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解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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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新解读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新解读

三一文库()/文秘知识/文秘常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新解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新解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在第四章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

”具体的规定为: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

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一直以来,有些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普遍存在长期任职现象,干部交流不足,晋升渠道僵化。

这导致了一些事业单位内部官僚化严重,不思上进、为官不为,但却不能被开除或降职。

笔者认为,实行任期制,剑指事业单位“帮派”、“圈子”文化。

打破“铁交椅”,推进能上能下,让为官不为的领导人员有了压力,使领导人员队伍由“死水”变成了“一潭活水”。

“为官不为”过不了“硬杠杠”。

不想干、不敢干就走。

只有灵活的任期制,才能更好的传导压力,激发思想“活水头”。

工作能拖就拖,拖一天是一天。

信奉啥都不干,难找缺陷。

不做事情,不担风险。

组织考核,没有缺点。

长此以往,在内部就形成了“庸懒散浮拖”的工作现象。

少了思想动力,少了干事激情。

因此,只有公正合理的引入和退出机制,才能让“能者上、庸者下”,形成敢于革新、勇于超越的工作风气。

“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批准后可用适当延长”。

倡导了敢干事、干好事的工作作风。

打破了“门派”、“圈子”文化。

实行任期制,在一定程度上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更加公平,激活了干部资“活水”。

“圈子”文化,说到底是“利益文化”。

“小圈子”大腐败,团团伙伙,搅浑了政治清水。

任期制,使政治局面不再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领导都是为民服务的领导。

在实行任期制的制度下,将使领导干部更加明白自己的定位,不是“哪条线”“某圈子”“谁的人”,而是心中为民清廉务实的决心。

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3篇)

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3篇)

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领导人员的管理,规范领导人员的行为,提高领导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第二条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应根据其个人素质、能力和业绩等进行评估和考察。

第四条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领导人员的管理要求第五条领导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和组织制定的各项纪律规定,发挥表率和榜样作用。

第六条领导人员应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领导人员应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保持廉洁自律。

第八条领导人员应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严禁搞权钱交易、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九条领导人员应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民意和意见,切实解决问题和困难。

第四章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第十条对于违法违纪的领导人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人员,应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领导人员,应立案调查,追究刑责。

第十三条对于不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领导人员,应及时调整和更换。

第十四条对于表现突出的领导人员,应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新增、修改或废止,另行制定。

以上为《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内容如有不适当或不准确之处,请予以指正和补充。

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和加强领导人员的管理,促进领导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任职于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领导人员。

第3条领导人员是指担任组织内具有决策、管理权力、具备重要职责的人员。

第4条领导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党的纪律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维护组织的利益和形象。

中纪委、中监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解读(一)

中纪委、中监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解读(一)

中纪委、中监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解读(一)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公布日期】2015.01.26•【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纪委、中监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解读(一)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背景和意义2012年8月22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共同起草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的重要规章。

事业单位是我国各类人才的重要集中地,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阵地,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多,分布广。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处分制度,对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事业单位专业化公共服务质量,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2006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废止,使得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失去了法律依据,从而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难以得到依法有效处理,影响和制约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发展。

因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制定出台,是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在要求,填补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制度空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适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新要求,着眼于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等作出了全面规定,是开展事业单位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

它的颁布实施,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障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体会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体会

优品课件《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体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体会日前,中组部分别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各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为建设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提供制度支撑。

面对这些管理办法,我们感觉到这些政策更加符合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通过学习这个管理规定,我深切的有以下几点感受:一、《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适用对象,强调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德”。

包括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这是中央反腐倡廉、道德建设的具体体现。

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任职时间。

领导的同一岗位任职不得超过10年,这是对一些事业单位领导长期任职、干部交流不足、思想老化等问题的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三、《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无疑是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难题注入了一针催化剂,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交流制度,为选拔事业单位优秀领导人员进入党政领导班子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制度空白。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是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在推动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一政策的出台,填补了制度空缺,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为第一个专门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依法依规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领导干部应该依据这一政策,更好的管理自己,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5.28•【文号】•【施行日期】2015.05.28•【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管理规定》根据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作出规定,是新时期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管理规定》的印发实施,对于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

重视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任用,从严管理监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条件。

抓紧研究出台符合中央精神、体现行业特点、切合自身实际的具体管理办法或者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严明工作责任,依法依规管理,确保中央精神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如下。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十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十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十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下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不乏推广聘任制、明确任期制等亮点。

这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首次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

《规定》是中央制定的第一个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制度空白。

新规定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事业单位领导人怎么选拔,任期多长?新规能否从根本上遏制一些事业单位中的贪腐、作风不正等乱象?对此,有关专家做出了解读。

一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如何任用?区别情况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规定》指出,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

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新规中对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的诸多细致要求,特别是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以及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都旨在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近些年来,一些事业单位管理层行政化、官僚化色彩比较浓重,事业单位领导与行政级别挂钩,一些人把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当做官位对待。

”竹立家说,在事业单位推行竞争(聘)上岗,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让领导职务与个人绩效挂钩,这就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

二问:允许第三方选拔领导出于什么考虑?有利于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在“选拔任用”章节,新规定在原先选人基础上,明确增加“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认为,这是参照企业做法推出的新举措,开辟了一条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新路径,打破了传统的以上级任用为主的做法,意义重大。

他表示,此举至少带来两大“利好”:有助于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有利于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是中国政府为促进事业单位领导管理水平的提高而实施的规定。

该规定颁布于2019年1月1日,共有11章84条,针对事业单位领导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第一章规定了该规定的适用范围。

所有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同时,根据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指的是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管理骨干等。

第二章规定了相关职责。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落实事业单位的目标任务,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

同时,规定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以及保护单位利益的职责。

第三章规定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

在规定的任期内,领导人员需要对工作进行认真负责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单位形象,为单位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规定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

在选择和任用领导人员的过程中,要尊重才能,坚持公正,确保选择出最适合的人选。

第五章规定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晋升。

领导干部任职晋升应当坚持公开竞选、公正任用的原则,依照职务等级、职务序列、年资和考核情况等评定标准,进行晋升。

第六章规定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工作进修。

领导人员需要时刻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技能水平,提高管理能力。

第七章规定了在工作中的待遇和福利安排。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需要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使其有更好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八章规定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

领导人员需要按照评估标准进行常规和年终考核,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绩。

第九章规定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惩戒措施。

规定了领导人员的工作失误危及单位的利益,要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罚。

第十章规定了领导人员的离职事宜。

领导人员要按照法定程序,符合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对下属做出相关的交接工作,保障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章规定了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在任职期间领导人员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应当接受督查和质询,甚至可能进行责任追究。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一、引言事业单位作为具有公务员特点的组织形式,其领导人员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为了确保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管理权限与责任、职务调整与晋升、任期和奖惩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与任用1. 条件要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

其中政治素质包括忠诚党和人民、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遵纪守法等;道德品质包括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等;业务能力包括熟练掌握所在单位业务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等。

2. 选拔与评价机制对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与任用,应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机制。

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考察等程序来确定合适的人员。

同时,应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价制度,对领导人员进行绩效评价,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止无能或不称职者担任领导职务。

三、管理权限与责任1. 权力与义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管理上应拥有一定的权力,以便有效地推动组织的发展。

但权力一定要与责任相匹配,在权力的行使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以权谋私。

2. 监督与约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接受组织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和约束。

监督可以通过制定申报和报告制度,实施巡视和考核制度,建立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进行。

同时,约束也应体现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约之下,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职务调整与晋升1. 调整程序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职务调整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对高层领导人员的调整要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

调整时要注重权威性、公正性和透明性,确保公平竞争。

2. 晋升标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晋升应根据其工作表现、业绩成果和职业素养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标准应明确,量化指标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确保公正。

五、任期与奖惩1. 任期制度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的特点进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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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解读(上)李克实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各位学员大家好!我是中国人才研究会的李克实。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三行规定文件的一些有关内容。

首先介绍一下和这个文件有关的概念,然后我们再逐条的解读。

首先这个文件它是涉及到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

事业单位是一个什么样的单位?这种单位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的社会组织有什么区别?这个概念会影响到我们对这个文件的理解。

所以我想首先把这个问题跟大家做个介绍。

一、事业单位的基本属性(一)社会组织的划分首先事业单位的基本属性,我用这么一张图里做个说明。

但凡社会组织按照粗的划分大概是有三个大类。

在西方国家的划分上是两个大类。

划分方法叫做公共部门和非公共部门。

在我们国家公共部门里面又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叫做公共管理部门,一个部分叫公共服务部门。

我们讲的事业单位在类别划分上基本上是属于公共服务部门这个范畴之下的。

在很多西方国家是不分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是一个概念,他认为管理也是一种服务,在我们相对来说还是细化、分开,具体的表现形式我们是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这两支队伍。

(二)公共部门与非公共部门的属性区别公共部门和非公共部门在很多的特性、属性上是有明显的不同的。

1.服务原则非公共部门就是一个平等、互利,比如说有一些商业企业,它在商品交换过程当中,交换双方是平等的。

通过这个交换达到一种互利,它是这么一个角度。

但是公共部门它不一样,它的服务原则是单方的,我为一方服务,这个服务的出发点一个叫做普惠。

普惠就是阳光普照,是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所有的公民都是一样的;第二个,基本需求。

我所提供的服务进行了管理,保障是一种基本需求。

比如说教育,义务教育我们现在国家的划线划的是九年义务教育,也就是说再往上的就是不是义务教育了,等于要交费用,义务制的可能国家要补助、补贴,甚至是减免,甚至是不要钱。

到高等教育,就要花钱了。

另外有一些贫困生的资助,但是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是优等生。

也就是说作为一种人才支持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作为一个服务原则,它就是这样。

一个叫做普惠,一个是基本需求。

比如说医院里面的服务,能做到哪一步,能够享受哪一些药品是免费的,或者是低价的,这都是由公共部门来负责的。

公共管理这一点,是说政府机构,公共服务、事业单位这是一致的、是一样的。

2.服务方式这个有点差别,政府管理的服务方式基本上是一种约束性的,也就是为了所有人的利益,对有一部分行为要进行限制、约束,如果你没有违背,那不管你,你违背了,就要干涉你,这个是政府所表现的一个管理形式,是这样的。

但是事业单位没有这种约束力,它不能去限制什么东西,它只是提供保障,对你这个需求所提供一种保障,这个又和政府部门不一样。

3.权力属性非公共部门没有特殊的权力,那就是说别人有什么样的权力,我也有什么样的权力,是一样的,所以说它所遵循的就是一个市场规则,这是与其他组织没有什么差别的市场规则。

但是公共部门不一样,公共部门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在这一点机关和事业单位这种属性是相同的。

当然具体的划分来说,公共权力的使用政府可能在约束性、强制性上会凸显它的特点,在事业单位,他这个公共权力使用,虽然是一种保障性的,但是它也是一种公共权力,这个是它的特点,又有小的区分,但是从大的来讲,他是具有这种权力属性的。

4.资源属性非公共部门使用的是市场资源,市场能够找到的、买到的,通过交换得到的,这就是它的资源,它获取这些资源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是一种交换式的。

公共部门资源是公共资源,它具有公共权力,它使用公共资源,这个是公共部门它的一个特性,是区别于非公共部门的,政府掌握公共资源,事业单位也一样。

当然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使用公共资源上面的特点不同,但是总体来说,我们讲的事业单位它使用的是公共资源,包括一些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医疗教育资源,这个都是一种公共资源。

5.财产属性非公共部门财产属性是属于组织,或者是属于投资人,或私人。

但是公共部门财产属性很清楚,就是全民所属,它就是你一个事业单位、大学、三甲医院,你做得再好,但是它的财产是全民财产,不是你校长的,也不是你院长的,不是属于个人的。

在财产属性上面,你除了按规定获取劳动报酬之外,你违反这个规定再拿的,那就是属于贪污了。

这个是很清楚的一条线。

这个说是有奖金,那是一个奖励形式,那是合法的,但是在这之外你再获取,这个就是有问题了,这是它的第五个属性。

6.资金来源非公共部门的资金来源就是市场,通过交换、通过获取利润。

公共部门主要是依靠财政,也就是说把纳税人的钱收上来,然后服务于所有的纳税人,服务于公民,这个就是它的钱的来源。

在有一些国家规定,公务员是不可以从财政收入之外再获取另外的报酬。

比如说香港就有这样的规定,你除了工资、奖金,财政给你的报酬有所规定的之外,你只有两种钱是可以获得的,他列得很清楚,一种是遗产和馈赠,这有限制,比如遗产按照继承法,你可以继承;馈赠也有一个范围,比如说父母的、亲友的,这个范围包括你未婚关系,都可以的,规定很明确。

但不是说所有人给钱你都能要的,这是一个很清楚的范围。

再有社会劳务,比如奖金、稿酬这些照常纳税,这也是一种合法收入,除此之外不可以再从财政之外再得取其他的报酬,这是非常清楚的。

这就划定了一个界限,像我们前些年南方有一个案子,查处了一个干部有巨额财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犯罪的,但是问题他的来源是清楚的,就是谁给我的钱,我列了一张单子说得都很明白,有的可能还有记录,签字。

调查过程中就发现,追究为什么要给他钱?给他钱的人说我们俩关系好,我们多年的朋友了,我有钱愿意给他,这就是追究说你给他,是不是你因为有事,有求于他,如果他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你办事,这叫做职务犯罪。

问题是他说我没有请他给我办过任何事情,这就很难定罪了,这钱数一大堆,但是入罪的金额很少。

按照香港的规定本身你拿这个钱就是违法,因为它不属于你可以拿他钱的范围,这就很清楚,但是我们一直到目前没有这么细的规定。

所以说公务员的全部收入是全额财产保障,包括他的业务经费也都是财政保障。

事业单位基本上可以说是大部分事业单位也是全额财政保障,和公务员差不多,包括事业经费也都是财政来的,也有一部分是财政加上市场利润,现在事业单位分类还没有一刀切的那么清楚,有一些事业单位是允许有合法的收入,这也是一个讨论,可能将来要逐步形成收支两条线,从市场收取的那一部分算是国家收入,由财政再提供给你,这是所需要的资金,这个也是走两条线。

在管理上,可以是企业化的,但是从它的属性上还是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的。

所以我们事业单位分类也把它给分成不同的类别,也是从这个上头来考虑。

再有就是组织的服务目标,有明显的不同。

非公共部门,就是我只要不违法,我就是利润最大化,当然利润最大化你要违法就不行了,你食品、药品里头有毒、有害的东西,这个就不行了。

也就是说你法律框架下,你的一种合法行下的利润最大化,企业就是挣钱,那不挣钱不叫企业了。

但是公共部门它的目的很明确,不是为了挣钱,公共部门的行为方式就是花钱的,不是挣钱的,它钱的来源从哪来?就是纳税人缴纳的,然后它是把纳税人缴纳的钱用好、花好,这个是公共部门的运作方式。

具体到党政机关、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来说,也有所不同。

机关是公共管理效能最大化,比如说交通堵塞,那你就要想办法,不是说我花钱就能解决的事,这要开动脑子,怎么能够使交通通畅?这个里头也是有专门的学问,不是说我只要有钱我就办得到的,这个里头很复杂的事情。

比如说空气污染,那怎么能够把这个PM2.5降下来?这个不是说你要通过这个事去挣钱,你要解决问题,钱纳税人给你,它的很多利益关系需要政府去协调,这不是一个企业能做到的,也不是一个事业单位能做到的,需要政府包括出台一些行政法规、法令,各种手段去做到。

你把这个事办好了,你的任务就完成了,你把这个事实办好了以后,你花的多少钱,你向纳税人有一个报告,这个就可以了,这个是政府它的行为方式。

它绝不是说要去挣钱,它是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事业单位它的目标也是很清楚,它不是一种管理性质的,它是一种服务性质的,也就是公共服务性能、服务效能的最大化,比如说我们说上学难、看病难这些问题,这个就是说老百姓对公共服务的不满意,你改善这些条件,你比如说我用一种什么方法能够使大家取药、挂号不再去排长队。

现在就改善很多了,像电子化的服务,基本上你在那边看病、开药、下药单的同时,这边药房就开始准备了,等你看完病到药房这个地方,你也不用排队了,那都有椅子,你坐一坐,三五分钟就叫到你的名字,都给你拿好了,这个就很快。

这个就是说怎么能够使我们这个公务服务效能最大化,能够更好的服务于老百姓,这是我们事业单位所以做的。

我想这是事业单位的一个基本属性。

我们从这个属性出发,结合这个属性思考,我们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它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它的很多的要求,都和基本属性是相关的,我想这是一个它的基本属性问题。

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业属性第二个概念,我们说一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职业属性。

(一)职业属性分析关于职业属性,我觉得可能是我们在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阶段宣传的时候也有很多的误区。

认为公务员是权力部门,事业单位就是服务,反正让我干嘛我就干嘛,我是和打水的、扫地的都一样。

我觉得这个是一个误区,公共服务本身里面就包含管理,这样我们看一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职业属性,就是说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大学的校长、医院的院长,这些都是领导人员,你这些领导人员它的职业属性和一般地非公共部门的职业属性有什么不一样,又和党政机关的领导人员这个职业属性又有什么不一样。

我想从这三点上我们做一个分析。

1.政治属性给我们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个定性,这些人是社会主义国家公职人员。

我觉得很多同志可能都淡忘了这一点。

我们看一下政治属性对我们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要求,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少是到目前为止在没有进行新的修订之前,是这样子的。

开篇一句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一种什么样的性质,四个要点: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觉得我们从这个四点上去想一下,我们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要对国家负责,对这样一个国家负责,这样一种国体的国家负责,有很强的政治属性,所以说我们下面看的就是说这个政治属性也体现在具体的三点上:国家公职人员。

这是毫无疑义的,国家公职人员必须要遵守《宪法》、承认《宪法》,以《宪法》的规定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这是一点。

公共权力的支配者。

我们前面讲事业单位属性,那么你是不是公共权力的支配者?这个我们说非领导人员可能这种支配能力很小,但是作为事业单位领导人,你有相当大的公共权力的支配权,这个你不承认恐怕不行。

有的同志讲我这个服务好像体现不到我有什么支配权,我想可能是范围作用影响大小,可能也不一样,但是公共权力的支配者你这个都是,不管你是什么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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