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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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立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选择具有资质和能力,并经专业培训的安全评价机构作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技术支撑机构,开展全市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等技术咨询服务。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也可选择相应的专家和安全评价机构作为技术支撑机构。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同时,按照“三化”(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要求,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突发公共事件的频率和影响力也在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应急预案是为了加强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重庆市内各级政府部门、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应急主体。

1.3 术语定义本预案中涉及的术语、定义和解释,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来执行。

二、应急响应体制2.1 领导层责任重庆市建立应急响应指挥体制,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

市委、市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成立工作组,组织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相关部门职责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划定责任范围,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传递。

三、应急保障措施3.1 预案制定和培训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修订。

同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3.2 应急物资储备各级政府要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足够的物资供应能力。

同时,要监测和预警应急物资的库存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调配。

四、应急处置流程4.1 应急预警与启动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有潜在威胁时,应急预警系统将启动,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4.2 应急响应与指挥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规模,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各个职能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工作分工与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4.3 信息发布与社会动员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应急措施和安全提示等信息发布给公众,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应急工作中,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具体目标如下:1.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信息畅通;2. 高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降低事件危害;3. 完善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提高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4. 加强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提高应急工作效率;5. 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2)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3)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应急队伍的应对能力;(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随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进行;(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3)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反应;(2)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3)加强应急物资和设备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4)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三、组织管理1. 市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2.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3. 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4. 各级政府及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5. 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制度,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上报和处置。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1.12
•【字号】渝安办〔2020〕110号
•【施行日期】2020.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
正文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本预案设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灭火行动组(1)职责:负责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防止火势蔓延。

(2)组成:由专业消防人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志愿消防队员等组成。

2、通信联络组(1)职责:负责与各级消防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2)组成:由单位通信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组成。

3、疏散引导组(1)职责:负责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确保疏散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2)组成:由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员等组成。

4、安全抢救组(1)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转运及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2)组成:由专业医护人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志愿消防队员等组成。

5、现场警戒组(1)职责: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2)组成:由单位安保人员、公安民警、志愿消防队员等组成。

三、报警和接警程序1、报警(1)发现火情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报警程序。

(2)报警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a. 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b. 使用单位内部报警系统,如警铃、广播等;c. 通过手机、对讲机等通信工具向相关人员报告火情;d. 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报警时应提供以下信息:a. 报警人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b. 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火势大小、受困人员情况等;c. 周边环境和设施情况,如易燃易爆物品、重要设施等;d. 是否有人员伤亡。

2、接警(1)消防控制室或指定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a. 确认火情,了解火灾发生的具体情况;b. 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c. 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初期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抢救等工作;d. 将火情报告给单位负责人和上级管理部门。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我们的生活中,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可能是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可能是事故灾难,如火灾、交通事故;也可能是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还有可能是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等。

这些突发公共事件会给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这份应急预案是基于对重庆市可能面临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全面分析和评估而制定的。

它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

基本原则包括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等。

工作目标则是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了分类分级。

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每一类又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不同的级别对应着不同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资源调配方案。

在应急组织体系方面,重庆市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应急指挥机构。

包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为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

同时,还设立了多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各类特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此外,各区县(自治县)也设立了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形成了一个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应急组织体系。

在预防与预警机制方面,重庆市注重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分析。

通过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收集、分析和传递相关信息。

同时,根据监测结果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可能发生的事件、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江北区应急预案

江北区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4.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 《重庆市江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江北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四、组织体系1. 指挥机构:成立重庆市江北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工作机构: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下设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个专项工作组。

3. 专业救援队伍: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消防、医疗、公安、交通、通信等,负责应急处置现场的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1. 预警与监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与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发布预警信息。

2. 应急启动: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先期处置:各级应急指挥部和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4. 指挥协调:各级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6. 应急终止: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

六、善后处置1. 调查评估:对突发事件原因、影响、损失等进行调查评估。

2. 重建家园: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重建家园方案,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

3. 赔偿救助:对受灾群众进行赔偿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4. 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责任人依法进行追究。

七、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22〕37号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22〕37号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1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类与内容第三章预案编制第四章审核、备案与发布第五章应急演练第六章评估与修订第七章宣传与培训第八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九章组织保障第十章附则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核、备案、发布、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培训、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级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第二章分类与内容第六条本市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组成:(一)市、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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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重庆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 •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 • 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 重庆市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 重庆市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 • 重庆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重庆市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
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社会安全
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
纽、城乡统筹的特大型城市。位于中国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与资源密集的西
部地区结合部,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下辖40个行政区县(自治县)和2
个开发区,现有1022个乡镇(街道)。全市总人口约3200万人,常住人口城
镇化率为46.7%。重庆已形成大、中、小城市有机结合的组团式网络化பைடு நூலகம்市
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各类刑事案件、火灾、涉外、金融以及社会影响重大的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1.4.7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重大经济社会活动
大都集中于人口密集、地形特殊的主城区,因而存在诸多诱发突发公共事件的
因素。由于受交通制约、通信不畅等因素影响,增加了应急管理和处置突发公
群,具有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显著特征,是目前我国直辖市中行政区域面积最
大、人口最多、管理行政单元最多的特大型城市。

1.4.2 重庆地处四川盆地东南边缘的山丘地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
境内地质、地貌结构复杂,山地、丘陵占全市总面积的93%。重庆处于原
“川东伏旱区”,极易发生干旱灾害。汛期雨量充沛,容易引发洪涝灾害和
为重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重庆
提供安全保障。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1.3 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防救结合。强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创建平安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各级政
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
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
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抢险先救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1.3.2 依法规范,明确责任。针对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依
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行为,明确市
政府应急处置主管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委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责。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3 集中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
管理为主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危害性以及动用的应急资
源,实行政府集中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类分级启动应急预案应对各类突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
依法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结
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科学合理的应
急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1.4.5 我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
事件时有发生,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一定威胁。动物、动物产品流动频
繁,易发生动物重大疫病。

1.4.6 我市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企业破产关闭、移民搬迁安置、农村土地
征用和城市居民拆迁补偿等引发的矛盾极易造成各种群体性事件。由于其他复
共事件的难度。

1.4.8 目前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包括突发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共4大类、54种(详见9.1)。

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较为频繁、损失巨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常年突
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80亿—120亿元,约占全市GDP的4%。妥
善处理公共安全问题是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
地质灾害,是全国四大地质灾害多发地之一。

1.4.3 全市公路弯多坡陡,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江河水文复杂、滩多
水急,现有各类船舶近2万艘,水陆交通安全事故隐患较多。

1.4.4 重庆是全国六大老工业基地之一,老工业企业特别是煤矿、化工
等高危企业布局不合理,老企业、老设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较多。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局,充分发挥主城区、万州区、黔江区的区位辐射作用。加强应急管理的科
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在预防预测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基础工作及应急处置中的
运用,大力推动我市应急产业的发展。

1.3.5 平战结合、全民参与,加强宣传、组织培训。建立训练有素的专
业应急队伍和组织严密的成年人志愿者队伍。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市政府和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定期举行应急演习演练。把政府应急
管理与全民动员参与、常态与非常态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主导、全
民参与、军民结合的良好局面,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社会化、
全民化。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1.4 突发公共事件特殊环境和现状

1.4.1 重庆是中国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最大的中心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
发公共事件。

1.3.4 强化预警、整合资源,利用科技、提高效率。充分整合现有资源,
建立健全我市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预警化解、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和恢
复重建体系,实现预测预警日常化、应急指挥智能化、快速处置系统化、果
断决策科学化、现场保障统筹化。推动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不
断提高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结合我市“一圈两翼”总体布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1.6 适用范围

本预案及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综合预案、保障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
各类各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 1.7 预案体系

1.7.1 我市预案体系分为五个层次:

(1)《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府纲领性预案,是指导全市
应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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