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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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莒南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莒南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农村低保范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莒南县行政域内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均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混合家庭,已享受城镇低保的,不再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管理机构:县、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审批办理机构:县民政局及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申请和核定保障对象的程序是:(一)农村居民家庭要求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收入证明。

(二)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受理村民申请。

村民委员会在接到要求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后,要以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在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村民委员会讨论后提出评议意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后,对保障对象名单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时间不少于5天。

对群众无异议的低保户,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对接到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报县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县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待遇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流程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流程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2、村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组成由主管领导、民政、财政、统计、工商及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符合规定的,由乡镇主管领导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属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

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

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浑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流程图个人申请个人以户主向社区(村委)提申请1、有我县城市(农村)户口且长期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核社区(村委)核实乡镇人民政府1、审核上报材料审核县低保中心1、对上报材料逐户审核审批指定银行1、核实申请户的基本情况一、条件2、调查家庭收入情况(入户率100%)2、调查收入(入户率不低于25%)2、抽样调查入户(入户率不低于25%)出具证明单位、群众测评表低保户2、人(户)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1、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残疾证等证件及复印件3、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3、对审查合格的以户张榜公示3、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制作低保证、银行卡二、出具证明材料2、家庭中在职、在册职工、离退休人员提供劳资、工会部门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4、对调查合格的张榜公示4、对无异议的加注意见汇总上报3、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收入证明5、指导申请者填写正式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表格5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7日内下达不予办理通知单4、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在社区(村委)、一份报市低保中心市、县低保中心备案4、家庭成员收入经济状况证明6、对符合条件的加注意见,并汇总上报乡镇政府5、制作《浑源县城乡低保发放花名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报财政部门、一份存银行5、户口转走、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学生所在学校证明6、发放《低保证》,通知低保对象到银行领取保障金新增加低保对象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二、保障期半年的其他对象2、复核要求:低保对象保障期满前半个月,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提出复核申请,否则按自动放弃保障资格处理。

3、发放变更好的低保证,将旧证收回3、对变更和不需要变更的汇总上报2、对无故不复核的对象取消低保资格2、对复核材料审核并加注意见2、加注意见并汇总上报1、对无故不复核者收回领取证3、填写《复核表》一、保障期一年的对象1、保障时限:A“三无对象”B家庭中主要成员因大病、重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C家庭中主要成员男方50岁以上,女方45岁以上且未就业的生活特困、短期脱贫无望的2、提供有关证明1、对需变更的低保对象进行审批、存档1、核实各种材料1、提出复核申请审批县低保中心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核实社区(村委)低保户复核扩展阅读: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图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图不符群众反映强烈经调查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居(村)委会受理初审合要求退回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入户调查人街道(乡镇)低保专职复核救灾救济科低保中心主任审批计财科会计下拨低保经费街道(乡镇)民政办公示,打卡发放低保金一、所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城市低保所需材料书面申请报告;持家庭户口簿或家庭所有成员户籍、身份证档案复印件;家庭所有成员从业的各种固定收入和非固定收入证明;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须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乡)劳动保障所核发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情况等记录材料、就业承诺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刑事案件、社会治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家庭前三个月水、电、气、电话费消费清单及其它社区居委会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

低保申请的流程

低保申请的流程

低保申请的流程
1、申请。

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川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

四川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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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复核、申请、调查表

农村低保复核、申请、调查表

元,全家 类保障对象
单位盖章



平川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变更审批表
家庭代码 户主姓名 工作单位 家庭类别 性别 家庭人口 上月保障金额 人,月保障 乡(镇) 年龄 保障人口 村 社
因(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原保障 金 元, 现调整为 人,月保障金 元,建议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调查人: 年 村委会意见 月 日
乡镇意见
经核实,该家庭月收入 庭月人均补差 应上浮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人,属 元,全家
元,建议该家 元。
经复核,建议该家庭人均补差 全家补差 应上浮 负责人: 元。 人,属 类保障对象。
元,
类保障对象。


经办人: 年 月起调整为 属

Hale Waihona Puke 月日 元。经审查,同意该家庭人均补差从 民 政 局 意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正式版

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正式版

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正式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家庭全体成员户口资料复印件;3、家庭成员的其他个人证明材料(残疾证、优待证、救助卡、病历)复印件;年月日公示根据《莱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评议确定以下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以下人员新纳入低保对象:************,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到村委反映,如无异议五天后将整理上报。

*********村民委员会年月日反面正面农村低保张榜公示的说明根据《莱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评议确定以下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以下人员新纳入低保对象,为接受群众监督,我单位对以上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月日至日共五天,公示期间没有村民提出异议,现上报镇(办事处)审核。

如果我单位农村居民出现应保未保,或者有人不符合条件而得到保障,一切法律责任由我们承担。

村民代表评议小组成员:经办人:村主任签字:单位(章)二0 年月日农村低保复核续保表____镇(办事处)______村(章):根据《莱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入户调查核实,村民评议小组评议,确定以下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原始记录复印件)《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备注:1、本表适用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

2、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3、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附件5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使用和填写说明一、使用说明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主要内容包括登记收件情况、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原因及其证明情况、申请的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不动产登记审批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将登记申请表和登记审批表合并,并非将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合并。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皖政办[2007]10号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皖政办[2007]10号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正文:----------------------------------------------------------------------------------------------------------------------------------------------------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制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3月22日皖政办[2007]10号转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

第三条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一)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

(二)政府救助与家庭赡养、抚(扶)养、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的原则。

第二章保障范围和标准第四条持有我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均有权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农村低保待遇。

第五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已迁往学校的大中专在校学生和服现役义务兵)。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一)家庭成员有使用移动电话、摩托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计算机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二)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三)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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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乡镇
审核意见
同意该户按每人每季度( )元,特殊对象每人每季度( )元,全家每季度
( )元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从年月起执行。
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县民政局
审批意见
同意该户按每人每季度( )元,特殊对象每人每季度( )元,全家每季度
( )元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从年月起执行。
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身体状况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年人均收入
种植业收入
养殖业收入
劳务收入
其它收入
家庭详细地址: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
邮编
联系电话
致贫类别
家庭
成员
情况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家庭
关系
户口
类型
赡抚养收入
对申请人
有赡抚养
义务的人
的收入
情况
姓名
与户主
关系
家庭
人口
家庭月
总收入
人均 收入
赡抚养
费支出
备注
个人
申请
我申请的理由是:
我保证本人所反映的所有家庭情况均是真实的,绝无隐瞒、虚报,如有不实,愿
按规定接受处理。
申请人:
村委会
审查意见
同意该户按每人每季度( )元,特殊对象每人每季度( )元,全家每季度
( )元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从年月起执行。
年保障标准
元月人均补差元源自年保障金额元保障金
发放情况
第一
季度

第二
季度

第三
季度

第四
季度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由村委、乡镇、县(市、区)民政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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