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以太原市娄烦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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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烦县民政局上报到太原市民政局,由民政局继续对 上报的对象进行抽查,在报送当年财政预算时,要根 据审查结果进行确定,然后上报太原市财政局;太原 市财政局将财政预算中应承担的低保金划入本年度 财政预算上报到山西省民政厅。
第二步,为了使资金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太 原市低保资金下拨一年中有 4 次,分别为 1 月、4 月、 7 月、10 月,称之为季度低保资金。在此前,太原市民 政部门依照财政部门下批的预算金额和上报的低保 人数, 结合当地区发展水平制定下拨的此次低保金, 报送到同级财政部门审查。
文章编号:1004-7026(2021)14-0022-03
中国图书分类号:D632.1;F842.61
文献标志码:A
最低生活保障在我国是先由农村发展而来并逐 渐推广到城市的,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社会 救助制度,对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 简称农村低保)的开展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1-2]。1999 年, 我国出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后,标志着最 低生活保障制度成为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
烦县农村低保运行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特别是对制度运行中的低保标准确定、低保对象界定、资金来源与
划拨、动态管理、综合监控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从中发现娄烦县农村低保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
寻找低保制度建立、完善及有效运行的内在规律,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有效的具体政策
建议。
关键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娄烦县
第三步,娄烦县民政局每月 5 日前将低保经费支 出通知发给乡镇,并在 10 号前拨款到县农村信用社, 再由县农村信用社在 15 日前将低保金转到低保户 账户。
第四步,低保对象持低保存折到任意一个农村信 用社银行就可以领到低保金。 1.4 低保制度的动态管理
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状研究

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状研究摘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山西省已于2007年基本建制。
本文通过对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探索出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促进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良性运转。
关键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引言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仅仅是其不容推卸的社会责任,更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一、山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现状山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始于1997年,目前,已在11个市和115个辖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初步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村救助体系,对农村贫困群体构建安全保障网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全国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二十多年间,山西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虽一直低于全国水平,但是差距不断在缩小。
首先是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稳步提高。
低保制度建立之初,农村低保全省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724.5元,到了2011年每人每年即达到 1488元。
2012年-2015 年,山西省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逐年增长。
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93.47 元增长到每人每月 229.82 元。
2017年,山西省继续提高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不低于2960元提高为不低于3210元,增幅达8.4%,略高于3208元的扶贫标准,实现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
2018年继续适当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4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54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是中国政府为了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而实施的一项政策措施。
根据该制度,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政府将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金或物资,以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该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 家庭认定:政府根据一定的贫困标准和评估程序,对农村贫困家庭进行认定,以确定他们是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资格。
2. 生活补助金:符合资格的农村贫困家庭将获得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金,用于购买食品、衣物、住房、教育和医疗等基本生活费用。
3. 物资供应:除了提供生活补助金,政府还可以提供农村贫困家庭所需的物资,如粮食、棉被、煤炭等,以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
4. 就业援助:政府可以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就业,提供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以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旨在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同时,该制度也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减少了贫困家庭的社会不公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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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汾市农村低保对象生活状况的调查

关于临汾市农村低保对象生活状况的调查山西省临汾市民政局一.调研方法与选择临汾市地处山西省南部,黄河中游,辖1区14县,代管2市,共有151个乡镇,22个街道办事处,2968个村委会,常驻人口417.2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65.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3641户110650人,约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17% 。
2008年8月,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水平46元。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全市有10个贫困县,其中国定贫困县5个,省定贫困县5个。
这次调查对象是居住在临汾市境内的农村低保对象,调查样本的选择是采取典型抽样的方法。
抽取全市3个县区的9个乡(镇)的27个村委会作为样本。
在这些乡(镇)中所有的农村低保对象均作为调查对象。
除部分农村低保对象外出及由于调查误差所形成无效资料外,有效资料为196份,涉及到196户,471人。
这些资料是比较完整可靠的,约占应调查对象的91.2%。
由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文化程度一般较低,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存在认知障碍,我们采取问卷访问的方法取得资料,即由工作人员直接向农村低保对象询问,再由工作人员填写问卷。
在这次问卷调查过程中及其以后,我们还对部分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追踪调查。
调查内容除涉及经济状况、居住状况、健康和医疗状况外,还包括了有关低保对象家庭人口状况、社会生活情况等项目。
二.临汾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1.性别。
在196户,471名被调查对象中,男性有277人,占58.81%;女性194人,占41.19%。
2.年龄。
471名被调查对象的平均年龄为51.7 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有87岁,最小的仅有1岁。
他们中的大多数在50─70岁之间,共有147人,占总数的31.21%。
3.文化程度。
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471名被调查对象中,文盲为12人,占2.55%;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291人,占61.78%,初中文化的154人,约占32.70%,高中以上的14人,仅占2.97%。
中国农村低保制度实践现状与问题分析

中国农村低保制度实践现状与问题分析作者:魏程琳来源:《战略与管理》2013年第05期一、背景介绍自1992年山西省佐云县试行开展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工作以来,全国各地农村在2000年以后逐步建立农村低保救助制度,2007年全国实现农村低保全面覆盖。
据国家审计署2012年第34号文件《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分别有2256.27万人和5298.28万人,分别比2005年底增长7.25%和551.04%;城市和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2005年的73.34元和28.37元,提高到2011年的227.92元和100.07元;2011年全国城乡低保资金支出1284.14亿元。
低保作为再次分配的重要手段,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兼顾公平”的理念,对于农村贫弱阶层的救助彰显了国家的道义担当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战略性功能,因而,农村低保在我国是一项具有扶弱济贫、救助伦理性质的重要政治制度。
每年近千亿元的农村低保资金在基层是如何运作的、效果如何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下面以C市鹦洲乡为例展现中国农村低保制度的现状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C市鹦洲乡共有耕地22724亩(其中水田2300亩),17个行政村,8238户,27174人(农业户7635户,农业人口26271人)。
鹦洲乡比邻C市,交通便利,以农业种植为主,主要作物是棉花、柑橘、花木、水稻,全乡经济水平处于C市中上等。
C市2005年试行农村特困救助政策,2007年实现农村低保全面覆盖。
鹦洲乡共有低保706户,1128人;五保户225人;残疾人口604人,其中享受低保的有258户,264人。
C市2013年7月农村C类低保标准是97.3元/月,临时救助金2600元/年。
按照《C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鹦洲乡的社会救助原则和社会救助制度如下。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与完善摘要: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值得深思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结合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际,就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对年人均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困难群体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一种救济制度,目的是对那些生存出现困难的贫穷人群给予一定的救助,以使其生活得到保障。
我国的低保制度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两个部分。
自1992年山西省左云县率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国农村低保不断发展完善,初步实现了在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面对我国现实存在的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和农村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内容和标准完全不同,如何有效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一个值得深思和探索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一,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标准困难。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一个前提是确定低保对象,核实家庭收入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目前,我国农村低保工作采用“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 元的农村人口为低保对象”的标准,由于农村居民收入的自身特点,使其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
首先,农村困难家庭的收入状况使用货币衡量比较困难。
实物收入(如粮食)在农村居民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其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其次,对农民实际收入的计量难以精确化。
众所周知,农作物收成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比较大,加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也增大了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
再次,核实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的临时性收入和隐性收入比较困难。
最后,对低保对象标准的界定尚不统一。
大多数地方都是将传统的社会救济对象和个别贫困户作为低保对象,而对因经营不善、违法或好吃懒做陷入困境的农民、因企业关闭陷入困境的乡镇企业职工等是否应该列入低保对象则存在争议。
山西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山 西 省 城 镇最 低生 活 保障 据当地政府 的财政收入 , 相继提 高了 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标准。如太原市政府 出台《 关 于提 高城 乡低保 标准 的通知 》 , 分别 在 2 0 0 8年 1 月 1日和 2 0 0 8年 7月两次提高 城市“ 低保 ” 标准 , 由原先 的每月 2 3 0 元提高到每月 2 6 0 元。 之后 2 0 1 0年 7月 1日、 2 0 1 2 年 1 月 1日,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又多次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见表 1 )
《 经济 ̄} 2 0 1 4年第 1 期
摘 要: 山西省城 镇最低 生活保障制
● 区域经济
度 自1 9 9 7年建立 以来,经过 了初 步建立、 稳 定推 进 、 法制化 建设 三个 阶段 , 在发 展 过程 中也形成 了不断提 高低保 标准 、 扩 大 低 保保障人数 、 加 大政 府转移 支付 和 中央 的政策和 资金 支持 的特 点 。但是 , 与全 国 城 镇 最低 生活保 障制度 的发 展 水平相 比 较, 山西省城镇最低 生活保 障制度存在 着 保 障标准低 、 经 费不足 与筹资机制 的平均
山西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概述 山西省 城镇 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 的发展 ,大体上 与中央推动 最低生活保 障制 度的建立和完善 的政 治历程相吻合 ,同时又显 出与 山西省资源型经济发展历程相互制 约、 相互促进的特点 。 1 . 初建阶段 。1 9 9 7年 7月 , 响应国务院建立 城市居民最低 生 活保障制度 的号召 ,山西省率先在太 原市 出台并实施城 市居 民 最低生 活保障制度 。 1 9 9 9 年l 0 月, 国务 院出台《 城市居 民最 低 生活保障条例》 ,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 为正式法律制度 。截止 到 1 9 9 9年 , 山西省全省 1 1 9个县 、 市全部建立城 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 障制度 , 基本 实现全覆 盖的 目标 。 2 . 规范化 阶段 。2 0 0 4年 8 月, 山西省政府根据 国务院《 城 市 居 民最低 生活保 障条例》 并结合本 省 的实际情况 , 颁 布实施 《 山 西省城市居 民最低生 活保障实施办法 》 , 进 一步完善和规范 了山 西省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 。该办法对城 市最 低生活保 障做 了系列 规范性 的规定 : 首先 , 将保 障对象分 为三类实 行 区别 保 障标 准 。 是对完全无生 活来 源的居 民实施全额领取 ;二是对有一定生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晋政发[2005]2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晋政发[2005]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ff25277a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ed.png)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晋政发[2005]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对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现就建立健全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建立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重点,以救助制度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为手段,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通过系统完善,点上突破,面上扩展,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
二、突出重点,健全制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严格按照《山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等有关规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85万城市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要积极推进“分类施保”,认真解决好低保家庭因病、因灾或因子女升学而遇到的特殊困难。
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上涨、个人平均消费水平,适时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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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摘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低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能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也是能否尽快建立与完善农村保障制度的关键。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但实现这一目标的瓶颈在农村。
针对目前的农村贫困人口,迫切需要一种比区域性扶贫战略更加精确的瞄准机制,以及比开发性扶贫更加直接的救助方式,来帮助他们脱贫,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为此,农村“低保”是最适宜的制度选择。
目前山西省11个市和114个辖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
但这项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思想认识模糊、制度设计不完善、资金筹集渠道不畅、救助面窄、救助水平低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本文就是通过对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调查,分析山西省农村低保目标人群及造成农村特殊困难户的原因。
用比较的方法分析山西省太原市、运城市、长治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状况、实施特点及面临的困难。
在此基础上需要着力研究和解决山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而且也严重防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甚至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建设。
针对这些情况并结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本文借鉴其他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经验。
在注意理论的完整性和
科学性的同时,强调了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及数量方法的应用,进而为山西省政府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科学的依据。
【关键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实践经验城乡一体化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F323.89
【目录】:摘要6-8ABSTRACT8-121.引言12-231.1研究背景12-141.1.1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12-131.1.2可以缓和改革中的社会矛盾131.1.3尽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131.1.4新农村建设的前提13-141.2国内发展动态14-171.3国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概况17-201.4研究目的和意义20-211.4.1研究目的20-211.4.2研究意义211.5研究思路与方法21-221.6本文的创新之处22-232.山西省农村最低社会保障目标人群分析23-272.1山西贫困人口数量及分布23-242.2山西农村特困人口特点24-262.3山西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助现状26-273.山西省部分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27-463.1我国及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概况27-323.1.1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行的背景27-283.1.2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概况28-313.1.3政府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31-323.2山西
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概况32-333.3山西省太原市、运城市、长治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状与实施特点33-383.3.1太原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3-343.3.2运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4-363.3.3长治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6-383.4太原市、运城市、长治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38-423.4.1太原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38-393.4.2运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困难与问题39-413.4.3长治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41-423.5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中面临的主要问题42-463.5.1对象确认问题433.5.2保障标准和形式问题43-443.5.3资金筹集问题44-453.5.4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问题45-464.国内部分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经验46-544.1福建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经验46-484.1.1福建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464.1.2实践经验46-484.2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经验48-514.2.1浙江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484.2.2实践经验48-514.3江苏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经验51-544.3.1江苏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51-524.3.2实践经验52-545.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善54-615.1制度建立的目标和原则54-555.2农村低保标准55-575.3农村低保资金筹集57-585.4农村最低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585.5申请、审批程序585.6家庭收入的核算58-605.7待遇发放60-616.完善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配套措施61-636.1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步伐616.2落实省级政府和市、县政府在实行农村低保政策中的责任61-626.3农村低保制度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