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提出主要农作物品种布局与定向意见
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

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者:孙杰光来源:《新长征》2024年第06期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提出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并强调东北在振兴过程中要以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
2024年4月9日,省委书记景俊海到省农业科学院、吉林农业大学调研时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培育大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突破,助力产业质效提升,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过程中,维护粮食安全是吉林省的首要责任,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的“压舱石”是吉林省的首要担当。
一、粮食安全视角下从新质生产力到农业新质生产力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详细阐述了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核心标志、基本特点和先进本质。
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
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首先表现在粮食生产上。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位于“五大安全”之首。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开篇从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等方面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
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提高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在夯实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同时,增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能力,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近年来,吉林省粮食单产呈现增加趋势,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高,随着高产超高产作物品种的应用和多种创新性高产栽培技术的推广,单位面积产量达到7186.4公斤/公顷,居粮食主产省第一位,农业新质生产力正在加速形成。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智慧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智慧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吉政办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智慧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2〕3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农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培育新产业、开辟新业态、探索新模式,充分释放数字要素对农业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智慧农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着力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总体部署,开展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三大体系数字化改造,大力发展农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协调应用,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角。
充分发挥政府在智慧农业建设中的组织引导和调控作用,开拓多元化协同共建渠道,以“企业主投建平台,政府少投购服务,主体应用享便利”的建设运行模式,创新智慧农业建设运行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注重发挥企业在智慧农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吸引整合更多社会力量投身智慧农业建设。
——坚持聚焦短周期,蓄力长周期。
聚焦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种业资源等重点领域,布局周期短、见效快的智慧农业项目,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5〕18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5〕1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2015年年初以来,全省经济继续呈现出放缓态势,下行压力持续加大。
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防止出现惯性下滑,坚持稳增长与调结构并重,切实突出稳工业和稳投资,加强运行调节,扩大有效需求,推动结构调整,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发展动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提出以下意见:一、继续实施工业用电奖励政策从2015年1月份开始,继续实施工业用电奖励政策,基础电量仍以2014年确定的方案为基准,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由原来的0.1元/千瓦时提高到0.12元/千瓦时。
鼓励企业自备电厂多发多用,对企业新增自发自用电量所缴纳国家各项基金给予补贴。
二、扩大直购电试点继续开展直购电试点,试点企业由11户增加到14户,及早完成交易协议签订并组织实施,全年成交电量20亿千瓦时左右。
2015年上半年开展园区直供电试点,选择辽源东北袜业园等产业园区,探索园区直供电交易模式。
三、下调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价调整相关政策,将大工业用电在销售电价基础上统一下调0.015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电下调0.048元/千瓦时。
四、促进电力外送按照国家能源局确定的东北电力外送“三步走”方案,2015年8月份完成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2016年完成元宝山电厂改接华北电网,积极争取国家在外送电力分配上向我省倾斜,力争2015年外送电量50亿千瓦时。
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21年)

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5.27•【字号】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2号公告•【施行日期】2021.05.27•【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18年9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作物种质资源,规范农作物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作物种子质量,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保障供种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作物种子(以下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种子工作,其所属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受其委托的种子管理机构,依法开展种子执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发展和改革、财政、科技、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粮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作好种子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建立种子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种子违法行为。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质量兴农战略,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储备的种子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和余缺调剂,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
(整理)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结果3.30.

吉农品审字[2012]002号
关于下发吉林省农作物品种
审定(登记)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种子管理站、种业公司及相关育种单位: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六届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在长春召开。
会议对2011年结束试验程序经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农作物新品种进行了审核、表决,共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新品种86个,登记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58个。
现将通过审定(登记)的农作物新品种名称、审定(登记)编号、选育单位及推广区域通知你们,请认真组织推广和加强管理。
新品种具体情况以省农委发文公布的二〇一二年吉林省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登记)结果为准。
附件:1、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定品种目录
2、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登记品种目录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定品种目录(一)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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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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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粱
(六)马铃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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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登记品种目录
(二) 食用豆
(四) 谷子
(七) 烟草
(八)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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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花卉
(十) 果树
(十一) 食用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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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吉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吉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吉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气象局•【公布日期】2020.03.26•【字号】吉财金〔2020〕242号•【施行日期】2020.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社会保险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吉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金〔2020〕242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银保监分局、林业和草原局、畜牧业管理局、气象局、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扶贫办,各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畜牧业管理局、气象局、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扶贫办,各相关保险机构:经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制定《关于加快吉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吉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银保监局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气象局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3月26日附件关于加快吉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有关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夯实农业保险发展基础,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助力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改革实施方案

吉林省种植业结构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吉林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种植业是其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柱。
然而,长期以来,吉林省的种植业结构存在一些问题,面临着产业布局不合理、品种结构单一、效益不高等挑战。
为了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推动吉林省种植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 调整种植业布局,构建多元化和良性互动的产业链条;2. 提升种植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3. 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4. 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提升种植业的核心竞争力;5. 建设现代化种植业产业体系,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重点任务1. 调整产业结构(1)推动农作物结构调整。
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禀赋,逐步减少传统大宗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发展粮食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
(2)发展特色经济作物。
加大特色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如中药材、食用菌、茶叶等,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3)发展绿色有机农业。
推广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模式,加强有机农产品认证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环境质量。
2.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1)加强科技引导。
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2)推广高效节水技术。
开展节水灌溉示范推广,提升农业用水效率。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溯源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3. 强化农业农村环境保护(1)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田排水、灌溉和水源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田环境保护工程。
(3)推广农业生态修复技术。
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促进农田生态恢复。
4. 健全农产品推广营销体系(1)加强品牌建设。
推动农产品认证工作,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发展电商和网络营销。
借助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3)加强农产品流通监管。
吉林省主要粮食作物及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吉林省主要粮食作物及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之一,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良好的农业发展基础。
随着人口增长和农村劳动力的外流,吉林省主要粮食作物及种业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吉林省主要粮食作物及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推动吉林省粮食生产的持续发展。
1. 作物品种单一:吉林省的主要粮食作物包括玉米、大豆、小麦等,但在品种上存在较为单一的情况。
很多农民在种植作物时候更愿意选择传统的品种,对新品种的接受度不高。
这导致了农作物品种过于单一,容易受病虫害的影响,从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2. 种子质量差:种子是农作物生产的基础,而目前吉林省的种子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种子质量参差不齐。
一些地方甚至存在假冒伪劣种子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3. 缺乏科技支持:当前,吉林省农业生产中还存在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缺乏先进的科技支持。
农民的种植技术水平不高,对新技术的接受度较低,这导致了种植效率不高,产量和品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4. 土壤污染和环境问题:随着农业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以及农田环境的恶化,吉林省农田土壤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土壤污染不仅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还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影响,造成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困局。
5. 品牌建设滞后:目前吉林省的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对滞后,农产品缺乏差异化竞争优势,降低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无法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1. 多样化品种推广:加大对新品种的推广力度,帮助农民了解并接受新品种,培育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新品种。
加大对新品种研发的投入,提高新品种的抗病虫害能力和产量。
2. 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的种子产业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的生产和销售,保障种子的质量和安全。
加大对种子研发的支持力度,积极引进和培育高质量的农作物种子品种。
3. 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引导农民学习先进的农业种植技术,提高他们的种植技能和科学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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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提出主要农作物品种布局与定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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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8] ·作者:·来源:新华社
据新华社信息长春4月27日电(崔瀚文)针对吉林省目前在品种使用上存在的越区种植、未审先推及多、乱、杂等问题,本着主栽品种突出,搭配品种合理的原则,经专家充分论证,根据本地实际,吉林省提出今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布局与定向意见。
一、品种选择的基本原则:
1.推广品种合法。
选择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应该是通过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或通过国家审定并适宜吉林省种植的品种,严禁未审先推。
2.品种适区对路。
选择的品种成熟期要适合当地的生态条件,保证常年能够完全成熟,平均安全成熟保证率达到95%以上,防止越区种植。
3.高产优质高效。
选择的品种既高产,又优质才能实现高效。
要根据不同用途,选择相应的专用类型品种,并提高规模效益。
二、推荐品种根据吉林省无霜期、活动积温、日照时数和降水量等自然条件,结合农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现状,将全省划分为六类种植生态区,现提出适应不同生态区域的玉米、水稻和大豆三大作物的主推和搭配品种。
(一)普通优质品种布局与定向
Ⅰ类生态区:晚熟区。
该区主要包括公主岭、梨树、双辽(南部)、长岭(太平山镇、永久镇、三县堡乡、前进乡)和集安岭南。
1.四平晚熟区(含长岭)
(1)玉米:主推吉单209、郑单958、登海9、丹玉39;搭配银河101、吉单137、吉农大201、德丰108、富友9、原单29、郝育8、通吉100、新铁单10。
(2)水稻:主推吉粳81、吉粳83、吉粳88、吉粳95、九稻48、富源4;搭配秋田小町、吉粳66、秋光、沈农265、保丰3。
(3)大豆:主推长农13、吉育60、吉育72、九农26;搭配吉农9、吉科豆7、吉育57、长农16、九农22。
2.集安岭南晚熟区:该区集中分布于老岭以南,鸭绿江北岸。
(1)玉米:主推吉单257、通单24、丹玉39。
(2)水稻:主推通95-74、吉粳83、超产一号。
(3)大豆:主推集豆1005、通农13、吉育70号、长农13。
Ⅱ类生态区:中晚熟区。
1.中晚熟半干旱区:包括白城和松原的大部、四平市双辽的北部和长春市农安北部。
(1)玉米:主推吉单209、四单19、四密21、长城799、郑单958;搭配农大518、利民15、吉单342、军单8、丰禾10。
(2)水稻:主推长白9、长白10、吉优3、吉农大19;搭配吉粳83、长白10、五优1。
(3)大豆:主推长农12、长农13、吉科豆1号、绥农14;搭配吉育58、九农22、长农17、吉育47。
2.中晚熟半湿润(湿润)区:包括长春大部、辽源、四平伊通大部和梨树县、公主岭的部分乡、镇,吉林市的市郊、永吉、磐石、舒兰、桦甸的部分乡、镇,通化市梅河口、辉南、柳河、集安和通化县部分乡、镇。
(1)玉米:主推吉单209、通单24、长城799、农大518、平安18、通吉100、龙丰2、益丰10;搭配吉育208、吉单342、军单8、吉单255、吉东20、吉新205、新铁单10、登海9、三北6。
(2)水稻:主推通育308、吉粳88、九稻47、吉粳78;搭配通31、农大3、吉粳87、吉粳80、丰选3、五优1号。
(3)大豆:主推长农13、绥农14、黑农38、吉林47、吉农13、丰交7607;搭配通农13、九农26、吉丰1、长农17、吉科豆1、吉育57。
Ⅲ类生态区:中熟区。
该区分为西部半干旱中熟区和中、东部湿润中熟区。
1、西部半干旱中熟区:包括洮南市西北部、洮北区的中北部、通榆县西部、大安市北部。
(1)玉米:主推四单19、吉单209、吉单198、四密21、铁单16;搭配吉单180、新白单31、冀玉9、四密25。
(2)水稻:主推长白9、长白10、吉农大19、松粳6。
(3)大豆:主推长农12、绥农14、吉林47;搭配白农9、白农10、黑农38。
2、东部湿润中熟区:该区大部分处于吉林市中部,还包括通化市北部、中部,白山市中东部,长白县西南部、和延边州东南部。
(1)玉米:主推通单24、四单19、吉单198、九单48、本育9;搭配四早6、海玉6、吉单27、吉单519、银河14。
(2)水稻:主推通95-74、通育791、通育318、九稻39、通313、金浪1;搭配吉农大13、吉农大19、富源4、通88-7、长白9、九稻16。
(3)大豆:主推黑农38、延农9、吉育47、绥农14、吉丰1;搭配通农13、合丰35、延院1、吉农15。
Ⅳ类生态区:中早熟区。
该区包括通化市西部和集安的热闹乡和双岔乡,白山市的西南部、中南部,吉林市舒兰的东部,延边州汪清县的南部和龙井市的南部以及珲春市的中部。
1、玉米:主推吉单27、龙单13、四早6、吉单519;搭配海玉4、白单9、吉单522、九单62。
2、水稻:主推延305、九稻16、通313、九稻44;搭配通88-7、珍富10、延粳26、吉粳81。
3、大豆:主推合丰25、合丰35、黑农38、绥农14、吉丰1。
Ⅴ类生态区:早熟区。
该区含吉林市东南部的舒兰、蛟河,白山市西南部、中部,延边敦化市东北部、安图县东部、和龙市南部、汪清县中部和珲春市的东部。
1、玉米:主推四早11、海玉5、白山7、白山8、哲单37。
2、水稻:主推延粳22、通88-7、吉玉粳、延304、长白9。
3、大豆:主推合丰39、绥农14、吉林小粒7、绥农8。
Ⅵ类生态区:极早熟区。
该区位于延边州的西北部,包括延吉市、敦化市、安图县、和龙市、珲春市、临江市、抚松县、长白县大部。
1、玉米:主推白山1、白山2、龙单5、海玉6、哲单37。
2、水稻:主推延粳6、延308。
3、大豆:主推合丰35、合丰39、延农9。
(二)专用优质品种布局和定向
1、优质专用玉米品种
(1)高淀粉玉米
中部地区:主推品种为四密21、四单37、吉单137、通单37、登海9、吉农大201、四育101、富友9。
东、西部地区:主推品种为四密21、四单19、通单37、九单13、四早6、四早21、龙单13。
(2)高油玉米
中部地区:主推品种为四油3、四油8、四油9、四油11、吉油1、通油1号。
东、西部地区:主推品种为春油1、通油1、城油2、城油6。
(3)饲料玉米
主推品种为吉饲8、吉饲9、吉单4011、吉新306、吉单185。
(4)糯玉米
加工型品种有春糯3、春糯5、吉糯10;鲜食型品种有垦粘1、春糯1、九甜粘、丰满黑糯。
2、优质专用大豆品种
(1)高油大豆
主要品种有吉林35、吉林39、吉林47、吉林48、九农22、九农28、九农29、白农9、长农12、长农13、长农16、长农17、吉育54、吉育57、吉育58、吉育60、吉育64、吉育67、吉育72、吉科豆1号、吉农9、延农9、平安豆7号。
各地要根据所在生态类型和品种生育特性,参照普通品种布局与定向,从中选择适宜品种。
(2)高蛋白大豆
主要品种有九农20、延院1、通农11、吉林40、通农12、吉育59、通农13、集1005、临选1号、吉育63、长农15、吉育69。
(3)出口小粒豆(百粒重8-10克)
品种有吉林小粒1号、吉林小粒4号、吉林小粒7、吉林小粒8、通农14号,适宜在延边和通化地区发展。
3、优质水稻品种
主要品种有通育124、珍富10、松粳6、秋田小町、吉粳81、吉粳83、吉粳88、通粳611、超产1、超产2、农大3、农大7、农大19、通88-7、五优1号、沈农265、陆奥香、藤光。
优质水稻品种抗病能力相对较弱,要及时防治稻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