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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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医院发展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2. 实用性: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3. 持续性: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员工培训工作不断深入。

4. 科学性:采用科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第五条医院人力资源部是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应积极配合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七条医院员工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提高员工的政治觉悟。

2. 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

3. 业务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岗位,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4. 继续医学教育: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医学教育,更新知识,提高医疗质量。

5. 通用技能培训:如沟通能力、团队协作、时间管理等。

6. 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章培训形式与方法第八条医院员工培训形式包括:1. 集中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

2. 在职培训:鼓励员工在工作中自学,提高自身能力。

3. 外出培训:选派优秀员工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4.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资源,开展在线学习。

第九条医院员工培训方法包括:1. 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

2. 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提高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角色扮演:模拟实际工作场景,锻炼员工沟通、协作能力。

4. 实践操作: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员工操作技能。

第五章培训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医院建立培训考核与评价机制,确保培训效果。

医院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医院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医院在职员工培训制度一、员工培训管理员工培训由医院统管理,由一名副院长分管培训工作,主管部门为院人事部。

二、培训计划的制定人事部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上级关于培训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出我院培训工作计划。

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院长审批。

全院的培训工作由人事部统安排组织。

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等由医护部具体安排。

三、培训时间安排每周五下午为全院学习培训时间。

组织培训活动时,要严格签到,并进行考试、考核。

当医院不进行统的培训教育活动时。

培训活动由各部门、各科室按培训计划自行组织。

四、培训主要内容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医疗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卫生工作政策、医院管理理念、医院文化、管理制度、医德医风、医疗专业知识及各部门业务知识等。

五、进修学习管理(一)进修计划申报。

各业务科室的人员业务进修计划,应在每年10月底前正式报出,经医务部、护理部、人事部审查同意后,报院长最后审定。

凡未列出培训计划的原则上次年不安排学习进修。

(二)进修人员的遴选。

进修人员的选送,原则上是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有一定专业发展方向的业务技术人员。

对从院校招聘来的应届毕业生,一般需在临床工作满3年,在取得较全面的临床工作经验后方可安排业务进修学习。

有特殊需要的科室,在遴选培训人员时可缩短一年。

(三)进修人员管理要求。

出外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进修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勤奋学习业务知识。

进修的内容必须与医院安排的一致,未经医院同意,不能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中止或缩短、延长进修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及其他假期。

(四)进修结束后,本人要写出自我业务小结,连同进修单位的业务鉴定以及进修结业证,在回院3日内到人事部报到。

进修人员回到医院半年内应开展1-2项能够填补本院空白的新业务、新技术。

五、学历学习(一)医院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学历学习,主要学习方式是业余学习。

学历学习,应当是本专业的学习。

与本专业不相符的,人事部不承认其专业学历。

医院职工岗前培训制度

医院职工岗前培训制度

医院职工岗前培训制度一、员工岗前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岗前轮岗培训、在职员工岗前转岗培训。

二、入职培训是指医院新入职员工入职前应参加的培训。

(一)入职培训的目的是让新员工深入了解医院的历史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培养新员工的团队精神,更好更快地胜任未来的工作。

(二)所有新员工都要参加岗前培训。

培训一般为批量集中学习,少数非批量新兵在相关部门进行面授讲解和自学相结合的培训。

(三)入职培训包括:综合培训、专业培训和在职培训。

1.综合培训由人事科组织协调,要求所有新入职员工参加。

培训内容包括:A.医院概况及医院文化介绍;B.医院职业道德建设与医德医风培养C.人事制度培训;D.卫生法律和条例以及医疗条例和条例培训;E.礼仪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F.药品相关体系培训;G.医院意识知识培训;H.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培训;I.消防安全培训;J.医院重要管理制度培训。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医疗、医药、护理、技术岗位的专业培训,由医学部、护理部、药剂科分别组织实施,并安排培训内容。

具体部门负责在职培训的实施。

3.入职培训要求:①新员工的培训要得到各部门、各科室的配合。

如果涉及该部的责任和职能,则应认真和及时地准备这些职责和职能。

②培训形式:讲座报告、非正式讨论、小组讨论、现场实习等。

③培训评估。

A.结合理论考核和培训效果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B.培训评估结果作为正式就业的依据之一。

对考试不合格的,应当进行再培训。

三、对员工进行班前培训。

轮岗是指特殊岗位的定期轮岗;或根据培训计划和业务工作需要,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医疗护理业务范围内的不同专业和部门进行岗位轮换。

1.员工轮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岗前培训。

2.对各科室人员的班前培训,人事科负责职能科室人员,医学部负责临床医疗和医疗技术系列,护理部负责护理系列。

3.部门人员内部轮岗前的培训由本部门负责。

四、员工岗前培训。

在职员工在技术、管理和工作技能岗位之间的轮换称为工作转移。

医院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培训内容应涵盖专业知识、技能、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二)针对性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三)实效性原则:注重培训效果,确保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四)持续性原则:建立长期培训机制,促进医院人员持续成长。

第二章培训目标第四条提高医院人员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确保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第五条增强医院人员沟通与协作能力,提高患者满意度;第六条强化医院人员职业道德和伦理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第七条推动医院人员持续学习和创新意识,适应医疗领域的不断变化和发展。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八条专业知识培训:包括临床诊疗指南、新技术新方法、疾病诊治进展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培训,以及针对不同科室的专业技能培训;第九条沟通与协作培训:加强医院人员沟通技巧和人际交往能力,培养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医务团队的协作效能;第十条职业道德与伦理培训:强化医院人员职业操守和伦理意识,倡导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理念,防止医疗纠纷和不当行为发生;第十一条创新与科研培训:鼓励医院人员参与科研活动,培养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推动医院的学术发展和创新成果转化。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十二条内部培训:由医院内部专业人员和高级医师进行培训,通过讲座、研讨会、病例讨论等形式,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第十三条外部培训:选派优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培训班等,拓展视野,提升综合素质;第十四条在职培训:结合实际工作,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提高医院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十五条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培训,方便医院人员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第五章培训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考核等;第十七条制定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加强培训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第十九条建立培训档案,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第二十条对培训成绩优异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培训效果不明显者进行问责。

医院人员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

医院人员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

医院人员职业培训与连续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本领的连续提升,充分发挥医院人员的潜力,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从事医疗、护理、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医院人员职业培训与连续教育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连续教育三个阶段,旨在提高医院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促进其职业发展和提升。

第四条医院将通过订立培训计划、组织培训班、组织学术沟通等方式,开展职业培训与连续教育活动。

第二章:岗前培训第五条医院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内容涵盖医院的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内容。

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岗前培训的方式包含面授、集中培训、现场实习等形式。

岗前培训的内容应针对不同岗位设置,确保新员工能胜任工作。

第七条岗前培训结束后,医院将对新员工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第三章:在职培训第八条医院将依据岗位需求和职业发展规划,订立年度培训计划,并将计划公布于院内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渠道,供员工参考。

第九条医院将组织各类专业培训班、研讨会、研究项目等,在职员工可以依据需求和兴趣选择参加。

第十条在职培训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学培训、新技术新方法培训、临床技能培训、沟通技巧培训等。

培训方式包含课堂授课、实践训练、在线学习等。

第十一条在职培训的费用由医院承当,员工参加培训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在职培训结束后,医院将对员工的学习成绩进行评估,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第四章:连续教育第十三条医院鼓舞医务人员自动参加连续教育活动,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医院将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研讨会等连续教育活动。

医务人员可以依据自身需要和兴趣自动报名。

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参加连续教育活动的医务人员予以相应的嘉奖措施,包含绩效考核加分、岗位晋升等。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依照规定的学时要求参加连续教育活动,并提交相应的培训证明料子。

医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一、培训目的与范围1.培训目的:为提升医院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工作技能,适应医疗行业发展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培训范围: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其他相关岗位人员。

二、岗前培训1.前岗培训目的:为新员工提供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使其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并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2.前岗培训内容:依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安全规范、环境卫生、医疗器械使用等。

3.前岗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和岗位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在岗培训1.定期培训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培训机会,包括学习新的医疗技术和临床操作、了解最新的临床指南和研究进展等,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应急培训针对突发疫情、灾害事故等紧急情况,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职称晋升培训针对有职称晋升需求的员工,组织相应的培训课程,提供相应的学习和考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职称等级。

四、培训管理1.培训需求调查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需求调查,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意愿,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制定将前岗培训和在岗培训计划纳入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确保培训计划与医院发展目标相一致。

3.培训课程开发根据培训需求,组织相关部门或聘请专业培训机构开发相关课程,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更新。

4.培训实施负责人力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和实施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效果。

5.培训考核与评估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对参训员工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培训质量。

6.培训档案管理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记录和成果,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同时,也对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

五、激励与奖励1.培训激励建立员工培训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提高培训的参与度和效果。

医院员工进修培训制度范本

医院员工进修培训制度范本

医院员工进修培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进修培训管理,提高员工业务素质,促进医院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在职员工进修培训活动。

第三条进修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需培训原则: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

(二)分类培训原则:按照员工所在岗位、职务、职称等不同特点,分类别、分层次组织培训。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性,提高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培训效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进修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进修培训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由医院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是医院进修培训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进修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员工的进修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按时完成进修培训任务。

第三章进修培训内容与方式第七条进修培训内容应涵盖医院业务知识、人文素养、法律法规等方面,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第八条进修培训方式包括:(一)脱产培训:指派员工参加外部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等。

(二)在岗培训:组织员工在岗位上进行技能提升和知识学习。

(三)远程培训: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员工参加线上培训课程。

(四)实践锻炼:安排员工在院内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实践锻炼。

第四章进修培训计划与实施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制定全院年度进修培训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各科室根据本科室业务发展和员工需求,提出进修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汇总。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全院进修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项目,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考核与激励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修培训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建立进修培训激励机制,对培训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医院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医院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一、所有新员工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院性和部门内部的岗前培训:
(一)每年七—八月由人事部集中安排全院性岗前培训,其余时间为新员工提供岗前培训相关材料,内容包括:
1.医院总体介绍;
2.医院宗旨、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程序介绍;
3.医院对新员工的要求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介绍;
4.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及礼仪教育;
5.安全保卫教育;
6.感染控制教育;
7.员工福利简介;
8.病人权利介绍;
9.医学教育与科学研究;
10.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处方管理等。

(二)部门内部的岗前培训由医务部、护理部和有关各部门组织,重点是与本部门有关的特定工作内容,培训应从新员工进人科室之日起,并在三个月内完成。

二、岗前培训人员应准时到岗,参与并负责所有岗前培训计划中所涉及的课程。

三、部门负责人要确保本部门新员工完成岗前培训的全
部要求,岗前培训完成后,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工作能力进行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才能安排独立上班。

四、院级岗前培训的资料保存在人事部,并负责XX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整理。

部门岗前培训资料由医务部、护理部和其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定期整理。

五、合同工、进修生和实习生岗前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安排,内容包括医院总体介绍、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程序介绍、工作职责、感染控制和安全保卫教育及有关业务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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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一、员工培训管理
员工培训由医院统一管理,由一名副院长分管培训工作,主管部门为院人事部。

二、培训计划的制定
人事部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上级关于培训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出我院培训工作计划。

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院长审批。

全院的培训工作由人事部统一安排组织。

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等由医护部具体安排。

三、培训时间安排
每周五下午为全院学习培训时间。

组织培训活动时,要严格签到,并进行考试、考核。

当医院不进行统一的培训教育活动时。

培训活动由各部门、各科室按培训计划自行组织。

四、培训主要内容
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医疗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工作政策、医院管理理念、医院文化、管理制度、医德医风、医疗专业知识及各部门业务知识等。

五、进修学习管理
(一)进修计划申报。

各业务科室的人员业务进修计划,应在每年10月底前正式报出,经医务部、护理部、人事部审查同意后,报院长最后审定。

凡未列出培训计划的原则上次年不安排学习进修。

(二)进修人员的遴选。

进修人员的选送,原则上是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有一定专业发展方向的业务技术人员。

对从院校招聘来的应届毕业生,一般需在临床工作满3年,在取得较全面的临床工作经验后方可安排业务进修学习。

有特殊需要的科室,在遴选培训人员时可缩短一年。

(三)进修人员管理要求。

出外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进修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勤奋学习业务知识。

进修的内容必须与医院安排的一致,未经医院同意,不能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中止或缩短、延长进修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及其他假期。

(四)进修结束后,本人要写出自我业务小结,连同进修单位的业务鉴定以及进修结业证,在回院3日内到人事部报到。

进修人员回到医院半年内应开展1-2项能够填补本院空白的新业务、新技术。

五、学历学习
(一)医院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学历学习,主要学习方式是业余学习。

学历学习,应当是本专业的学习。

与本专业不相符的,人事部不承认其专业学历。

(二)员工参加学历学习,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审核后,报人事部批准。

(三)参加在职学历学习的人员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在安排学习时间时,要坚持以业余时间为主。

医院对考试复习、面授等均不另行安排时间。

(四)参加离职学历学习的人员,必须是来院工作三年以上的人
员。

上学期间,工资停发,学习费用自理。

六、短期培训学习
(一)、医院因工作需要派员参加的短期培训学习班、双休日短训班、各种强化提高班(如外语提高班)等,一般应在事先征得科室同意后,再派出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科室因工作需要,需派员参加学习班,由科室提出申请,医务部、护理部签署意见,由人事部报院长批准。

七、专业学术会议活动
(一)积极开展各类学术活动,一般业务人员外出参加专业学术会议,由科主任提出意见,医务部、护理部批准,人事部备案;科主任、护士长外出参加专业学术会议,经医务部、护理部签署意见,由人事部报院长批准;赴外地参加学术会议,都需经院长批准。

(二)凡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必须有会议的邀请函(或者是该学会委员),并且有本次会议本人大会交流的文章。

(三)凡参加学术会的人员,会后必须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术会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学术研讨发言。

八、培训费用
(一)进修费用由个人支付,医院在进修期间发基本工资。

(二)学历学习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参加短期培训学习的费用,在培训教材人员取得结业证或培训合格证后,由医院报销费用。

(四)专业学术会议费用:旅差费由医院报销,会务费、资料费由
科室解决。

九、培训协议
接受培训的员工,须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确定服务年限,凡被选送脱产参加各类专业学习3个月以上,或参加技术含量高的专业技术培训,以及出国培训以及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培训结束后必须在我院工作五年以上。

五年内,若个人要求离院,应交纳个人年工资、奖金、培训费总额五倍的款项,作为给医院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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