和处理。

3.4 查房记录与交接1.医生应在每次查房后及时记录查房情况和处理看法,并在患者的病历中进行签名和日期确认。

医院急诊留观管理制度

医院急诊留观管理制度

医院急诊留观管理制度一、引言二、留观室患者的接收1.患者接收是指接受急诊患者留观的程序,包括患者登记、主诉和病历记录等。

2.留观室接待台设有专人,接待台工作人员应对患者提供友好、及时的服务,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并协调医护人员安排患者就诊。

3.医护人员负责记录患者主诉和病历,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初步判断和处理。

4.患者留观期间,医院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巡视,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并进行适时的诊疗。

三、患者留观期间的服务1.留观室应设有舒适、安静的环境,提供饮用水、病人饭等基本生活用品,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2.患者留观期间,医护人员应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如测量血压、脉搏、体温等,同时提供疼痛缓解等症状处理。

3.患者留观期间,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饮食管理,提供适合患者病情的饮食,并遵循医生的嘱咐,禁患者进食一些食物或饮料。

4.医院应加强留观室的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

留观室应设有监控摄像,医院应派有保安人员负责留观室的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患者留观期间的突发事件。

5.医院应定期对留观室的卫生条件进行检查和清洁,并进行消毒操作,保证留观室的卫生制度。

四、患者留观期满的处理1.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初步诊疗,并做出适当的处理决策。

如需入院治疗或采用其他康复措施,应及时做出相应的安排。

2.留观期满的患者,应有专人负责通知患者及家属,并提供有关医生的进一步治疗建议和康复方案。

3.患者在离开留观室前,医护人员应负责向患者及家属解释病情、治疗效果和注意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用品。

4.医院应及时对患者的留观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留观室管理的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改进。

五、其他管理事项1.医院应制定医护人员的工作制度,规定医护人员在留观室工作的职责和工作时间,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留观室管理要求的理解和执行力度。

2.医院应建立留观室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或家属的投诉和纠纷,确保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

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与流程(3篇)

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与流程(3篇)

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与流程急诊留观病人是指在急诊科就诊后需要进一步观察和治疗,但不需要住院的病人。

为了更好地管理急诊留观病人,提高医疗效率,保障病人安全,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与流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规范急诊留观病人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下面是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管理机构和责任明确急诊留观病人管理的主体机构和责任人,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2. 病床分配和使用制定病床分配和使用的规定,包括留观病床的数量、使用权限和排班等。

同时还需要规定病人转入和转出留观病床的流程。

3. 病人观察和记录规定留观病人的观察和记录内容,包括生命体征、疼痛评估、意识状态等,以及观察和记录的频率。

此外,还需要规定留观病人的交接班制度,确保病人资料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4. 治疗和护理制定留观病人的治疗和护理规定,包括药物和非药物治疗的要求、护理措施等。

同时还需要规定医护人员在留观病人处理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

5. 交流与协调明确急诊留观病人与其他科室、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病人的安全转移。

二、急诊留观病人管理流程急诊留观病人管理流程是指医疗机构在急诊科就诊后,将需要留观的病人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系列操作步骤。

下面是急诊留观病人管理流程的主要环节:1. 接诊和评估当急诊病人到达医院后,由急诊医生进行初步接诊和评估。

医生会根据病人的病情和需要进一步观察的时间判断是否需要留观。

2. 留观病床分配如果病人需要留观,急诊医生会联系留观科室,预约留观病床。

留观科室会根据病人的情况和病床的可用性进行病床分配。

3. 入留观病房病人进入留观病房后,留观护士会进行病人资料登记和初步观察,包括测量体温、血压、脉搏等生命体征。

4. 治疗和护理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医嘱,留观护士进行治疗和护理,包括给予药物、监测生命体征、提供饮食和康复护理等。

急诊科留观管理制度

急诊科留观管理制度

急诊科留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急诊科留观管理工作,提高留观患者的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急诊科的留观管理工作,包含留观患者的接诊、察看、护理和转归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定义1.急诊科留观: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进一步察看、治疗,但不需要住院的情况下,在急诊科设立的留观区察看和处理。

2.留观医师:指负责留观患者接诊、察看和护理工作的医师。

3.留观护士:指负责留观患者的日常护理和监测工作的护士。

4.留观患者:指经急诊科医师评估后,需要进一步察看、治疗但无需住院的患者。

第二章留观患者的接诊与察看第四条接诊流程1.患者到达急诊科后,工作人员需在留观患者登记簿上登记患者信息,包含姓名、年龄、性别、病情描述等。

2.留观患者需要在留观候诊区等待,等待留观医师接诊。

第五条接诊要求1.留观医师应当及时接诊留观患者,并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病史。

2.留观医师应当依据患者的病情,订立留观察看计划,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第六条察看项目1.留观医师应依据患者的疾病类型和病情,订立相应的察看项目,包含生命体征、疼痛评估、病情变动等。

2.留观护士应依照规定的察看项目进行监测,并及时记录患者察看结果。

第七条留观时限1.留观的时限一般不超出24小时,如患者病情需要连续察看,可以延长留观时限,但需经留观医师书面同意。

2.对于不同病种和病情较重的患者,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留观时限,但不得超出72小时。

第三章留观患者的护理和管理第八条护理要求1.留观患者的护理工作应加强,包含饮食、洗漱、床位的整理和消毒等。

2.留观护士应依照患者的病情和医嘱,供应必需的护理和帮忙。

第九条环境管理1.留观区的环境应保持乾净、安静,确保患者的休息和察看。

2.床位、用具等应依照要求进行消毒和清洁,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条医嘱执行1.留观医师依据患者的察看结果和病情变动,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和医嘱。

留观病人管理制度(3篇)

留观病人管理制度(3篇)

留观病人管理制度(3篇)留观病人管理制度(精选3篇)留观病人管理制度篇1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1)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2)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3)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4)其确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患者,办理急诊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及时完成急诊留观病历。

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5、值班医生或护士长根据留观患者病情需要确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

6、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7、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

留观病人管理制度篇2一、凡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输液或观察的病人,可留急诊科观察、治疗,观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2小时,特殊情况需延长留观时间(如抢救中毒、昏迷等病病人),应报医务科审批。

二、有下列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⑴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⑵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⑶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⑷其他需要流管者。

三、遇有专科性较强的病人治疗时,医师应根据情况收住专科。

如专科无床,留观中需请专科会诊,以指导处置,并与专科联系,一旦有床,应及时转入专科治疗。

四、急诊科医生、护士应对留观室所有病人进行床头交接,详细了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治疗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责任护士须完成所管病人的治疗、护理、相关检查及记录等。

危重、特殊病人的转科由责任护士护送并与病房护士交接。

六、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每日核对医嘱,发现疑问立即向有关人员反馈。

未经核对的医嘱不得执行,一旦医嘱执行有误,不得隐瞒,立即通知医师并采取补救措施。

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情况执行抢救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述并保留药物空瓶,以便抢救完毕后核对。

医院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医院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XXXX医院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一、急诊患者病情危重、诊断不明、不符合住院条件的,由值班医师决定留院观察。

二、留观对象包括:
(一)诊断一时难以明确,离院后病情可能突然变化趋于严重者;
(二)病情需要住院,但无床位且一时不能转出者;
(三)高热、腹痛、高血压、哮喘等经治疗后需暂时观察疗效者;
(四)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不适合转运者;
(五)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留观者。

三、决定留观患者,门诊医师通知观察室医师和护士,对于危重疑难患者,门诊医师应和观察室医师进行床边交接。

四、可疑传染病、肺结核(无大出血)、精神病患者,原则上不予留观,应转相应科室或专科医院。

五、值班医师应每天早、晚巡视留观患者,疑难危重患者随时处理;责任护士按护理级别巡视病房,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患者的留观时间视病情而定,最多不超过72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七、对于危重患者,值班医师应及时向患者家属交待病
情,取得家属的理解,必要时签字。

八、值班医师和护士对危重患者严格床边交接班,特殊患者写好交班记录。

九、留观患者出院时,由值班医师下达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护士协助患者办好出院手续。

急诊科留观工作制度

急诊科留观工作制度

急诊科留观工作制度
一、凡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需要输液或观察的病人,可留急诊科观察、治疗,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 天。

二、在急诊留观时,由接诊医师全面负责病人的管理,建立急诊留观病历,下达医嘱,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对病人的病情及注意事项应在病程记录里面做好记录,且病历书写符合规范。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急诊留观病人实行床头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四、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巡查和处理。

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指出重点工作。

急诊值班医师或负责观察室的急诊医师、护士下班前应巡视一遍病人。

五、负责留观病人的护士需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及时报告急诊医师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急诊值班医师或负责观察室的急诊医师应及时向留观危重病人的近亲属交代病情,取得其近亲属的理解,必要时请其近亲属签字。

七、留观期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

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医师同意请假后方可离院,并按时返院。

八、离院前应做好健康指导,征求意见,病人用过的物品按规定更换、清洁、消毒、做终末处理。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急诊留观患者的管理,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急诊留观患者的收治、观察、治疗、护理及转归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确保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医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章急诊留观患者的收治与评估第五条急诊科对就诊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对于不符合住院条件但需继续观察、治疗的患者,应当收入急诊留观室。

第六条急诊科医师在收治留观患者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并根据患者病情制定观察、治疗方案。

第七条急诊科医师在收治留观患者时,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留观原因、观察期间的治疗措施及注意事项,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第八条急诊科医师在收治留观患者时,应填写留观记录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就诊时间、初步诊断、观察项目、治疗措施等。

第三章急诊留观患者的观察与治疗第九条急诊科医师和护士应密切观察留观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条急诊科医师和护士应按照医嘱执行治疗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一条急诊科医师和护士应定期巡视留观患者,了解患者需求,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和心理支持。

第十二条急诊科医师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查房,了解患者病情,修订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第十三条急诊科医师在查房时,应向接班医师详细交代患者病情、观察项目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急诊留观患者的护理与记录第十四条急诊科护士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护理计划,执行护理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五条急诊科护士应做好留观患者的护理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护理措施、病情变化、患者需求等。

第十六条急诊科医师和护士应在交接班时,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治疗措施及护理情况,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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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制度
LC—008:急诊留观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看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留观看室进行观看。

留观时刻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办理留观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年龄、性不、费用类不(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

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看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应书面记录。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及时修订诊疗打算,按规定
格式及时限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通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

急诊科值班护士应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四、值班医师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

五、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LC—009:急诊绿色通道治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治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刻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刻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峻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治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一)急诊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推断阻碍生命的要紧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讲明专科处理意见。

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参照我院《急症手术治理制度》规定施行。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依照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要紧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监护下进行。

LC—009:急诊绿色通道治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二)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觉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接着抢救,情况同意后护送至急诊科。

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二)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能够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能够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同意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险值报告制度
(四)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预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依照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同意就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收款结算处工作人员记录在专用的“患者暂记账本”上,并有相关记录,上报院领导。

LC—010: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120医师同意任务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85875245),告知患者病情,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预备。

二、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患者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预备并通知急诊科相关专业医师。

三、抢救车到达急诊科后,120医护人员与急诊科医护人员一道合理安置病人。

四、接诊护士快速评估患者差不多情况,依照病情分级安排患者的抢救或就诊,协助将患者安全转移至转运床上。

五、“120”医师与急诊医师交接病情及诊治过程;急诊护士观看患者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患者皮肤情况,询问“120”护士对病情的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以上情况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

六、“120”急救人员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于《120抢救车送入急诊科患者情况登记记录本》内,逐项填写不可漏项,送诊人员和急诊接诊的医护人员在记录本内签名。

七、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急诊科同意后,120医护人员方可离开。

LC—011:入院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部、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依照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

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能签发入院证明。

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打算、治疗结果等信息,关心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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