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今官职级别
中国现代官职大小级别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乡科级副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行政级别分中央,省(直辖市),地区(市),县(县级市)乡。
中央:一级:军委主席
二级:国家主席
三级:国务院总理
四级:副主席,副总理,国务委员
五级:部长
地方:六级: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直辖市书记,市长,市政协主席
中国行政级别对应的职位

中国行政级别对应的职位随着中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中国的行政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行政管理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机构和机构间的关系,它是政府运作的基础和支撑。
行政级别是行政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政府机构的职能和权力范围。
本文将介绍中国行政级别对应的职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中国的行政管理体系。
一、中央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是指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机构,是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机关,其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全国的行政工作。
中央行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1.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领导人,负责领导全国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工作;国务院总理是国务院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国务院的各个部门。
2. 国务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是国务院的成员,负责领导和管理国务院的各个部门;国务院副总理是国务院总理的副手,协助总理领导和管理国务院的各个部门。
3. 部长、副部长、局长、副局长、司长、副司长:部长是中央行政机关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各自的部门;副部长是部长的副手,协助部长领导和管理部门;局长是中央行政机关各局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各自的局;副局长是局长的副手,协助局长领导和管理局;司长是中央行政机关各司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各自的司;副司长是司长的副手,协助司长领导和管理司。
4. 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处长是中央行政机关各处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各自的处;副处长是处长的副手,协助处长领导和管理处;科长是中央行政机关各科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各自的科;副科长是科长的副手,协助科长领导和管理科。
5. 科员、助理、实习生:科员是中央行政机关的基层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行政工作;助理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助手,协助领导干部完成日常工作;实习生是在中央行政机关进行实习的学生,通过实习了解和掌握行政工作。
二、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是指地方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其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工作。
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级别划分

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级别划分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中国官员级别

中国官员级别行政级别从上到下分为:国家级正职:如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如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等。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等。
厅局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中国官员行政级别 中国现代官制

中国干部行政级别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中国现代官位级别的排列

中国现代官位级别的排列
中国现代官位级别是按照一定的级别等级和层次结构来划分的。
官职分为正职、副职和非正式职位等。
官位级别的排列可以分为国家级别和地方级别。
现代中国国家级别官位如下:
一、国家常务
1.主席
2.国务委员
3.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二、国家最高层级官员
1.国家主席
2.国务院总理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4.国务委员
5.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6.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国家领导层
1.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2.国家主席
3.国务院总理
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8.国务委员
四、国务院领导层
1.国务院总理
2.国务委员
3.国务院秘书长
4.各部委部长
5.国务院组成部
门主要官员
五、省级及以下领导层
1.省委书记
2.省长
3.副省长
4.市委书记
5.市长
6.副市长
7.县委书记
8.县长
9.副县长
在中国官方社交媒体上,崛起了一个“官星掉落计划”话题,许多中国互联网用户在上面分享他们所知道的官员的丑闻和负面新闻。
这个话题迅速在中国互联网上成为热门话题。
中国现代官职等级一览表

中国现代官职等级划分如下:
一、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二、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此外,中国现代官职等级划分还可以参考现代官员等级划分:国家级、副国家级、省部级、副省部级、地厅级、副地厅级、县处级、副县处级、科级、副科级、股级、副股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需要注意的是,现代的官职等级划分和古代的官职划分并不相同,不能混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划分标准和划分方式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而有所不同。
中国级别干部分类

中国级别干部分类中国的级别干部分为七种: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和科级。
正部级指工作地位为部长以上的全国机关正职干部,正厅级指工作地位为处长以上的全国机关正职干部,正处级指工作地位为科员以上的全国机关正职干部。
副部级指工作地位为副部以上的全国机关副职干部,副厅级指工作地位为副处以上的全国机关副职干部,副处级指工作地位为副科以上的全国机关副职干部。
科级指工作地位为科员的全国机关副职干部。
全国机关正副两种等级的干部,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和技术性管理工作者的一种定义和等级。
全国机关正职干部以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为基准分别设有部级、厅级、处级三级,副职干部以副部级、副厅级、副处级、科级四级。
正部级的职责是全面负责行政事务或者承担重要技术性职责,具有良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实施和政务管理的能力。
副部级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行政事务或技术性工作,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组织实施政务管理工作。
正厅级的职责是负责本厅内各类行政事务或者承担重要技术性职责,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组织实施政务管理工作;副厅级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厅内部类行政事务或技术性工作,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组织实施政务管理工作。
正处级的职责是主持本处内有关行政事务或者承担重要技术性职责,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组织实施政务管理工作;副处级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处内部类行政事务或技术性工作,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组织实施政务管理工作。
科级的职责是负责本处内各类行政事务及其它相关事务的技术性工作,以及其他任务,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组织实施政务管理工作。
近几年,中国级别干部分类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市、县、乡、镇领导班子实行了党政级别改革,明确了行政级别的界限,同时规范了级别干部的任用管理制度,解决了原级别混乱不清的问题,更加注重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汇聚了社会的力量,提高了人民的积极性,为推动国家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现今官职级别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公务员军队国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不是公务员,
不是公务员,但仍是国家干部
但仍是国家干部。
一级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军委主席、军委副主席
全国人大委员长、全国政协
主席、国家副主席,
中纪委书记,政治局常委
二级副总理、政治局委员、最高军委四总部
(二层) 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海军、空军、二炮,
二至三级大军区正职
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大军区副职,中国科学院、中国
(四层) ,省长,中央各部部长集团军正职社会科学院
三至四级
四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集团军副职十所重点大学 44个国家大型骨干(五层) 委副书记,副省长,企业集团
中央各部副部长,
十六个副省级城市的
市委书记。
市长
四至五级
五级地(市、洲、盟、直辖市的区)师有权授予学士及大型国有企业(五层) 委书记、巡视员以上学位的大学校长、
五至七级教授、高级工程师、
主任医师
艺术一级
六级地(市、洲、盟、直辖市副师大专及以下学院
(六层) 的区)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旅
六至八级
七级处长、县委书记、副旅副教授中型国有企业
(六层) 县长,调研员团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
七至十级中学高级教师、艺术二级
八级副处长、县委副副团(六层) 书记、副县长,助理调查员八至十一级
九级乡镇党委书记、乡镇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
(六层) 长,科长、主任科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
九至十二级高级教师、艺术三级
十级乡党委副书记、营
(六层) 副乡镇长,副科长,
副主任科员
九至十三级
十一级 (七层)
博士的起始级别副营
十二级副连 (七层)
硕士的起始级别
十三级科员排职助教、助理工程师、
(七层) 九至十四级医师、小学一级学士的起教师、艺术四级始级别
十四级技师
(八层) 中学三级教师、
大专毕业生医士、护士、
的起始级别小学二级教师、艺术五级
十五级事员小学三级教师、
(八层) 十至十五级
职校毕业生
的起始级别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