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博士教授引进待遇及条件一览表(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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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人员引进要求

博士人员引进要求

博士人员引进要求1.学历和学术水平要求:博士人员引进首先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且拥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经验。

通常要求申请人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和科研造诣,并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

2.研究领域匹配要求:博士人员引进要求申请人的研究领域与引进单位的科研方向相匹配。

引进单位可能会设定一定的研究领域或重点方向,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

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明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专长,与引进单位的科研需求相匹配。

3.工作经验要求:博士人员引进一般要求申请人在相关领域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这是因为实践经验对于科研工作的发展和成果产出具有重要意义。

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可以是在国内或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任职经历,也可以是在企业或行业中的工作经历。

4.语言要求:博士人员引进要求申请人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这主要是因为申请人在国内工作期间需要与国内同行、学生和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以便有效开展科研和教学工作。

通常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定的汉语水平,能够进行基本的口语和书面交流。

5.人才政策和待遇要求:博士人员引进还需要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的人才引进政策和待遇要求。

一般来说,引进单位会提供相对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例如较高的薪资、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

此外,还可能提供个人和家属的相关配套服务和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教育资源等。

6.其他要求:此外,博士人员引进还可能有其他的要求,如年龄限制、学术声誉等。

这些要求可能因国家、地区或引进单位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前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要求。

总之,博士人员引进要求综合考虑了学历和学术水平、研究领域匹配、工作经验、语言能力、人才政策和待遇等多个方面。

只有申请人能够满足相应的要求,才能顺利通过引进程序,并取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同时,对于引进单位来说,也需要积极开展招才引智工作,为博士人员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

2023引进博士人才简章

2023引进博士人才简章

一、引进对象
2023年,我单位计划引进博士人才若干名,主要面向以下领域:
1. 工程技术类: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环境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信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
2. 自然科学类: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生态学、地理科学等;
3. 管理与经济类: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经济学、金融学等;
4. 人文社会科学类:包括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等。

二、引进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研究生;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 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研究潜力,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 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 符合我单位其他相关引进条件。

三、待遇政策
1.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议;
2. 提供一定额度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3.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实验室场地支持;
4.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问题;
5. 享受我单位其他相关福利待遇。

四、申请程序
1. 提交个人简历、学位证书、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
2. 通过初审后,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合格者,签订引进协议;
4. 办理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我单位招聘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2023年博士人才-姓名-专业”。

我们将尽快安排面试事宜,敬请关注。

湖南科技大学招聘待遇

湖南科技大学招聘待遇

湖南科技大学2011年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招聘条件第十一条“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招聘条件:(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学者必须同时具有教授职称);(2)长期从事科研教学工作,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到55周岁);(3)近五年内主持两项国家级项目;(4)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排名前3名)或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2)或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省部级奖是指: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委颁发的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哲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5)近五年内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6)理工科应聘人员近五年内出版过学术著作或获得过专利或获得过技术发明,文科应聘人员近五年内出版过学术著作(均要求排名第一);(7)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能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和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创建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创新性思路、构想、计划、水平和能力;(8)担任高等学校校级领导职务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为特聘教授。

第十二条主持过国家重大项目(国家863、973计划项目和国家基金重大项目等)或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应聘人员,其他条件经学校特聘教授聘任考核委员会研究后可以适当放宽。

海外学者应聘特聘教授岗位的第十一条规定的招聘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其学术研究应处于国际前沿领域,学术成就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聘任待遇及工作生活条件第二十条特聘教授享有的待遇:(1)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的特聘教授,学校发“特聘教授工作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聘期内同时享受与学校同类教职工相同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采取柔性工作时间的特聘教授,学校发“特聘教授工作津贴”每人每月1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到校工作月计发)。

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人才引进待遇

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人才引进待遇
备注
1.海外引进人才指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国内博士毕业后在国外具有一年(含)以上研修经历者,不含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和过渡房补贴,年薪包含个人薪酬、“五险一金”单位缴纳或配套部分、住房补贴和各类福利等,不参与年终绩效奖励分配。第二个聘期起薪酬福利待遇按学校非年薪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实行年薪制期间科研到账经费,学校按有关规定提取30%的管理费、资源使用和固定资产损耗费等。
3.如申请到校内住房,则过渡房补贴终止发放。
4.对于学术领军人才,各类待遇可面议。
5.新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提供1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
其他待遇住房补贴五险一金和薪酬福利按聘用合同约定或学校相关政策执行经管法专业海外博士的引进待遇学校设有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用于引进经管法学科国外知名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协议年薪可达30万元科研岗位人文社会学科理科设岗学科为理科且受聘对象获得理学博士学位岗位聘用的专职科研人员学校支付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单位缴纳或配套部分以及学校相关福利其他费用从设岗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
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人才引进待遇
岗位类型
引进待遇
具有博士学位的
副教授、助理教授
教授
教师年按月发放
18万元
分五年按月发放
海外
14万元
分五年按月发放
20万元
分五年按月发放
过渡房补贴
已婚600/月,未婚400/月
按月发放两年
800/月
按月发放两年
青年教师成长
计划资助经费
资助对象: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正高职务教学科研岗位聘用人员;人文社科3万元/人/年,理学4万元/人/年,工学5万元/人/年,连续资助五年。

关于芙蓉学者计划和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芙蓉学者计划和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芙蓉学者计划和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关于“芙蓉学者计划”和“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0]294号)和《湖南科技大学“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0]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芙蓉学者计划和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与招聘1、今年我省芙蓉学者计划继续设置讲座教授岗位。

讲座教授从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具有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中遴选招聘,聘期3年。

今年招聘的“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可以从省内外和海外公开招聘,聘期为5年。

2、各相关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下大力气从海外招聘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招聘的特聘教授每年实际到岗时间应保证在9个月以上,“特聘教授奖金”每人每年10万元;讲座教授每年实际到岗时间应保证在2个月以上,奖励经费按实际到岗工作时间计划,每人每月2万元。

要严格把握对人选到岗全职工作的条件要求,实际到岗时间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作为候选人。

3、校属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关于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的原则及要求,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设置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聘期内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务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4、特聘教授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要严格把握对人选的年龄要求。

以2010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原则上,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人选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人选不超过50周岁,直接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方案【模板】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方案【模板】

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度“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方案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考虑到学校教师队伍高水平发展与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紧缺的实际状况,经2020年10月9日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20年12月2日校长办公会审定,启动学校2020年度“校聘”教授、副教授评审与聘任工作。

一、岗位界定(一)“校聘教授”是指未经学校职称评审取得“教授”任职资格,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以“副教授”身份“低职高聘”教授岗位;“校聘副教授”是指未经学校职称评审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以“讲师”身份“低职高聘”副教授岗位。

(二)“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岗位聘任期间不晋升档案工资,必须通过正常申报评审且经省人社厅备案后,方可取得相应职称的任职资格。

二、聘任条件(一)“校聘教授”岗位聘任条件1.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具有优良的师德表现和深厚的教育情怀;2.坚持高校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任现职以来(或最近三年)每年独立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3.符合《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规定的教授申报评审条件(含2020年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符合申报条件)。

(二)“校聘副教授”岗位聘任条件1.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具有优良的师德表现和深厚的教育情怀;2.坚持高校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任现职以来(或最近三年)每年独立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3.符合《湖南科技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5号)规定的副教授申报评审条件(含2020年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符合申报条件);或《湖南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青年创新人才(奋进学者)”岗位在聘人选。

三、评审程序(一)个人申报。

双高人才政策

双高人才政策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引进及培养、稳定优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为了加快我院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切实加大引进和稳定、培养优秀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力度,同时坚持培养与引进同等对待的原则,参照兄弟院校的做法,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一、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一)引进的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身心健康。

2 、博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 56 岁,正高且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 53 岁,正高年龄不超过 50 岁,博士年龄不超 45 岁。

(二)引进的优惠待遇注:①未评副教授职称的博士,按副教授享受学院有关津贴。

② 如果夫妻双方均是正高或博士,则只提供一套住房,且只解决一名子女的就业,其它待遇均可分别享受。

③住房在服务期满后可享受终身居住权和继承权,也可在校内教职工中交易,如无法提供住房则按金额 16 万元的建房价分五年付给。

④享受引进优惠待遇者,服务期均为五年,并签订协议。

(三)上述人员如果解决了配偶或子女工作的,无论在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后调离学院,其照顾解决的配偶或子女也必须一同调离我院。

二、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稳定(一)本院教职工攻读在职、定向或委培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回校工作的,学院按引进博士同等对待,但学院为其支付的培养费和脱产学习期间支付的工资、津贴、福利等应计算在引进博士的安家费内;同时,解决了配偶或子女的博士如果调离我校,其照顾解决的配偶或子女必须同时调离。

如果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又晋升正高职称,学院可按引进正高且博士人员的待遇对待(服务年限需从晋升正高之后重新计算),但晋升正高前的读博期间尚未扣除的学院为其支付的培养费和脱产学习期间支付的工资、津贴、福利等须计算在其安家费内,且不再重新享受科研启动费、住房、笔记本电脑、安排家属等有关待遇。

(二)本院教师晋升正高职称的优惠待遇1 、五年服务期内免费提供四室二厅住房一套( 180m2 左右),服务期满后可享受终身居住权和继承权,也可在校内教职工中交易。

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

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

湖南工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为了加大对引进博士的支持力度,提高引进人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湖南工学院制定了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博士引进工作,建立健全引进博士的评价机制,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

一、评价指标1.学术成果:评价博士在引进后发表的论文数量、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科研项目:评价博士在引进后主持的科研项目数量和科研成果。

3.人才培养:评价博士在引进后指导的研究生数量和获得研究生奖励情况。

4.科研团队建设:评价博士在引进后参与科研团队建设的工作情况。

5.学校服务工作:评价博士在引进后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的情况。

二、评价方式1.年度评价: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博士在该年度的学术成果、科研项目、人才培养、科研团队建设与学校服务工作。

2.月度进度评价:每月进行一次进度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博士在该月份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学术交流情况。

3.专家评审:每年组织专家对博士进行评审,综合评价其综合能力和工作成果。

4.自评:博士可以自行填写自评表,申报个人工作成果和学术交流情况。

三、奖励和安家费1.奖励政策:根据博士的综合评价结果和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学术交流资助、免费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究项目。

2.安家费:对于优秀的引进博士,提供一次性的安家费支持,用于解决博士面临的生活困难和住房问题。

3.其他支持:根据博士的工作表现和需求,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实验设备和办公场所支持。

四、评价结果公示和监督1.评价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供所有师生参考和了解。

2.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督导机制,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投诉处理:对于不满意评价结果的博士,可以提出书面投诉,学校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1.绩效考核:学校将根据博士的评价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绩效考核,对绩效突出的博士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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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刊发表论文 5 篇,文科在 SCI、EI、SSCI 源刊发表论 工程师、技能
CSSCI 源刊发表论文 7 篇,艺 文 3 篇及以上。3.以第一申 型 资 深 专 家
术类学科在本专业一级学会 请者身份获得国家授权的 等。
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 4 篇。 发明专利 2 项及以上。
附件 1:
湖南科技学院博士教授引进待遇及条件一览表(以文件为准)
待遇类别
领军人才
学科带头人
学术带头人
其他高水平 人才
安家费
100~200 万
50~80 万
20~50 万
12~32 万
科研启动 费/实验室 建设费(据 需要)
家属/子女 安置
科研启动费 20~50 万。实验室建设费自 科类 300 万,社科类 100 万
1.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2. 有博士学历学位者或年龄 教学、科研能
原“985”或“211”大学的 在 45 岁以下非博士学位的 力 较 强 的 具
博士生导师。3.省级优秀专 正高职称人员,且近五年具 有 博 士 学 历
家,并获得省自然科学奖、 备下列条件之一:
学位者;年龄
省科技发明奖和省科技进步 1.主持省级科研课题 2 项及 一般在 45 岁
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 个人(排名第一)创作作品 在 50 岁 以
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 获国家级(政府)三等奖及 下,大中型企
目、省级重大项目的中青年 以上。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业 或 新 技 术
专家。6.近五年以第一作者 CSCD 源刊或 CSSCI 源刊上 新 兴 产 业 的
身份理工科在 SCI、EI、SSCI 发表论文 4 篇及以上;或在 总经理、高级

奖一等奖排名前 3 名,二等 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以 下 非 博 士
奖排名第 1 名。4.省级“121” 科研或教学成果一等奖排 学 位 的 大 学
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5. 名前 5 名、二等奖排名前 3 正 高 职 称 人
近 5 年主持过国家自科基金 名、三等奖排名第 1 名;或 员;年龄一般
科研启动费自科类 10~15 万,社科类 6~10 万。实验 室建设费自科类 50 万,社 科类 20 万
视情况安排配偶,与引进者 同进出;如不需安排,追加 住房补贴和安家费 8 万
科研启动费 自 科 类 10 万,社科类 5 万 视情况安排 配偶,与引进 者同进出;如 不需安排,追 加住房补贴 和安家费 8 万
安排身心健康的配 偶或子女 1 人,与引 进者同进出;如不需 安排,追加住房补贴 和安家费 8 万
科 研 启 动 费 自 科 类 15 ~ 20 万,社科类 10~15 万。实验 室建设费自科类 100 万,社 科类 50 万
安排身心健康的配偶或子女 1 人,与引进者同进出;如不 需安排,追加住房补贴和安 家费 8 万
基本条件
年龄一般在 60 岁以 下,国家重点学科学 术带头人、国家杰出 或优秀青年科学基 金获得者、“芙蓉学 者”及相当层次人 才。
年龄在 50 岁以下,具有教授 年龄在 40 岁以下,原 985、
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且具备 211 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副 年 龄 一 般 在
下列条件之一:
教授;年龄在 40 岁以下具 40 岁 以 下 ,
工作津贴 和办公室
年工作津贴 10~30 万元。配独立办公室
配博士教授工作室
配博士教授工作室
配博士教授 工作室
基本待遇
1.无职称的博士起薪 10 万元/年,有副高职称的博士起薪 13 万/年,四级教授起薪 16 万元/年。 2.对引进人才,提供校内周转房一套(无产权,服务期内免房租)。3.博士研究生进校当年直接 认定为讲师,具备讲师任职资格 2 年后可申报副教授职称。4.博士研究生首聘期内前五年享受副 教授七级绩效工资;有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首聘期内前五年享受教授四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 逐年普调外,还随在校工作年限增长而增加。5.引进的正高职称人员和博士在服务期内享受教授 博士特殊津贴:博士 1500 元/月、教授 1800 元/月、博士教授 2000 元/月。6.服务期内工作任务 之外获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 1 项,除按学校政策给予配套科研经费外, 另追加安家费 20 万元。7.有一年及以上国外就学或工作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待遇可适当 提高。8.三人以上博士或教授学科团队引进,待遇和工作任务面议。9.终年免费上网。10.工作 日提供免费中餐。11.科研成果有奖励,报课题有配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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