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建议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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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清单”实施方案设计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清单”实施方案设计

附件1“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

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把科技要素引入农村和城镇社区,不断促进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1)在总结多年来基层科普工作,特别是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群众认可、有较强区域示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2)在推荐、评比过程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2.社区科普益民计划(1)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工作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每年评选、奖励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居民认可、具有示引领作用的全国科普示社区。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2.04.19•【文号】科协发普字[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发展规划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财务局: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

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实施。

根据《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名额2012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将在全国评比表彰100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86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406名农村科普带头人,5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将在全国评比表彰500个科普示范社区。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奖励支持。

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0万元;科普示范社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

二、有关要求(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不符合规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完善科普奖励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完善科普奖励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完善科普奖励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创新发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一、完善科普奖励激励机制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完善科普工作者评价体系,在表彰奖励、人才计划实施中予以支持。

鼓励相关单位把科普工作成效作为职工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的参考。

合理核定科普场馆绩效工资总量,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

二、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增强科普领域风险防控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强化行业自律规范。

建立科技创新领域舆论引导机制,掌握科技解释权。

坚决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打击假借科普名义进行的抹黑诋毁和思想侵蚀活动,整治网络传播中以科普名义欺骗群众、扰乱社会、影响稳定的行为。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

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优秀品质,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精神内涵,推出一批内蕴深厚、形式多样的优秀作品,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引领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业。

加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科普工作。

推广一批实用科普产品和服务,组织实施科技下乡进村入户等科普活动,引导优质科普资源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流动,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科普服务。

围绕群众的教育、健康、安全等需求,深入开展科普工作,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积极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广泛开展以科技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活动。

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1“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

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把科技要素引入农村和城镇社区,不断促进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1)在总结多年来基层科普工作,特别是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群众认可、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2)在推荐、评比过程中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2.社区科普益民计划(1)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工作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每年评选、奖励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居民认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科普示范社区。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绩效评价报告-海南科学技术协会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绩效评价报告-海南科学技术协会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名称: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单位: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管部门:评价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评价单位(盖章):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上报时间:2017年7月18日—1—项目绩效目标表—2—明细或实施计划填写。

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目标—3——4—“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为贯彻《科普法》,落实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科协发计字[2006]41号)的要求,自2006年以来,省科协、省财政厅在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基础上,开展了海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设立了海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在逐级推荐评审的基础上,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按照省财政厅、省科协《海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具体奖补标准为:先进科普示范社区5万元、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先进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3万元。

省科协作为党和国家联系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国家推动科—5—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和科普事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科协系统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推广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经验,并提出加强科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指导科普队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省科协是海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管理服务、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推进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奖补资金的支出责任和使用效益,从而不断提高我省科普惠农、财政支农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科学知识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即在一些基层地区,科学知识的普及程度仍然较低。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基层地区居民的科学素养和科学意识。

首先,我们将组织一系列面向基层居民的科普讲座和活动。

这些讲座和活动将
围绕着日常生活中的科学常识展开,例如健康饮食、环境保护、家庭医疗等方面。

通过生动有趣的讲解和互动环节,让基层居民能够轻松地接受和理解科学知识,从而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

其次,我们还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互联网、移动应用等,开展线上科普宣
传活动。

通过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科普知识、制作科普视频等方式,让科学知识能够更广泛地传播到基层地区,让更多的人受益于科学知识。

此外,我们还将建立基层科普志愿者队伍,由一些热爱科学知识的青年人和专
业科普人士组成,深入到基层地区开展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志愿者们的努力,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向基层居民传播科学知识,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

最后,我们还将鼓励和支持基层地区开展科学实践活动,如科技创新比赛、科
学实验室建设等。

这些活动将为基层居民提供更多接触科学的机会,激发他们对科学的兴趣和热情,从而促进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

总的来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将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基层地区居民的科
学素养和科学意识。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基层地区的科学知识普及水平将会得到显著提高,为社会的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财政部关于公布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财政部关于公布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财政部关于公布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3.06.25•【文号】科协发普字[2013]26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科技奖励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财政部关于公布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单位和个人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3〕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财务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基层群众,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建设,中国科协、财政部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

经过推荐、评选,北京市平谷区果品产业协会等100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北京天润园草莓科普示范基地(昌平区)等386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5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绣菊园社区等500个科普示范社区被评为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单位,杨东生等406名农村科普带头人被评为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个人。

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对以上评选出的2297个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单位和406个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个人进行奖补。

希望受奖补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组织实施好基层科普工作,为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提供更及时、有效、周到的科普服务,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和帮助更多的农民和社区居民建立起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基层群众。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3.04.10•【文号】科协发普字[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4.10•【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财务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区建设,2013年,中国科协、财政部将继续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名额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将在全国评比表彰100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86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406名农村科普带头人,5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和500个科普示范社区。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奖励支持。

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0万元,科普示范社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

二、有关要求(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严格按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程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不符合规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推荐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推荐单位和个人的示范引导作用。

1. 要重点关注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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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建议奖补
单位公示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年)》(国发〔〕号),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基层群众。

年市科协继续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推荐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校等单位,采用奖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带动更多的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掌握生产劳动技能;提升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质,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夯实思想文化基础。

按照辽宁省科协《关于加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辽科协发〔〕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市科协组织专家评审,共评选出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个扶贫重点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个扶贫重点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个科普示范社区,个科普中国·校园站。

现对这些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向市科协反映。

市科协联系人:甄欣、孟圣淇
受理电话:传真
附件: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建议奖补单位名单
2017年9月22日
附件
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建议奖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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