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行政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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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2. 采购范围办公用品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具、办公设备、消耗品等。

3. 采购程序3.1 采购需求确定: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提前向采购部门报告。

3.2 采购方式确定: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采购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3.3 采购公告与邀请:对于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应及时进行采购公告,并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送邀请函。

3.4 投标与评审: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标书,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5 采购合同签订:评审通过后,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

3.6 采购执行与验收: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单位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工作。

4. 采购管理责任4.1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采购规定和制度,组织采购活动,并监督采购过程的合法、公正实施。

4.2 各部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并提供采购需求信息,配合采购部门的工作。

4.3 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供货义务,并主动参与采购结果的评价工作。

5. 采购结果的评价与调整5.1 采购部门应及时对采购结果进行评价,评估采购的效果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5.2 根据评价结果,采购部门可以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调整,并对采购规范进行修订。

6. 异议处理采购活动中,各方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并在一定时间内得到回复和解决。

7. 附则7.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部门所有。

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即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望各部门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采购活动,以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用品)采购和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用品)采购和管理办法

办公设备(用品)采购和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结合管理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投影仪、笔记本电脑、对讲机等。

第一条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和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二条办公设备(用品)采购实行计划审批制度。

各部门所需办公设备(用品),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每月1日、16日填报申请表(附表一)报综合办公室。

第三条对价值2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用品),由综合办公室向中心负责人上报计划,审批后配合采购人员实施。

第四条购置价值2000元以下的办公设备(用品) 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归类(附表二),经分管领导审批,主任签字后统一购买。

一次性购置20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用品)须事前签订购置合同。

第五条采购人员应做好市场调查,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合理控制采购费用,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购置预算。

第六条对已购置的价值2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用品),由综合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中心领导点收。

价值2000元以下的办公设备(用品)由综合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点收,并填写点收单。

第七条对已购置的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用品)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并配合财务科按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资产核定;对价值500元以下的造册登记。

第八条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用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按部门造册登记。

各部门在领用时须填写领用单(附表三),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领取。

第九条各部门应加强办公设备(用品)的管理,部门统一使用的办公设备(用品)指定专人保管,若丢失或人为损坏,视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条各部门的办公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维修;对需报废的办公设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处置。

第十一条员工在调离时,须将本人使用的办公设备交回,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中心物品管理制度

行政中心物品管理制度

行政中心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中心物品管理,规范物品使用和保管,确保行政中心物品的安全和规范管理。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物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中心物品管理工作应遵循“合理使用、精心保管、严格管理、依法处置”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行政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物品管理工作机制,配备专门的物品管理人员,建立科学的物品管理制度,规范物品使用与管理。

第二章物品购置第五条行政中心应当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和预算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物品采购计划。

第六条行政中心应当制定相应的物品采购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比价或者择优选购。

第七条行政中心采购的物品应当具有合格产品证书,保证产品质量。

第八条对于行政中心不再使用的物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第三章物品使用第九条行政中心物品的使用应当以合理、节约的原则为基础,确保物品的合理利用。

第十条行政中心物品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应的使用规定进行,不得擅自私用或者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十一条行政中心物品的使用应当按照使用期限和使用要求进行管理,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对于需要外借的物品,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借用和归还。

第四章物品保管第十三条行政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物品保管制度,确定专门的保管人员,加强对物品的保管和监管。

第十四条行政中心物品的保管应当按照专人负责、专柜管理的原则进行,能够随时进行监督和核对。

第十五条行政中心对于重要的物品应当加强保险和定期维护,保障物品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六条行政中心对于易损耗的物品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和更换制度,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

第五章物品清查第十七条行政中心应当定期进行物品清查工作,检查物品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物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八条物品清查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建立清查台账,确保清查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对于物品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形成相关的整改记录。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物品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物品采购管理制度,以规范和优化办公室物品采购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级办公室,目的是确保物品采购的合理性、高效性和透明度,减少资源浪费和资金滥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级办公室,包括物品采购申请、审批、采购流程、付款和验收等环节,以及物品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3. 采购申请3.1. 办公室使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文具、家具及其他日常消耗品等。

在需要采购这些物品时,办公室负责人需要填写采购申请单,并注明所需物品的种类、数量、规格要求等详细信息。

3.2. 采购申请单需要提供合理的事由和申请理由,并附上相应的预算计划和经费来源。

3.3. 采购申请单需要经过所在机关或单位的相关部门审核,包括财务部门的预算审批、采购部门的物品审批等。

审批部门根据预算和需求的合理性,决定是否批准采购申请。

4. 采购流程4.1. 一旦采购申请获得批准,办公室负责人将根据申请单的内容和要求,寻找供应商并获取报价。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声誉和信誉的供应商,并充分考虑价格、质量和服务等因素。

4.2. 办公室负责人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物品采购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物品的质量要求、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4.3. 采购过程中,办公室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物品采购,并保证采购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5. 付款和验收5.1. 在物品交付后,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验收工作,并与供应商确认物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2. 如发现物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办公室负责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合格的物品。

5.3. 若物品验收合格,办公室负责人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并妥善保管相关付款凭证和发票等财务文件。

6. 监督和检查6.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办公室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运行。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守则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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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守则
1. 引言
本守则旨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的管理,确保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2. 办公用品的定义
办公用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办公和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器具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具、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3. 办公用品的采购
3.1 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工作任务,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3.2 采购办公用品应按照合理的价格和质量要求,选择可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3.3 采购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机关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4. 办公用品的分发和使用
4.1 办公用品应按照合理的数量和规格进行分发,避免浪费和
过度使用。

4.2 分发办公用品时,应登记记录发放情况,做到公平公正。

4.3 使用办公用品时,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避免损坏和浪费。

5. 办公用品的维护和报废
5.1 办公用品应定期维护和清理,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5.2 严禁私自处置和转让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品。

5.3 办公用品达到报废标准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6. 监督与责任
6.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办公用品管理的监督,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

6.2 违反本守则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7. 结语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守则的执行,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品管理行为,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运行环境。

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办公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设备采购1. 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预算情况,经过充分调研和评估后,提出设备采购计划。

2. 设备采购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购买渠道合法,确保设备质量可靠。

3. 设备采购应按照程序进行,经过审批,做好采购记录,定期进行设备清查和盘点。

三、设备领用和归还1. 设备领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责任人要妥善保管设备。

2. 设备归还时应进行检查,确认设备的完好性和数量,及时归还并在记录上注明。

3. 预防和避免设备的损坏和丢失,责任人要加强对设备的保护和维护,并做好日常清洁和保养工作。

四、设备维护和保养1.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3. 设备维护工作记录要详实完整,并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定期进行归档和备份。

五、设备更新和报废1. 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及时报废并完成相关手续,确保设备更新及时。

2. 对于还能继续使用的旧设备,可以考虑进行二次利用或捐赠,提高设备的价值和利用率。

3. 设备更新应严格审核,根据实际需要和预算情况进行,确保设备更新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六、责任追究1. 对于玩忽职守、私自挪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等行为的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设备管理上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内部管理体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 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调整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管理制度的全文内容,希望能够对事业单位内部的设备管理工作起到指导作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

行政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办公用品的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减少浪费,保证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机关、部门、科室等各级组织。

第三条行政单位办公用品包括文具、纸张、耗材、办公设备等,管理范围涉及行政单位所使用的一切办公用品。

第四条行政单位办公用品的管理原则是合理使用、科学管理、优化配置、节约节约。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办公用品的安全使用和合理支出。

第二章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成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单位实际需求和经费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采购办公用品。

第八条行政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招标、比选或者协议采购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办公用品采购档案,对采购的办公用品进行登记、备案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行政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需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并经过财务部门核准。

第三章办公用品使用管理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使用权限和管理程序。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领用办公用品,并对使用的办公用品进行认真、爱护,不得私自挪用或外借。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办公用品的分发和管理,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规范办公用品的领用和归还流程。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办公用品巡查制度,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清查和维护,确保办公用品的完好使用。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的报废和淘汰管理制度,及时淘汰老化和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办公用品,减少资源浪费。

第四章办公用品保管管理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的保管制度,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保管责任和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办公用品的保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保管职责,严格按规定规范存放和保管办公用品,并对办公用品进行定期清点和检查。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与领用管理工作~节约机关办公费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类别,一,消耗类:笔、稿纸、信封、打印纸、复印纸、印刷品、胶水、胶带、印泥、钉书针、大头针、回形针、夹子、橡皮、账册、卷宗、档案袋,盒,、标签、纸杯、电池等。

,二,管理类:文件夹、剪刀、钉书机、打孔机、打码机、直尺、计算器、电话机、电脑软硬件及外设、U盘、移动硬盘等。

,三,固定资产类: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饮水机等。

,四,文印类:工作证、证书、奖牌、展板、条幅、宣传页、宣传册等。

二、办公用品计划机关办公用品实行按计划购买~使用登记和定期公示制度。

局办公室每月编制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统一购置。

因工作需要~急需办公用品时~如无库存~可按照以上程序申请购置。

三、办公用品购置,一,机关办公用品购置由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其他科室不直接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采取集中、定点的方式。

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

采购前~应做好市场调查~货比三家~努力达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

,三,凡符合政府招标采购的办公用品~进行政府招标或跟标采购。

,四,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采购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四、办公用品保管,一,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

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

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三,批量购入的办公用品应即时入库存储~在《办公用品入库登记本》上如实填写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

,四,加强对办公旧物的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科室替换下的各类办公设备交由办公室保管~办公室要及时回收~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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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行政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行政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行政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办公设备、用品管理,更好的发挥现代办公设备、用品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有效控制行政办公用品的消耗和相关费用支出。

适用范围单位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制度内容第一条党政办公室负责将所有在用办公设备、物品分类编制目录、编号、建档、建卡,实施系统而规范的管理。

实行严格的按部门或个人领用、管理登记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每月例行向申报办公设备、物品使用计划,行政部依据相关预算审核并安排购置、发放。

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办理领用和登记手续。

第三条行政部须将各部门、门店领用的办公设备、物品,按放置场所分别建档立册,填写明细表,填入该部门、场所内所有办公设备的名称、数量,编号、领用日期等。

设立由行政部统一订制的标签,固定于设备的侧面或背面不明显处,以便于随时查验以及规范管理。

第四条设备保管人、使用人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到行政部办理办公设备、物品移交手续,在部门负责认的监督下完成移交工作后,交接双方及部门负责人在设备、物品交割单上签证。

第五条党政办在每年月日应指导各部门及门店对所有办公设备、物品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核查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办公设备盘点表。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所使用或保管的办公设备、物品如有闲置、损坏或遗失的,应由使用部门将实情详细报告行政部。

属人为原因损坏办公设备、物品的,要责成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各部门及门店的办公设备、物品如有损坏需维修的,应及时正式报告行政部安排修理。

第八条在用办公设备如确已不能修复时,应向党政办提交正式报告申请领新品。

行政部通过鉴定,确认已不能使用,难以修复或修复成本不合理时,由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党政办主任签署意见后,再行安排调剂、发放或购置。

第九条办公设备使用规范
一、电话机1、办公区公共用电话机,归属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属于个人专用的办公用电话机,须由电话机所有者负责保管和维护。

发生故障须及时报送行政部相关负责人员安排修复。

以免影响工作。

2、单位的电话机是为方便和提高工作、办事效率而设置的,全体员工不得使用办公用电话机拨打私人电话;
3、严禁用单位电话打信息台或联系私人业务。

二、传真机1、传真机须由专人负责日常使用、保养、维护。

未经准许,其他人员不得随便动用传真机。

2、在收发传真时,涉及到单位不可公开的秘密内容时,负责收发文件的责任人应严格保守机密并妥善保管原件,以免泄密。

3、在接收传真时,应做好登记,完成接收工作后,要及时把传真件交给被指定的的接收人或接收部门负责人。

如收件人不在,应妥善保管传真件直到送达为止。

三、复印机1、复印机由专人负责日常的使用、保养、维护。

每日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机器的完好状况,以免在使用时由于发生故障而影响工作及造成时间及耗材的浪费。

2、复印文件或图表时,要注意对原件的爱护,以免损坏原件。

3、对所有重要的文件在复印前要进行登记,并注明复印份数。

4、涉及到单位不可公开的秘密文件时,负责复印文件的责任人应严格保守机密并妥善保管原件,以免泄密。

5、对在复印文件时产生的残损文件或材料须及时彻底销毁。

四、电脑1、各类人员所使用的办公用计算机,都要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由使用人负责妥善保管,做到专机专人专用。

2、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和使用办公用计算机。

机内的重要文件、资料、图片等须加密保管,以免丢失。

3、所有办公用计算机要加设开机密码,以防单位的机密文档丢失或泄密。

五、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对本部的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应随时保持畅通、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请公司专业人员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六、摄像、照相、录音机(笔)1、摄照录音设备是用于记录单位各类会议及其它活动时的专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

2、未经党政办主任批准,任何人不得借出或交给他人使用。

以免由于使用不当而引发故障,造成对工作的不必要的影响或损失。

第十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制度行政办公物品采购及领用管理制度行政岗位职责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共10篇)行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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